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村里来了盗墓贼>第一百二十二章 他摸过的女人最多
  我们村,要问谁摸过的女人最多,那一定是老杜。

  老杜不姓杜,至于姓什么,记不清了。以前他的母亲改嫁给谁,就跟谁姓,后来改嫁给一个姓唐的,他要姓唐时结果被拒绝了。

  姓唐的是个文化人,也是个明白人。他告诉老杜,男子汉立于天地之间,行不更名,坐不改姓。他又告诉老杜,天生是谁的种,就是谁种,想改也改不了。他还告诉老杜,做人就要做文化人,文化人自古就高人一等。到最后他又说,会写诗的都文化人,古代李白是诗仙,杜甫是诗圣。

  老杜也想当个文化人,所以他想姓李,结果被小兰的表哥豹子打了一顿,不许他姓李,所以只好姓杜了。

  老杜的娘我叫十三婆,是个克夫的命。据不完全统计,在嫁到我们村之前,至少有八任丈夫死于非命,这些丈夫中,与她生活时间最长的为两年,生活最短的还不到三天。

  我出生的那一年,老杜跟着她娘嫁给了我十三爷。从此,他娘就成了我十三婆,而他也就成了我二十七叔。

  二十七叔叫起来很绕口,我总是叫不真切,所以很害怕叫。后来等我能叫真切了,却又懒得叫了,为此没少挨爷爷的训斥。

  爷爷对十三爷很好,因为他与老杜一样,都是因母亲改嫁而来到我们村子来的,爷爷仁义善良,总觉得这些跟着母亲改嫁的孩子可怜。

  人心换人心,十三爷待我爷爷乃至整个李家都很好。听爷爷说,旧社会抓壮丁,十三爷为我们村连续出了五次丁。

  那时候,战火纷飞,为谁出丁就等于替谁去死。

  十三爷的命真硬,当然也是苍天保佑,他在枪林弹雨的战场走了七八遭,尽管浑身的枪眼,却愣是把命给带了回来。

  后来“命硬”就成十三爷得意的资本,逢人便要吹嘘两句。

  也正因为此,当有人介绍老杜他娘给他时,经不住人家以言语相激,就一口应称了下来。

  不过听老一辈人说,老杜他娘那个时候还真有几分姿色。

  爷爷得知十三爷干下了这冒失的事,连夜去他工作的单位阻拦,结果木已成舟,悔之晚已。

  果不其然,老杜他娘嫁过来后不到两年,先是十三爷因为历史问题而被单位开除,一家三口回到农村种田,再是十三爷不到六十岁的父母相继离世,最后就是十三爷在给农业社挖窑洞时被突然滑落的土塌死。

  十三爷的事情让爷爷难过了很久,总是对我说,十三爷是让色迷了心巧,自己送了自己的命。

  十三爷死后,老杜他娘还想改嫁,结果被爷爷给挡下了。琇書網

  爷爷叫来了黑老二,明明白白地给她讲了克夫命的前因后果和其中利害,希望她能留下来给十三爷守节。

  在黑老二的嘴中,颧骨高大,鼻削如刀,嘴尖,蟹目,有法令纹,眉低压目都是克夫之相。很不幸,这些都能在老杜他娘的面相上隐约看到。

  也许是受够了改嫁的罪,也许威慑于黑老二的相面之术,老杜他娘没有再改嫁,也因此永远成了我的十三婆。

  老杜来到我们村时已十六岁,是个腼腆的半大小伙子。十三爷在时穿得还体面,吃得也不错,说话办事也有模有样。十三爷不在了便放了羊,成天与车站上的流氓混迹在一起,不是偷人就是骗人,有时还去抢人,简直丢尽了我们村人脸。

  有一次因为骗人,被人家追到我们村,若不是有村里人出面,说不尽就被人家扭送去了派出所。也是从那以后,村里人不让他姓李。

  老杜不姓李,却一直还在李家村住着,无论谁家娶媳妇,他都要去帮忙。其他人帮忙是为了乡里乡亲的情面,为了能美美地吃一顿,而老杜去帮忙是为了闹洞房,为了闹洞房时的节目。

  闹洞房自古有之,各地有之。

  闹洞房又称“闹房”、“吵房”,是在婚宴后的晚上,亲友不分辈分长幼,聚于新房中嬉闹取乐的一种方式。

  闹房习俗源于驱邪避灾。相传紫微星一日下凡,在路上遇到一个披麻戴孝的女鬼,尾随在一伙迎亲队伍之后,趁新郎、新娘拜天地时躲进洞房,伺机作怪。紫微星当众揭穿了女鬼阴谋,并说:“魔鬼最怕人多,人多势众,魔鬼就不敢行凶作恶。”于是新郎请客人们在洞房里嬉戏说笑,时至五更,女鬼见无从下手,也只好逃走了。

  闹洞房驱邪的风俗各地均有,形式却各有不同。相传我们村闹洞房的形式来自古代军中,场面有些“污”,就比如说抓“雀儿”。

  抓“雀儿”是传统节目,就是将一块手帕折叠成麻雀形状,然后塞进新娘的一个袖口,再由新郎从另一个袖口抓出。如果新郎笨手笨脚的几次未成功,就会由其他人代劳。

  而老杜最喜欢做这代劳之人。

  随着村里读书的人越来越多,文明之风渐渐浸润着我们古老的李家村,愿意在闹洞房时代替新郎“抓雀儿”的人越来越少,最后也只剩下老杜一人。

  但过来人都说,老杜“抓雀儿”的手很不老实,常常会乱摸乱捏……

  老杜名声就这样坏了,因此到了四十岁也没有说上媳妇,与信义一起成了我们村有名的老光棍。

  与信义不同的是,老杜很圆滑,能说会道,还时而能弄来钱,所以嘴边不缺吃喝,身边从来不缺女人,活的很滋润。

  除些之外,老杜自诩为文化人,嘴里常常冒出几句不伦不类的诗来。

  比如白居易的《长恨歌》:

  云鬓花颜金步摇,芙蓉帐暖度春宵。

  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

  比如苏轼的《戏赠张先》:

  十八新娘八十郎,苍苍白发对红妆。

  鸳鸯被里成双夜,一树梨花压海棠。

  再比如杜牧的《寄扬州韩绰判官》:

  青山隐隐水迢迢,秋尽江南草未凋。

  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

  还比如杜甫的《客至》:

  舍南舍北皆春水,但见群鸥日日来。

  花径未曾缘客扫,蓬门今始为君开。

  这些千古绝唱在了老杜的嘴里,却变成了淫词艳曲,被引用到了许多他自以为很贴切、很恰当场合和地方,比如说写给田寡妇的情书里。

  田寡妇虽然是泼妇,却绝不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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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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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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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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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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