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从白起那里得到了提示,韩知兵自然而然找上了王二宝要人,因为那些被俘虏的丹阳兵基本上就在王二宝的手下干活,因为他们实在太适合了。
丹阳兵所擅长的天赋是协力,这种天赋在战场上能靠着组织力爆发出相当出色的战斗力,甚至与曙光军团拼杀,至少短时间内也不会落于下风,不过可惜因为组织力战部本身的限制,短时间内不落下风,对于很多精锐战部来说,时间长了他们必输无疑。
不过对比起让他们在战场上厮杀,他们在工地上搬砖,更能发挥出这支战部的全部实力。
至少王二宝很快就被这些丹阳兵们给征服了。
因为协力组织性战部天赋,所以这些丹阳兵有着天生的纪律性。
更重要的是,这一种纪律性能够很快把新进入的人员给快速带熟,这特性实在逆天。
对永远人手不够,永远需要招募新人,更需要在农民农闲时招募农民工进行辅助的王二宝来说,单是这个能快速培养新工人组织能力的天赋,就让丹阳兵的价值别具一格。
更不要说,等进入工作中,他们的协力天赋能让他们能够通过众人之力,完成单人所不能够完成的许多任务,最简单的就是搬运一些巨大石头,往往多人共同努力便能顺利的完成应该借助工具,或者牲畜搬运的岩石,当然某些易碎的岩石更是直接用军团攻击击碎。
总之,这种汇聚众人之力的协力天赋,让王二宝的工作效率更是得到了进一步的提升。
可以说,自从这些丹阳兵来了不久,就成了王二宝眼中的心头肉了。
至于丹阳兵的第三点好就是稳定,或者说这是组织类天赋的共性。
在战场上来说,组织类的天赋虽然强大,但除了纯粹以法立国的秦国律法兵以外,绝大多数人都不会选择组织类天赋作为通用天赋,因为组织类天赋在战争时往往不会爆发。
组织类天赋的发挥往往是看一名统帅的上限在什么地方。
他们能打赢能赢的战争,但很难打赢会输的战争。
这跟素质类战部或者意志类战部那种说不定能够打出奇迹的概念完全不一样。
稳定、严谨和高度的组织化是他们的优势,但同时也是他们的劣势。
它们拥有怎么样的战斗力,基本上就能发挥出什么样的战斗力。
这种能力在战场自然不能说坏,永远是虽然不会大赚,但不会亏的代表。
但实际上,战场很多时候是一个拼奇迹的地方,一个以稳定著称的天赋,要么交给相对中庸的将领,让它们发挥出应该发挥出的实力,或者交给最顶尖的将领,以自身能力发挥出这一种兵种运用到极致,否则这种兵种上战场给人感觉就有些平庸。
就好像是万金油,好像什么都行,但好像什么都不算是最拔尖的。
所以这个天赋在更多有个性的将领看来,自然是这个天赋哪都好,但就是不适合自己。
不过,这个天赋没有爆发力对军队来说的确是缺陷。
但换个角度对于王二宝来说,它的稳定性能够让他可以更准确的衡量他的能力,从而进行更合理的科学分配,来加强工作的效率。
所以丹阳兵用来给自己做生产部队,王二宝是真的感觉很好用啊。
韩知兵过来找他借用五千人时,王二宝都还有几分的舍不得。但王二宝也知道,韩知兵都需要找人去实验的问题,肯定是最尖端的军事机密,该借给他用,还是要借给他用的。
而韩知兵也不客气,把人借过来了后,便开始用丹阳兵来布置军阵。
布置着,布置着,韩知兵的眉头一挑,若有所思:
“看起来孙子早就已经知道天地精气的时代,所以这种兵种,本身的军团天赋居然就能够调天地精气,协力天赋……
协得到底是军团的力,敌人的力,还是这天地之力……真是有意思的天赋啊!”
很快的,丹阳兵在韩知兵的指挥下,几乎是瞬息间完成变阵,就算韩知兵自身本来就是一个不错的军阵大师,但能这般顺利完成军事调度,也让韩知兵感到惊叹。
就在韩知兵不断用丹阳兵尝试变阵能力时,李归找了过来。
“韩帅,我原来你在这里啊,这里有一匹我特地从草原挑选来的骏马,不知道您感不感兴趣!”李归果断牵着一匹相当神骏的马匹来找韩知兵了。
韩知兵的目光落到李归马匹上,细细打量下,不得不陈赞这匹马颇是神骏。
转头看看李归,开口道,“说吧,找我打算干什么?”
“我感觉我距离第二天赋已经不远了!”李归倒也不客气,本来就是来求韩知兵指点的“但我没有办法确认我所觉醒的二天赋就是我所想要的二天赋,所以来找韩帅你来帮帮忙。”
韩知兵听到李归的话若有所思,不过神色严肃的对李归道,
“虽说你只要说个效果,我靠玄襄之阵应该都能给你模拟出来。
但你要知道,这只是我所理解的东西,而不是你的东西。
参考可以,但若完全照做,那你以后很可能会走不小的弯路。”
李归倒是松了一口气,笑着对韩知兵说起了自己对二天赋的设想:
“我对我的天赋已经有所构思,我的一天赋是折光,能在全身包裹成一层结界,并且对光形成折射,但缺点近战攻击,必然会受到极大的缺陷。
这导致我根本没有办法近身作战,尤其是在大规模的军团作战时,相当的鸡肋。
所以我想二天赋能不能把云气与战士意志复写入折光中,形成一个幻光人影,远程操控。
因为一天赋原因,它至少第一击拥有绝对杀伤力,更重要的是这还是能隐身的,捅了目标一刀之后直接爆炸。
至于我自己,则一直待在军营中,只要知道它杀败了敌人就好!”
“云气形体,意志复写,远程操控,还有自爆能力吗?听起来倒是挺不错了!”
韩知兵眼睛一亮,他就喜欢这种有创造力的家伙。
最重要的是,这家伙的创造力还是完善自己的云气体系。
“我来试试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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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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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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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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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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