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咏徽自己,不敢以一身泳装的狼狈样回府邸,因属下告知,缪亲王已到。咏徽命人在岛东部临时找了家酒店,进房间洗漱,穿戴整齐,并换了套干净的衣服。白家人出席正式场合时一律穿白色,只是打扮得太正式去见父亲又会显得见外。细心的属下给准备的是条米色长裤,配纯白衬衣,衬衣布料自带一排排细密的纵列褶皱,外罩一件镶金边的米色马甲。
对着镜子,咏徽用梳子理了理还有些湿漉的深棕色齐耳短发。想起这两天碰过几次面的那个女孩,应当是他同族人,而且几乎可以肯定也是出自最显贵的几个家族之一。米高贝族贵族的卷发与寻常人不同,头顶处较为平缓,螺丝状的发卷儿自耳边起才慢慢获得了蓬勃的生命力。
但她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和一堆外族人生活在一起呢?她又是如何摆脱嗜血人天性的?据他所知,无论纯种嗜血人还是中途被转变的,至死都无法再变为“素人”——嗜血者对非族人的称呼。
想不通的还有片刻前他被鲨鱼袭击时,怎么会无缘无故出现一堵水墙?是什么人在做法吗?
精心装扮完毕,咏徽坐自己的车回岛西边的宅子。这是父亲年初为他买下的度假屋,是岛上年岁最久的几所宅子之一,式样古典,窗户较小。不像那些新盖的房子讲究光线明亮,随处是大落地窗——嗜血人最怕日光。装修了半年,窗玻璃都换成深色后,咏徽才于半月前搬进来。对外说是度假,实则是要他拜囦神为师,修习法术。
宅子正门对着大海,占地倒不算大,然而附近只此一家。所以说花钱不见得是买实用面积,有时就是图个清净和隐蔽。厚重的大理石地基略高出地面,房子看似只有一层,实则地面下还有装修豪华的两个居住层,可以彻底避开日光。说来也怪,岛上其他处的海岸随处可见海鸥,石头缝里藏着寄居蟹,独独他家门口什么活物也见不到。
今日阴天,咏徽进屋时见父亲坐在上层客厅的沙发上,正从敞开的窗户中眺望灰青色的大海。在咏徽儿时的记忆中,父亲一直保养得不错,同身为皇后的姑姑一样是那种明艳带女人味的长相。七年前扳倒了死对头朗顿家,按说应当再无忧虑,可愁眉不展的时候似乎只多不少,眼角的皱纹也不再是笑容的附属品。
“还住得惯吗?”父亲待他坐下后,和蔼地问,“有没有水土不服?”
“还好,”咏徽说。让人难受的不是吃住,是没人和他玩。十一二岁的年纪正是与同龄人厮混的时候。
“听说你喜欢上了海鱼?”
咏徽不知该如何作答。半月前刚来时,闻到海鱼的腥味就反胃。西蓬浮国地处玄黄山西侧,离海极远,大部分国民从生到死都没出过远门。怎知在海上玩耍了这些日子,竟渐渐迷上了生吃活鱼。
“委屈你了,”父亲垂目望着脚上的靴子,“放心,过两个月我还会送几个同伴过来,都是你认识的那些世交家的孩子,他们正好也想出来见见世面。我和陛下也是没办法,自打荒神离开后,荒人们疏于管制,三天两头进城闹事。那些蛮子虽是血肉之躯,却不信奉枪炮,需要个法术高强的首领才能让他们臣服。”
西蓬浮国细分又有三个族,咏徽所属的米高贝人占大多数,定居市镇中。西北部是凶残好斗的荒人,东北部常年不见日光的深谷中住着梦人。咏徽知道荒神自古以来是荒人们的领袖,只是几年前看上了七仙女中的黄衣仙女,现在一家人去天庭任职了。
“我明白,”咏徽点头,“爸,我想知道这位囦神老师,是什么来头?”
父亲扫了眼窗外的大海,语带恭敬地说:“囦神大人乃是上古时期便存在的海神,可随意穿梭于六道各大洋。早些年定居夜摩天,最近才搬来这里的。”
“上古时代……他很厉害吗?”
“名副其实的翻云覆雨之力,没看这两天我来的时候,天都是阴着的?明天下午我带你去见他,晚上我还要去别处赴宴。”wWW.ΧìǔΜЬ.CǒΜ
咏徽有些好奇,“岛上还有你的熟人?”
要是那样的话,兴许他还能多交几个玩伴。
“熟人就谈不上,”父亲一副无可奈何、身不由己的神情,“结盟是因为有共同的敌人。我记得同你提过,当年咱们和朗顿家决战的时候,有两个外人也在场。”
咏徽点头,是对情侣。男人据说是佛陀下凡,身手相当了得。女人诡计多端,同修罗军、天庭、佛国,甚至高维人都能扯上一腿,从某种意义上说,比男人还不好对付。
咏徽还知道男人叫陌岩,因为咏徽的风流小姑妈当年曾嚷嚷着要和人家私奔,人家没要她。到现在提起那个陌岩,脸上还是一副花痴样。这事一直被父亲和皇后大姑妈视为奇耻大辱。
听父亲接着说:“当年被他俩救走了朗顿家的后代。说起来,咱们本土现在也有不少敌人余党,爹爹我不是个冷酷无情、赶尽杀绝的人。那些余党都已不成气候,放过他们算我为你母亲积福吧。可那个女孩不同。”
缪亲王说到这里,起身走到窗边,眼中看到的似乎不是无际的大海,而是白家和朗顿家几百年来的世仇。
“姑且不提她那个厉害的养父,这些年来那丫头一直住在玉清宫、当今玉帝的身边。照看她的便是荒神夫妇,还拜了太上老君为师。这架势,迟早有天要杀回来,替她爹妈报仇。我现在很后悔当年没能斩草除根,永绝后患。”
关于那个女孩,咏徽有个模糊的印象。出事那天晚上他见过她,还是个小婴儿。现如今大概八九岁了吧?和刚刚救他的女孩差不多。心中一动,问:“那个养父什么岁数?”
“怎么说呢?”缪亲王回过身来,一副不知该如何描述的神情,“七年前是三四十岁,不过既然长生不老,谁知道现在什么样?长得不错,人群中一眼望去就会被注意到……总言之,爹这些年能立于不败之地,是因为从不抱侥幸心理。等那孩子翅膀硬了找上门来,就会陷你我于被动。刚好九五真教那些人也在算计着除掉他们,这可是咱们千载难逢的机会。”
父亲一向善于远交近攻,咏徽对此不得不佩服。当年对付朗顿家就是邀请了外世界一个叫什么瞿少校的,带着装备先进的军队进皇城“平乱”,否则哪那么容易成事?
“咏徽,”父亲正色道,“这几日,你在家好好待着,无论外面出了什么事都不要掺和,知道吗?你之前只学了些皮毛,绝非那些人的对手。另外文理功课也不要落下。去吧。”
“知道了,”咏徽站起身,去楼下找老师上课。
到黄昏时分,父亲坐车离开了。亲信也已回府,咏徽将他叫进一间小屋,关上门。“查得怎么样了?”
不负所望的属下将偷听来的三个小孩、一个大人的称号挨个儿汇报。当咏徽听到“陌老师”这三个字,心里咯噔一下,果然被他猜中。
“住什么地方?”
“童话村五号。”
“我现在出门。如果父王问起来,就说我开车兜风去了。”
******
小羽四人比咏徽晚到半个小时。将船退掉后,先就近吃了午饭,饭后背着行李步行去蜜月村。
岛上的这些度假村多为独门独户,房子都不高,最多三层,每一区有不同的特色。比如雨林村都是隐藏在茂密树林中的茅屋风格建筑,水晶村的房子晶莹剔透,楼与楼之间由碧蓝清澈的人工池隔开。蜜月村则少不了花廊啊,拱门啊,红灯笼什么的。
见这四人走进蜜月村的登记部,一身红色西服的女前台招待面露惊诧之色。也难怪,平日接待的都是新婚夫妇,这种一大三小的组合还是头一遭见。
“是这样,”允佳领着小羽走上前,解释道,“我们家情况特殊,是二婚。我爸爸,和……”
“我妈妈,”小羽接话道。
“哦,”女招待瞅了眼二人背后的陌岩,说,“那恭喜你们了。新娘呢?”
“他们后天才办婚礼,”小羽说,“我们想提前租下房间,好好布置一番,算是给我妈妈一个惊喜。”
“原来如此,”女招待打开柜台上摆着的一本厚厚的名册,“真是有心的好孩子,先登记。”
在她拿笔开始记录的时候,站在门附近的小川偷偷溜了出去。女招待还没写几个字,就听屋外“砰、砰”巨响。
“你们稍等,我去看看出什么事了,”女招待放下笔,皱着眉走了出去。
小羽和允佳赶紧将簿子转过来,按日期很快找到了两周前入住的陇艮和吴老师夫妇,再将簿子放回原位。
“奇怪,”女招待皱着眉走回柜台后面,“明明听到声响的,怎么啥都……对了,结婚证给我,登记一下。”
小羽等人大眼儿蹬小眼儿,“还要这个呀?没带来啊。”
“那实在抱歉,这里是蜜月村,必须有合法证明我们才能给办理入住手续。”
几人于是假装失望地出了登记处,兜兜转转来到蜜月村12号,一座粉色格调的小砖屋。敲门,没人应,像是出去玩了,四人只得先找地方住下。
现在问题来了,那么多选择,住什么“村”好呢?小转了一圈儿,决定入住建在小丘顶上色彩艳丽、风格如城堡的童话村。那些滑梯啊、秋千的,看着就让人心动。
办完入住手续,三个孩子在一栋紫色圆屋顶的房里闹腾了半天。决定出门玩的时候,陌岩才说:“不喜欢。”
“呃?”大伙儿都愣住了,“这里不错啊,怎么会不喜欢?”
“那边好,”陌岩走到窗边,指着视野远处紧挨着海边的一栋旅馆。中规中矩的青色石砖楼看着有些年月了,估计在岛上还没这些度假村的时候就已存在。至于儿童娱乐设施,就不用想了。
“不搬不搬,就住这儿吧,”小川赖在沙发里,如泥鳅一样蠕动着身子。
“还是听爸爸的吧,”允佳劝道,“那边儿靠海近,出门就能挖蛤蜊。”
“也好,”小羽思索了下,点点头。她记起在火车站吃完饭出门时,街道上闪过的那个黑影。也许自打他们一离开蓖理县就被人盯梢了呢,这当口儿换旅馆,敌人多半猜不到。
******
海岸看着近,走过去却费了大半个钟头。旅馆住了半满的样子,大堂干净敞亮,只是海潮味较重,这也可以理解。
和别处不同的是,站在柜台后面的并非年轻秀丽的女招待,而是个笑容可掬的老头。额上层层皱纹如浅滩上的海浪,银发是泛起的白色泡沫,脖颈和脊背如海马般向前弯曲,手上的老茧像吸附在海岸岩石上的贝壳。
“呦,好喜人的娃,”老人笑眯眯地瞅着小羽几个,“了不得,都是聪明娃……从哪里来的?”
“山,”陌岩盯着老人的脸,说。
“哦,从山区来的。我在这海边住久了,倒也想去山里干爽几日呢。”
等办完入住手续,天色已暗,几人在岸边没挖几只蛤蜊,大雨便哗哗地当头浇落。
“还好住得近,”允佳嘟哝着,随大伙儿一同往旅馆里跑。她所不知道的是,同一时刻在童话村的一所房子外,有个面色苍白的男孩被淋成了落汤鸡。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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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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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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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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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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