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明朝赘婿>第三十四章 有琴焦尾
  那两孩子本是张贵妃所生,而张贵妃生于书香世家,世代以书为伴,家规颇严,而后双九之龄便被选入了皇宫,古代大多后宫繁乱多言,勾心斗角,可对于这个大明则是有些不同,大明皇后执掌后宫素以温和的方法,若不是犯了十恶不赦的大罪,那皇后总是能够宽恕的,所以后宫也很多人对皇后很是尊敬,只可惜皇后因早年沾染风寒而导致无法生育,张贵妃知晓后便总是带着孩子去找皇后,这一来二去时间久了皇后也就喜欢这两个孩子,关系也便如那第二个母亲,

  皇后身份自然尊贵,所以对于这两个孩子也是非常的上心,所选的老师大多都是比较有名的大学士,好在这两个孩子还算是努力,只不过这两个孩子大多都是在学习上,所以很少接触什么人的,若非是熟人,总是会害羞的。

  而此间在绕指宫内,张贵妃的这个两个孩子也倒是聪慧好学,对于性格方面或是腼腆,可若是在问题方面却是颇多,从君到社稷,而后又到民生,何为君子之类的,柳如士看到两人如此求贤所知,便把他们所问的都通过自己在那个华夏五千年先辈所凝聚的文化和知识,都给他们讲解了起来,譬如以君开始,以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再比如水以载舟亦能覆舟之中所蕴含的道理,而在忠臣就要以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为主,若想得民心就要顺从民意,若是再有什么问题,柳如士也很有耐心的跟他们讲,比如其中间穿插还有一些历史故事,两孩童倒很是认真。

  其实柳如士是知道的,给他们讲多其中他们大多还是不明白的,再怎么说他们的年龄还小,如今已经有这水平不知道要比其他宫中的那些人明理多少倍,不过今天给她们说上这么多,总是还是有些用的,起码这些在他们心里是会产生一些影响的,至于多少这些也主要看他们能够理解多少了。

  也许是因为柳如士跟他们两人交流甚多的原因,三人之间的关系逐渐变得熟络了起来,且不说其他,之前这两个孩子没有刚才那般羞涩,而且口中还是先生先生的叫个不停。

  而又过了一个时辰后朱红柳这才带着小梨风尘仆仆的赶回来,似乎实在处理什么问题,脸上是略有疲惫,当她看到石桌前的正在津津有味听着自己相公讲故事的那两个孩子,倒是微微吃了一口,急忙的走了过去。

  “淑慎,佩玉,你们怎么来了?”朱红柳向石桌走来,两孩子见后脸上满是欢喜,口中喊着红柳姐姐的便跑了过去抱起了她的大腿,看着这两个孩子朱红柳也是颇为的开心。

  “是这样的,张贵妃身有不适,所以在中午的时候皇上便派人把他们给送了过来!”柳如士听后说道,朱红柳听后点了点头,今天中午吃完饭后就去了小巷街那里,本想着逛一逛在为南宁的事想着办法,可去了一下午也是没有办法,没有丝毫的头绪。

  如今已经午后,夕阳渐沉,天际余下最后一丝暮光倾洒在皇宫大院的绕梁之上,飞鸟从宫墙一飞而过,天地逐渐变得昏暗了起来,同时也变得宁静了下来。

  此间小梨去做饭,朱红柳带着孩子,柳如士再院子内呆了一天,心中也是闲的慌,于是便带着剑三寸向附近的御花园走去,此时的御花园残叶凋零,黄叶堆积,此之前还要萧瑟几分。

  铮~

  远处传来一阵悠扬的古琴声,听起来婉转柔美,恍若潺潺流水流动,经过石头后所发出的声音,似乎又如月下之中夜莺飞过田野后留下的声鸣,清脆悦耳,弹琴人所掌握的每一个节奏都非常到位,柳如士了解过,若是说了解倒不如是学过。

  曾在大学的时候,柳如士那时还是多情青年,为此喜爱的女生学过字法,也学过弹琴,为此自己可没有少付出,这一学便是两年,而后中间是看明白了些事,也就没有再去学了。

  陡然之间声音停了下来,柳如士倒是好奇,究竟是谁家女子竟有如此手法,能够弹奏出如此动听的天籁,向御花园深处走去,四周皆是落叶,远处仍旧是一片竹林,之前柳如士和小梨是来过这里的。

  绕过竹林后,那里有一石桌,上边摆放着一张琴,在琴尾处便有被烧焦的痕迹,柳如士知道这琴的,名为焦尾古琴,在此学琴前柳如士对琴有着一番的了解,就像这焦尾古琴来说,是东汉时期蔡邕在“亡命江海、远迹吴会”时,曾于烈火中抢救出一段尚未烧完、声音异常的梧桐木。他依据木头的长短、形状,制成一张七弦琴,因琴尾尚留有焦痕,就取名为“焦尾”。“焦尾”以它悦耳的音色和特有的制法闻名四海的,古有传闻四大名琴之说,其中这焦尾就在其中。

  向那焦尾古琴走去,整个琴面古色淡黄,有焦尾,形态看起来颇为好看,柳如士向四周张望了一下,随后便坐了下来,伸出右手中指在上面拨动了弦,声音倒是清脆。

  伸出双手左手时而押弦,时而同右手抚琴,节奏渐缓由快到慢,挑拨一尾弦向上一勾,铮铮之音响彻而起,柳如士便开始弹奏了起来,起初偶尔有弹错的,柳如士倒是感觉有些生疏,可慢慢的便是来了感觉,也是顺手了起来。

  “是何人在弹琴……”御花园有一女走来,身上穿着紫装绫罗,头插玉簪,长发飘飘的,模样甚是好看。

  她听到在御花园之中似乎是有人在弹奏着自己那张焦尾古琴,琴的声音自己还是能够听的出来的,可是这弹奏的好像不太擅长,那曲谱虽说没听过,可弹奏的协调不是那么熟练,有些生硬,不过在后面倒是要好了很多,大概是可以上的了台面的。

  此间正是黄昏之际,从鸟归家之时,上空不断有飞鸟掠过,在御花园的外处,正巧有美龄女妇走来,头戴凤冠,披霞带月,气质温润,给人一种亲和柔弱的感觉,身后跟随数名嫔妃和丫鬟徒步慢行而来,那美妇和别人说着什么,虽说脸上有笑,可眉间似乎总是有些那么一丝哀愁,使人有种怜惜的感觉。琇書蛧

  “如今已是秋季中旬,今后怕是越来越冷了,避免不了冬天迟早是要来的,就吩咐司宫坊人先提前准备一下吧!”美妇缓和说道,走进御花园后迎来一阵凉风吹起她耳边的青丝,只见她用手轻轻撩起,身后的见此跟在她的身后一同走了进去。

  “是……奴婢这就去办!”有丫头说道,随后便离开了这里。

  这御花园还是如此,如当年一般萧条,只是我已经不再是……

  那美妇轻叹了一口气,眉间哀愁似乎更浓了一下,就在此时,不知哪里传来一阵琴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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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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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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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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