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想对阿姑表白、解释,可此时的他!就是傻子形象代言人,你越是解释越解释不清楚。无奈之下!只得不解释。
别人都成见,认为你是傻子,所以你无法解释清楚。既然这样!还不如不解释。
既然此地不留爷,天下自有留爷处。
回到家的乐歌,直接躺到床,双眼朝着屋顶上看着,不理在一边哭泣的阿姑。
他真的想把阿姑拉到床铺上来,来个霸王硬上弓,先把阿姑的身子要了。
可是!他知道!要是他那样做了,阿姑会选择死的。
阿姑是个很坚定、贞烈的女子。为了履行婚约,她坚守了这么多年。在这些年里,不知道经历了多少诱惑,可她硬是挺住了。m.χIùmЬ.CǒM
所以!你要是霸王硬上弓,把她的身子要了,她是绝对选择死的。
如果是这样地话?就不是他乐歌的本意。
他喜欢阿姑,可并不是喜欢阿姑的处子之身,并不是喜欢阿姑的身体。
他要得到的,是阿姑的心。
就算阿姑没有选择死,与孔子的婚约从此断了,嫁给了他。可是!用这种手段得到的阿姑,阿姑的心也不是属于你的。相反!可能从此心里恨你。
“别哭了!我烦!”见阿姑哭哭啼啼没完没了,乐歌坐起来,朝着阿姑挥舞着手臂。
阿姑见乐歌那双要杀人的眼神,顿时被吓住了。楞了一下神之后,一边小声地哭着,一边抹着眼泪退出房间。
“就这么定了!我要离开这里!我要离开阿姑,我要去闯世界!我不会跟阿姑去鲁国,去跟孔子过一辈子!我不做傻子!我要做人上人!我要做诸侯君王、天子!……”
阿姑走后!乐歌就一直在心里下着决定。
要想改变自己的傻子形象,就必须离开这里,离开阿姑,去闯世界。
可是!让乐歌有些无语的是:在乐歌的记忆,也就是那个傻子乐歌的记忆里,对这个世界的认识太少了。除了山上的猎物外,除了山上的地形、地势外,就是阿姑那美丽的形象。还有!村子里寡妇们对他的诱惑。
曾经的那个乐歌,记忆就这些!
对于历史知识,乐歌知道的也不多。
现在的他!只知道自己穿越重生到春秋时期来了,与孔子同一时期。
现在的他!要是出去闯世界的话?应该往哪里跑呢?是去大周天子那里,还是去哪个诸侯国?还是?去当兵?
去服兵役的话?虽然时刻有生命危险,可发展得很快。只要不死,只要立了战功,你就可以升官发财。发财先就不想了,先要升官,通过立战功,从而当上大将军。只有当上大将军,手下有人马了。才能造反。
伟人不是说过:枪杆子里出政权?
手下有兵马了,就可以去夺得更大地利益。有了一定地兵力后,就可以左右诸侯君王。然后!就那么回事,夺取诸侯君王的位置,自己做上君王。先做小君王,再一统天下,荣登天子宝座……
接连几天,乐歌没有出门,把自己关在房间内,苦思冥想。
阿姑和亓官熊先是很担心他,结果发现他能吃能睡,也就放心了。她们正好省下心思,去办理与孔丘的婚事。
按照族长的意思:孔子与亓官氏的婚礼,在宋国这边举行。因为!宋国这里,是孔子的祖籍,孔父的故乡。所以!这里可以说是孔子的老家。
房子没有,没有关系,可以写一个契约,买下一处老宅。然后!等到婚礼办完后,再写一个契约,把这处老宅给“卖掉”。
其实!就是让孔子在这边成亲。
房子的买卖,都只是形式上的事。只是写一个契约的事,并不要交钱的。
只有有了契约,房子属于你了,你才有家。有家后,就可以成亲。当婚约完成后,再写一个契约算是又把房子卖了。
这样!比租房子结婚要体面一些。
在族长的安排下,亓官熊这边,也在积极配合嫁女儿。
所以!乐歌把自己关在家里不闹事,反而是好事。
“嘿嘿嘿!这个乐歌!他还真是喜欢阿姑啊?阿姑要嫁人了,他恼得躺在家里不出门。”
“说他傻他还不傻啊?他知道!阿姑不愿意嫁给他,他强求不来。可他不服,又没有别的办法,只能躲在屋里哭……”
“乐歌躲在屋里哭?”
“嗯!我听到乐歌哭了!”
大家听说乐歌哭了,又都觉得乐歌好像不傻。
其实!乐歌并没有哭。那个说他哭的人,是在宽慰大家,完全是他想象出来的!他觉得:面对这种情况,乐歌不哭才怪?
这天!乐歌终于下定了决心:他要做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
他要出去闯社会了!
他要做一件震惊后世的大事!
在他临走之前!他决定!找个机会把孔丘(孔子)杀掉!
然后!离开这里!去外面闯荡,干一番大事业!再然后!功成名就,再回来娶阿姑!
如果阿姑还活着的话?
如果阿姑还没有嫁人的话?
经过几天的思想斗争!他的心横下来了。现在!他没有以前那么爱阿姑了!不!不是他不爱阿姑,而是!阿姑一定要履行婚约。
他感觉出来!如果没有婚约的话?她可能会选择自己的!
以阿姑的善良,你是她的救命恩人,又是个傻子,她为了报恩,所以会选择嫁给你,照顾你一辈子。
再则!曾经的乐歌,并不是那么特傻。他只是思维反应慢了一些,头脑简单了一些。别人想骗他什么地,是不可能的。
还有!曾经的乐歌本质不坏。他是吃百家饭长大的,他记恩。对村子里人都好。只要别人家需要他帮忙,他都会很卖力。
其实!乐歌是一个老实人,而不是傻子。
这天!乐歌爬起来了。
他拿出亓官熊家里一把生锈的古剑,在门前的磨刀石上面磨。他准备带这把剑去闯世界,也准备用这把剑把孔丘(孔子)杀掉。
先杀孔丘,练练胆子!
如果连孔丘(孔子)你都杀不了,你还出去闯荡个毛啊?
“磨剑啊?”村子里的人见状,问道。
“我要去打猎!”乐歌头也不抬地答道。
心想!我要去杀人!我要去杀孔丘!我要让后世从此无圣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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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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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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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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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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