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多面布料,宝珠给自己做了三套内衣,有系扣子的,又大布衫加上松紧裤,还有六套可以换洗的内衣,分给婆婆五米让她给自己和公公做一身衬衣、内衣。给嫂子七米,让她跟自己家人做。剩余的布料,做了三件衬衫,五件短袖衫,衬裤四条,内衣,也就是内裤做了二十条。另外还做了宽松的背心五件。剩下的布料自己给自己做了姨妈巾。
第二布料只让傀儡做了最简单的活儿,大部分还是自己来,蓝色的布料很鲜亮,有些像是宝蓝色了。这个颜色男人女人都能驾驭,尤其是布料当中掺入了染成黑色的真丝,虽然比头一匹白色厚实点,可舒适度和色泽却更受欢迎。第三匹就织的是普通的棉线加上细羊毛线的厚实布料了。颜色是她喜欢的鸦青色的,这个颜色也是男女都能穿的。
这天天气不错,宝珠给自己占卜了一下,就带着空间里的弓弩、符咒、兵工铲、兽夹和尖锐的木头,都放到背篓里上山了,这段时间,宝珠吃的不错,修养的也很好,但是一百块钱,让她觉得心里没底,跟丈夫要钱,她可拉不下那个脸来。
在山里行走,宝珠也不敢掉以轻心,先是在山下一株长叶草上找出一条长的,念咒,打结,这锁蛇咒是很管用的,别看这东北的山林不适合大部分的蛇生存,但也不是没有,如果真的遇到了,那绝对是大麻烦,这些生在山林中蛇不仅有毒,而且个头很大,若是遇到年头长的,很可能已经有了灵气,那就麻烦大了。
山路是走惯了的,而且宝珠更喜欢在山林里生活,胜过在村里生活,看着时辰,凭借着直觉挖陷阱。反正也不急,慢慢挖,她现在可是孕妇。然后,就在可能出现动物的地方下兽夹。之后才一步一步往山里走。
宝珠出门的时候,刚刚早上六点,但是此时,已经是上午九点了。等宝珠走到大山的深处,选择了一处依山傍水的灵气聚集之地,这才停下来,找一块平整的地方,开始打坐。不知不觉间,就到了下午五点,已经傍晚了。
宝珠觉得从里到外的舒爽,这里是终年罕无人烟的,灵气非常的充沛,这里不仅植被茂密,而且还有许多的走兽飞禽。如此灵气充沛的地方,那必然有好东西啊!凭借着自己的直觉,宝珠发现了一只五百年的山参,一排五个二百年到一百年的山参,还有附近的三五十年的人参,一共25十支。不过宝珠记住了这个地方,就只挖了五百的山参和两只二百年以上的,另外还有五只二三十年的,这些年份欠的,倒是可以留着自己用。
宝珠挖这些人参也是极为特别,不用手,也不用工具,而是用符咒,将人参整根的,连着很细小的参须的,都拔出来。然后直接放到空间当中去。那里的时间是停止的,可以保证这些人参出现在药店的时候,还能保持最新鲜的状态。
他们这里应该是很少有人参出现的,而且,一般来说,也不会有人进入这么神的地方,宝珠走的路偏僻,还有一个地方是狭窄的山崖,必须从山崖间穿过去,而对面还有一个很深的湖泊,除了入口的地方,几乎没有任何的路了,但是,宝珠知道,只要淌过水,一个转身的功夫就能看到旁边别有洞天。也正是因为这个奇特的地形,才让这里变得更加安静。
除了人参之外,还有许多其他的药材,挑了一些自己能用的,剩余的时间就是在山里寻找果子、蘑菇,很幸运的找到了一大树葡萄,直接搬到空间里,等着回去种上。看时候差不多了,宝珠也就开始往回走了。
身后的背篓里放了许多的葡萄、野菜、蓝莓,还捞上来许多小银鱼,那鱼是水潭里的,透明的,不过宝珠知道,等裹上淀粉炸一下,会变成白色的,味道极为鲜美的。放到框里一点,然后在空间里放了不少。还有一些草药,等到自己设置的陷阱附近的时候,就为难了。打了一直野猪,兽夹子夹住的,失血过多,没救了,看样子也有一百来斤。套住了兔子三只,野鸡太笨,竟然套住了六只。
野猪可是弄不回去的,鸡和兔子也拎不动的。想了想,四处找了一圈,搜集了不少的金棘、艾草,把猎物围了起来,自己拎着两只鸡回去,余下两只大的野鸡和三只野兔,空间里放了一只,在猪腿上系了一根红线,然后扯着线团慢悠悠的下了山。
刚走到村口就碰到了几个孩子,然后这些孩子引来了小方小圆,小圆看到自己手里的野鸡就把手指放到了嘴里,小方则是瞪大了眼睛,看着婶子说道,“二婶,这都是你打的吗?”
宝珠说道,“是的,是我打的,帮二婶拎着,去找你爷爷和爸爸来,就是二婶要他们帮忙。”
“好,好。”小方是村里长大的孩子,一手一只鸡完全不影响跑跳,身后跟着小圆还有村里的一群孩子。
抱着这里慢悠悠的走着,还没到家门口,就看到了公公薛大成和大哥薛海都赶过来了,跑在最前面的还是方梅,看到宝珠就嚷道,
“你去哪里了?山上打猎了?”
“只是下了几个套子,采了一下野果。我还打到一头野猪和几只野兔,我弄个不回来,爸和大哥去看看吧!我看那野猪也有一百多斤,差不多有吧……”
一听这话所有人都吃惊了,村里没有什么人打猎,最多就是一些半大小子套套兔子,这打猎,还是野猪,实在是让人吃惊,而且,他们村里很多年没有出现过野猪了。
薛大成把烟袋锅子往鞋子上一磕,说道,“在哪里?”
山下有一个小松树苗,我在那里系了一根红线,顺着线就能找到了。薛大成一听这话,赶紧对儿子说道,
“老大,去找抬杠,看看村里谁有空,一起去看看,带上家伙,要是没死,那野猪也是凶狠着嘞!”
薛海很开心的答应着,方梅则是回家烧水,此时朴凤兰也来了,看到宝珠就问道,
“弟妹,你打着野鸡啦?这两个孩子,还送我那里去了,你看这……”
宝珠说道,“嫂子帮忙收拾一下,我晚上做饭招待,爸和大哥带着人去抬野猪了,还有几个野兔和野鸡,嫂子也一起帮着收拾吧!我闻不得那味道,就麻烦大嫂了。”
果然还是那个矫情人,朴凤兰说道,“行,我收拾好了去你家。你们两个孩子,跟着你二婶也知道帮忙。”
此时宝珠对身边跟着的小方和小圆道,“跟我回家,二婶给你们吃葡萄和蓝莓。”
“哦……”这下子不只是小方和小圆,就是其他孩子也开心起来,看来小方和小圆也是大方的。放下筐子,找来下铁盆,发了一大串儿葡萄,又抓了四把蓝莓,让他们端出去吃。等两个小的离开了,这才开始整理药材和蘑菇。
过了不到一个小时,薛大成就带着儿子和帮忙的邻居回来了,看到野猪和兔子、野鸡,几乎村里能来的人都来看热闹了,就连生产队长都来了。薛大成很高兴,这么大一头猪,比家里养的猪还有大,可是这猪是怎么处理才好呢?若是自家养的,那肯定去卖了,这不年不节的,谁都舍不得杀猪。可是,这野猪是打来的猎物,又有村里人帮着抬回来的,这就有点不好分了。
费了这么大的功夫,宝珠当然也不希望这猎物就这么飞了,她现在有了人参,当然不介意将猪肉粉了,可是如果真的分了,恐怕也没有什么回报。宝珠拿着一个铁盆,递给婆婆方梅,然后说道,
“明天让爸和大哥帮我把野猪送到镇上的收购站换钱和粮票,我家的粮食可没什么了。今天来帮忙的,晚上都在我家吃吧!这野兔和野鸡今天都炖了,也让大家尝尝野味儿。”
一番话,果然让大家非常满意。方梅当然也是舍不得把猪肉分了的。这野鸡一共有五只,野兔三只,够置办好几桌菜的了。没有帮忙的,也别想贪,当然,也有失望的,可惜,没有占理,也就没有资格说什么。琇書蛧
薛大成也是这个意思,只是看来了这么多人,大家都是奔着什么来的,他当然也知道,但是,这猪能换不少钱呢!老家有多少粮食他最清楚了,真想着怎么给粮食的,见老二媳妇自己张罗了,心里也开心。
没多久,朴凤兰就带着收拾好的两只野鸡回来了,宝珠留下一只用瓦罐炖上,放一点补身的药材,大枣、枸杞都放了一些。其余的,宝珠也不惦记了,兔肉她是不能吃的,虽然没有什么科学根据,可是谁都不想弄这么不吉利的事情。而宝珠把招待客人的事情都交给了方面和朴凤兰,自己也不过去吃饭了,说是累了,也就清静的回去躺着了。
其实这点劳动量对于宝珠来说并不算什么,反倒是拿了梭子织布,天黑了,但难得今天晚上有电,家里的灯泡换上了一百瓦的,这样也亮堂,有了蚊虫,但也进不了屋子,这织布虽然是机械试的工作,却很是容易让人上瘾,更能让人静心。这布也快织完了,布料很好看,薄厚适中,不管是男女,做衬衫都是很合适的。
明天去卖野猪,这布料的事情估计也能谈好。剪下了一块,等着明天让薛大成他们一起带到供销社去。若是不成的话,也就算了,反正家里也是用的上的。而自己给丈夫做的衬衫、衬裤、内衣都做好了。正好让人给他邮寄过去。
说来也是奇怪,这原主自诩为才女,一笔字很是工整,上过高中,也有几分才情的,还会写诗,可惜都被宝珠给烧了,这些诗词在宝珠看来,很是粗鄙,再说,写了这些东西,让人看了,岂不是把自己的所思所想猜了个透吗?一个人若是如此透明,那根愚蠢有什么区别。若是遇到有才情的人,怕是还要嘲笑一番,而且原主还写日记,倒是让宝珠知道了一些小事,被记忆忽视的一下细节。
不过看到日记,宝珠头一个字就是蠢,就算是藏的在隐秘,还能瞒住身边人,瞒住一个早就怀疑有异心的丈夫的眼睛吗?看了一遍,知道了原主的做事风格,干脆就把日记烧了,自己找了一些空间的白纸,用簪花小楷写一些小记,比如今天看到的美景,比如晚上吃的野鸡汤。生活么!若是背负太多,也够累的。
本来宝珠就已经是一个背负两辈子记忆的人了,她觉得,这个世界上最好的药就是孟婆汤,这时间最好的出路,就是死的好!想想,这两种愿望都有些悲观。其实仔细想想,也是有了弃世之意,这才是一个修道之人改有的心境。
隔壁歌舞生病,这边一片寂静,偏偏宝珠却绝对很是舒坦,这一辈子能不能有所突破,正式筑基,可就看自己怎么生活,怎么感悟了。等孩子生了,又多了一层牵绊,怕也是要用心的,而一个爱着自己,却又怀疑自己,怨恨自己的丈夫,也不好对付。面前的婆家人需要维护,却不能让他们的贪心做大。娘家那里虽然断绝关系,但是对于宝珠来说,那可是绝对不行的,生身父母,骨肉亲情,若是都弃了,没个说法,没个了断,那自己想要突破修为的瓶颈,更是艰难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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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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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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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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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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