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显看完,心中长长的叹了一口气,良久不语。
在原有时空,官军在朱仙镇虽然依旧也是惨败,但当时的农民军会和了李自成、张自忠、罗汝才在内的诸部人马。总人数高达四十万,而当时的官军只有十五万。
现在罗汝才、张献忠先后身死,与官军对峙的,也只有李自成这一部农民军。他一方面派兵留守南阳、洛阳等地,另一方面还要防备开封城守军出城偷袭,投入到朱仙镇作战与官军作战的兵力也不过二十万之众。
但李自成所要面对的官军不仅有左良玉的十余主力大军,更有卢象升遗留给猛如虎的近五万人,总兵力高达十八万。而在一般情况下,农民军与官员战斗都会至少保持两倍以上的兵力优势才有取胜的把握。
但这次朱仙镇之战,李自成手下的兵力只比官军多出不到两万人。
虽然官军彼此之间矛盾重重,上层诸将也协调不灵,导致战力有所减损。但李自成能以稍多于官军的兵力彻底击败十八万官军,只能说明一点,农民军的战力已经今非昔比。
李自成以宛洛为根基,招兵练兵,从而出兵掠取整个中原的计划已经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流贼一旦不再流窜,就不能再称之为贼,而是一股可以倾天覆地的巨大力量。而反观左良玉部士卒在溃散之后,四处烧杀抢掠的场景,官军似乎更可称之为贼。
周显不喜欢明末,一个腐烂到底的时代。
但他更讨厌满清,除了他们是异族之外,还有一个最重要的原因是他为了维持自己的统治,上层皇帝成天挖空闹心思想的就是如何愚民。因为他们人少,所以恐惧,恐惧到只能龟缩在北京城那片狭小区域内,以杀戮,以破坏华夏文化来完善自己的统治。
从入关之后,清朝的皇帝真是黄鼠狼下崽,一代不如一代。虚假的康乾盛世,带给这个国家不过是大部分人饿不死。满清统御华夏长达二百余年,华夏文化被摧残殆尽,而科技却不进反退。
周显心中只能用可悲二字来形容。
而满清盲目自大的二百年,正是西方蓬勃发展的二百年。列强的船坚炮利打破了他们最终的幻想,割地赔款成为常态。以鸦片战争启,以抗日战争结,整整百余年的耻辱。这和满清的无能统治脱不了关系。
周显穿越之后,首先想的就是如何干翻清廷。总之,无论如何也不能让他们当华夏大地的主宰者。而崇祯帝的重用,以及和太子朱慈烺,以及坤兴公主朱媺娖的相处,又让他倾向于扶助明廷。
但一番努力下来,周显的地位提升了,也的确干出了一些成绩。但清廷未灭,而农民军的实力比着原有时空不减反增,大有一举夺取天下之势。琇書網
周显心中不禁开始犯嘀咕,这大明还有挽救的可能吗?他在内心对农民军并无太多的恶感,当官府连他们存活的最低标准都保障不了时,造反就是他们最后的选择。
李自成在入驻北京前的一系列表现,足可称雄才大略。也许在原有时空,他的军队会在进入北京城后迅速败坏,然后被吴三桂和多尔衮合力击败。但现在他有了统御洛阳、南阳的经验,还会允许那样的情况再次发生吗?
一只蝴蝶的振翅,或在远方引起一场风暴。这个时代因为周显的介入,将来会变的愈加难以预测。苍茫天下,到底是谁主沉浮?
周显心中感慨了一会,不禁暗想。如若形势再这么恶化下去,自己又该怎么办?
外有强敌,内有祸乱。如果明廷最终还是免不了要败亡。而想要攻灭满清,只能依靠李自成的大军之时,自己又该如何选择?是对大明效忠,尽心抵挡到最后;还是转而竖起降旗,为了华夏文化的延续,转而向李自成投降,助他击破满清。
周显不是没想过在事不可为之时,谋求自立。但他内心对大明充满感情,在崇祯帝尚在的情况下,但凡有一丝可能,他都不会那样做。
而且,登莱虽然地理位置极其重要,但人口稀少,粮食匮乏,极度依靠外侧供应,难以达到自给自足。还有更重要的一点,周显认为自己的身边缺少李岩那样的谋国之人。或可为一地诸侯,但在大势面前,只逃不掉被碾压覆灭的命运。
还有一点,周显感觉当皇帝挺无趣的。为保住自己皇位担忧,为自己的王朝能够持续殚精竭虑,为自己的后世子孙耗尽心力。他们一生的追求都活在担心受怕之中,既可怜又可悲。
周显沉坐想了良久,一直得不到一个准确的答案。但眼中却不断闪现朱慈烺敦厚的样子,以及那道柔弱而又靓丽的身影。他先是轻轻的摇了摇头,然后苦笑了一下,叹声道:“凡事尽力而为吧!总得护一些人的周全。”
这时,门外响起了高毅的聒噪声,“小舒子,军门在吗?”
“在屋子里面,你自己去吧!”夏舒的回声。
高毅的头伸出门内,嘿嘿笑道:“军门,您还没睡啊!”
周显瞥了瞥外侧,太阳依旧高悬天空。
高毅也意识到自己问的有点白痴,尴尬的摸了摸头。从怀中掏出一个信件,递给周显道:“军门,这是林副将派人从复州送来的急信,黄总兵让我交给您。”黄蜚已经升为都督佥事,但军中很多人都还称呼他为黄总兵。
周显一边打开,一边问道:“送信的人呢!怎么会落到了驻守北门的你们手中?”北门外为满清大军驻扎的方向,有常识的人一般是不会选择从那里进城的。
“身上中了数箭,刚说完话就死了。我推测是想让信早日送到,这才没有选择水路。而又被清军发现,一路追杀,他慌不择路之间才选择了北门。”
周显眉头微挑,停顿了一下,展开信看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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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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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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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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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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