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尖刀插进了一匹瘦骨嶙峋的黄骠马的脖子,腥红的血液飞溅出来,那黄骠马挣扎着栽倒在地,那杀马的东胡汉子立刻趴在马脖子上大口的吞咽着马血。而周围十几个东胡兵也立刻围了过来准备喝上几口。
“躲开,快躲开!”
着陆的亲卫长挥舞着皮鞭抽打着哄抢马血的东胡兵,当他把所有人赶开后先是喝了几口随后接了一银碗的马血。亲卫长站起身端着马血走进向王帐。突然,亲卫长停住脚步对着那杀马的汉子说道:“嵩坤,待会把马肝弄熟了给大王送去。”
嵩坤:“这是最后一批马了,而且没有水了,难道你让我把马肝用火烤着给大王吃吗?”
亲卫长:“我不管,反正你要把马肝弄熟。不然,你的妹妹明天就会第一个被吃掉。”
说完之后亲卫长走了,王庭山上断水断粮已经三天了,那匹瘦骨嶙峋的马其实是捉鹿的,也是这王庭山上最后一匹马。就在刚才,捉鹿已经下令,明天开始吃人,从女人开始吃而且是生吃。因为这山上已经没有已经没有燃料可以将食物弄熟了。琇書蛧
嵩坤:“好,我想办法!”
王帐内,东胡王捉鹿就像变了个人一样,他比十几天前衰老了将近二十岁,他的头发已经完全变白了。他的眼神很呆滞,经常看着某处发愣。
突然一股香味飘进捉鹿的鼻孔,那一瞬间捉鹿仿佛重获新生一般。
嵩坤端着热气腾腾的马肝走了进来,从他进帐到来到捉鹿面前这段路途中,从王帐内的各个角落里爬出了十几个女人还有孩子,这都是捉鹿的王妃和子女。这种煮熟的食物的味道已经有好几天没闻到了,王帐内所有的人都被嵩坤手中的端着的马肝所吸引。
嵩坤:“大王,马肝煮熟了请吃吧。”
捉鹿的双眼死死盯着马干,突然他抓起马肝狠命的往嘴里塞。
“大王,给我留一口~~~”
“大王~~~”
“阿爸~~~”
捉鹿一口气吃了一半马肝之后,他把剩下的扔给了那帮女人和孩子。
捉鹿:“嵩坤,你是怎么把马肝弄熟的?”
嵩坤:“我把自己的帐篷点着了。”
捉鹿:“将来我会给你一千座帐篷或者相当于一千座帐篷的牛羊。”
嵩坤:“我不要。”
捉鹿:“那你想要什么?”
嵩坤:“我只想要我的妹妹。”
捉鹿:“把嵩坤的妹妹还给他。”
一个瘦的没了人样的小女孩被送到嵩坤跟前,嵩坤抱起小女孩转身就往王帐外走去。
捉鹿:“嵩坤,你从哪里搞到的水?还有吗?”
嵩坤头也不回地说:“那是我自己还有兄弟们的尿!”
捉鹿:“你这个混蛋!你竟敢!”
嵩坤:“大王,省点力气吧,匈奴人马上就要杀上来了。到时候,你别做个软骨头!”
说完之后,嵩坤抱着妹妹走了。捉鹿气的浑身哆嗦,可是可是他的那些王妃和儿女们却一个个跟没听见嵩坤的话一样,那一半马肝被她们吃的渣都不剩。
这一幕深深刺激了捉鹿,他曾是东胡之王是草原之主,他是凌驾于草原各部之上的王。他的女人是草原上最尊贵的也是最美的女人,她们的每根头发都价值一头最健壮的牛。可如今这些昔日的贵妇们却和一群孩子在抢吃那少的可怜的用尿煮熟的马肝。
捉鹿猛地冲着女人额和孩子们吼道:“住手,都不准吃了,都给我吐出来!”
但是没有一个女人和孩子听他的,她们都趴在地上用鼻子嗅着马肝的味道,像狗一样伸出舌头舔着地上的残渣。
“我叫你们住手,别在舔了!呀!”
捉鹿拔出长剑一剑劈出,一个男孩子栽倒在血泊中,捉鹿一边狂叫着一边不停地把长剑抬起劈下,再抬起再劈下。当他的眼前再没有一个活着女人和孩子之后,捉鹿这才气喘吁吁地停住了手。当他冷静下来之后,他看到他的亲卫们都在看着他。
捉鹿直起腰说道:“把这些都抬出去,分给兄弟们吃了。吃饱之后愿意投降的就去投降,愿意跟我一起死的就留下。天黑之前我们和矛盾决一死战!”
没有欢呼也没有叫喊声,捉鹿的亲卫默默的将尸体抬了出去,大帐内只剩下亲卫长陪着捉鹿。
当天快黑的时候,捉鹿穿好铠甲拎着长剑走出大帐,他看到所有还活着人都没走,不多不少正好九十八个,而捉鹿的王妃和儿女的尸体好好地摆在那里。
嵩坤:“大王,我们不是匈奴人,我们不吃自己人。”
捉鹿:“嵩坤兄弟,你留下,你妹妹还小她得活着。嵩坤你记住,将来你要多娶女人多生孩子,就当替咱们这些人生的。等到你的孩子们都长大了,你就把我的故事讲给他们听。说不定很多年以后,你后代中会有一个英雄给我报仇。嵩坤,王帐里的财物都是你的了,找个地方埋起来,然后你们兄妹再躲起来,等到冒顿走了再带着财报远走他乡。去吧。”
嵩坤和他妹妹跪倒在地给捉鹿磕头,这个时候所有的人再看向捉鹿的时候眼神有何从前看东胡王一样了。嵩坤拉着妹妹走了,他是真的按照东胡王的吩咐做的。当这对兄妹躲过匈奴人的追杀又收拢了很多东胡部众之后,他们离开了故土一直向北走,向北走。也不知走了多久走了多少远当他们来到一片比达里诺尔还要大的湖边时,他们不走了,就在这扎下了根。
嵩坤成了这个部落的首领,他给这个部落取了个新的名字,乞颜。乞颜的意思是奔流而下的洪流,也有起源意思。
乞颜部不断发展壮大,在经过大约一千四百年后,乞颜部的大首领也速该的夫人诃额仑给也速该生了个儿子,也速该大喜之下给儿子取名,铁木真。
又过了几十年,铁木真一统草原并建立了一个地跨欧亚的庞大的帝国,铁木真率领着他的铁骑不停地向西方进军,因为乞颜部乞颜部祖祖辈辈流传着一个传说,乞颜部祖先的仇人就在西方。所以,铁木真和他的蒙古铁骑在征服草原、中原之后杀向了西方。这时候,所有的人都称铁木真为,成吉思汗!
这时一千多年之后的事情了,现在,不论是东胡王捉鹿还是嵩坤都不可能知道一千多年之后的事情。而且捉鹿也不会想那么多了,因为他已经站在坡道的路口俯视着山下的匈奴军大营。
捉鹿:“再等等,不急,等他们睡着了咱们再杀下去。冲下去之后一刻也不要停,就朝着冒顿的大帐冲,只要能抓住冒顿咱们就能活!别急,再等等,等等。”
捉鹿不知道,在他俯视匈奴大营的时候,王庭山上的异状早已经被山下的匈奴斥候发现并报告给了冒顿,此时冒顿早已经做好了准备,之不过为了迷惑捉鹿,整个匈奴大营看起来和往常一样。
当夜色笼罩大地的时候,捉鹿挥了一下手,九十六东胡汉子跟在捉鹿身后向山下走去。
距离越来越近,当到达可以看清匈奴大营营门前的火炬的时候,捉鹿领着大家绕到大营的侧面。他们小心翼翼的将木墙挖出了一个窟窿,随后一个接一个的钻了进去。
当所有人都进入匈奴大营之后,捉鹿确认了一下方向就领着大家向冒顿的大帐摸去。不料刚刚走出没多远突然间火光大盛,这时捉鹿和部下们才发现自己已经被匈奴兵包围了。一把把弯刀闪着寒光,一柄柄长矛指向捉鹿,一张张弯弓上狼牙箭的箭簇散发着腾腾杀气。
冒顿:“捉鹿,你终于舍得的下山了。废话不多说,你死吧!”
捉鹿:“放过我的部下,我可以叫他们走得远远的。”
冒顿:“跪下求我,舔我的靴子!或许我会考虑一下。”
捉鹿:“兄弟们,咱们拼了!”
“杀!”
嗡,嗤嗤嗤嗤!
这场战斗开始的快结束的也快,不到一百人的小队面对近万匈奴精锐下场只有一个而且是毫无悬念。
冒顿来到捉鹿的死尸前,他用脚尖踢踢捉鹿的脑袋然后说道:“把捉鹿的脑袋砍下来,我要用他的头骨做酒碗。”
“是,大单于!”
冒顿对身边的图木克说:“东胡灭了,用了三年时间,我们死了十几万人。不过也值了,这里草肥水美,我都不想回头曼城了。这里必须成为匈奴的崛起的基石,我想,就让我舅舅兰鄙俚来镇守吧。”
图木克:“可以。”
冒顿:“图木克,你要哪里。本单于不是跟你客气,这块地不是给你的,是献给天狼神的。”
图木克:“阴山吧,天狼神喜欢高的地方。”
冒顿:“好,就是阴山。”
碉楼上的斥候突然喊道:“大单于,有一支军队向我们过来了都打着火把!”
冒顿:“全军戒备!”
嘟嘟嘟嘟!牛角号吹响,转眼之间冒顿的大营陷入黑暗当中。
嘟嘟嘟嘟!远处传来相同的牛角号声,斥候大喊:“大单于,是郝宿王回来了。”
冒顿:“点火把!”
哄,冒顿的大营重新恢复了光明。当营门打开后,巴勒日催马跑了进来。他一眼就看到了地上的那一堆尸体。
巴勒日:“捉鹿在这没?”
冒顿:“在呢,一个都没跑。”
巴勒日:“我买付了好几天也没见有东胡援兵,后来抓了几个东胡部众叫他们看领着我去找拓跋部和苏仆延部的营地,结果到那一看,连个人影都没有,早就不知道跑哪去了。”
冒顿:“哈哈哈哈,算他们聪明。跑就跑了吧,正好把我们大匈奴的威名传遍四方。赶紧打扫战场。巴勒日,快来陪我喝一杯。亲卫长,带着我的亲卫这就上山,山上要是有活口一律杀了。记得清点捉鹿的财物。”
图木克:“大单于,还是我和他们一起去吧。”
冒顿:“那太好了,去吧。”
这场战斗预示着统治草原几百年的东胡彻底灭亡,匈奴,这个新的草原之主取代了东胡的位置。也意味着这场为期三年的草原争霸战正式结束,知道可以回家的匈奴将士们一时间欢声雷动。冒顿哈哈大笑着喊道:“宰羊,喝酒,唱起来!”
夜空下的匈奴大营立刻变成了欢乐的海洋。匈奴大军在达里诺尔湖畔彻夜狂欢,一直闹到黎明时分才安静下来。
王庭山上,刚睡醒的图木克走出大帐俯视匈奴大营,他的嘴角上露出了一丝诡异的笑容。就在刚才图木克收到了一份密报,密报上说兰鄙俚集中阴山疑难匈奴各部共十几万大军和长安君成蛟战于河套,兰鄙俚兵败被斩十几万大军仅剩两万余人逃回头曼城。秦军大胜,但长安君重伤,陛下已派君侯赶赴榆林塞。
图木克:“君侯,我们又在一起了,得知你离开咸阳,黄崆真高兴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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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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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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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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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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