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开局继承博物馆>第 17 章 第 17 章
  琴的声音比较小,连弹奏者都需要静息凝神来演奏,吴普等听众自然是一点声音都不发出来。

  屋里弥漫着一种难言的静谧。

  观众隔着屏幕都觉得里头肯定连根针落到地上都听得清清楚楚。

  无人机的收音功能出奇地好,那悠扬的琴曲慢慢飘入所有人耳中,让原本乱糟糟的直播间一下子安静下来。

  那琴音空灵幽静,仿佛一片片雪花徐徐飘落,天地间只剩那苍苍茫茫的白雪。

  当你忍不住伸手想接住一片雪花的时候,琴声骤然停了,天地一瞬间变得阒然无声。

  苏轼回过神来,忍不住拊掌赞道:“好曲!”

  这样简单的一句话,不必吴普转述旁人也能听明白。

  工作人员朝苏轼做了个请字手势。

  苏轼会意。

  他手抚琴弦,身姿不由坐得笔挺,少了几分平日里的随意与不羁,多了几分认真。

  刚才那一曲空灵旷远,仿佛在描绘一幅幽远的雪景,景中无人,琴声之中却有人。

  这人独立天地之间,孤寂而又彷徨,仿佛不管往哪走都是白茫茫一片,既无立足之地,也不知该往何处去。

  苏轼弹了起来。

  他的曲调饱满圆润,起初眼前还是白茫茫一片,细看之下却会发现白雪之中有一枝梅花探了出来。它枝头的花骨朵一朵接一朵地绽放,盛开的花瓣比雪还白,依稀有阵阵幽香扑鼻而来。

  他弹的是一首《定风波》。

  这些天他夜里读了不少诗文,有自己的,也有旁人的,他觉得这首《定风波》恰好能回应曲中的迷茫:此心安处是吾乡。

  这首《定风波》是他写的,可他目前还没有写。

  苏轼从后人的记载里读了“此心安处是吾乡”背后的故事——

  好友王巩受他的乌台诗案牵连被流放岭南,歌姬柔奴毅然随着王巩一起去。后来好友归来后他们再聚首,他好奇地问柔奴:“岭南的日子一定不好过吧?”柔奴却笑着回答:“此心安处,便是吾乡。”

  他听了只觉不仅自己幸运地交到了王巩这样的好友,王巩更是幸运地有这样一位聪慧通透的解语花陪伴左右。

  于是他写下了这么一首《定风波》。

  苏轼从“笑时犹带岭梅香”弹到“此心安处是吾乡”便收了手。

  外行人自然听不出曲中的诸多变化,可所有人能感觉两段曲子仿佛在一唱一和。

  有种奇异的契合感。

  至于苏轼两人弹的是什么曲子、用的是什么指法,外行人就听不出来了。

  反正要是可以用感觉来评分的话,正在看直播的人都感觉苏轼肯定是接上了!

  果然,里面传来一声“可以”。

  吴普耳朵灵敏,一下子听出那是把略带沧桑的女声,对方年纪应当不小。

  琴声再一次从屏风后响起。

  这次的琴声厚重而深远,仿佛一座座高山拔地而起,前方道阻且长。

  可人不能因为山高路远就止步不前,所以琴声越发地雄浑有力,似乎有着不跨山过岭不罢休的决心。

  琴声戛然而止。

  苏轼这次略作思量,和了一首《满江红》。

  这是他读的颇为酣畅的一首词,毕竟知晓了靖康之难后再读这首诗,他这个经历过大宋鼎盛时期的北宋人很难不心潮澎湃。

  古曲谱用的是减字谱,它有一个特点是不标记曲子的节奏。

  同样一首曲子,不同的人可能有不同的理解,弹出来的曲调也可能有着截然不同的韵味。

  苏轼弹的《满江红》就弹出了洪浑雄壮之感,激昂处仿佛当真能把那险隘重重的崇山峻岭统统踏破!

  不管是屋里的人还是直播间里的观众,这一刻都莫名有种热血沸腾的感觉:什么高山,什么险峰,根本就不算事儿!等着吧,我马上就要把它踩在脚下!只要是我想去的地方,那就一定能到达!

  这是古琴能弹出来的感觉吗?

  吴普只想到欧阳修评价苏轼的那一句“读轼书,不觉汗出,快哉快哉!老夫当避路,放他出一头地”。

  文字能够做到令人“不觉汗出,快哉快哉”吗?

  很多人钻研了一辈子,也不过写出几句酸诗几句酸文,读来一股子无趣的酸腐味。

  可有的人写的文章就是能给人一种畅快非凡的感觉。

  苏轼弹起琴来也一样,他的琴音和他的书法、他的文章一样,也许他的技巧不是最好的,也许其中处处透着打破了世俗标准的“不羁”,可就是让人觉得酣畅淋漓,一如欧阳修所说的“不觉汗出,快哉快哉”。

  几乎是苏轼弹完《满江红》的同时,那挡在正厅之中的屏风突然被人挪开了。

  一位鹤发老人出现在所有人眼前。

  她年近七旬,满面风霜,一双手却还稳稳当当,不见一丝丝不该有的颤动。

  即使已经长出皱纹,那依然是一双很适合弹琴的手。

  这位肯定就是百琴堂主人了。琇書蛧

  苏轼奇道:“不是还有一轮吗?”

  “不用了。”百琴堂主人摇着头说道,“就算再来十轮,你应当也没问题。”

  苏轼谦道:“我接触的曲谱比较多,总有能对上的。”

  这是大实话。

  基本常见的词牌苏轼都能弹上一段,诸多名曲更是烂熟于心。

  主要是他们读书人就那么点爱好,平时聚在一起大多是聊聊诗文听听曲,可不就是比现代人接触的曲谱多得多吗?

  百琴堂主人摇着头说道:“这一关根本不可能难倒你。”

  古琴有三种音色,泛音、散音、按音,分别象征着天、地、人,她第一轮偏向于表现“天”,第二轮偏重于表现“地”,苏轼不仅轻轻松松听出她曲中之意,还直接来了个破而后立,“天”和“地”经他那么一弹仿佛瞬间开阔了。

  技巧好的人好找,有这种胸襟、这种气概的人不好找。

  苏轼也不是非要把三轮都比完不可,他好奇地询问:“那第二关是什么?”

  百琴堂主人笑道:“第二关是‘八仙过海’。”

  这却是个苏轼不知道的典故。

  苏轼看向吴普,让吴普给解释解释。

  后世那“八仙过海”的传说故事主要成形于元明时期,苏轼这个北宋土著不知道很正常。

  吴普给他简明扼要地给他讲解了一番,说这一关就是让他们“各显神通”的意思,直白点说就是“想弹什么就弹什么”“展示一下你借琴去做啥”。

  这是一道主观题,发挥空间很大,但想拿高分不容易,因为你不知道自己的脑回路和阅卷官的脑回路一不一样。

  苏轼却一点都不紧张,他的关注点甚至歪得挺厉害:“曹国舅竟是‘八仙’之一,那我岂不是也算是见过神仙的人了?”

  原来按照后世的说法,八仙之中的最后一位竟是曹皇后之弟曹佾。

  苏轼还真见过这位吊车尾“八仙”。

  吴普无奈地把话题拉回来:“你准备弹什么?”

  苏轼说道:“我觉得这琴就挺好的,也不一定要借那奔雷。不如我就用这琴弹唱一曲《水调歌头》好了。”

  吴普知道苏轼性情洒脱,做事从来只凭喜好,既然他都说想用这把琴弹了,吴普自然不会逼着他挑战到底。

  吴普表示无条件支持他的决定:“那好,你弹吧,我一会直接录下来给我妈就成了。”

  两人商量好了,吴普就将苏轼的意思转述给百琴堂主人。

  百琴堂主人一怔。

  吴普想到自己还是托关系才约到这次奔雷挑战。

  现在他们都劳动她老人家出面了,居然想半途而废,着实不太好意思。

  吴普语气里多了几分歉意:“我这朋友他脾气就是这样,想一出是一出,他弟弟为此不知伤了多少脑筋。”

  苏轼和弟弟苏辙感情很好,苏轼每到一地都会给苏辙书信往来,时不时还写首诗或者写首词。

  兄弟俩即使分隔两地,也时常隔空唱和。

  所以苏辙是很忙的,一边要勤勤恳恳做官干活,一边要想方设法捞哥哥。

  有时从新党手里捞,有时从旧党手里捞。

  有时忙昏了头,还要被苏轼写信花上百字描述他新发现的美食并表示“这东西你肯定吃不到吧”。

  比如他吃羊蝎子时就写信和苏辙说这种吃法贼好吃,就是家里的狗很不高兴。

  因为连骨缝里的肉都被他剔得干干净净,一点都没给他们留。

  苏辙收到信那是又心疼又无奈,都不知道自己是该笑还是该哭。

  吴普觉得每一只热爱撒欢的二哈背后,都有个无可奈何的牵绳人。

  真是辛苦苏辙了!

  百琴堂主人却不觉得苏轼的想法有什么不妥。她笑着说道:“不要紧,既然是以琴会友,自然是这位小友觉得够了就够了。”

  两人交流完毕,吴普就让无人机找准拍摄角度,对苏轼比了个“可以开始了”的手势。

  比起刚才的正襟危坐,苏轼这会儿已经和他面前的琴混熟了,整个人看起来悠然自在。

  他十分随意地起了调,一首古意盎然、早已没人会弹的《水调歌头》就开始了。

  那是三年前的中秋,他还在密州当太守,底下的人都很给他面子,陪着他痛痛快快喝到酩酊大醉。

  酒到酣处,他忽然想起了几年没见的弟弟,于是叫人取来笔墨,大笔一挥,一气呵成地写出了这首《水调歌头》。

  他们兄弟两人虽然聚少离多,但也都算长寿。

  他活到了六十多岁,弟弟更是活到七十多岁。

  有些事他自己做不了,弟弟也帮他去实现了。

  所以他没什么不满意的。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

  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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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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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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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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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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