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并不难过,只是一点点悲凉,一点点失落。
悲凉是因为死去的姑婆,她革命一生却落得一个孤苦终老。失落是因为自己,白白地当了二十多年的孤儿。
或许人生本就孤苦,为了躲避孤独,逃避苦难,人们在命运的戏弄下,钻进了一个个圈套,踏进了一个个陷阱,最终到了万劫不复的境地。
那一夜,我与香香并没有回高新自己的家里,而是在干妈的别墅里过了一夜。
我们没有脱衣服,相拥着坐在老式飘窗前,望着天上的星星,直到天亮。期间她没有说一句话,我也没有。
倾听着对方的呼吸,感受着彼此的心跳,让积攒了三代人的爱意在我们心间肆意流淌。风,轻轻吹动洁白窗纱,像时光飘过,裹走了一丝丝甜蜜。
是的,我们的心是甜蜜的,我们的躯体也是甜蜜的,甚至我们周围的空气也是甜蜜的。
我们被甜蜜包围着,浸泡着。
就在我俩享受人世间的美好时光时,一场惊心动魄的驱鬼法事正在我们李家村里进行。
驱鬼者是胡老道,被鬼上身的是老光棍信义。
按理说,这些日子也是信义的美好时光。从河南回来,这个打了半辈子光棍的家伙,无论从精神上还是在身体上,都爆发出了惊人的威力,这让他彻底征服了田寡妇的人,也完全抓住了田寡妇的心。xiumb.com
田寡妇这个出了名的泼妇,在众目睽睽之,将信义娘从村头的破房中迎到了自己家里,又当着众乡亲的面,与信义一起给老人家行了跪拜之礼。
信义娘心中自然欢喜得不行,两行老泪总是抹个不停。在场的乡亲则嚷嚷着要喜糖吃,有几个骚情的小子还要让信义亲一口田寡妇给他们看。
看着乡亲们的热情,田寡妇终于放下心来。
刚开始,她还担心大家接受不了大伯子娶弟媳的现实,如今看来,人世间一切美好的东西,人们都是喜欢的,也都是愿意笑纳的。
自从信智死后,她先后跟了两个男人,成亲时没有一个人来祝贺姑且不说,还在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上为难于他们。如今不同了,村里来一大帮子人,个个脸上挂着喜色,眼神中充满着敬意。
田寡妇不知道的是,二叔早就给那几个长舌妇的男人打了招呼,如果听到半点风言风语,就要打烂她们的嘴。
二叔为了抬举信义,但凡村上有些写写算算的事,都让信义去弄。这可都是人面前露脸的事,也是信义最擅长的事。
刚刚回村劳动时,村上有事也找信义,信义也乐意干,后来总是说不上媳妇,在人面前时也时常被人嘲笑,他就有些懈怠了。
如今他不再是光棍,虽然娶的是个寡妇,但人长的漂亮,又能干,如果不撒泼,那算得上千里挑一的好婆娘了。
再说他一个老光棍,还嫌弃什么?还敢嫌弃?
信义心里暗暗发誓,要对老娘好,要对田寡妇好,更要对田寡妇的孩子、自己的亲侄女好。
只有对他们好了,才能对得起弟弟信智的在天之灵。为此,在正式与田寡妇同房之前,他买了香烛纸钱,去给弟弟上了一次坟。
而据村里的风水大师樊春花后来讲,信义就是在这次上坟时招鬼上身的。
因为信智死的时候太年轻,墓穴勾在了村子东北方那块乱坟地里。以往那些在外横死的人,或者夭折的孩子也都埋在这里。
这里,也是将军古墓的盗洞口。
信义夹着着纸,在天黑时分进了这块坟地。之所以选在这个时候,是为了避开人眼,省得招人闲话。
正值农历八月,坟地四周的玉米密密层层,空中的蚊子一团一团,风里的虫鸣更是喊破了喉咙。
坟地中间几行高粱打起伞,眺望着西边天空中晚霞。
晚霞,正像鲜血一般染红了整个西边天空。
到了信智的坟前,信义点燃了香烛,摆了几样献果,还开了一瓶白酒。
酒是精品西凤,他藏了好些年,今天拿了出来,与亲弟弟同饮。
虽然兄弟两人阴阳两隔,酒却是相通的。
这些年,田寡妇忙着找男人,很少来给信智上坟,每到逢年过节,都是信义领着侄女来。有时他心里烦闷了,也来对着石碑乱说一通。
今天,他要正式娶弟媳为妻了,却说不出一句话来。
给坟前倒一盅,自己喝一盅;自己喝一盅,再给坟前洒一盅,等门前的田寡妇看见他摇摇晃晃的身影时,月亮已经爬上了树梢。
回到家里的信义有些微醉,没说几句话,就上炕睡了。田寡妇知道他是给自己的首任丈夫上坟去的,许是心情不好,也没怪他。
第二天,信义就有些不对劲了。
最先感觉信义不对劲是田寡妇。自从与信义有了肌肤之亲后,信义对她的身体到了痴迷的地步,特别是在每天早上,总是搂着她不让起床。
可是这天早上,信义没有搂她,她起床时也没有拦她。
他这是怎么了?这么快就不喜欢自己了?
早饭时,信义没有说话,吃的也很少。他娘关心地摸了摸他的额头,轻声说:“这不烧啊!是不是哪里不欠活?“
信义没有理他娘,直接蹲到门口的石头上晒太阳去了。
九月的阳光虽然没有伏天那样毒辣,但日上三竿,照样能“晒”掉人一层皮。却看那老光棍信义,好像刚从坟墓里爬出来一样,正饥渴地迎着太阳,迷着眼睛,惬意地微笑。
几个熟人打眼前经过,拿他打趣:
“信义哥,昨晚咋样?舒坦了吗?”
“信义,信义,不在被窝里暖和,跑出来做啥?”
“信义哥,水仙嫂子的白馍好吃不?大不大?软和不软和?”
……
不管对方说出什么话,信义既不气也不恼,只是以“嘿嘿!”的傻笑应对,好像对方说的不关自己的事,也好像自己没有听见。
中午时,樊春花去丈人家接媳妇刚好从他面前路过,见他这般模样,立即变了脸色,连忙走进了田寡妇的家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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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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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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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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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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