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茶马古道开通已逾五百年,可以说,斯加邦是北国所有城邦中受南朝影响最大的一个邦会。
斯加城,斯加邦第一大城,方圆几十里,城高数十米,厚达十几米,城内居民多达到五十万,是北国南方最重要的大都会,也是北国除了王城和呼伦城外的第三大城邦。
每天日出时,斯加城准时打开城门,虽然斯加城东南西北各有三道城门,每个城门宽达二十米,但是,在打开城门的那一刻,人来车往,还是显得非常拥挤。
城里的人们几乎大多数是从城中最繁华的斯加街出来的,他们大多是满载而归的外地客商。而进城的人也大多是去斯加街的,他们要去推销他们手中的商品,或者是去购买他们需要的各种东西。
斯加街号称十里长街,其繁华程度完全可以媲美大陆上任何一条街道。
在斯加街的街道两边,各式各样的高楼林立,酒店、商铺、会所,各自占据了各自的地盘,其中更是穿插了城邦的各个部门,这些个互不相干的人或者家族以及城邦的各个部门非常和谐地构成了斯加街道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早上九点,位于斯加街道中心的悦来大酒店便开始忙碌起来。
悦来大酒店左侧是斯加邦邦主的主政大楼,大楼高达十层,琉璃盖顶,金箔镀墙,不但气派,而且端庄,显见得斯加邦的实力是何等的雄厚。
在它的右侧则是斯加邦最大的商贸中心,同样是高达十层,不过,与邦主的主政大楼相比,商贸中心却显得热闹非凡,下面六层,各地商家云集,各类货物应有尽有,上面四层,则是特意为各地商家准备的洽谈场所,各地的商人很多在这里签下他们的定单。
而悦来的的对门更是名震天下的青门总堂。
虽然近年来,青门日渐淡出江湖,但是,作为大陆十六门之一的青门,它的底蕴却不容忽视。
仅仅凭这位置就可以看出悦来大酒店在斯加邦的地位。
的确,悦来大酒店老板的身份也是所有人一直猜测的对象,没有人见过他,更没有人知道他究竟是谁。
有人说悦来大酒店是斯加邦邦主大人私人的名下产业,所以,它的老板实际上就是邦主本人。也有人说它是海外客商在这里的投资,老板是海外一个庞大势力的总裁,还有人干脆说他就是青门的掌门人端木青,因为,它和青门对面,实际上完全置于青门的保护之下。总之,各种说法甚嚣尘上,谁都有一定的道理,但却莫衷一是。
正因为如此,悦来大酒店和它的老板一样都成了神秘的代名词。
但不管怎样,悦来大酒店作为斯加邦第一大会所,它的地位是显而易见的。
这一天,和往常一样,悦来大酒店又迎来了它的第一批客人,客人们一个个优雅地走进悦来。
来这里的人都是有身份有地位的人,他们绝不会像那些市井泼皮们一样闹闹嚷嚷。
但是却有一个客人却显得非常焦急,他是一个块头很大的人,左腿略有一点瘸,身上穿着南朝的上品真丝绸,虽然雍容华贵,但是却是一副贼眉鼠眼的样子,双手更是紧紧地捂着腹部的一个大大的突起,好像生怕那里有什么东西掉下来似的,让人一看就觉得他是一个典型的暴发户。
更让人难以忍受的是,他走到哪里,身上都散发出一股令人作呕的怪味,这味道就像是腐尸身上散发出来的。
他急匆匆地闯进悦来的大门,这其间很不幸地撞到了两个坤士,并且还踩了两个女士的裙摆,弄得人人侧目而视。
“你们干嘛,老子我有的是钱,一个不高兴,老子就买下这悦,悦不来大酒店,让你们去、去外面露宿街头。”这人恶狠狠地说。尽管他说的词不达意,甚至还把悦来说成了悦不来,但是那些有身份有地位的人显然并不想和他计较,只是厌恶地冷眼相向,更多的人则是敬而远之。
这人满脸得意,旁若无人地嘿嘿大笑,“钱啊,真是好东西,赶明儿我要把整个斯加城都买下来,以后,这里就是我的私人财产啦。”他走到吧台前,从怀里掏摸出一大块的金子,成色十足,足有一斤有余。恶狠狠地朝里一扔,恶声怪气地大嚷:“有人没有,快给老子准备最好的三套房。”
吧台前本来已经有了几个客人在办理入住手续,见到这人来到,都退到了一边。
吧台内是一个妙龄少女,她翕动着一双明亮的大眼睛不满地看着那人,“这位先生,请你按次序排队好吗?”
“排队?老子还从没听说过有排队这回事,呀,美女啊!”这人忽然抬起头,好像才看到少女,一双大眼珠子在少女身上来来回回看了又看,再也不想离开。
他把一斤多重的金块在吧台上掂了又掂,“对,就你啦,老子今天就要你来陪我,来,来小娘们,来让老子亲一口,啧啧啧,这粉嫩的小脸,一定很甜,比我那马匪窝里的娘们水灵多了……啊,不对,不对,是比我那娘们好看多了。”他赶紧一捂嘴,显然说漏了什么。
“马匪!”在那人身边的几个很优雅的绅士模样的人一听到马匪两字,立即像是被马蜂狠狠地蛰了一下,猛地跳起来,掉头就跑。
那人嘿嘿冷笑,看你们这些道貌岸然的家伙,你们不是绅士吗,干嘛也这个德性啊。绅士,绅士,脱光了还不是和俺一样。
这人当然就是萧琰派到斯加城来的赵飞,他接受了萧琰的命令,果然没敢有丝毫耽误,一路健步如飞,不到三天,就来到了斯加城。
一路上他甚至有几次想就此携带一万金币远走高飞,但是他却是一次次地否决了,他忽然觉得跟着萧琰王双自己也许才会有出人头地的机会,说不定能成为一个名垂青史的人物,名垂青史,那是何等的诱惑啊,更重要的是,他确实没有胆子逃走,他一想萧琰那锐利的眼神,就心里打颤,这小子,才多大的人啊,怎么就会有那么高的修为,这要是再过几年,那还得了,怕还不是武圣一类的人物。
武圣!大陆上所有的人对武圣都有一种狂热的崇拜心态,赵飞自然也不例外。如果真的能追随这样的人物,他认为很值得,既然这样,为了能够得到这样的人的信任,最好的方法就是尽快证明自己的能力。
而这样的机会就在眼前,既然小主人这么信任自己,自己一定要对得起他,从来没有人像他这样信任自己!赵飞决定要好好地干他一票,最起码要干得比胡一标和肯迪尼那两个小子要好。
经过再番考虑,他把带来的十几个人都安排在斯加城里住下,他一个人也租了一个小旅馆住下来,慢慢打听斯加城里的一切,又过了两天,他对于斯加城已经很熟悉了,于是他开始行动了。
看着身边那些作鸟兽散的绅士淑女一个个狼狈的样子,赵飞笑了,是那种肆无忌惮的大笑,然后,他不管一脸错愕的吧台少女,直接跳上了吧台,伸手就向她高耸的胸脯摸去,两眼放光,活脱脱一个大色狼的样子。
“啊!”少女大叫起来,“快来人,有人非礼啦!”
“什么人,胆敢到悦来来胡闹。”随着一声断喝,吧台后面一下子冲出几个彪形大汉,为首一人,满面络腮胡子,长的极是凶恶。他声到人到,一出手就抓住了赵飞的手腕,反手一扭,一股大力传来,赵飞只是象征性地抵抗了一下,便被大汉摔倒在地。
这大汉的力道果然非常强劲,赵飞心想即使自己出尽全力也绝不会是人家的对手,但是,却不会摔的这么惨。
是的,赵飞摔的很惨,他人又重,站的又高,再加上来人的力道又是大得出奇,把他直接从吧台上摔到地上,“轰”的一声,整个酒店似乎都震动了一下。
赵飞暗叫晦气,如果不是自己皮糙肉厚,这一摔就要玩完了,但是,即使在这个时刻,他依然没有忘记自己的使命,就在他屁股落地的一瞬间,他鼓着的腹部忽然蹦出了一个大大的包袱,也许是他摔的力道太大了,那个包袱竟然被摔的粉碎。
立即从包袱里滚出来几十锭或大或小的金块,这些金块成色十足,但却是原始的金块,有的上面甚至于还沾了一丝泥土,不但没有经过任何加工,倒像是刚从地上挖出来似的。
“啊!”几个大汉都惊呆了,不是他们没见过这么多金块,而是从没见过有谁带着这么多金块出外,现在全大陆上通行金币银币,更有好多商行发明了银票,谁还耐烦带这么多不成品的金子呢,这一切都表明这个家伙只是一个暴发户而已。
络腮胡子大汉一招摔倒赵飞,这是他预料之中的事,所以他并没有再看赵飞一眼,而是看向那个少女,关切地问,“小娟,你怎么样,他没把你怎么样吧。”
那个吧台少女小娟兀自双手紧紧捂在胸前,“我,我,没什么,他能把我怎么样,你,你这没良心的,你希望他把我怎么样啊,我,我恨死你了,人家都快吓死了,你,你还在这里说风凉话。”
“别怕,小娟,我,我没有啊。”大汉上前安慰小娟,谁知小娟却吓得后退了一步,双手捂得更紧了,瞪着一双大眼,惊恐地说:“王小刚,你、你想干嘛?”
王小刚一愣,尴尬地笑笑,“小娟,我能干嘛,我不是在保护你呀,那个色狼被我打倒啦。”Χiυmъ.cοΜ
“呸,我不要你保护。”小娟狠狠地啐了王小刚一口。
几个大汉见王小刚被啐,都开心地笑了。
王小刚羞愧地低下头,一眼看到死猪一样躺在地上的赵飞,不由大怒,都怪这个家伙,害得自己在众人面前丢脸,他一脚狠狠地踢了过去。
“啊呀,我的妈呀,悦来杀人啦。”赵飞虽然不敢还手,但他却故意一翻身,巧妙地躲开了王小刚足以致命的那一脚,随即杀猪般嚎叫起来,这声音惊天动地,不亚于鬼哭狼嚎。
王小刚倒吃了一惊,提着的脚就那么悬在半空,小娟嗔怪地说:“你想把客人打死啊,你有几个脑袋?”
“我,我没有啊,我是想扶他起来的。”
赵飞暗骂一声,“草泥马,有用脚扶人的吗?”正在他腹诽的时候,却见王小刚悬在半空的脚迅速一震,他只觉得身体一轻,自己庞大的身体就那么被王小刚挑了起来,竟然比用手扶的还要迅捷得多。
正在赵飞惊讶的时候,有人呵呵笑着从里面走了出来,“啊哈,贵客莅临,悦来不胜荣幸,我这几个手下冒昧得罪阁下,我谨代表悦来向阁下表示最诚挚的歉意。”
随着说话声,一个相貌俊逸的青年出现在赵飞面前,赵飞看向这个青年,心里更是暗暗吃惊,这青年身上一片融融洽洽,一看就是一个难得的高手,看来,悦来真是一个藏龙卧虎的地方,就这么个普通的青年都这样了得,可知他背后的势力有多么强硬了。那一刻,赵飞心里真的有点怀疑自己选择悦来是不是犯了一个天大的错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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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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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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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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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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