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身体里的血,不是头发或者衣服,可以随便偷出来。
要不然就说清楚吧,也许公主也盼望这凌坤来解救她呢。
打定主意,便试探着说:“公主,明天就到日子了,您真的决定要嫁给段皇子了吗?”
赵明月面无表情,淡淡地说:“我既已经来了大理,自然就是做好准备了。”
“可是您并不喜欢他,这样做值吗?”
“值啊。”赵明月抬起眼皮,看着前方说道:“以我一个女儿身,可是拯救大宋万里江山,还有什么不值的呢?”
侍剑口干舌燥,拼命吞咽口水,她实在不知道该怎么继续这个话题。半晌之后抿了抿嘴继续道:“如果凌坤现在要带你走,你会走吗?”
“住口。”赵明月大怒,寒着脸喝道:“不要再提他的名字,我与他没有任何关系。”
“公主,凌坤他就在大理,只是因为失去记忆……”
“住口,你听不懂我说话吗?”赵明月腾地一下站起来,异常粗暴地打断侍剑的话,死死盯着她的眼睛说道:“你竟然背着我跟他联系?”
“我,我,我没有,公主,你听我说……。”
“不要说了,我知道你喜欢凌坤不喜欢段谨严,我不强求你,你可以自己去找他,我会恢复你的自由身。”
“不,公主,奴婢死也不会离开公主。”侍剑噗通一声跪倒在地哭喊道。
赵明月见她这样,心中稍稍柔和了一些,将她扶起来说:“其实,我说的真的,你我从小一起长大,名为奴仆却情同姐妹。我自己不得已踏入苦海,便没必要拉你一起进去。”
她顿了顿继续说道:“所以,只要你愿意,我真的可以恢复你的自由身,你想回去也可以,去找他也可以。只是我意已决,不要再向我提他。”
侍剑连连点头,不敢再提凌坤的事。
可是,就这样算了吗,自然不能,她还要想其他办法。
将近中午,凌坤又要带着上官倾城去逛街吃好吃的,但上官倾城担心侍剑来了找不到他们,便说她身体不舒服,不想出去。
她不出去,凌坤自然也不出去。两人腻在床上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
上官倾城问:“你难道没想过要恢复记忆吗?”
“恢复记忆?”凌坤赶忙摇头:“没有必要。”
其实他也挺好奇自己之前是个什么样子,但他清楚,他是穿越来的,并不是失去记忆。所以他的记忆是恢复不了的,于是果断摇头。
上官倾城惊讶地问道:“为什么,你不想知道以前的事吗?”
“不想,现在就挺好的,我们两个过得很幸福,将来我们安顿好了,你再给我生个小猴子,简直就是神仙一样的日子,为什么要受过去的干扰呢?”
上官倾城听罢,顿时心如电击,热泪盈眶,紧紧咬着嘴唇不让自己哭出来。
“很感动吗?”凌坤看着她问。
上官倾城捶着他的胸口哽咽道:“讨厌,为什么要这样说,你这个傻瓜。”
凌坤感到上官倾城有些异样,搂住她问道:“倾城,你怎么了,有什么心事吗?”
上官倾城一扬俏脸,激烈地吻住凌坤的嘴唇。
凌坤虽然满肚子疑惑,但最终还是缴械投降,又一次被上官倾城扑倒……。
一整天,侍剑都在恍恍惚惚中度过,她想了无数个办法,但都被自己推翻。
赵明月看出她的异样,但以为是她心情不好,所以也没有在意。
时间一点一点地过去,白天过去,晚上到来。
侍剑仍然一筹莫展。
上官倾城更是犹如热锅上的蚂蚁,却怎么也等不到消息。
太阳又一次升起,大理城张灯结彩,奔走相告,到处充满着欢愉的气氛。大理国段皇子的迎亲队伍将在一个时辰后到达馆驿。
经过一夜的酝酿和挣扎,侍剑终于想出了办法。一个她非常不想使用的办法,一个不得不使用的办法。
赵明月慢慢起床,摆在面前的是叠得整整齐齐的凤冠霞帔。不是民间的大红色,而是属于帝王家的明黄色。
既高贵,又喜庆。
只是在赵明月眼中,却如同一抹死灰,没有一丝色彩。
侍剑进来,眼睛里带着红血丝,呼吸异常急促。
赵明月淡淡说了一句:“穿吧。”
“公主,我决定离开。”
赵明月脸色突变,虽然她决定要放侍剑走,但没想到侍剑会真的弃她而去。这样一来,她身边连一个亲人都没有了,叫她怎么坚持下去。
侍剑看到赵明月的脸色,心痛如刀割,身体也跟着颤抖,她跪在地上说道:“公主,对不起,我死也想死在大宋。”
赵明月咬了咬牙说道:“不怪你,我也想死在大宋,可惜此生做不到了。”说到这里,眼里的泪水再也抑制不住,奔涌而出。
侍剑抹了抹眼泪说道:“公主,奴婢最后还有个请求。”
“说吧,只要我能做到,都会答应你的。”
“奴婢从小与公主一起长大,最了解公主的心思,朝廷平叛胜利之日,也许就是公主的寻死之日。奴婢没有能力把公主带回大宋,只想带一滴血回去,葬在自己的土地上。”
赵明月一把抱住侍剑,哽咽道:“谢谢你,侍剑,你真是我的好妹妹,如此我便死而无憾了。”
侍剑不敢多耽搁,一来会让赵明月更伤心,二来时间已经不多了,于是拿出小瓷瓶和绣花针说:“公主,奴婢得罪了。”
赵明月看看那根绣花针,拿起一把剪刀说:“用这个吧。”说着调转刀尖扎破了自己的手指,放进瓶口中说道:“让它多流一会儿吧。”
侍剑怕伤着了赵明月的身体,赶忙收起瓶子,为赵明月做了包扎。然后三跪九叩,与赵明月泪洒而别。琇書蛧
这一去,也许能让赵明月重获新生,也有可能成为她们的诀别。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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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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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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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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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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