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是陈家突然跟婉儿退婚,婉儿怎么会想不开?
好不容易病好了,把陈家那个负心忘义的人给忘了。他陈家又跳出来找婉儿的麻烦。
那陈杏儿找谁不好,偏偏找婉儿来镇上。
这事,要说没有猫腻,他江程善第一个不信。
陈家人都是无利不起早的,没有好处,陈杏儿会那么无缘无故的拖着婉儿来镇上?
现在,只是让陈连恒兄妹的名声受点影响都是便宜他们了。等哪天天黑时,再悄悄套上麻袋打他一顿才能解气。
叔侄两人在镇上问遍所有商铺老板,都没有人见过她们。
陈连恒在镇上小有名气,认识他的人不少。再加上他是在镇上成的亲,那天来了不少人,很多人都见过陈杏儿。
他们说没见过,那肯定就是没见过。
江程善带着侄儿一边走一边想:昨天,镇上的人都没有见过陈杏儿,那她为什么要说谎来镇上呢?
还有,她又为什么要带着婉儿来?现在,她回去了,而婉儿却失踪了。这其中是不是就是陈连恒的手笔?或者说是陈家的手笔才对。
只是,她们把婉儿藏到哪里去了?还是说·······
后面的江程善不敢想,只希望陈家人的胆子还没这么大。不然,不然的话他一定不会放陈家的任何人。
不过,这只是最坏的打算。
现在最重要是找人,还有就是努力科考。只有考上了秀才,他们江家才有说话的权力。Χiυmъ.cοΜ
江程善抬头看看天,已经是正午时分。二人除了早上吃的那个馒头,到现在连口水都没喝。
真是又累又饿,想了想,江程善带着江荣敢去了书院旁边的那家馄饨店。
这家馄饨店是两老夫妻开的,价格不贵。五文钱一碗,价格很公道。平时,学院的学子想改善伙食时都会来这来吃上一碗。
五文钱一碗虽然不贵,但江程善有些心疼。他抄一本启蒙书也就能挣个三文钱。
不过,看着瘦弱的大侄儿,江程善还是咬牙要了两碗。
江荣敢一听要了两碗,连忙对江程善说:“小叔,咱们两人吃一碗就够了,多了吃不完浪费。”
“没事,小叔的饭量大,一碗不够。”
江荣敢这下不说话了,自己少吃些没关系,小叔是读书人,要多吃些肉补脑子。
很快,两碗馄饨就送了上来。
江程善把其中一碗推到江荣敢的面前说:“哪!这是你的,趁热吃。”
说完又端起自己那一碗吃了起来,故意吃的很快,免得江荣敢把碗里的馄饨舀给他。
江荣敢本想从自己碗里舀一些放到小叔的碗里,但见到小叔已经吃了,想了想还是自己吃了。
一边吃一边想:这馄饨好吃是好吃,就是不好打包。
不然,他一定打包一些回去给娘和弟弟也尝尝。
不得不说,江程善还是很了解他这个大侄儿的。
*****
江婉牵着她剩下的那匹马,带着五十两银子往她看中的那家酒楼走去。
到了门口,江婉把手里的缰绳递给小二说:“给我喂上好的草料。”
小二接过缰绳尴尬的笑着说:“姑娘,上好的草料可不便宜。”
小二自认为自己不是个势利眼,但这姑娘穿得实在太破了,不像是个有钱人。
所以,为了不给自己找麻烦,还是先问清楚的好。
免得自己喂好了马,而对方却付不起银子。到时候掌柜的扣他工钱怎么办?
“放心,本姑娘付得起银子,你尽管喂就是。哪!这是赏你的。”说着,江婉从袖口里(实际是从空间里)掏出十个铜板扔到小二的手里。
小二开心的接过这些铜板,连连向她鞠躬说:“姑娘放心,小的一定用最好草料来喂这匹马。”
说完,牵着马就离开了。
江婉不小二离开后,走进了酒楼要了两个招牌菜。
酒楼里的人很多,跑堂的小二在大堂里来回穿梭着。等到给江婉上菜时,时间已经过去了一柱香的时间。
等菜上来一看,不错,这两道菜的卖相还是很不错的。一道清蒸鱼,一道素炒青菜。
青菜之所以能成为招牌菜,是因为铁锅。
铁锅一般人家是没有的,而且铁矿是受朝廷管控的,一般人是无法得到铁矿,更别说用来打铁锅。
由此可见这酒楼东家的身份不一般。
江婉尝了一口青菜,味道不错。但江婉前世是苏城人,喜欢吃甜食。
再加上青菜本身有点苦味,没有放糖的炒青菜就少了一等味。不太合江婉的口味。
接着,江婉又尝了一口清蒸鱼,才刚进嘴,她就吐了出来。这鱼的看起来那么诱人,怎么吃起来比毒药还难吃?
江婉转头看了看周围的人,发现他们吃的津津有味,没感觉到有什么不对。
难道是自己的问题?江婉不相信的又吃了一口,结果不用说,又吐了。
这下,江婉相信绝对不是她的问题,是这里人的味觉有问题。
这鱼那么腥,味道那么怪,他们却吃得那么香,还一个劲的夸:香,不亏是大酒楼里的招牌菜。
江婉看着对面吃鱼的那人,她闭上眼睛想,难道这里的人真的喜欢吃甜的鱼和咸的菜?那自己的菜谱还能卖得出去吗?
菜已经点了,不吃又浪费。再加上肚子也饿了,江婉便端起饭碗就着青菜吃了起来。
等到江婉吃完,小二来收碗时,看到她面前的那一盘鱼只吃了一块,有些奇怪的问:“客官,这鱼不合味口吗?”
江婉想了想说:“这鱼确实不合我的味口,不知道你们酒楼里可还有其它的鱼的做法?”
“这鱼还有其它的做法吗?咱们店里做鱼的厨子可是府城一绝,就是比京城的大厨也是不差的。”店小二骄傲的说。
“可是····可是这鱼也太腥了,而且糖放得也太多了。”
“糖多才好吃啊!你可知这白糖多少银子一两?这么精贵的东西,你以前肯定没吃过吧!”店小二斜看了她一眼说。
他心里想的却是:这小姑娘定是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鱼,才会吃不惯的。
想当初,自己第一次不也吃不惯吗?这可是有钱的老爷们吃,寻常百姓吃得惯那才奇怪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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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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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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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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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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