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大战,持续不到两个时辰,便徐徐落幕。
陪着北方镇守使郑红袖大人,站在一处山坡高地,视野开阔,亲眼目睹了人族铁骑如何与鬼族部落大军,正面对撞、斜面撕裂。
然后,便是一场血肉模糊的混战。
人族所依仗的,无非是重甲铁骑的凿阵,以及后续轻骑兵卒、弓弩手的掩杀。
对何长安来说,他一个武夫九品境菜鸟,根本就没有发挥战力的机会,索性躲在郑红袖身后,默默‘炼化’……
招魂幡很快就进阶为法宝级别,甚至,还在肆意吞噬着,那根黑线远远不断传输过来的阴煞之气,大有一举再破的趋势。
小黑剑也开始炼化……
如此这般,又半个时辰后。
战场上,方圆百余里之内,横七竖八,躺满了人族兵马,以及鬼族部落半人半鬼的怪物。
一些尚未死透的,在血泥里挣扎、嘶鸣。
活着的,各自退回本部,相互对峙,虎视眈眈,似乎又要发动一次血腥的冲锋。
但随着那根黑线的猛然断裂、溃散,鬼族大军似乎得到命令,潮水般退去。
对那些遗留在战场上的伤兵,根本就不管不顾,任凭其躺在血水里哀号,挣扎着往北方爬去。
大战,这就结束了?
人族十万边卒,剩下不到两万人马,而且几乎人人负伤不轻,根本经不起下一场冲锋陷阵。
郑红袖苍白的脸上,面无表情。
她转头,对着何长安微微示意,表示体内阴煞之气已然无碍。
“后队变前队,撤进大散关。”
郑红袖一声令下,人族大军派出一支救援队伍,在血水烂泥里,搜寻人族兵卒,无论死活,一律搭在马背上,运回大散关。
对于那些鬼族部落的伤兵,手起刀落,毫不留情,尽皆斩杀当场。
尸横遍野,血流成河。
一声声临死前的惨号,苍白而无力,随风即逝……
……
人族大军退回大散关,没有欢呼,也没有沮丧、颓废,所有的将领、兵卒脸色浑身浴血,脸色如常。
就好像,真正的猎人,从来不会讨论,今天的猎物收成如何。
他们谈论的,只是火药的成色,和最近的天气。
大唐边军,便是如此。
对于战场上的生死离别,早已看惯,只要大散关城池不被攻破,一场两场的胜负,根本就无关紧要。
这种品质,让何长安很诧异。
在他的印象中,大唐国贫力弱,百姓人家生计艰难,数百年来,一直都被四方强敌按在地上摩擦。
但经历过这一段时间的观察、体会,再真正经历过一场大战,他的想法变了。
这个大唐,看起来温和、懦弱,甚至给人一种卑贱之错觉。
但几乎所有人,一旦成为边卒,穿上那一身普通衣甲,走上战场,面对生死大敌、面临生死拼杀时,每一个人都是铁骨铮铮的汉子!
这种感觉很奇特。
何长安觉得,这便是人族应有的气质吧……
“最近一段时间内,鬼族部落无力再战,何长安,你去外面走走吧。”回到镇守使大帐,郑红袖还没落座,便随口吩咐一声:
“你的实力还太弱,不堪大用。”
“记住,无论身在何地,境界高低,接到我的传讯,就立刻赶来。”
何长安点点头,没有应声。
战场厮杀刚刚结束,每一个人都不怎么愿意开口说话,郑红袖难得说了好几句话,便挥挥手,打发他出门了。
走出大帐,何长安站在太阳下,仰着脸,看了好一会儿。
终于,他的心境恢复一些宁静、平和。
经历过太多的流血、死亡和厮杀,武夫的心境很容易出现裂缝,要么嗜血好杀、走火入魔,要么情绪低落沦为废人。
他慢慢走在安静的街巷间。
隐隐约约,听到有些人家的院落里,传出压抑的哭泣之声,应该是那些战死沙场的男人家眷,听闻噩耗后的正常反应。
能听出来,几乎所有的女人和孩子,在哭泣之时,很克制。
好像,生怕影响到别人的情绪。
那种捂着口鼻,极力克制,不让自己发出哭声的情形,却让何长安的心情更加沉重。
他觉得,心口压了一块巨石,不,是一座高大山岳,让他更加难过。
也更加伤感。
回到自己所居住的院落,他默默走进屋子,关闭门窗,倒头便睡……
……
将自己关在屋子里,整整一日一夜后,何长安终于出门。
他脸色苍白,清瘦了一大圈。
但他的眼睛很黑,很亮,一头柔顺黑发随意梳拢起来,用一根黄杨木发簪别着,身穿依稀青衫,目光平淡而宁静。
他走进厨房,开始烧水做饭。
妖族少年躲在自己的厢房,扒在门缝里,向外张望,犹豫再三终于还是走出门,帮着劈柴、烧火。
他发现,自从何长安参加大战回来后,这个可恶的人族,浑身气质再次发生变化。
更加宁静、平和。
但身上的冷冽杀气,却尤甚以前,似乎随意看他一眼,便可让他死去。
这种感觉,让妖族少年阆肥惊心肉跳,同时又在心底,充满了厌憎、妒忌和怨恨。
他就像一条喂不熟的狼崽子,表面装着温驯如狗,骨子里,却从未放弃过杀死何长安的想法。m.χIùmЬ.CǒM
不过,现在看来,似乎距离这一目标越来越远。
这让他很难过。
熬了一大锅稀粥,何长安只喝了两小碗,便推开碗筷,淡然吩咐一声:“喝完粥了,收拾一下,我们要出一趟远门。”
阆肥没有询问,到底要去哪里。
就算问了,估计何长安也不会告诉他。
于是,半个时辰后,二人便悄然出城,一路向南而去。
原本,以何长安的想法,是要跟那些书院读书人、吕先生、剑修阿飞等人见个面,算是道个别。
不过转念一想,作罢了。
此去江湖,路途遥远,归期难料,与其如此还不如悄然远去,期待下次相逢之时,自己的实力能有所提升。
正所谓凄凄切切、儿女情态,还不如相忘于江湖,大约便是这种心境吧。
……
二人一路南行,专挑那些荒无人烟之地,走走停停,白天赶路,晚上准时宿营,看上去更像是一场漫无目的的游山玩水。
这让妖族少年阆肥很疑惑,但他不敢、也不愿去问。
何长安说什么,就是什么,逆来顺受,从不曾违逆。
何长安的生活很规律,每天天不亮,就起来打拳,翻来覆去就那一套‘古拳法’,阆肥估摸着自己都快学会了,这个人族却乐此不疲,从不间断。
打完拳,何长安还会练一会儿剑。
不过,他练剑的时候,很是古怪,手中竟然不提剑,只是拳掌虚握,犹如存在一柄无形之重剑。
一招一式,一丝不苟。
看的妖族少年心头烦躁,却又实在无聊,便常常蹲在不远处,手里捏一根小木棍,默默模拟何长安的‘剑法’,觉得似乎学到好几招颇为厉害的杀招。
这让他有些兴奋,思忖着,若是再能偷学几十招,应该能够弄死何长安吧?
不过,想想罢了。
如果绝世剑法那么容易学,还不如改邪归正,收起自己的怨念,老老实实拜何长安为师……
对妖族少年的心思,何长安心如明镜,却从不去遮掩什么。
他的拳法有招有式,只要留心偷学,一段时间后,就算是一个很愚笨的少年,也能模仿个七八分形似。
但他的剑法,却根本就没有剑招,也没什么玄之又玄的讲究和心法。
而是一种意思。
一种他目前抓不住、摸不到的意思。
至于具体是什么意思,其实就连何长安自己都有些迷惑,他到底在捉摸什么意思。
这就很玄妙。
他最近一直在参详‘剑气远’,这门剑法很奇怪,根本就没有什么精妙法门,也没有任何实用招式,就是一段故事。
在故事背后,还有一点点意思。
剑有不平意,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吧?
这一次远游江湖,表面看上去,很是散淡,漫无目的。
实际上,何长安心里很清楚,他要去的地方,叫剑门。
或者,叫真武山、或武当山。
剑气无所谓近,也无所谓远,便如剑锋两边,皆可称之为‘利器’,只要能杀人的,便是一把好剑。
这是他在‘剑气远’里悟出的一点意思。
当初那名悟剑多年,突然一朝悟道,随手一剑,便斩杀一只沉睡数万年之久的玄武,令其血肉之躯化为真武山、武当山,这种陆地剑仙的法门,就是意思。
他想去的地方,就是当年那位仙人悟剑之地。
当然,他也是做好了无功而返的心理准备,毕竟,修行一事,看似与平日的勤学苦练相关,但实际上,根本就是无稽之谈。
气运,机缘,心境,勤苦,这几样缺一不可。
这世上,勤勉耕读、数十年如一日的人多了去,但功成名就者,唯有少数几人。
更多的,只是作为一种文化传承,慢慢延续罢了。
修行之事,也是如此。
否则,天下早就剑仙遍地走、武夫不如狗了。
……
日子过的不咸不淡,何长安、阆肥的行程,也是不紧不慢。
如此这般行走二十余日,便到了大河渡口。
乘船过河后,又向南方行走四十余日,终于抵达一片苍茫大山,群山环绕中,极目远眺,便可隐约看到两座巍峨大山,遥遥对峙。
似乎千年万年,相看不厌。
真武山,武当山。
何长安在附近一座不高不低的山峰上,动手砍伐树木,并指挥着妖族少年,二人一起动手搭建了两间木屋。
干这些粗活,阆肥显示出异乎寻常的热情,倒让何长安刮目相看好几天。
妖族少年喜欢这种野外生存,砍树,锯木,收割茅草,搬运石块,堆垒墙壁,阆肥干得挥汗如雨,根本就不觉得累。
而且,极为罕见的,妖族少年猎杀几只獐兔、野鸡后,腼腆的开口,向何长安借了一把锋利短刀,轻快的提着猎物去小溪边剥洗干净。
炖肉时,少年甚至还低声哼唱着难听的小曲儿,一脸的幸福。
而且,每天晚上,跟着何长安识字、读书时,他的脸上也少了很多抵触情绪,‘学习成绩’自然突飞猛进。
在小木屋搭建成功三天后,他终于磕磕绊绊的,背诵完整平生的第一篇文章——
学而时习之,不亦乐乎;
有朋自远方来,不亦说乎……
何长安冷眼旁观,看到妖族少年的这些细微变化,心下也觉得有些诧异。
他猜想,这种在野外想办法生存下来的感觉,应该激活了妖族少年、血脉深处的某种神秘因子吧?
无论如何,能让一个妖族少年,慢慢有点人味儿,还算不错的结果。
至于说妖族是不是应该有妖族的样子,何长安才懒得理会。
去他娘的妖族文化,老子是人族,就要有点人族的样子!
何长安选择隐居下来的山峰,距离真武山、武当山尚有百余里的距离,每日早晚,他都要极目远眺,很仔细的观察那两座高峰。
观察两座山峰之间,那道不可思议的巨大峡谷,想象当年,那位落魄读书人长笑声中的,写意一剑。
那是怎样的一剑啊……
果然是陆地神仙的手笔,就是站在远处想一想,都觉得掌心里汗津津的,恨不得挥出一剑。
但何长安从未拔出腰间竹剑。
他在蕴养一点意思。
就是,那种不得不挥剑而出的情绪、机缘和感悟,就像一个固执的家伙,不到万不得已,绝对不会拔剑。
因为,他曾认真玩味过老读书人的一句话,那便是:‘不愤不启,不悱不发。’
另外,何长安总觉得自己无剑。
心中无剑,手中无剑,剑在何处?
这也算是一种很玄妙的悟剑之法,是剑修阿飞教他的,让他浑然忘却世间所有的剑,那么,世间唯一属于你的那把剑,便会从天外飞来。
当时,何长安听的很是头大。
他总觉得那个平平无奇的臭屁中年男子,很有可能是没话找话,用一堆废话将他绕了进去。
随着岁月流逝,何长安参悟‘剑气远’后,才慢慢醒过神来,觉得剑修阿飞的话,简直太过玄妙。
嗯,好吧,简直就跟废话差不多!
……
正当何长安想要一把属于自己的剑时,果然有一剑,从远方飞来。
剑上,还站着一名少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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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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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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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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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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