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明明看着白羊王带着白羊精锐逃了出去,但就结果而言,这些秦人居然带着士兵追上了白羊王,然后把白羊王给砍死了。
这般凶残的行径,怎么不让白羊部落的寒战若惊。
对草原民族来说,战败后投降,成为其他人俘虏这种事情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尤其他们投降后居然能吃到两餐,每餐都有香喷喷的面粉馒头,顿时就安静了下来。
他们认为自己能够做秦人的奴隶,比做白羊部落的人好多了。
至于所谓的民族与信仰,真不好意思,也许华夏多少还有一点华夷之辩,但其他民族,至少现在还没所谓民族荣耀,越是底下的民众,忠诚的价钱就越低,低到一餐两个馒头。
所以用白羊王卜金的人头,很快就稳定了白羊部落降民的秩序。
这时整个曙光军团,以及萧何与夏侯婴,全部参加了针对匈奴的会议。
因为白羊王卜金放匈奴进入河套,所以将会遇到比白羊王更强的杂胡!
是的,哪怕到现在为止,陈云等人哪怕知道自己遇到的是匈奴,但在潜意识中遇到的还是杂胡。
这不能够怪他们,因为曙光军团有限的知识中,顶多对大秦有着少许了解。
他们知道大秦害得自己等人起义的原因就是因为要建筑长城抵御杂胡。
但就他们所知道的历史,李牧各种吊打胡人,蒙恬各种吊打匈奴,甚至战国七雄之中排不上强的燕国,一样稳稳压住北边的胡人,压根就没有因为胡人产生危机。
所以,哪怕他们知道自己所面对的敌人是匈奴,他们也产生不了危机感,打就是了!
“匈奴能进来跟我们打一场,对我们来说有风险,但这是件好事!”
萧何并没因为这件事有什么焦急感觉,反而严肃道,“最好来一场大决战!”
“你先说说!”陈云看着萧何,并没有对萧何说李适对匈奴的重视。
因为世界地图这件事情,还只是在高层中流传,除了文官需要制定战略,也就几个元老知道,就算是张良,如果不是他献了韩国,之后又背刺了秦朝遗老作为功勋,也没这资格。
所以在场的人中,只有陈云是知道匈奴的,而且心中也肯定了一定要跟匈奴打一打。
因为官方需要对匈奴来一场评估对方战斗力,才能制定相应的策略。
原本陈云还在思索着自己应当怎么样说服众人,却没想到萧何先站出来了。
萧何见到陈云支持自己,倒是定定心神,开始解释:
“回归最初战略,大王需要我们驱逐异族重新夺回云中、九原与朔方这三处河套精华,并且让我在此地辛勤耕耘,最起码要能维持住对驻军的供给。
我猜测大王是打算在这里分担赵歇的兵力,不论是奇兵也好,是杀招也罢,最起码能够威胁到赵歇,为下一次的讨伐赵歇做准备。
所以我们必须要把云中、九原与朔方三处拿到手。
缺了一处,我们不但无法完成自给自足的体系,甚至需要咸阳不断的运送粮食过来填入到这无底洞中,让我们不断失血,让大王失望!”
萧何的目光转了转,在场曙光军团的将领多了几分凝重。
萧何很清楚,曙光军团作为李适一手拉起来的战力,比较起所谓的大局,还不如直接把李适丢上来,单是为了不让李适失望,萧何感觉这些家伙应该就能奋不顾死!
不过,战略方面的事情,稍稍点题一下就好,能激发起众人战斗意志,让这些人明白战略是要实现什么东西就足够了。
“第二点,就是我们的对手是匈奴!”萧何神色严肃道。
“不过胡人而已,还有个称王的,脑袋还挂在了城门上呢!”朱明撇撇嘴,倒是看不上!
“莫要小视了对手!”听到朱明这般话语,陈云先一步道。
因为匈奴是李适都表示要重视的对手,所以陈云不会把匈奴当做是普通的杂胡来看,否则就是看不起李适。
“知道陈帅你谨慎!”朱明撇撇嘴,倒也不以为意,毕竟胡人能有多强啊!
萧何目光撇过,对众人道,“朱明将军您觉得,为什么要修建长城?”
“为了抵挡胡人……”朱明倒是对着萧何回答,回答完这一句话,不由愣住了。
萧何点头道,“我不想要夸赞胡人的强大。
因为我们所知道的胡人的确是被李牧设计袭击,或被蒙恬率领秦军击溃谁。
但这两人在我华夏历史上也是有得数的名将,被他们两人击败未必是胡人太弱了,而是我们参考的标准太高了!
虎狼之秦,铁血之赵,悲歌之燕,可以说是战国七雄之中都有着非凡精锐的国家。
但最后,他们都还是修筑起了城墙,去抵御北方的胡人。这是为什么?
至少在三个国家的有志之士看来,他们没有任何的优势,只能靠着城墙去阻挡!
正因为,李牧、蒙恬这般人物是少数,所以我们才歌颂至今啊!”
听到萧何的说法,众人不由回过神来,却也明白了萧何的意思。
如果自认为是蒙恬、李牧这样的统帅,那自然有资格不把胡人放在眼里。
否则,你拽个屁啊!
萧何也知道,他的话要是说到这里就结束,怕是等一下回去就会被人套上麻袋暴打。
所以萧何继续,“匈奴对是非常好的一块标杆,是证明当今大王比祖龙更优秀的标杆!
蒙恬率领三十万大军北击匈奴,收复河南之地,威震匈奴,誉为大秦第一勇士。
现在我们只要以十万人击溃进入到朔方匈奴,把他们彻底的驱逐出去。
那是不是证明我们比当初的蒙恬更加优秀,大王也比祖龙更加的优秀!”
听到这话,在场众人的眼睛更是亮了几分,不论是所谓第一勇士的称呼,还是为李适证明李适比祖龙更加优秀的信仰都让他们相当的心动。
说到底,李适是反秦起家的。
在他们看来,把自己从泥潭中拉出来的李适肯定是比祖龙优秀。
但这种事情说归说,没有证据啊,但现在好像干掉匈奴后,证据就来了!
“对,就在这里干翻匈奴!”朱明第一个大声咆哮起来!
“叫什么叫,老子才是统帅!”陈云一把按下朱明,“老子要干翻匈奴,谁跟上!”
“我!”“我!”“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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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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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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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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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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