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七娇都让郑云升的操作给搞愣了。
"你不是不喜欢写文章吗?"顾七娇看着郑云升问道。
"那些读者的信里,说我文笔不好,配不上你,还说我是吃软饭的。"
一旁的叶守仁听到郑云升的话,眼皮不禁跳了跳,他也注意到了,部分读者的信里,确实抨击了郑云升。
读者大部分都很可爱,但也不全是好相处的,难免会有那么一两个说话不好听杠精。
原来郑云升是因为这个事儿,心里不舒坦了。
本来叶守仁觉得那个夫妻专栏,把郑云升和顾七娇锁死在一起,是有些影响杂志风评的。
叶守仁是打算跟郑云升说一声,把夫妻专栏撤掉的。
可现在郑云升又交了新的稿子,撤专栏的话叶守仁也就不好再说了。
况且他觉得郑云升文笔还是不错的,所以决定还是先看看郑云升的稿子再说。
他低头看了看郑云升写的稿子的标题,眼睛不禁有跳了跳,这标题取得也是挺有意思的。
《我吃我媳妇的软饭怎么了,犯法吗?》
这.......
好像确实不犯法。
叶守仁默默的看了郑云升一眼。
他以为郑云升肯定会为了证明自己不是吃软饭的,发挥自己的才干,用最好的才华来写一篇旷世神作的。
结果真是没想到。
这俩夫妻都挺有意思的。
这篇稿子,就冲着这个标题,叶守仁就收下了。
为了不浪费,三人就要了一张小桌子,点了三五个菜,就开始吃饭了。
饭吃到一半,顾七娇借口上厕所的功夫,就去把吃饭的账给结了。
这也是夫妻俩提前商量好的。
此行来燕京,叶守仁帮了他们挺大忙的,两人应该请叶守仁吃这顿饭。
吃完饭,三人便就此道别,顾七娇和郑云升第二天就得离开燕京了。
他们买的是早上最早的那一班火车。
叶守仁骑着他的凤凰牌自行车先走了,顾七娇则和郑云升沿着马路,慢慢的走回去。
夫妻俩走到距离国营饭店不远的停车场时,一辆蓝色的越野车停在了两人身边。
车门打开,一个穿着时髦,打扮高挑的女人从车上走了下来。
她看了一眼顾七娇,又看了一眼郑云升,脸上露出一抹了然的神情来。
这个女人,正是在杂志社跟顾七娇吵过架的赵秋兰。
只能说是冤家路窄了。
"还搞什么夫妻专栏,弄得很恩爱的样子,笑死人了,我就说嘛,那个顾七娇土了吧唧的,怎么会有人喜欢,感情她男人在外面玩的挺花。"
赵秋兰的嗓音挺大的,上次她为难了顾七娇和郑云升之后,便从叶守仁那里听到了这两夫妻的名字,也知道了他们是夫妻关系。
她这是跟叶守仁一样,没认出来顾七娇,以为郑云升这是在外面胡搞。
"这个女的,倒是长得挺好看,我就说,哪有男人不喜欢美女!"
这会,赵秋兰突然觉得她一点都不嫉妒顾七娇了,文章写得再好有什么用。
她男人在外面出轨。
顾七娇听到了赵秋兰的话,停下了脚步,走到了赵秋兰跟前,对着站在汽车跟前的赵秋兰一字一顿的说道:
"谢谢你的夸奖,我跟我男人就是恩爱,他就喜欢我这种土了吧唧的女人,你羡慕嫉妒恨都没用。"
"什么意思?"赵秋兰愣住了,她不可思议的看了顾七娇好大一会,才有些不可思议的支支吾吾的指着顾七娇说道:
"你是顾七娇?"
"是我,幸会。"顾七娇冲着赵秋兰勾了勾唇,她没兴趣在搭理赵秋兰,转过身就拉着郑云升走了。
赵秋兰呆呆的站在原地,看着顾七娇和郑云升越走越远。
那个女人是顾七娇?
那个女人是顾七娇?
那个女人怎么能是顾七娇呢?
她反复在心里问了自己许多遍,都无法接受,那个土里土气的村妇,会在一个月之后,变成一个打扮时髦的青春女郎。
真是活见鬼了。
郑云升跟顾七娇走远之后,才转过头看向她脸上那种有点暗爽的小表情笑了笑:
"看看,打扮的漂亮点还是有好处的,那女人的表情,跟吃了苍蝇一样难受,她肯定很后悔夸你漂亮了。"
之前顾七娇并没有太注重打扮,这会她尝到了认真打扮的甜头,说实话心里实在是有点暗爽。
"我家老郑说得对,是要多注意一下外在的打扮,不过这身衣服也就能在燕京穿穿了,要是回到村里还穿成这样,那村里人又该说三道四了。"
"嘴巴长在他们身上,他们爱怎么说就怎么说。"
夫妻俩一路走回了四合院,早早的便睡下了。
第二天,两人拧着大包小包的东西,坐上了能到火车的双环火车,一人的票价的五分钱,两个人一毛。
两人在火车站的时候,叶守仁被报社的总编赵匡国给叫去了。
叶守仁知道,总编找他,肯定是因为最近杂志销量猛增的原因。
现在《十月》的销量,已经超过报社名下百分之九十的杂志了。
火得理所当然,又火的猝不及防。
报社高层都震惊了。
正在准备着为《十月》专门召开一个商讨会议,谈论一下杂志新的走向。
《十月》原来是双月刊的,按照现在的销量,赵匡国已经计划把双月刊换成单月刊了。
不过这些都是赵匡国打算在会议上说的,他现在把叶守仁找来可不算为了这个。
赵匡国现在找叶守仁,是为了让叶守仁找到写重生文的作者七月骄阳,让他把七月骄阳弄到报刊,签成报社的正式职工。
他这是怕顾七娇火了之后,让别的报社给挖走了,想先下手为强,给顾七娇递个铁饭碗,留下她。
这些话把叶守仁听得一愣一愣的,他告诉赵匡国,这个作者他已经找到了。
"是吗,人在哪呢?"赵匡国国字脸上,那张黑色的眼睛炯炯有神的看着叶守仁。
叶守仁推了推鼻梁上的金丝框眼镜,道:"这会应该在火车站,她在燕京待一个了,打算今天离开燕京。"
"啊,这........追追追,还不赶紧去追........诶,不要跑,等一等,我跟一起去,开我的车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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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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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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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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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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