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是马背民族,从大草原杀出来的匈奴精锐,是匈奴的顶尖骑兵。
这两者在速度上的比拼,谁快谁慢,想也知道,肯定是穿上了马蹄铁的那个拉!
如果在别的地方,比如说平坦的大草原环境中,那谁快谁慢还真是说不定。
但现在,在这场速度比拼中,环境制约因素太大了,作为黄河区域土地最是肥沃的区域,没人去维护时自然是杂草丛生土地泥泞,甚至偶尔会出现碎石。
纵然是生长在马背上的民族,但面对眼前环境,也挺糟心的.
更不要说,现在根本就没时间让摩尔斯带领的匈奴士兵有时间去适应这环境。
可朱明不一样,他没有匈奴那般从马背上成长的非凡技巧,也没对骑兵有什么特殊天赋,但他有装备啊!
马镫、马鞍和马蹄铁,这一切都让朱明能够轻松克服别人练一辈子骑兵技艺都未必能达到的战场适应性能力,自然朱明战部先一步的攀登上这高坡!
“大秦的骑兵也这般的快速吗……”摩尔斯看着眼前的一幕脸色难看。
作为马背上的民族,自己最引以为傲的技巧便是骑兵,双方几乎在相差不远的地方起步,但最终结果却是自己慢了一步,对方骑兵先一步占领战场上的有利地形。
但摩尔斯清楚,都到这种地步了,逃跑是绝对不行的,只能顶着对方压力上了!
因为这时候撤退,不但气势全泄,更会让自己的战士们不明所以以为溃败了。
所以越在这时候,越要向前,唯有向前才能杀出一条生路来。
而且自己已经放出求援的血鹰,只要自己能坚持下来,到时候谁吃了谁还不一定呢!
所谓沧海横流方显英雄本色,摩尔斯高举起长矛,大声吼道:“跟我杀!”
摩尔斯的战部战士,并没有因为自己处于地形劣势而有任何迟疑,他们沉默的拥簇在摩尔斯周围,伴随着摩尔斯的咆哮声,果断向朱明战部冲刺起来。
毕竟摩尔斯战部也在跟东胡的交锋中实打实厮杀出来的。
他们对战场的适应和战场上的觉悟,并不比曙光军团差多少,至少在冲锋时丝毫不差!
两支骑兵此刻相互的碰撞在了一起,仿佛两股巨浪相互撞击,刹那间掀起了一阵无与伦比的血花,不断有人坠马,不断有人倒下,更不断有人继续冲锋。
两者的冲撞,朱明几乎从一开始就占据了绝对的优势,死死的把摩尔斯战部压制住了。
摩尔斯目光扫视,能清楚见到在第一波冲锋中,倒下的人中十之七八是自己麾下战士。
对于这点摩尔斯早就有所预料,这就是地形所带来的加速度所造成的先发优势。
但让摩尔斯难以接受的是,在接下来的持续厮杀中,麾下战士居然占不到便宜,甚至在正面我的搏杀下,处于下风,被朱明战部给压着打。
摩尔斯不理解为什么朱明战部在稳定与平衡性上的表现跟匈奴战士完全不是一个量级。
自己麾下的战士,可以说在马背上长大,经过了与东胡之间血与火的淬炼,每一个的骑马技艺不说登峰造极,但也算得上是仿佛一种生命本能。
但现在在匈奴人引以为傲的骑兵技术上,居然输给了秦人,这让摩尔斯难以置信,毕竟当初的秦人也没这么强啊!
而且这一个个秦人骑兵都不是什么新兵,哪怕是再小的空间,也都尽可能的保持自己的骑兵处于移动奔跑的状态,哪怕再迅猛的突刺,总是能冷静的调整身子闪躲,就算是几乎躲无可躲的窘境,这些秦人士兵也都非常果断的选择身体的非要害部位以伤换伤。
在战场上没人能够保证自己不受伤,但优秀的战士能保证自己伤到哪里!
可以说,这支骑兵战部,几乎每个人都仿佛是在战场的尸山血海中攀爬出来的战士。
也许他们的骑兵技术比不上匈奴,但他们对战场生死的娴熟感,却远超匈奴战士。
“这就是秦人吗?”摩尔斯满脸的惊叹,但摩尔斯清楚的知道,自己遇到了硬骨头了。
这硬骨头比自己想想得都还要硬很多,自己原本心中对秦人士兵强大的想象,一点一点的具现化到了眼前的情景。
他们拥有更坚强的战士,拥有更先进的装备,拥有更秩序的纪律,让自己再次感受到当初把自己等人赶出河套平原的那个大秦的全方位强大!
但自己匈奴也不再是当初那个在河套平原根本就没有办法与敌方抗衡的弱小部落,而是已经踩着东胡的鲜血成为了草原新霸主的匈奴了!
摩尔斯面对着眼前的朱明战部,咆哮着说道:“让我们看看谁才是真正的勇士!”
伴随着摩尔斯的咆哮,这一刻摩尔斯整支军团周身都朦胧起了一层鲜红色的血雾。
由冒顿以唯强是举为核心,亲手创造出来的血魂体系,第一次出现在曙光军团面前。
整个被冒顿带出来的匈奴军团第一天赋都是一样的,被称作血怒,简单的说,它只有在战士受伤之后才会触发,然后身体受伤越重,恢复力越强,自身的实力也会得到全面增幅。
随着匈奴军团的受伤与战损,匈奴军团的战斗力反而会向上攀升。
这战斗力会一直攀升到了某个临界点,会让战士们不仅燃烧自身储存的能量,甚至会燃烧自己的寿命来爆发战斗力,从而达到匪夷所思的地步。
但等到爆发期过去后,匈奴战士们直接死亡,战斗力仿佛抛物线下落,身体被彻底榨干。
这个体系在绝境时不缺少爆发力,在富裕时也能够通过大量的补充营养来夯实基础,可以说是一个相当具有战斗力与普遍性的战部天赋。
当然若说缺点也不是没有,且不说时间上的限制,更重要的是这天赋要受伤后才能触发,让很多在战场上受伤过多的战士陡然在壮年陡然因某些原因引发暗伤害,然后就去世了。
但现在在战场上,这个天赋是真的好用。
随着摩尔斯战部的血怒天赋爆发,战部的战斗力不断上涨,朱明战部的优势借助地形冲锋所带来的优势,开始一点点被拉回到势均力敌的平衡局面之中。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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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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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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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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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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