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回去禀报大人,此处有蹊跷。我留在这里等那狐狸精现身。”沈琮收了天眼,侧头看向跟着自己的锦衣卫们。

  “喏。”

  锦衣卫作揖离去,此地很快便只剩下了沈琮一人。

  沈琮看了看四方,注意到有一棵枯死的古树正对乱葬岗,便隐去气息纵身跃上树梢,借着纵横交错的树枝藏起来,这才开始紧紧盯着那片乱葬岗。

  丑时末。

  天色微亮,有个身披黑色斗篷的姑娘左右环顾,确认没有人后来到这乱葬岗边的一方破败大钟之下。

  她抓起那已经生了青苔的糙麻绳,奋力往外拉去,叫木杵撞向大钟。

  沈琮清楚地看到这姑娘撞钟三声,乱葬岗上的妖气一阵晃动,便逐渐散开了。

  妖气散开之后,露出一方古老陈旧的小酒馆。

  姑娘见到酒馆,先是哆嗦了一下,又踌躇一阵,下了决心似的推开那栅栏,急急忙忙往里面跑去。

  只不多时,她便又走了出来。

  和来时不一样的是,姑娘的手中多了一个荷包。

  姑娘又左右环顾一番,确认没有人之后套上斗篷,又匆匆离去。

  当姑娘离开以后,原本消散的妖气又慢慢浮现,再度笼罩在这酒馆上方,随着妖气散开,酒馆也随之消失不见。

  好像刚才发生的一切都是在做梦一样。

  沈琮跳到地上,走到大钟前,若有所思地抓起麻绳,学着姑娘的模样撞击起大钟。

  “当——”

  “当——”

  “当——”

  三声落罢,酒馆以和刚才一样的形式浮现。

  浓郁的妖气扑面而来,沈琮眯了眯眼睛,面不改色走进酒馆。

  酒馆内里装潢陈旧,空无一人,唯有进门的案台坐着一个在那拨弄算盘的女子。

  女子头戴荆钗,一身布衣,容貌是衣服遮不住的美艳,尤其一双凤眼——和那花魁狐狸精一样,简直媚到了骨子里。

  “这位客官,有何需求?”女子抬头瞥了一眼沈琮,打个呵欠慵懒开口。

  “酒馆卖些什么东西?”沈琮问。

  “无忧酒馆不卖凡人之物。客官想要什么,酒馆便卖公子什么。做买卖是需要等价交易的,至于是金钱还是别的,全看客官所求之物的金贵程度了。”女子又打起一个呵欠。

  “方才那姑娘买的是什么东西?”沈琮又问。

  “人皮。”女子又挑起眼皮看了一眼沈琮,啧啧咂舌,“客官好皮囊,不需要画皮啊。”

  “画皮?”

  “画皮。”女子拨弄着算盘,懒洋洋地给沈琮解释起来,

  “万物生来自有皮囊,人亦如此。有的皮囊好看,赛过天仙,有的皮囊丑如夜叉,被他者嫌弃。那些被人嫌弃的人,便想方设法想要变美。”

  “所以,你们剥皮卖给别人?”沈琮缓缓眯起眼睛。

  “那些都是下三滥之术。做点生意开杀戒,太不合算了。”女子嗤笑一声,摊开骨节匀称的手掌,掌心多了一只精巧细长的白玉毛笔,

  “我会些古术,可以画皮。他们想要什么模样的皮,我便能画出来什么模样的皮。我这皮可金贵,所以价格不菲。客官,你可要来上一张?”

  “……大可不必。”

  确认这女子是妖怪,但没有开过杀戒以后,沈琮朝她作揖问道,“姑娘请恕在下冒昧,在下想问姑娘昨夜可曾见得一只狐狸精跑进酒馆?”

  “狐狸精?”女子笑了一声,“你说那只小杂种啊。被吓跑了,回秦岭了。它才剥了那花魁的人皮,使了分身还没处理妥当,便被你等发现了。”

  原来那具无皮尸是花魁啊。

  不过……秦岭?

  沈琮蹙眉,很快又松开。

  老师在那里,应该可以顺道收了那只狐狸精。

  “客官,我瞧着你不像是普通人啊。”女子忽然伸直脑袋,凑近沈琮,“你身上有股道门的香火味,你是道门弟子?”

  “实不相瞒,在下乃龙虎山道门弟子张鹤年。”

  “原来是近来名声鹊起的小道长。”女子顿时眼角弯弯地笑起来,“名人好啊,我就喜欢和你们这些人打交道。交银子爽快利索,不会像那些穷鬼一样拖拖拉拉还要我亲自登门去催债。”

  沈琮:“……”

  确认了,是只贪财的妖怪。

  “多谢姑娘,在下无意冒犯此地,这便离开。”沈琮再度作揖,准备扭头离开。ωωω.χΙυΜЬ.Cǒm

  “客官,要是不想重蹈覆辙,还要自己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才行。”女子忽然懒洋洋出口喊道。

  沈琮跨出酒馆的脚步一顿。

  他回头深深看了一眼女子,转身离开酒馆。

  女子盯着沈琮的背影,一双墨瞳慢慢化成一对金光闪闪的月牙儿。

  这个小道长,三世轮回而来,一身仙缘,倒是有趣得紧。

  不过,他身边的人似乎都有点……倒霉呢。

  罢了,她才不喜欢管这群人类之间的闲事,还是安心赚银子吧。

  女子又打起一个呵欠,抬手拂袖一挥,四边妖气笼罩过来,在沈琮离开酒馆以后,酒馆很快便消失在了乱葬岗。

  回都尉府之后,沈琮将所遇之事报告给宋怀,并告诉他可以不用查胭脂楼那具无皮尸体了。

  “酒馆?”宋怀点点头,然后略有些古怪地看向沈琮,“云遮,你可曾听说过青丘?”

  “上古灵狐栖息之地,为四海八荒之一。”沈琮点点头。

  “不错。”宋怀点点头,

  “我曾经游历江湖时,偶然结识过几位即将飞升的道门前辈,他们同我说过一则传闻。千年前,青丘女君上尧因准备渡劫飞升而游历凡间——她开了一家酒馆,专满足凡人心中所求之物。至于代价,全看所求之物的珍贵程度。”

  不过,千百年来,那酒馆总是神秘莫测——它出现的地方有时位于一片山谷,有时又在皇城之中。

  人们总摸不准它的具体位子,听说这坐落何处,全看这位女君的心情。

  至于进入这酒馆的法子,便是敲响三声古钟。

  “莫不成,无忧酒馆便是上尧女君所开的那家?”沈琮挑眉。

  “有可能。”宋怀点头。

  谁又知道呢。

  这和某剧的神龙一样啊。

  沈琮暗自感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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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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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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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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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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