蜿蜒浩荡的黄河之上,一艘豪华的大船从永州出发,逆流而上,向开封缓缓开进。
大船的甲板上,立着一把大伞,赵明月和侍剑一坐一站,在阴凉下享受着江风的抚慰,很是惬意。
在她们面前,放着两只大桶,桶里装满了细碎的石头。
凌坤就站在他们对面,眉头紧锁,双目有神,手中长剑摆在胸前,嫣然是一个能征善战的勇士。
这艘船的唯一主人就是赵明月,而凌坤则是她众多仆人中的其中一个。唯一不同的是,他的大部分时间可以和赵明月呆在一起。
不过,此刻的他,宁愿和船夫们在一起,也不愿看见美若天仙的女主子。
因为赵明月为了训练他的速度,这一路山都在用石头砸他,一颗接着一颗,一把接着一把,一桶接着一桶,就算是个机器也得被她耗死了吧。
真受不了了,但又不能反抗,否则午餐就是阳光和鞭子。
得找个话题聊几句,顺便休息一会儿,不然就累死了。
“哎,我说明月,我突然想起个非常严肃的问题想问你。”凌坤趁着赵明月换子弹……不,换石头的间隙说道。
“大胆,凌坤你想死是不是?主子的名讳岂是你能叫的?”侍剑怒喝道。
“这有什么?主子取名字不就是给人叫的吗?”凌坤反驳道。
“你。”侍剑张口结舌,半天才道:“那,那也不是给你叫的。”
“我也不能叫,你也不能叫,那岂不是白瞎了这么好的名字?你说是不是啊明月?”凌坤嬉皮笑脸地凑近赵明月,其实是想到伞下躲躲要命的太阳。
赵明月本来是绷着脸的,但听凌坤居然以这种方式夸她名字好听,忍不住笑了一声,斜睨他一眼说:“你想问什么?”
“我突然想到,你姓赵,家在开封,皇帝也姓赵,也在开封,你们会不会有什么关系?”
赵明月闻言突然抬头,盯着凌坤的脸,有些惊异地看着他,半晌之后突然噗嗤笑了起来。
“当然有关系了,500年前我们还是一家呢,要不是中途失散,我怎么也得是个郡主什么的吧。”赵明月打趣地说。
凌坤松了口说:“我觉得也不太可能,皇帝家的女人不可能在外面乱跑,而且还单枪匹马跑到辽国去。不过自从见了你这艘豪华的大船,我又有些狐疑,这么大一艘船,且不说它造价有多大,只说从永州到开封这么长的路,得消耗多少人力物力,普通人家怎么可能做到?”
“哦,你说这个啊。”赵明月暗暗松了口气,得意地说道:“这艘船是我造出来的,其实根本用不着几个人,来,我带你去下面看看。”
凌坤巴不得去下面凉快一会儿,赶忙答应,跟着赵明月下了操作间。
进入里面,凌坤大感惊诧,里面的景象完全与自己的想象不同。没有船夫,没有船桨,只有十几头拉磨的小毛驴。
是的,就是拉磨的小毛驴。凌坤仔细观察,马上明白了其中的诀窍。
每个毛驴拉动一个石磨一般的绞盘,绞盘带动外面的轮子转动,轮子上的叶片划在水中,带动大船前进。
为数不多的几个船工则只负责喂毛驴和掌舵。
“这,真是你发明的?”凌坤惊异地问道。
“那当然了,你不信?”赵明月看着凌坤,双眸雾蒙蒙的,好像被凌坤的置疑所伤害。
“信,信,信,明月你太了不起了,武功好,智慧高,关键长得还那么漂亮,简直就是天之娇女啊。”
“那当然……不对,什么天之骄女,你还认为我与皇家有关系?”
古人含蓄,所以赵明月从来没见过像凌坤这样赤裸裸的奉承,一时有些承受不了,差点说漏嘴。
凌坤摆手道:“没有没有,咱靠的是自己的实力,皇帝家的那些温室里的宝宝哪有明月这般智力?”凌坤竖着大拇指夸赞。
“哼,那也不一定,走吧,歇好了再回去练。”
“什么?还练啊?”凌坤绝望地叹气,合着拍了半天马屁没顶用啊。m.χIùmЬ.CǒM
“当然得练,天下武功,唯快不破,你这么高的内功,为什么在白山双煞手底连一招都过不了?就是因为你反应太慢。”赵明月教诲道。
几天之后,船到开封,赵明月带着众人下了船。
早已快马加鞭赶回开封的李飞腾前来迎接赵明月,他递上一个小盒子对赵明月说:“主子,都已经安排妥当了,这是房契和钥匙。”
赵明月点点头说:“办的不错,你带人先回去吧,我带侍剑和凌坤去看看。”
李飞腾抱拳应答,指挥船上的人下船回去了。
赵明月打开盒子看看房契,随手递给侍剑,然后便与侍剑、凌坤各自上了马,沿着东京大街往前走。
东京作为大宋京城,绝对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与幽州、永州相比,完全又是另一翻景象。路上行人,优雅自信,街边建筑,雕梁画栋,都似乎被赋予文化内涵。
东京的人,应该活得很有品质。凌坤这样想。
绕进一条宽阔的巷子,两边都是高门大院,显然都是达官显贵,这应该就是古人的高档住宅小区了。
赵明月在一处院子门前停下来,侍剑马上从盒子里取出钥匙打开大门,三人进入里面。
院子并不大,但是非常很雅致,纤尘不染,凌坤很喜欢这个院子,暗想这要是放在北京,起码值十亿。
“以后你就住在这里了,怎么样,不错吧?”赵明月对凌坤说道。
“我住在这里?这是给我的?”凌坤不可思议地问道,他不是赵明月的家奴吗,怎么会住在这样高级的院子里?
“别高兴的太早,住在这里,就要绝对服从我的指挥,而且只能听从我的命令,明白吗?”赵明月眼神凌厉,不容有半点反抗与质疑。
凌坤愣在当地,总感觉这种场景有些熟悉,半晌后恍然大悟,出口问道:“你这是要包养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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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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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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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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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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