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好像感觉到了什么,静静地守在她的炕头。几年都没有来往的婆婆也搬了过来,喂鸡喂猪,洗衣做饭,实际上是怕她偷偷寻了短见。
信义却始终没有走进田寡妇的门,虽然他很想,但这大伯子进弟媳的门,极容易惹人闲话。在得到我同意以后,他正大光明地接手了田寡妇的草莓大棚,而且有模有样地经管起来。
虽然分了家,但终归曾是一个家人。
第三天中午,田寡妇从炕上坐起来。她搂过女儿,亲了亲,又接过婆婆递过的饭碗,狠狠地吃了起来,像是跟谁生气一样。
一口气吃了两大碗捞面后,田寡妇带女儿出了家门,往村北边的草莓大棚走去。
野男人走了,田地还在,草莓大棚还在。这才是她们娘俩安身立命的东西,有了它,一切都可以重来。
掀开草莓大棚的草帘子,眼前的场景让她惊呆了。
且不说生长良好的草莓苗,整齐划一的草莓垄,且不说一尘不染的临时灶台,干净整洁的床铺,就是床头的那两盆开得正好的月季,以及空气中淡淡的玫瑰香味,就让田寡妇心灵震撼。
这还是自己那个乱七八糟、充斥着汗臭味的草莓大棚吗?
“大伯!”身旁的女儿甜甜地叫了声,正在田垄间拔草的信义抬起了头。xiumb.com
“噢!你来啦?”信义怯怯地,有些害羞。
是的,对村里任何一个人来说,他进入到这个大棚都是理所当然的,都可以理直气壮,唯独在田寡妇面前,他有些心虚。
他的心虚并非是干了什么亏心的事,他从来不干亏心的事。
“这草莓是个金贵的东西,没人管了会糟蹋了的,我就是过来帮你看护几天,你如果找到人了,我马上就走!”信义担心田寡妇多想,赶紧解释。
“哦,这事我给军峰说过,他同意了的!”见田寡妇没有说话,他又补充道。他说话时两只手相互揉搓着,一小撮野草被他揉搓出了绿色的汁水。
“哥,妈让你回去吃饭!”田寡妇红着眼睛说道。
这是她第二次叫这个大伯子哥,第一次还是在她与信智结婚的那一天。
有长舌妇曾在田寡妇的面前嚼舌头,说这个大伯子哥不正经,常常偷看村里的姑娘媳妇洗澡。
听到田寡妇叫自己哥,信义的嘴唇开始颤抖了。他想说些什么,又不知说什么好,只是用力地点了点头。
不敢在草莓大棚里多呆,信义出了大棚,迈开大步往村里走去。
透过草帘上的缝隙,田寡妇看见这个大伯子,边走边偷偷地摸着眼泪。
走到那个整洁的床铺前,田寡妇轻轻地抚摸着蓝白相间的粗布床单,望着床头那几朵紫红色的月季花,满心的感伤。
嫁过来时黑老二说她克夫,结果真就克死了自己丈夫,克走两个男人!
说实话,她一直挺心疼男人的,无论是死了的信智,还是被她撵跑了的鞋匠,以及自己跑了的小木匠,她都曾真心实意地待他们,从来没有过二心。可是,为什么就守不住呢?
想到这里,田寡妇的眼泪又落了下来!
“妈妈,你看,是大伯写的!”女儿见妈妈又伤心,就故意指着墙上挂的一幅字画,脆脆地说。
顺着女儿的手指,田寡妇看见了那一幅毛笔字。
“同是天涯沦落人,相见何必曾相识!”
这两行字是正楷,从上往下写,一笔一画,清清楚楚,方方正正,连只有小学文化的田寡妇也能认识。
好漂亮的字!
田寡妇有些惊异,这真是那个木讷的大伯哥写的吗?
“是大伯写的,我亲眼看到的!”女儿见她不相信的样子,又强调说。
虽然她招了小工匠以后,很少与婆婆和前夫哥来往,却并没有阻止女儿与他们亲近,终究是亲奶奶和亲伯父,血脉连着,是割不断的。
“伯父还教我写了呢!”女儿说完就在空中用手指比划起来,借以证明自己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是真的。
女儿聪明,记性好,好学,这个她知道。
两天以后,田寡妇坐上去河南信阳的火车,同去还有她的夫家哥,村里有名的老光棍之一,高中生信义。
河南信阳,正是她第三个男人小木匠的老家。上次领结婚证时,田寡妇特意从那张介绍信记下了这个地址——河南省信阳市固始县柳树店乡石塘村五组。
那时她还想,等以后情况好一些了,就陪着小木匠回去探望一下老人,尽一尽自己这个儿媳妇的孝心。
唉!如今真的要去那个地方了,却不是去尽孝心的。
世间之事,祸福难料!
实际上从小木匠跑了以后,田寡妇就对这个男人的身份产生了怀疑,同时,也对这个男人死了心。
虽然对方待自己很好,也往这个家里投了不少钱,却始终没有将自己介绍给他的家人。
一个男人真心对一个女人好,就会想与这个女人过一辈子,就会将她介绍给自己身边的每一个人,特别是自己的父母。
再说,如果一个男人一声不吭就扔下自己媳妇跑路了,那么这个男人是绝对靠不住的,即便他再优秀,那也与自己无关。
“去看看,必须去他的老家看看!”这是田寡妇在炕上躺了一天一夜之后,做出的大胆决定。
之所说是大胆,是因为田寡妇从来没有出过远门,识字又不多,出去了连如何坐车,坐哪一趟车,又如何住宿,到什么地方住宿都不知道。
再说她的哪一口方言,即便想问个路打听个事都有些困难。
但是,田寡妇不是笨人,她想到了找个人陪自己去。
可是,找谁呢?
一个寡妇,哪个男人敢与她同去?又有哪个女人愿意抛家舍业陪她去?
这个时候她才看明白,一个农村女人,如果失去了男人,就成了孤家寡人,就会寸步难行。
就在她迷茫之际,她看见了信义写的那幅毛笔字,想起这个过去从来没有正眼瞧过的前夫哥。
尽管他经常胡子拉碴,看上去神情呆板,反应迟钝,尽管村子里人疯传他偷看女人洗澡,不怎么正经,但他是高中生,曾去西安打过工,最重要的是,他一定愿意陪自己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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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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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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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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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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