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幽香,不是荷花的芬芳,而是从方夜舞身上传来的体香。
坐下之后,林重眯起眼睛,望向凉亭外。
方夜舞也没有说话,拿起一块西瓜小口吃着,美眸望着林重轮廓分明的侧脸,眼神闪烁,意味莫名。
时间流逝,两人对坐无言,享受这难得的静谧。
也不知过了多久,林重主动打破沉默:“我要离开庆州了。”
方夜舞已经吃完了一块西瓜,正准备将西瓜皮扔进池塘里喂鱼,闻言动作一顿:“什么时候?去哪里?”
林重收回视线,眼眸平静幽深,不见丝毫波澜:“就在这两天,去东海市。”
方夜舞“哦”了一声,玉臂轻挥,西瓜皮脱手飞出,在空中划出一道弧线,落进数米外的池塘里,荡起圈圈涟漪。
她抽出一张纸巾,擦干净双手,故作漫不经心地问道:“为什么要去东海市?留在庆州不好么?”
“只是想换一种活法罢了,有人劝我出去看看更加广阔的世界。”林重淡淡一笑,“所以,今天来这里,主要是为了跟你道别。”
“切,谁稀罕跟你道别,好不容易见了面,你偏偏要说这些煞风景的话,姑奶奶难得的好心情都被你破坏了。”
方夜舞撇了撇红润的樱唇,感觉说不出的烦躁:“东海市离庆州那么远,以后咱们岂不是很难再见面?”
林重心中一暖,放缓语气道:“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只要我们缘分不断,迟早会再见的。”
方夜舞翻了个白眼:“姑奶奶才不相信什么缘分,你肯定转头就把我忘了,算啦,要走就走吧,姑奶奶就当没你这个朋友!”
说话之时,方夜舞黛眉紧皱,满脸郁闷,显得十分不痛快。
林重对方夜舞的性格极为了解,知道她是典型的刀子嘴豆腐心,因此并未把她的气话当真。
但他也看出方夜舞此时正在气头上,容易做出不理智的事情来,便闭嘴不言,静等方夜舞气消。
“怎么不吭声了?”
林重的沉默,反倒使方夜舞生出误会,她磨了磨牙齿,气哼哼道:“林重,枉姑奶奶对你这么好,你果然没把我当朋友!”
“如果没把你当朋友,我今天就不会来了。”林重无奈道,“方小姐,我们能像成年人一样好好说话么?”
“咱们认识这么久,你还叫我方小姐!”
方夜舞眼睛一瞪,就像被扯了尾巴的猫,一下子炸毛了:“林重,你为什么一直不肯叫我的名字?”
林重哭笑不得:“我不是跟你解释过了吗,叫方小姐只是因为顺口,没有其他原因。”
“那你叫我一声夜舞听听。”方夜舞不依不饶。
林重嘴角抽动了下,干巴巴的叫出两个字:“夜舞。”
方夜舞白了林重一眼:“一点也不自然,笨蛋,跟我学着点,看我是怎么叫你的。”
说完,她双手放在嘴巴前面,一口气叫了好几次“林重”,声音清脆,犹如黄鹂出谷,远远传了开去,在池塘上方回荡不休。
“看我叫得多自然。”Χiυmъ.cοΜ
方夜舞得意的扬了扬眉毛,然后朝林重努努嘴:“你再叫我几声,如果让我满意的话,我就原谅你!”
林重算是见识到了方夜舞胡搅蛮缠的本事,不由无语地摇了摇头,正欲开口说话。
就在这时,他眼中忽然光芒一闪,毫无征兆地闭上嘴巴。
下一刻,一个怒气冲冲的男人声音在远处响起,虽然隔着一段距离,但嫉妒的味道怎么也掩饰不住:“夜舞,他是谁?!”
听到这个声音,方夜舞刹那间变得面如寒霜。
一行人,出现在林重的视线里,由远而近,快步向凉亭走来。
走在最前面的,是一个身材高大的青年,穿着一身白色休闲装,头发染成棕黄色,身高与林重差不多,但体型要比林重壮了一圈,衬衫领口微微敞开,露出古铜色的胸肌,配上颇为英俊的相貌,显得异常潇洒帅气。
在青年身后,跟着四个年轻人以及一个中年壮汉。
那四个年轻人高矮胖瘦不一,俱都衣着华贵,气质不凡,脸上的表情吊儿郎当,即使在方夜舞面前也丝毫没有收敛,似乎一点也不害怕她。
但最引人注目的,还是那个中年壮汉。
壮汉身穿黑色西装,强壮魁梧,虎背熊腰,光秃秃的脑袋上寸草不生,两只铜铃般的眼睛精光四射,鼓胀的肌肉将西装高高撑起,行走之际犹如一座移动的铁塔,每一步落下,地面仿佛都在震动。
他裸露在外的双手布满老茧,手背青筋凸出,每一根手指都有胡萝卜粗细,拳骨已被磨平,显然有极为强横的外家功夫在身。
青年大步走进凉亭,冰冷的目光径直落到林重身上,眼神锐利如刀,似乎要将林重的身体刺穿。
另外四个年轻人双臂抱胸,站在凉亭外面,视线在林重、方夜舞、青年三人之间来回扫视,一副看好戏的模样。
至于那个魁梧壮汉,也没有进入凉亭,他双腿微分,昂然而立,双手背负在后,牢牢挡住凉亭的出口,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方夜舞自从青年出现之后,脸色就变得无比漠然,全身上下都在散发出寒气:“肖弘,你这是什么意思?我好像没邀请你来这里吧?”
名为肖弘的青年忽然咧嘴一笑,露出满口白牙:“夜舞,咱们的父辈是世交,他们不是让我们联络感情么,你这样说也太见外了。”
“不要叫我夜舞,我们还没那么熟。”方夜舞满脸厌恶,毫不客气地道,“御龙苑是我的地盘,要么好好做你的客人,要么就从这里滚出去!”
肖弘眼中闪过一丝阴霾,他对方夜舞垂涎已久,然而方夜舞却对他总是不假辞色,他原本以为那是方夜舞的性格使然,但今天才发现自己想错了。
他勉强压下内心的愤怒,指着林重道:“既然这个人可以来这里,我为什么不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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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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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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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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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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