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良看着老太太一脸杀气,到是被虎了一跳。到这时,他才正视了老人家一眼。平时看着老太太不多话,对自已也客气的很,可谁能想到,一旦发威,居然杀气腾腾吓死个人。
也是这时候,文良确定了,大哥的虎性,可能是继承了老太太的!
“我那老兄弟对林福妞还是很满意的,他那人,但凡属于自已的人和事物,都是护的紧的存在。林福妞现在是他的人了,他肯定要护着几分。所以教训花逢春的事情,自有我那老哥儿去弄。”
曾玉洁和徐春花这才松了口气。虽然说林福妞是得受点惩罚才能解气,但是吧,这件事情最大的恶人,还是要数花逢春。
你把人有夫之妇拐走不负责,还想让人当野鸡接客挣赌资,这样的渣男不收拾教训,那真是天理难容呢。
临走的时候,文良才看见老陈头一直在搬东西,见几大筐的东西放在那,他瞅着是吃食也是愣了一下。
“文良兄弟,你对我们的照顾咱就不多说了,这些全是家里做的些吃食,大家伙吃了都说好吃,给兄弟们送一些来,也算是尝个鲜。”
“这,这也太多了点,婶子,你们太客气了。”
文良感动,他做那些事情,一方面是基于陈大江的旧情,二则,也是看好陈家人。可谁能想到,人家这么感恩,不仅仅带着他们在走正轨做营生,现在还拉这么多吃的来。
“都是些不值钱的玩艺儿,不外乎就是图个嘴乐,你们收下就得了,江湖儿女的,哪那么多客气话。”
徐春花这一句话,堵的文良啥话也说不出来了。
他手下的一帮兄弟,看着这么多吃食,也是暗自吞口水,对于陈家人,心里就更添了几许好感。或许,以前是觉得照顾人家,现在么,是真把陈家人当亲戚看了。人啊,就是这么奇怪,你来我往,有情有义,这情,才可以长久。只知索取,不知回报,别人久了,也会觉得烦,会心累……
婆媳俩告别文良后,还是决定往前面弄巷子去走一趟。据说,文良那个手下的老兄弟赵三哥,就和他老娘住在那块儿,而他,也是这片儿的混混。
老陈头先去送货,她们则去巷子里,大家约好了,一会儿就去骡马市场碰面。
林福妞以为,自已还是会在乡下地头,和一个孤老婆子天天相守。然而,在被带到巷子里,看见屋里收拾的也还算是整洁时,她有些发懵。
这屋子虽然只有两间,但却修理的很整齐,小院儿还种着一点蔬菜,开着小嫩黄花,看起来充满了生活气息。
老太太在听说她是儿子新带回来的媳妇儿时,欢喜的拉着她手,用那双看起来有些灰朦朦的眼盯着她。“闺女,你能来我们家,我真是感激你啊。跟你说,我家三儿虽然脾气不是太好,但他孝顺啊。人说了,这孝顺的娃儿心不坏。以后他要是敢欺负你,娘为你讨回公道哈。”
林福妞听着听着,突然就想到当年,有一个男人也是带自已回家。
那个和男人有几分相似的妇人,抬眼看了一眼她,就埋头继续剁猪草。“既然进了陈家的门,那就老实本份的做人媳妇子。要是不老实,我老婆子可不手软。”
老妇人说完后,狠狠剁着猪草,她吓的往男人身后藏……
现在想想,其实,老太太那么凶的人,又何曾对自已真的过份了呢?Χiυmъ.cοΜ
眼泪莫名的就涌了出来,林福妞跟着男人下跪在妇人面前,老实的磕了个头,叫了声娘。
妇人听的欢喜,又拉着她手,从手腕子上撸下一根镯子。“给,不值钱,可这也是我们家……唯一能拿的出手的物件儿了。娘对不住你,好孩子啊,难为你能跟了我家三儿。”
林福妞看着手腕上的镯子,很薄很轻的一根银镯子,看的出来,一直是被老太太戴着的。但是,现在却落在了自已手腕上。
她莫名的就掉了泪。身边,男人握住她手。
“哭什么哭,不就是一根镯子,以后老子挣钱了,再给你买就是了。”
林福妞擦拭着眼泪,可是,越擦越多。或许,这就是她想要的生活,她一直想要的生活,不外乎就是这样罢。人,只有在失却过,才知道珍惜,而她,现在要重新抓住自已的未来。
因着新婆婆对自已好,新丈夫也对自已体贴,不答应也不碰她,所以林福妞很喜欢这个家。不用在地里刨食,只需要买点菜,收拾家里,侍候一下眼睛不方便的婆婆,她觉得这样的生活很好。
所以就算是才嫁作新人妇,她也很积极的融入到生活中。这一天,她如前两天一样,看天气好,就牵着婆婆,打算带着她一块儿去买菜,顺便,也让老人家多走动走动,有利于身体健康。
这一对才处在一起的婆媳俩,一边走,一边说着路上的事情。
老妇人听的很认真,时不时的,逢到熟人,便会拉着人介绍,说这是自已儿子的媳妇儿,她儿子也有媳妇儿了。
每次这个时候,林福妞就含笑站在一边儿,任由对方打量着自已。
走着走着,她恍然觉得,有人在墙角注视自已,看过去,只见那儿有一只老鹰飞过。或许,是错觉吧,自已这样的人,会有哪个会来关注呢,一个被胡子掳掠走的孤女,注定是不会有人关注的了。
她摇了摇头,扯出一抹落寞的笑,又挽着老妇人往前面走。
“娘,这下你放心了吧,看起来,她确实是过的极好,也很喜欢现在这样的生活。”
等到她俩走后,曾玉洁和徐春花才从弄巷子里出来。
徐春花紧盯着前面林福妞扶着老妇人的身影,因为对方走的慢,所以林福妞也弯着腰,尽量配合着一点点点往前走。路上看见有一个坑什么的,还会拐一下。这般细心体贴的林福妞,是她……在陈家不曾看见过的。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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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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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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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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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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