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确认折兰乎与摩尔斯的身后没有大军相随后,萧何便让他们穿过长城,进入河套,暂时居住在临河驿站中。
然后派遣快马前去通知李适,有关匈奴使节的情况,否准许其入境。
而兰明乎仿佛也并不着急,只是待在临河驿站中,观察临河这座城市的变化。
两人被允许在临河城内活动,但不允许离开城池,避免耽搁,也怕与匈奴有所联系。
兰明乎也答应下来,他们也想要好好看看这座城市。
因为兰明乎看得出来,这座城池慢慢成为河套地区的核心,了解这里,才能侵略这里。
“感觉上次来,这里都还只是个人数未必过万的小城,怎么这几个月时间,变化就这么大呢,感觉都有些不认识这里了!”摩尔斯新奇的看着这座城市的变化。
兰明乎应和了几句,目光却很快被一家店铺吸引,看起来相当的红火,人人排着队。
找了一个路人询问,很快便知道,这是一家买热水的店铺。
兰明乎的目光所及,的确见到这些人基本都拿着木制的器皿,过来这边进行盛水。
兰明乎上去询问这热水价格,知道了热水价格很便宜,只要两个刀币。
但装水的器皿要自己去准备,基本上还是以木制器具为主,不过这种木制器具除非是经过抛光打蜡等多道工序,否则一般的木制热水瓶,用得时间算不得长。
不过,对穷苦人家来说,自己动手用木材打造也个木桶或者热水瓶也不是难事。
当然,对李适来说,更乐意自己出售经过自己多道加工制造出来的木桶和木制热水瓶。
只不过这时代的人有节约钱的习惯,毕竟亲自动手制作出来的木制热水瓶不要钱。
而自己去买个却要二十枚刀币,这两者间的差距,他们还是非常清楚的。
不过,随着萧何抄着李适改造郑国渠时的作业,拿出粮食雇佣农闲时候的百姓进行工作,百姓们很快就会发现,比较起自己制作个木制热水瓶,还不如直接买一个来得方便。
这时候百姓们突出一个节约,其中很重要的原因就是,边境地区的百姓是真的穷啊!
兰明乎看着这打来的热水,转过头对摩尔斯道,“这样的一碗热水,你说我们草原之中,谁能天天喝到。”
摩尔斯看着这热水,不由沉默了一会儿,略带着几分迟疑道:
“起码要是百夫长吧,草原上的森林虽然也有,但比较稀疏,尤其我们放牧时会避开这些区域,避免生畜走失。
所以想要获取木材是件挺辛苦的事,就算获得木材也是以烧食物为主,烧开水太奢侈了!
也就到了百夫长以上的人有了奴仆专门去砍伐树木,倒是有可能喝到热水,不过那时候喝酒不好吗。”
“但在这里什么人都能够喝到热水啊!”
兰明乎仅只看到这一幕,却第一次清晰感受到了什么叫做文明的差距。
对自己的部落来说,就算百夫长都未必能够做到的事情,但对大汉来说,仿佛是件不值一提的小事。
是的,兰明乎已经知道与自己发生战争的不是大秦,而是变换成了大汉。
这一点是萧何告诉他的。
虽然李适还没正式立国,但取名为汉的消息已经在李适土地上传播开来,甚至李适原本关中王的名字,现在也渐渐被人叫做了汉王了。
而在匈奴看来无比强大的大秦帝国,已经被李适击溃覆灭。
而自己当初遇到的曙光军团,就是正面击溃了大秦长城军团的强大存在。
左贤王输给了他们却是理所当然的。
只不过,随着大秦灭亡,兰明乎对大汉的忌惮不由到达极致。
因为兰明乎很清楚,连大秦都能打败大汉,那他所展现出来的力量,必然会更加惊人。
现在,他只能把自己的担心放在心里,而是尽可能认真观察大汉文明。
自己所要做得就是把大汉文明的一切一五一十的告诉单于,至于将来应该如何决断,还是要看冒顿的抉择。
在这临河待了大约一个月左右的时间,李适派出随何以及一千的预备役战士过来迎接。
另外领兵之人是灌婴,随着曹参成为预备役的统领,当初刘季麾下的降将,开始慢慢的展露头角。
这次李适以随何为使臣,前去正式接待匈奴使者,他便让灌婴等人出来露露脸。
也不说立下什么功劳,但至少要洗刷掉当初的跟着刘季混的过往就好。
毕竟若这步不迈出去,对刘季麾下的降将们来说,是没有所谓未来的。
不过,虽说是派出使者接待匈奴之人,而实际上随何对于这个任务是相当不高兴的。
因为在随何的认知之中,自己是什么身份,这些匈奴蛮夷是什么身份,自己当初劝降过魏王,出使过齐楚,现在区区这么一个蛮夷,又有什么资格让自己去接待。
但即使如此,随何的接待倒也完成的无可挑剔,只是这个过程冷漠了少许而已。
随何的高傲兰明乎自然看得明白,甚至还一边安抚着差点暴起的摩尔斯。
毕竟兰明乎很清楚,自己完全灭有必要因为对方的高傲而动怒。
对自己来说,自己只要去一趟咸阳,然后把自己的所见所闻告知单于,这就足够了。
在这个时候跟大汉的使节起冲突是完全没有必要的事情。
对方高傲那就高傲,若自己能找到大汉的弱点,那自己也不介意直接把大汉一口吞下。
随何询问兰明乎是否坐上战车向咸阳前进,不过兰明乎拒绝了。
因为战车上的帘子会格挡自己的视野,他最终还是选择了骑马,想要看尽河套的风光。
映入眼帘的便是萧何派人兴修的水渠,不断接引着黄河水流进入农田中进行灌溉。
尤其是在墨家帮助下建立起来的水利风车,更在水流推动下不断运转。
因为河套地区实在缺少人口,所以萧何守推墨家的器械来替代的劳动力,这让河套地区在萧何的整治下,开始出现几分塞上江南的风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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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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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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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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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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