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一刻!她作出决定:无论将来如何,都要带这个傻子过日子,照顾他一辈子!
如果没有他,当年的她,已经溺水死了。
当年的乐歌!比她还小,比她还矮。可是!他一点也不知道危险,硬是把她从水潭中拉了上岸。结果!她得救了,而乐歌却差点淹死。
做人要懂得感恩!那个时候的阿姑,就作出了决定:照顾乐歌一辈子。
这次!乐歌又不顾自己的生死,救了爹一命。这是恩上加恩。所以!更要照顾他一辈子。
在这个乱世中,健全的人都很难活下去,何况他一个傻子呢?
“阿姑给你找一个比阿姑更美丽地姑娘,做你妻子,好不好?”阿姑认真地说道。
乐歌看了阿姑一眼,见阿姑是认真地,也没有再坚持。这个时候的他,已经控制住了自己。
“嗯!”
“乐歌乖!乐歌听话!阿姑是个有婚约的女人,是不能嫁给你的!不然!阿姑愿意嫁给你!乐歌乖!听话!我们回家!”
阿姑说着,把乐歌往起扶。
“我要吃豹子肉!”乐歌装傻地说道。
“哈哈哈!”周围人听了,又大笑起来。
“好好好!吃豹子肉!”阿姑答应道。
周围的人听了,又是一阵大笑。
看着这个傻子死而复生,大家都特别地兴奋,好像没有同情心似的。其实不是!因为乐歌是个傻子。乐歌死而复生,大家都是高兴的。
见阿姑吃力地扶着乐歌走,都上前帮助。
乐歌虽然死而复生,可他毕竟是受了重伤,意识是清醒的,可身体是虚弱的。他站不起来,五脏肺腑都受到了震荡,犹如针刺。
接连休息了十几天,乐歌的身体才恢复了一些,可以下地走动了。
在这十几天的时间里,阿姑的老爹亓官熊四处托人,给乐歌找老婆。
亓官熊没有受到致命伤的,都是些皮肉伤。虽然伤口还没有愈合,可早已能够下地干活了。
他担心乐歌以后可能会做出对不起阿姑的事,所以!就托人给乐歌找对象。
在他的印象中,乐歌并不是那种彻底地傻子,只是没有正常人反应快。还有!乐歌虽然被人称为傻子,可他的人品不坏。要不是阿姑已经有了婚约,嫁给乐歌也没有什么不好。
现在的乐歌,已经成年。他的个子很高,虽然瘦了一些,可他的力气很大。
乐歌的力气,比一般人大。在山村里,他是第一大力士。在这一带,好像没有人比他的力气大。
经过这些天的打听,结果很是令人失望。
附近村子里的女孩,得知是乐歌后,都认为他是傻子,不愿意嫁。而愿意嫁的、愿意乐歌入赘她们家的,都是寡妇。或者是做乐歌妈妈年龄的老女人。
只要亓官熊或者阿姑开口,愿意乐歌入赘去她们家的寡妇有几十个。想乐歌去做她们的丈夫或者儿子的老女人,多得有一个连。
得知只有寡妇才愿意要他,乐歌气得躺在床上不想动。
失意啊!失意!我的人生怎么会如此失意呢?
同居三年的女友,被富二代万聪林给骗走了。好不容易报复成功,绿了他爸,却又因得意忘形而笑死了。结果!穿越重生到这个时代。
怎么就不让我多活几天呢?
我要让万聪林知道:我把他爸绿了!
我要气死万聪林:他抢走我的女友,我抢走他妈!做他的继父!
虽然才十几天,他大概地知道:现在所处的时代,应该是春秋战国时期。m.χIùmЬ.CǒM
他现在所处的国家,好像叫宋国。这里,是一个叫丘的地方。
这里的山不大,属于丘陵地带。因为人口稀少,所以野兽很多。这里不仅有豹子,还有老虎。狼就不用说了,多得怕。
乐歌想:好像在古代?特别是乱世,是最缺男人的!尼玛地!我堂堂一个大学生,竟然穿越重生来了却找不到老婆?竟然没有姑娘愿意嫁?
想到这里!乐歌都想找块豆腐把自己撞死!
可遗憾地是!这个时期,豆腐还没有发明出来。想撞死自己却没有豆腐,想死都死不了!
急得乐歌又想发疯:我不是傻子!我是乐歌!此乐歌非彼乐歌!
让乐歌去入赘,不说亓官熊不答应,阿姑更是不答应。
亓官熊膝下就阿姑一个女儿,妻子早年就死了。因为女儿有婚约,所以一直没有嫁人。
本来!按照宋国的律法,阿姑这个年龄是必须嫁人或者招女婿上门成亲的。
自从有了乐歌后,亓官熊不想再婚,想把乐歌养大给他养老送终。
所以!让乐歌去入赘寡妇家,他是一万个不愿意。让乐歌去别人家做丈夫或者儿子,他自然是更不愿意。
阿姑更不想乐歌入赘到别人家里,她怕乐歌被人欺负。要么乐歌跟随她,要么乐歌跟随爹。由老爹带着,她放心。
阿姑到底与谁有婚约?怎么到现在这个年龄还没有嫁出去呢?
在乐歌承袭的记忆里,是没有这方面消息的。曾经的那个乐歌,脑袋可能是摔坏了,记忆是不完全的。
不过!乐歌还是打听出来了:阿姑在还没有出生之前,祖父就与鲁国的什么人好像是世交,定下了婚约。
具体是谁?他没有听完全:好像是一个很老的老爷子,生养了九个还是几个女儿,就是没有生儿子。后来!他续了一房,结果生养了一个跛脚儿子。跛脚儿子不能承袭他的官位,所以他想再续一房生养一个儿子。
阿姑的祖父与他是世交,得知老友还想生养一个儿子,就许诺他:我没有女儿给你了,那我就给个孙女给你吧!
不是给老友,而是给老友那还不知在哪里的儿子。
就这么着!阿姑就变成了“姑”字辈。
只有“姑”字辈,才能嫁给祖父老友的儿子。
当年说这话的时候,也许是玩笑,也许是认真的。当时!并不知道老友再续一房能不能生养儿子?而他自己这一方,会不会生养孙女儿?
结果!两年后传来消息,鲁国那边的世交老友老来得子,还真的生养了一个儿子。而他这边!他的儿子儿媳也争气,给他生养了一个孙女儿。
所以!阿姑的名字就出来了,叫“阿姑”。带“姑”字后,就成了姑字辈。这样!与对方的辈分就平等了。
又过了几天,乐歌才打听出来:阿姑祖父的那个世交老友名字叫叔梁纥,曾经是宋国人,后来迁徙去的鲁国。
叔梁纥是宋国皇族后代,而阿姑的祖上,曾经是宋国的亓官。
亓官!是专门负责主持成人礼的一个官职。
阿姑的祖上,因官而得到姓氏。所以!姓“亓官”。
两家的祖上都因没有承袭官位,而沦落到如今的地步。表面上是士级身份,其实际上!过着平民一样地生活。
让乐歌震惊地是:叔梁纥的儿子也就是阿姑的未婚夫,姓孔名丘字仲尼。简称:孔丘或者仲尼!
孔丘是谁?作为大学生,乐歌还是知道的!孔丘就是后来的孔子。后来的圣人!万世师表!
如果这个人真的是孔子的话?那么?这个阿姑,她就是孔子的夫人。孔子的夫人,自然是师母、师娘了!孔子是万世师表,那么!阿姑就是万世师娘!
更是让乐歌震惊地是:阿姑的姓氏就是亓官。而历史上记载的,孔子的妻子也叫“亓官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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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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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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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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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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