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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穿越小说>作乱>第66章 亓官熊把我当人看了
  张寡妇换了一身新衣服,带着一股清新的香气来到亓官熊家。

  她没有带菜等什么来,空着手来的。来后!直接跪到乐歌的身边,刚才王寡妇跪过的位置上。

  先前回家后,她把尿湿的衣服换了,又洗了一个澡,换上干衣服后就来了,根本没有时间“烹肉”。

  “娘!”

  乐歌扭头朝着张寡妇看着,叫了一声。

  “扑哧!”有人听了,不由地笑出声音。

  “哈哈哈!”其他人楞了一下,也都大笑起来。

  亓官熊瞪了乐歌一眼,见乐歌真的能装,只得朝着张寡妇招招手,说道:“过来!”

  等到张寡妇爬起来跪到他的身边后,亓官熊又低声喝道:“你忘记老了?你?你想干什么?”

  “呜呜呜!”张寡妇见亓官熊翻脸不认人,当场就哭了起来。

  “你图什么?你不就是想再生一个娃,老了有一个依靠么?现在!你怀上娃了,你还想怎样?你还想一个男人陪你终老么?”

  “呜呜呜!”

  “做人!要知足!活着!能活下去!你就应该感到知足了……”亓官熊黑着脸,把张寡妇狠狠地训了一顿。

  表面上!他是在训张寡妇。其实际上!他是在暗示张寡妇和乐歌:他不可能跟张寡妇在一起生活的。

  都什么事啊?是不是?

  当时我不是为了救你?才说你怀的娃是我的种?你以为当真了?我就想睡你?

  因为说得有些模棱两可,所以!村民们并没有听出来:还以为张寡妇怀的可能真的是亓官熊的种子。

  张寡妇是个聪明人,自然知道:亓官熊在暗示她,不会跟她在一起生活的,更不会与她睡觉的。当时说那样地话,完全是为了救她,保护她和肚子里的娃。

  乐歌自然知道:亓官熊不仅是在说张寡妇,也是在说给他听。暗示他:他亓官熊没有占有张寡妇的意思。

  大家后来又说了一会儿话,也就散了。

  张寡妇被训了一顿后,坐了一会儿就回去了。怀孕的女人,还是比较贪睡的。她觉得累,见路被亓官熊给堵死了,再呆在这里也没有意义,所以就走了。

  亓官熊没有留乐歌在家里住,交待一番后就让乐歌先去镇邑。等他处理完手头上的事,就下山去镇邑,给他办理身份证。

  为了安全起见,乐歌也不想在亓官熊家停留。趁着天还没有完全亮,就骑马离开了山村,去镇邑。

  来到镇邑,正好是赶早集的时间。

  乐歌找了一家客栈,把马安顿好后,就去集市上吃饭,然后买了白天吃的食物回客栈。

  洗了一个澡后,就把门关了睡觉。

  在乱世中,白天是最安全的。

  第二天中午时分,亓官熊才找过来。

  所谓的镇邑,其实就是当地的土地主们居住的地方。

  这里的大多数土地,都是他们祖上的封地。

  作为镇邑的领导,一般都是世袭而来的。他们在当地拥有一定数量地土地,又有相当地头脑,然后就承袭了爵位。

  因为居住在这里,处理当地的事务、收取赋税,这里便成为了行政中心。久而久之,就形成了集市。

  亓官熊作为新族长,自然在镇邑这里有登记。对于镇邑上面的情况,他也是很熟习。所以!一打听就打听出来了:乐歌住在哪里。

  找到乐歌后,就带着乐歌去办理身份证。

  结果运气很好,镇邑内的画师正在岗。当场就给乐歌素描了画像,然后刻录到竹简上。也就一会儿的时间,就制作出了一张宋国居民身份证。

  要不是亓官熊与镇邑内的人很熟,都不会这么顺利的。

  以前的时候,亓官熊经常以最优惠的价格卖猎物给镇邑内的人。久而久之,大家都认识他。现在!他又当上了亓官氏家族的新族长,有了身份地位。所以!镇邑内的人,都愿意给他面子。

  办理完身份证,亓官熊并没有回家,而是跟随乐歌来到客栈内。

  他在镇邑上面很熟,与客栈的掌柜也熟。客栈的掌柜经常买他的猎物,一来二去就成了朋友。m.xiumb.com

  亓官熊要了酒菜,与乐歌在房间内喝酒说话。

  乐歌的变化,让亓官熊不得不重新认识、对待他。

  在亓官熊的记忆里,乐歌一直就不是傻子。小时候的乐歌,人很精的,很讨人喜欢。要不然!一个孤儿是长不大的。乐歌变成傻子,是很树上摔下来摔坏脑子开始的。

  自从摔坏脑子后,乐歌才变成后来那样,有些傻乎乎的,反应比别人慢,思想比别人慢。但是!绝对不是傻子。

  你要是把他当成傻子,你就大错特错。

  可如今的乐歌!发育成熟后的乐歌,又变回来了。

  几个月不见,乐歌彻底长成大人了。身高比他还要高,也很魁伟。跟之前的乐歌相比,判若两人。

  在说话、处事上面,也完全变了。

  所以!亓官熊不得不重新认识一下乐歌,不得不与他推心置腹地谈一次。

  乐歌是他和阿姑的救命恩人,他不得不关心。

  再则!乐歌要去的地方,是阿姑和孔子那里。他要是不问清楚,不摸清楚乐歌的底,他是不会放心的。

  “你就不要在我面前装了!我已经知道了,你的身体恢复了,不再是过去的那个乐歌。可能是发育的原因,你过去摔坏的脑袋,好像全部好了。但是!我还是不放心!你告诉我?你还想杀孔丘么?”

  亓官熊没有避讳,直接问道。

  “爹!”乐歌爬起来,给亓官熊磕头。然后说道:“那是以前!我脑袋还没有长好,犯傻,要杀孔子。现在!我不杀他了!我想到鲁国去跟他念书,好好做人!谢谢爹!那次没有杀我!谢谢爹!一直照顾我!谢谢爹……”

  亓官熊打断道:“不用谢我!我还要谢你!是你!先救了阿姑,再救了我!应该谢的人是我!我谢谢你!起来!坐下!说!你还想娶阿姑么?还想杀孔丘么?”

  “爹!我不会杀孔子了!我去鲁国跟他念书。我想看着他,到底是不是言行一致?我想想看看他,能不能坚持下去?爹!他要是做不到!我瞧不起他!爹……”

  “嗯!好!”亓官熊满意地点头道:“我向你保证!照顾好张寡妇和她的娃!还有!王寡妇她!她对你很好,你们之间……”

  乐歌没有敢说实话,只是让亓官熊一样照顾王寡妇。

  亓官熊知道乐歌不愿意说,也就没有再追问。他大概地猜测出来了,事情绝对不是那么简单。

  不说就不说吧!有些事,无须说得那么清楚明白,彼此心知肚明就可以了。说得太明白了,反而不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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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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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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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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