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没有带换洗的衣服,所以身上有一股强烈地血腥味。他的身上溅了许多血,血都渗到衣服里面。往那里一站,别人就能看出来。
好在是骑马回来的,一路上没有多少人注意,不然就麻烦大了。
乱世的时候人口少,路上也没有多少行人。再则!他是骑马跑的,速度快。就算有人发现了他,也是逮不住他的。
马的身上,也有血迹。
乐歌把马还给交易站老板,可他真的舍不得这匹马。
虽然不是草原人,也不是养马的人,也没有接触过多少马,可他感觉出来了,这是一匹宝马。
因为!有比较。
这匹马跑得比别的马快,比别人的马强壮。别人的马看见它,都很害怕。在战场上,它更活跃。有时候,根本不需要你指挥,它能够自己处理事务,规避危险。
“这匹马能卖给我么?”乐歌问道。
“卖?”老板看着乐歌,问道:“你不是没有钱么?”
乐歌有多少钱,他是知道的。乐歌的钱,就那些,还不够交押金的。要不是看在他好像是第一次出门的人,而且还是个孩子,他都不会借的。
“我给你办事,你给我马!行不行?”乐歌问道。
“办事?办什么事?”老板一时没有想起来,问道。
“你有仇家么?”
“仇家?”
“你要是有仇家的话?我帮你把他杀掉!如何?”
“杀人?”马匹交易站的老板听了,当场就吓住了。
“你也是知道的!我是干什么的!”
“你是干什么的?”老板怕怕地问道。
“我是专门帮别人杀人的!呵呵呵!”乐歌假笑道。
“你?”
“拿人钱财,替人办事!就是我的职业……”
“你?你真的是干这个的?”老板打断道。
“嗯?”乐歌点点头。
“那好!你要是替我办事了,这匹马我就送给你!”老板的眼珠子一转,说道。
“一言为定!”
“驷马难追!”
“说!杀谁?”
“你把某某镇某某客栈的掌柜以及伙计等所有人都给我杀了,我不但送马给你,还给你办一张假身份证……”马匹交易站的老板说道。
“某某镇某某客栈?所有人?客人也要杀?”乐歌问道。
他好像有些印象:那个“某某镇某某客栈”好像在哪里?
他是初出茅庐,对周边的环境并不熟习。那个“某某镇某某客栈”好像就是他遇见劫匪的那个镇,劫匪住的客栈。
当时不是?没有太在意?眼睛一扫而过,没有进大脑记忆库。
“那里的老板,是个劫匪头目。那里的伙计,都是帮凶。那里住的客人,都是劫匪。你懂了么?那里是个劫匪窝……”
“你?你怎么知道的?你们又不是在一个地方?”乐歌问道。
“唉!”老板叹了一口气,说道:“他们劫过我的马!还打了我一顿!我找了他们多少年,才找到他们的老窝。”
“哦?”
“那家客栈的头目,就是劫了我的马才发的财。他们骑马去抢了什么人,然后就盖了客栈,养了一帮手下,专门给他们到处抢劫。他们有许多分支客栈,专门给他们提供情报……”
“你不是骗我的吧?”乐歌怀疑地问道。
“我骗你干吗?”
“你是不是他们一伙的?”
“你?”
“信不信我杀了你?”乐歌的眼睛一瞪,一副要杀人的样子。
“你?”
“我告诉你!他们今天在半路上劫杀两辆马车,被护送两辆马车的人反杀了!他们一共有三十多人,对方只有十几个人,结果!被十几个人给反杀了……”
“你?你是怎么知道的?”
“我?我是一路跟踪过去的!我就发现他们不是什么好人,他们先盯上我,以为我是有钱人。结果被我给甩了,我反过来跟踪他们。然后!就跟踪到你们这个小镇上来了。再然后!今天早上我就跟踪过去,我亲眼看见的!”
“你亲眼看见的?你跟过去就是为了看?”
“我出手帮助!杀了他们七八个,伤了十几个。受伤的人,后来都被护送马车的人给砍了!……”
乐歌根据大概的事实,再瞎编一通。
“你?你?你没有骗我吧?”老板听了,吓得不由地后退几步,眼神恐怖地朝着乐歌看着。
“我骗你干吗?我身上的血腥味,还有马身上的血腥味,难道你没有闻出来?要是没有杀人?没有杀几个人,能粘上这么多血么?”
“这个?”老板想了想,点头道:“也是!”
“那?说好了!我帮你去把那些劫匪全部杀了,你把这匹马给我!”乐歌追问道。琇書網
“英雄!你做了一件大好事啊!这匹马!我送给你了!马的身份证,我给你!另外!我还要送些钱财给你!谢谢你!为民除害了!”
乐歌见对方好像不是骗他,点了点头。说道:“我答应你的事我一定办到!把恶人一网打尽!嘿嘿!他们还盯上我了?不然我也不好管闲事!”
掌柜的说话算话,随即就把马的身份证给了乐歌。另外!还给了乐歌一把宋国刀币,作为感谢。
乐歌怕发生意外,没有敢在小镇上停留,连夜骑马走人,走得越远越好。
在这个乱世中,什么意外都可能发生。也许?这个开马匹交易站的人,跟劫匪也是一伙的。你要是信了他,他可能晚上就对你下手。或者!假意请你吃饭,却在饭菜中下毒……
乐歌不但没有花钱买马,还得到了马,得到了一大笔钱。马匹交易站老板给他的宋国刀币,比他从族长家抢的还要多。
到了那个小镇,已经是半夜时分。乐歌先找了一家客栈住下,然后就带着大砍刀出来了。
无须废话!直接去了那家客栈。
“我是掌柜的朋友,我是来报信的!”乐歌骗道。
“报什么信?”
乐歌压低声音说道:“他们抢了马车后,都跑了,不回来了!他们不跟老大干了!……”
“什么?”小伙计上当,就把乐歌带到主子那里。
结果!是可以想象的!乐歌手段很残忍,直接把这个老大给砍了。然后!把里面的所有人,一个一个骗到老大的房间里,全部砍了。
一切完事,才回到客栈。没有再住宿,办理完手续就出来了。
原路返回,往亓官氏家族的山寨赶。天亮后,才找一个安全的地方,躺下来睡觉。下午!他才把身上的血衣服换下来洗,穿上族长的衣服,再把马身上的血迹也洗了一遍。
今晚!他还打算在野外过一晚。
一个人出门在外,他不敢住客栈!真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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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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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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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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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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