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们聚会,不可无酒。腊八粥每人只吃了一小碗,权当开胃,然后就是白酒大菜,大家边喝边聊。
这次宴会,是孙传庭特意为裸#身在陕西为官的朱由检和祖大寿举办的,参加的人员,除了陕西的按察使、都指挥使外,还有附近各个知府。祖大寿、高迎祥因为与朱由检有旧,被安排在朱由检的左右手。
孙传庭现在对朱由检的器重不下于李春烨,他丝毫不因为朱由检的年轻而又所倦怠,“殿下,臣等能在陕西平安过冬,多亏殿下呀!来,这第一杯,我们共同敬殿下。”
“哪里!孙大人过奖。安抚陕西百姓,要靠孙大人和在座的各位,抵御外敌,保障陕西安全,要靠祖大人。”朱由检一仰脖子,将酒一饮而尽。
虽然他表现得很谦虚,但内心却是很得意,推翻大明的农民军,如今已经被他给摆平了,只要熬过了这个冬天,陕西就再也没有农民军存在的土壤了。李自成和……
朱由检心理咯噔一下,陕西匪患虽然剿灭了,但真正的领袖李自成怎么到现在还没有出现?
朱由检在延绥呆了半年,也曾经去过县城甚至村庄,但从来没听说李自成这个人。
他思考片刻,好像李自成是高迎祥的亲戚,娶的还是高迎祥的女儿高秀英。恩,待会问问高应祥,别时间长了,把这事给忘了。
“殿下为陕西铺设了亘古未有之平坦大道,又为陕西增加了工商税收,只要过了这个冬天,度过现在的饥荒,我等要是不能治理好陕西,那真是上对不住浩荡的皇恩和殿下的援手,下对不住黎民的期望和臣等的乌纱。”孙传庭的自信,是来自农田里长势喜人的麦子和到手的工商税收,但他清楚,没有朱由检,陕西别说发展,连温饱都是问题。朱由检常驻延绥,延绥的百姓他就根本不需要关注。
“殿下,孙大人,西安有了大批的江南商人办厂,延绥的厂子虽然不多,但规模庞大,能招收大量的百姓。我延安府夹在西安和延绥之间,却还是穷呀!下官愚钝,求大人们给下官直条明路。”延安知府陈登泡,看到南北都是风声水气,而延安因为山多地少,道路曲折难行,不禁十分沮丧。
朱由检看看陈登泡,心中转过无数的念头。
他早就想过,要想工商兴国,从事工商业的人口必然大增,从事耕作的人口就会大大较少,这势必会影响粮食的产量。
要维持甚至增加粮食的产量,就必须提高耕作的效率。陈登泡的提问,刚好给了他机会。
“陈大人,交通问题不必担心,西延大道经过延安府,必然会促进延安的发展。另外,西安、延绥两地兴办工商业,必定缺少人手,如果陈大人能提高耕作的效率,将多余的男丁送到西安、延绥的工厂做工,也能提高他们的收入。”
“可是,怎么才能提高农人的耕作效率呢?下官可是一无所知。”陈登泡科举出身,圣贤之书上可没有提高耕作效率的论断。
“陈大人可曾见过《齐民要术》一书?那可是农人的天书。此外,我见过一种播种的三排篓和十排篓,比现在的单篓大大提高了播种的效率。陈大人平时要搜集这方面的书籍。”
朱由检曾经比照过英国的产业革#命,但他否决了英国新兴资产阶级推行的“羊吃人”运动。汉人百姓数千年来对土地依恋,决不是西方人所能理解的。
强制性将人口从农田赶入工厂,很可能会引发剧烈的社会动荡,甚至会产生新的匪患。
如果提高耕作效率,让部分农民无地可耕,他们为了生存和提高收入,必然进入附近的工厂做工。
就像温水煮青蛙,当这些农民终于发现他们丢了农田时,工厂更好的工作条件和更高的酬劳待遇,已经让他们无法再回到过去那种‘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特别对于年轻的人群。
“下官一定抓紧时间查阅,不过这三排篓和十排篓……”陈登泡虽然有心,但三排篓和十排篓他可是第一次听说。
“这样吧,改日我让工匠做出来,陈大人安排农人去试着耕种。”离春耕还有一段时间,朱由检估计,应该能够制造出这些农具让工匠们模仿和农人们试种。
满意的陈登泡,表达敬意的唯一方式,就是向朱由检敬酒。不过,他只有个模糊意识,到底怎么来提高耕作的效率,他还是没有什么清晰的思路。
酒过三巡,大家都是找自己感兴趣的人,天南海北的聊得满屋子都冒出淡淡的水汽。
朱由检早就盯上高迎祥,“高大人,可有一位亲戚,叫李自成的?”
“李自成?没有呀!殿下……”高迎祥将李姓亲戚在脑中过了一遍,没有发现叫李自成的。
没有?难道史书欺骗了自己?朱由检再次思索李自成的其它讯息。他在1645年去世的时候,史书说,他才39岁,那现在应该是二十出头的人。
“是个二十刚出头的年轻人,好像在哪当过驿卒?”
“驿卒?属下倒有一个在宁夏镇当驿卒的外甥,今年虚年二十二,年龄倒是吻合,不过,他的名字不是李自成,而是李鸿基。”在高迎祥的大脑中,好像只有这么一个外甥基本符合朱由检的条件。
“李鸿基?对了,就是他!”朱由检一拍大腿,不记得是史书还是小说中看过,李自成原来的名字就叫李鸿基,“那……他现在还在宁夏当驿卒?”
“是呀!殿下认识这个二楞?”高迎祥被朱由检吓了一跳,不知道朱由检为什么会对这个外甥有这么强烈的反应。
二愣?有趣,原来李自成是个闷驴,难怪他的老婆给他绿帽子戴。“到是不认识,不过,听别人说起,他好像很有才干。”
“才干?不瞒殿下,臣真的没看出来。”高迎祥觉得他这个外甥就是个闷驴,实在看不出他有多大的出息,不知道朱由检怎么看上他。
“这样吧,新元的时候,驿卒也会放假,你让他去我那儿,我亲自看看。如果真的有才干,就不用再去当什么驿卒了;如果徒是有虚名,就让他哪儿来哪儿去。”朱由检知道李自成的才干,能在晚明的农民军中脱颖而出,并且推翻了大明朝,肯定不是草莽,至少在政治上是一把好手。
也许是时势造英雄,李自成的才能是在乱世和战争中练就的也说不定。无论如何,朱由检既然找到了李自成,就不能再让他有翻身的机会,除非他是为自己服务。
“是,殿下,臣会让他去拜见殿下,但愿他能入得殿下的法眼。”高迎祥拱拱手,算是给朱由检一个承诺。
“高大人,我还要问一件事,希望高大人不要介怀才是。”朱由检朝高迎祥挤了一下眼球。
“殿下请说,属下当言无不尽。”
“高大人是否有一个女儿,闺名叫做秀英的?”
“没有,属下根本没有子女。”高迎祥怪异地看了一眼朱由检,这殿下今天到底怎么了?孙传庭不是给他送了胡小姐吗?
“没有?高大人勿怪,我只是好奇而以。”真是怪了,明明史书中都说李自成娶了高迎祥的女儿高秀英,难道高秀英是高迎祥的养女?或者根本就没有这个人,是史学家或者小说家添加上去的?
“好奇?殿下听到什么了?”高迎祥觉得朱由检打听他的女儿,实在是无理,除非你对人家有意思,即使有意思你也不能直接问呀,得找媒人从中间传话,万一拒绝了也不会尴尬。幸好高迎祥没有女儿,否则他一定担心门风是否不严,在外面露出什么话柄。
“高大人千万不要多想,呵呵,喝酒。”朱由检尴尬地端起酒杯,和高迎祥对饮了一杯。“高大人,刚才你说没有子女是什么意思?难道高大人没有婚配?”
“不是,属下早就婚配了,只是到现在也没一儿半女的。”高迎祥脸色变得阴暗起来,他自嘲地笑笑。
“奥,那有机会,让宫中的太医看看。”民间郎中肯定看过,只有让太医试试,但朱由检不确定到底是谁的问题,所以说的比较含糊。
“多谢殿下。但属下已经这一把年纪,就不想再折腾了。”高迎祥早就接受了现实,他曾打算收养一两个孩子,只是没有遇到合适的。
“哎!”朱由检轻叹,看来高秀英应该是他的养女了,可能历史就是这样,高迎祥因为没有子女,才将“闯王”的封号继承给李自成。
离开孙传庭的署衙,祖大寿坚持要送朱由检会客栈。
“大寿,军队训练怎么样?陕西的三十万士兵,都补齐了吗?”
“不敢欺瞒殿下,还没有,现在只有二十二万。”祖大寿低着头,目光在朱由检的靴子上游移。
“可是因为缺少粮食?”
“原来殿下知道?”祖大寿抬起头,看着朱由检的侧脸,“到了明年春天,有了春收的粮食,士兵就该招齐了。”
“未必。”朱由检也不看祖大寿,“军饷是专供,即使明年春收和秋收,朝廷的粮食还是困难,要想不缺粮饷,也是不可能。”
“那……”没有足够的粮食,祖大寿就没办法招齐兵员。
“看着我也没用,我虽然做点小生意,但你这可是三十万士兵——我也无法像四武营那样给你补齐军饷。”朱由检深思了一会,“这样吧,我从战俘中给你挑选五万士兵,他们一个月修路,再一个月去你的军营受训,粮食有我供给。另外三万士兵,你就得自己想办法了。”
“是,殿下。”五万不用军饷的士兵,那可是帮了祖大寿的大忙了。
“士兵们训练怎么样?”
“士兵们平时只能吃个大半饱,消耗不能太大,所以,训练量上不去。主要进行一些队列和军纪的强化训练。”ωωω.χΙυΜЬ.Cǒm
“嗯,也好。不过,趁现在的机会,将士兵中的兵油子去掉,只留下一些优质的士兵,将来有了粮食,训练量上去了,他们很快就能成为优秀的士兵。”
“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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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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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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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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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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