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北宋小商户>第六十章 中秋晚会(四)
  天地有正气,

  杂然赋流形。

  下则为河岳,

  上则为日星。

  一首改编版的《正气歌》,唱出了少年人心中的民族气节,歌声之中自有一股立天地可贯日月的浩然正气喷薄而出。

  听在刚刚被涤荡了心灵的观众耳中,自有一股凛然之势。

  配合这浑然天成的雄浑鼓声,更给人一种华夏男儿顶天立地的壮志豪情。

  皇路当清夷,

  含和吐明庭。

  时穷节乃见,

  一一垂丹青。

  “好!吾辈男儿当有此气魄。”赵匡胤猛一拍扶手赞道,惊得一旁还没从刚才的泪海中缓过气来的皇后嫔妃们浑身一颤。

  这他娘的才像是一支歌,被周身一帮娘们哭的心烦意乱的赵老大可算是挥散了心中的憋闷。

  不就一首歌嘛,至于哭成这样吗?老子在战场厮杀时,见过的惨事多的去了,女人就是女人,听个曲都能哭哭啼啼的,着实恼人。

  好词,好曲。这一股舍我其谁的浩然正气与方才那一曲笑傲江湖中气盖云天的豪气,正好相得益彰,正可谓珠联璧合!这才是男人该唱的歌。

  不知不觉,赵老大有撑在了城墙围栏之上,似乎这样能听的更清楚一些。

  刚刚被哭声中断的感觉又回来了……

  然而这只是一道开胃菜,接下来国子监合唱团又为京城市民献上了一曲《少年壮志不言愁》,以及与义学合唱团合唱的一首《精忠报国》。

  尤其是那一曲《精忠报国》,直唱得赵老大心中热血翻涌,有那么一刹那,自己甚至有了再次御驾亲征,去边疆浴血厮杀的念头。

  什么皇图霸业,哪有在战场之上叱咤风云来的痛快,想当年自己开疆辟土征战四方之时,哪受过如今在朝堂之上的那些鸟气。

  连续三支令人无比振奋的曲子唱罢,场上民众的热情达到了至高点,尤其是在一些年轻人心中,代入感极强,更是唱得他们热血沸腾。

  今晚这趟来的太值了,第一次庆幸自己文采浅薄没能准备两首拿得出手的好诗,而没好意思去参加什么狗屁诗会。

  要是错过了这样的一出好戏,才真是人生一大憾,什么诗会,光是今晚演唱的那一首《正气歌》,就足以把今晚所有诗会中拿出来的要好上千百倍。

  舞台左侧的最前方,有个少年,紧握着双拳,咬牙强抑着内心滚烫的热血。

  一首精忠报国彻底唤醒了少年心中壮志,在此等豪迈的歌声之中,即便是去死,也会是义无反顾的。

  只是自己与爹爹当下所忠的国,似乎并不值得自己为之奋斗。想到这里,少年人心中难免又是一阵落寞。

  爹爹乃是重情重义之人,陛下也确实待自己一家厚爱有加,然而自己知道,这份厚爱里,有多少其他的心思。

  如今这北汉国,皇帝昏愦,朝政糜烂,国力衰萎,如果不是做了辽国契丹人的走狗,怕是不知道被灭了几回了。

  难道如爹爹这般的英雄好汉,却只有侍奉鹰犬的命吗?多么渴望自己能像歌中所唱一般,龙起卷,马长嘶,守土开僵百死无悔,然而值得自己这样付出的明主又在哪呢……

  还有这个市侩的王大哥和还玉姐姐,虽说救了自己一命,自己却怎么都敬重不起来。

  直至今晚的这一场演出,让自己重又认识了他们,市侩的面孔之下竟会做出这样的惊人之举。

  难怪表兄堂兄他们对这个王浩敬重有加,就连四叔也都是待之若上宾。

  为了这些穷苦人家的孩子,竟能做出一番如此规模而又激动人心的募捐演出,除了五里坡义学,马上还有会在汴京周围建起更多这样的义学。

  北汉也有许许多多这样吃不饱饭的穷苦孩子,而他们的命运……怎能用凄惨两字可以形容。

  阴差阳错来了这大宋国都才知道,原来一国的都城可以繁华至此,生活在这里的百姓,与北汉的太原城相比,简直就是天壤之别,这样活着才叫活的像个人。

  “小六子,不错吧?表哥没有骗你吧?如此大手笔,表哥我也是出了大力的。”一旁的折惟信猛一拍少年的肩膀,得意之色溢于言表。

  虽说在彩排之时实在经不住诱惑偷看时已经惊掉过一回下巴了,然而真正到了现在观看,这氛围这气势,果然不一样。

  自己这惟信堂捐的也太值了,不但摘掉了纨绔这顶帽子,凭今日之盛况,他日要是传扬出去,恐怕也少不了自己的一分名气呀哈哈哈。

  此时场下的叫好声此起彼伏,嗡嗡嗡,像炸开了锅一般。

  今日这场演出,太值了,即便是掏光了口袋中的钱两,也丝毫不觉心疼,何其有幸能见证如此盛况。

  从一开始的开怀大笑,到后来的大发恻隐之心,再到现在的热血沸腾,没一首歌是这样的别出心裁,让人回味无穷。

  正当场下观众议论纷纷,大吐胸中快意之时。

  舞台上的灯光突然一暗,也不知是使了何种法子,只留了一处半丈方圆的光亮照亮了舞台边上一角。

  场下观众顿时一静,随之又爆发出更为喧闹的议论声。是好戏又要开场了吗?不知道这回又会有怎样的惊喜等着大家。

  片刻之后,又见方才出现过一回的小女娃出现在了这边光亮中朝着舞台前方的木台行去。光亮也随之移动,使得那小女娃始终行走在光亮之中。

  待那女娃登上木台,背向观众立定。高昂着小脑袋似在仰望星空,那支筷子平放在胸前。昏暗的舞台上,似有人头攒动。

  过不多时,刚刚被熄灭的灯光重又被点燃,众人见状,不禁齐齐发出一声惊叹。

  之前的合唱,最多不过两百人,而此时,舞台正中,粗略一算整整齐齐程阶梯状排列着足有四百人之多。

  加上两侧的一百多名乐师,这差不多便是参与此次演出的所有成员了。

  尽管今晚合唱团带给民众的惊喜已足够多,然而见到如此庞大的阵容,场里场外的观众不免又是好一番期待。

  从刚刚的演出过程中已经摸索出一点经验的观众发现,人数越多的节目,也就越精彩,因此光看这架势,压轴大戏怕是要上场了。

  嗡嗡嗡嗡,嗡嗡嗡嗡。

  观众没有用沉默来翘首以待,而是发出了更为噪杂的议论声,心情太过激动,只想与身旁的人唠嗑一番来平复不断起伏的心情,一直憋着非憋出内伤不可。

  舞台角落,柳月娥也出现在了卷起的幕布边,在马车中枯坐了大半天了,终于快要轮大自己上场了,就是下一首,看着台下黑压压望不到边的观众。

  不禁想起当日在妙音坊王浩对自己说的一番话,这样的舞台,才是属于自己的。

  为了登上这个舞台,自己自赎自身,抛开往日一切虚名,甘愿在义学日日粗茶淡饭,每日勤学不辍,就为了这一刻。

  然而有此一刻,便已足够,这样的舞台,才是值得自己为之付出所有的舞台。

  “公子,月娥今日方知曲乐之声,不仅仅是用来取悦娱人的。之前是月娥浅见了。”

  “不但如此,这一曲之后,要让我全大宋的人们知道,谁才是真正的好儿郎!”

  “公子此话何意?”柳月娥疑惑地看着王浩问到。

  大宋好男儿?他是指歌中那些为国征战的将士吗?还是指舞台上的那些学子们吗?也对,凭今日这番盛况,合唱团的成员他日必将名传天下,激励无数民众行此善事,确实当得起这一声好儿郎。

  “呵呵呵呵……这他娘就是个最荒唐的笑话。”

  “啊?”听了王浩这句出人意料的粗口,柳月娥更为疑惑了。

  疑惑目光从王浩身上转向另一边的还玉,见还玉也是一脸的疑惑。

  “公子?”

  “东华门唱名的才是好儿郎……呵呵呵呵。”这的确是个笑话,不仅是个笑话,还是整个民族的耻辱。

  用这种打碎自己的骨头换来的安定,是个狗屁的安定,那他娘的是瘫痪好不好。

  今日老子要用一首歌让大宋的人们记住,真正的好儿郎,在那里!在边疆的战场上,在两军对垒的修罗场中,那里儿郎,才是我大宋的好儿郎,才是这个民族的好儿郎。

  被文人们歌功颂德吹捧了一千年的大宋朝,被后世很多人称为大怂朝,甚至连个大一统的朝代都算不上。

  这其中最为人诟病的就是重文轻武这一条,不但轻武,还将武人当成贼,当成畜生一般对待,一大帮所谓的忠臣,以扯武将的后腿为荣,以贬低武将为傲。

  造成这局面当然有历史的原因,以及当政者的历史局限性所致。然而这无疑是最愚蠢的一种方法,这就好比是劝人放下屠刀的方式是直接把人的手给砍了。

  用这种方式换来的安定也只能是暂时性的,而且还是最憋屈的安定。

  而今天,王浩却要用自己的方式,为这些贼配军献上一首只属于他们的歌。

  边上的柳月娥更糊涂了,公子这是怎么了,神经兮兮的,一会好儿郎一会又是笑话的。

  “你发的什么神经,”边上的还玉先看不下去了,“哪里笑话了,这歌是歌颂志愿军的呀!当兵的那两年,不是你最自豪的吗?你疯了吗,竟然说志愿军是个笑话?”

  一边的柳月娥越听越糊涂了,这……这王公子竟还从过军?这怎么可能。

  此时,场下观众突然一静,打断了三人的低声交谈,齐齐向外望去。

  只见小蝶拿着筷子的右手高高扬起,台上数百名合唱团成员齐齐立正挺立,右脚同时踏在厚实的地板上发出“轰”一声巨响。

  喧闹的广场之上顿时一静,何曾见过这样的气势,这舞台之上的数百人动作整齐划一犹如一人。xǐυmь.℃òm

  宣德门城楼上的赵匡胤更是使劲的揉了揉眼睛,不敢相信,这区区幼童,竟也能有如此气势,尤其是方阵前方的那个奶娃子,仅仅是方才那一扬手,就能令场上阵容之严整犹胜军阵三分。

  自己的侍卫统领都不敢保证能在短时间内训练出如此严整的军阵,这一个黄口小儿,她凭的什么?

  没来得及多想,随着那娃儿扬起的右手缓缓滑下,雄浑有力的乐声渐渐响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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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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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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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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