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的他比以前高了,也壮实了。要不是熟习他的人,都不会一下子就把他认出来的。
现在的乐歌,身高大概在一米七八左右。在春秋时期,算是大个子了。可跟穿越前的他比起来,还是矮了几公分。
不过!他已经很满足了。有这样地身高,和这么大地力气,在这个冷兵器时代,就可以混下去。
在这个冷兵器时代,最主要的还是要你有一个强健的体格,有力气,有武功。这是最基本的生存优势。
有智商是没有用处的,在乱世的时候,没有人跟你讲道德、规则、律法。别人觉得杀了你对自己更有利,随时都会把你杀掉。所以!单纯地只有智商,是没有作用的。
单纯地只有智商,你只会是别人暂时利用的工具。
人家在关键时刻是不会保护你的,只会暂时利用你。
所以!要想在冷兵器时代生存下去,你不仅要有智商,还要有力气、武功。
力气、武功是最基本的生存技能、生存基础。在能够保护自己生命安全的基础上,你才能发挥你的智商。
乐歌很有信心,他能够在春秋这个乱世中,找到自己的位置,拥有一席之地。
一统天下?那是幻想、YY,是不可能实现的。但是!最起码!能够混得风生水起,然后享乐人生。
最最起码!能够改变自己的傻子形象。
离开山村了,他就不再是傻子乐歌,而是真正地乐歌!
在顽强地生命力作用下,乐歌走直线,直接往前方跑。自从亓官熊没有射杀他后,他仍然跑,但只是慢跑,不是往死里跑。
现在的他!很累,体能消耗很大,只能慢跑。慢跑比快步走要快许多。再则!慢跑也能够让自己保持状态。
只有跑直线,距离山村越来越远,才会安全。
因为!走直线跑得越远,对方寻找、搜索的面积也就越大。所以!就算山村的人全部出去,也找不到他。
又跑了十几里地,乐歌实在是跑不动了,才放慢脚步。
此时!天已经大亮,路上的行人也渐渐地多了起来。你要是还是跑,就可能引起别人的怀疑。
离开山村几十里地,乐歌就有那种两眼一抹黑的感觉。外面的世界,他一点也不熟习。真的!东南西北他都分不清。
现在在哪里?他根本不知道。
根据他的历史知识,宋国的丘地再往西南,好像是大周天子的地盘。往西北,是晋国的地盘。往南,是楚国的地盘。往东南好像也是楚国的地盘,往东北,是鲁国的地盘。穿越东北的鲁国,是齐国……
齐国与晋国的北边,也就是鲁国的北边,是燕国。
但是!差之毫厘,失之千里。
你要是不知道具体的路线图,没有一个规划,你可能会南辕北辙。
也就在乐歌不知往哪里去的时候,他发现:路上的行人更多了。见这些人的样子以及说话,好像是去赶集,附近哪里有一个集市。
为了不引起路人的怀疑,乐歌已经把大砍刀上面的血擦干净了,收藏了起来。
他从族长家洗劫出来,拿了族长家的一个包袱,还有几件衣服。他把大砍刀用衣服包裹着,放在包袱里。包袱,斜背在后背上,一副出行人的模样。
很让他不爽地是!他的个子大,无论走到哪里,都会引起别人的注意。甚至!有不少人都很戒备他。
也难怪!在这个乱世中,到处都是坏人。你的个子这么大,一定有力气。所以!没有人敢招惹你。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惹不起还躲不起么?
如果有集市的话?也是好事。乐歌觉得!要换装备了。穿着族长这个老狗的衣服,只是权宜之计。再则!穿仇人的衣服,会有晦气的。所以!必须有自己的衣服。
有了集市,就可以换装备了。然后!把族长的衣服送人,或者换吃食。
送人!送给穷苦人,穷苦人可能会给他吃食。
果然!前面五六里地,就是一个很大地集市。还没有到集市,路上的行人更多了。
人多了后,也就没有人再注意他了。他虽然是个大个子,可跟他一样大个子的人也不少。甚至!比他更高的人都有。
看到一个比他还高,跟孔子差不多高大的人后,让他不由地想起孔子和阿姑。
他不知道?孔子带着阿姑走的哪里条道?走了一天走了多远的路?现在的他们?在哪里?
一念之间到了集市上,乐歌才清醒过来。他马不停蹄,去找成衣店。结果很满意!因为大个子人比较少,所以!店家进的大个子衣服正愁卖不出去。
说好价钱后,乐歌就开始试衣服。结果!这套衣服就好像量身定做的一样,非常合体。
里面的衣服,虽然紧了一些,也能凑合。
鞋!比较好买!乐歌的个子大,脚却很正常。虽然穿大号的鞋,可这个尺码的鞋很好买。
包袱!乐歌也换了。
乐歌没有换绸缎等高档服装,换的是普通人的装束。在这个乱世中,你要是另类、装比摆阔、钱露白了,就有可能引来杀身之祸。
就这样地装束,里外一身新衣服,都会引起窃贼、劫匪的注意。
出门在外,特别是单身,更要注意。不然!你死了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
没有办法!第一次出门的乐歌,一无所有的乐歌,他只能这样。
重新包装后,乐歌才去找饭馆吃饭。
他的肚子很饿,吃了差不多别人两份的食物。另外!还要了够一天吃的干粮。
也就在乐歌打包食物的时候,发现有人注意他。而且!不是一个人注意他。
从饭食店出来,乐歌假装逛大街,在人群中钻来钻去,偷偷地观察那几个人。果然!那几个人尾随了过来。不过!很快就把他跟丢了。琇書網
乐歌从被跟踪的人变成跟踪的人,悄悄地跟在那几个人后面。
结果!正如他所料,这些人是一伙的。
这些人发现跟丢了之后,没有太在意,又开始寻找新的猎物。很快!这些人又散了开来,分别跟踪了出去。
乐歌选择一个可能是小头目的人,跟踪过去。
又过了一会儿,来了一个骑马人。这个人来到那个小头目面前,低声耳语了几句。
小头目听说后,不住地点头。他的脸上,露出满意地笑容。随即!让跟班小弟把其他人都找回来。
“走!有大单!”小头目用暗语说道。
大单!应该是有大业务。
乐歌心想:好!老子就拿你们几个试手!
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老子跟在你们身后,你们在明处,老子在暗处,老子来个黑吃黑!
要想在这个乱世中混下去!得先有钱!劳资就从你们这里捞第一桶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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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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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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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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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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