糙米台里,道格一拳重砸在会议桌上,他盯着秘书问道:“还没找到奥米斯克吗?”
“已经找到了,奥米斯克扬言要再加百亿才会接下必杀榜!”
“再加百亿?”
道格眉头一皱:“已经四百五十亿米金还不够吗,杀手榜前三就这么金贵?!”
“奥米斯克说了,只要再加百亿,一月内必取江逸首级,另可附赠始皇帝和汉武帝的首级,说杀之如屠猪狗。”
“嗯?”道格狐疑,这要是换个人这么说他早掀桌子了。
可江逸和一众华夏先祖早已显露出不凡的实力,那么多杀手榜上的人都拿他们没办法,奥米斯克分明知道这些还敢这样说,肯定有非凡的倚仗。
没准,他就是上帝派来专门对付华夏先祖的!
“台长,百亿米金虽然对我们来说不算很多,但要申请下来也很困难,我提议还是不要花那么多钱,派些其他杀手去就行了。”
一个糙米分台长建议道,就整个糙米的体量而言,百亿米金还真上不了台面。
但光一个台为了这么一件事就要动用百亿,未免太过奢侈。
道格来回踱步,低头看着地板,犹豫再三,终是开口:
“和查理家族商量一下,让查理家族再加点赏金,上次他们不是被端了老巢么,这就就该让他们出手!”
“告诉查理家族、废鸟台、夕阳等等,他们要是愿意凑出八十亿米金的话,我们也愿意出二十亿米金,钱的事我来想办法!”
很快,查理家族和各大外域台,与糙米台达成共识,以五百五十亿米金的价格追杀江逸。
显然,没有哪个外人真正愿意看到东方腾于世界,他们情愿看到东方像大宋一样有钱无骨,也不希望东方龙鳞觉醒。
道格终于意识到,华夏人的祖先,到底给自己的后辈留下了什么。
风骨、传承、不屈!
一旦龙的子女全面觉醒秦风汉骨的血脉,这个世界,谁人能挡?
当晚,一百亿米金的定金直接打到了奥米斯克的账户。琇書蛧
一个平平无奇,白得像死猪肉样的糙米男人,踏上了前往华夏的客机。
“江逸,不过会点异术罢了,在我眼中你猪狗不如。”
“项羽,不过是力气大些罢了,在我眼中你就是头死牛。”
“嬴政、刘彻?用你们华夏人的话来说,就是插标卖首。”
奥米斯克靠在头等舱,推了推金边眼镜。
……
“好!好!”
范仲淹激动站直,望着时空之镜上出现的那些人,浑身上下的每一滴血都在沸腾,这就是华夏的后辈!
“后世有这样的人才辈出,老夫无忧。”
“还请先祖放心。”江逸说道,“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这就是我们整个华夏的国运。”
“先祖你推举过天下人才,在后世心中,既为无暇之人,亦为伯乐。”
江逸发现,但凡能够青史留名的帝皇,和能留下美名的文臣武将,几乎都有一个特点,就是知人善用,善于挖掘和重用人才。
“伯乐?”范仲淹摇头道,“老夫无非是想让国家和百姓更好一些。”
“可是先祖,您从来不怕有人的功绩会超越你,也从来不会去争功,当年名将狄青还只是下级军官时,您就对他十分器重,授之以《左氏春秋》说:“将不知古今,匹夫勇尔。””
“狄青将军由此开始折节读书,精通兵法,之后更是以武官之身,任枢密使,成了北宋时期的一代名将。”
“狄青?你是说狄青?”
范仲淹恍然大悟:“老夫的确没有看错他,他作战时英勇无匹,当年可是打得西夏人毫无还手之力,无人敢挡。”
“老夫见他勇武有余,但才能尚且不足,因此才授以《左氏春秋》。”
范仲淹抚须望远:“他现在已经是枢密副使了,能成此才,乃是社稷百姓之福。”
“还有张载!”江逸补充道,“这个名字,后世很多人可能会觉得陌生,但要是说出他的一句话,后世之读书人必当知晓。”
“何话?”范仲淹好奇道。
江逸毅然道:“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卧槽,说这话的是张载吗?”
范仲淹还没炸,直播间的观众们忽地兴奋起来。
这是一句光是读着就会让人荡气回肠的话!
这是一句你无论用什么语气去读,都能摄人心魄的名言!
这句话贯穿了华夏人的血液,贯穿了华夏文明史的古今,承前启后,继往开来!
范仲淹闻言一震,叹道:“好词,好句,不愧是子厚!”
“张载先祖就是得到了您的建议,之后开始遍读诗书,成为了北宋五子之一,宋明理学中的关学创始人,一代大儒。”
“大儒……”范仲淹一点也不意外,眉目中露出喜色:“此乃老夫意料之中。”
“子厚少年时甚爱谈兵,已到了想要结交英杰,取回洮西之地的地步。”
范仲淹回忆道:“那一年,他二十又一,前来拜见老夫,老夫与之相谈甚欢,便知其之才华,不在兵,而在儒。”
“况且,以其之才,作为将领实在屈才,正是因此,老夫才建议他,去读儒书名教,读《中庸》悟道。”
江逸回道:“就是因为这次对话,张载先祖听取了您的建议,但他读过之后仍觉不满,于是遍读佛学、道家之书。”
“但即便如此,张载先祖仍然觉得这些书籍都不能实现自己的宏伟抱负,又回到儒家学说上来。”
“经过十多年的攻读,他终于悟出了儒、佛、道互补,互相联系的道理,逐渐建立起自己的学说体系。”
江逸话音刚落,观众们一时震撼不已:
“古之大儒,这是真正的古之大儒!”
“我在学校读十几年书都度日如年了,可是张载先祖居然自己苦读十年哎!”
“我怎么觉得这跟玄幻小说里的悟道是一个道理啊,遍读古经,然后生成自己的道,这不是小说里的天命之子经常干的嘛!”
“我觉得这些真正的大儒跟天命之子也没什么区别,他们的精神世界肯定是比肩神明的,话说我要是看书会不会也能悟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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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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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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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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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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