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鱼谣>十七、与玄奘同行
  玄奘走了几步后扭头看着林向笛问:“施主,何故跟着贫僧?”

  林向笛眯着眼睛看着眼前这个憨厚的和尚说:“你不知道吗?往门义城走,也是这个方向。”

  玄奘略露出尴尬的表情,旋即说:“那不如我们结伴而行,如何?”

  林向笛点点头,两人并肩而行。

  一路上,林向笛都在看这个和尚,虽然看起来很憨厚淳朴,但他眉梢眼角依旧流露出一股常人所不及的坚韧劲儿。这让林向笛对《西游记》里的唐僧更加不相信。这独行的玄奘没有强大的后援团,只身一人闯入这茫茫沙海,显得更加伟大。

  他说:“你知道吗?你这一路上的事,被后世一直传颂,直到明代有个叫吴承恩的人,把你的故事写得那叫一个好,我生活的年代里,大家都知道你。”

  玄奘有些惊讶的笑笑说:“真的吗?那是个什么样的故事?”

  林向笛饶有兴趣的说:“故事里说你有三个徒弟,一个猴子,一个猪,一个是常年在流沙河里吃人的怪物。”

  玄奘撇撇嘴说:“这不算好。”

  林向笛急忙辩解说:“算好,你的那个徒弟孙悟空啊,是所有小朋友童年的偶像呢。”

  玄奘不解的问:“为什么大家都喜欢一只猴子呢?”

  林向笛哈哈笑起来,给玄奘解释到:“因为那只猴子一个跟头十万八千里,火眼金睛,七十二变,行侠仗义,是个勇敢者。”

  玄奘听完噗嗤一乐说:“我还是更喜欢脚踏实地,一步一步走去拜佛,求取真经,这样才诚心。”

  林向笛鼓掌说:“哎呀,这一下就对了,故事里的你也是这样想的。我终于把你们的形象重合了。不然总觉得你呆萌呆萌的。”

  玄奘停了片刻问:“昨夜你问我茫茫大漠,走失的人能不能重逢,对吗?”

  一想到郁瑶,林向笛就陷入了无限的愁思中。

  他在学校时,与郁瑶并不熟悉,在社团不过点头之交。但在大漠中经历的这些日子,两人相依为命,朝夕相处,好感与日俱增,直到离开后,他才觉得自己是真的爱上了郁瑶。可是,这种迟钝的爱,却再也没法传递给郁瑶。

  玄奘说:“我曾经日复一日的学习经文,参禅打坐,希望有朝一日能找到一种方法,救济黎民苍生于苦集灭道之中。其实我们是一样的,只不过,你要找的是你失去的人,我要找的是指点迷津的人,但我相信,该相见的人总会遇见,殊途同归。”

  林向笛长长的叹息到:“我都不知道她到底去了哪里,她经历了些什么。我猜,她一定吃了很多苦。”wWW.ΧìǔΜЬ.CǒΜ

  玄奘说:“我猜她一定也在苦苦寻找你。”

  林向笛转头看看走在身边的玄奘,小声的说了句:“但愿吧。”

  深入沙漠腹地,太阳跃升至高空之中,不断的散发着高温。周围的一切寂静无声,像是千百年来都无人踏足,无人清饶。

  沙漠的地表温度不断升高,两人开始源源不断的出汗,先是鼻尖沁出汗水,到最后汗水直接顺着脸颊向下流淌。林向笛觉得嗓眼发甜,五脏六腑都像是着了火一样难受。

  他看看玄奘,他极其隐忍,他在忍受热,忍受渴。他的嘴唇极度缺水,像是一片干涸的徒弟。

  林向笛体力开始透支,四下张望的时候却发现门义城依旧遥遥无影。远处的地平线上升腾着朦朦胧胧的热气,不见一丝人烟。

  玄奘使劲的抿着嘴,像是憋着一口气,不达目的决不罢休。

  林向笛呼哧带喘的问:“我们要不要找个地方休息一下?”

  玄奘说:“不可,我们不能停留,我们加紧赶路到门义城。”

  林向笛说:“可是,我们的体力已经透支了,谁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到呢?”

  玄奘咂巴咂巴嘴,麻利的从包袱上解下悬挂着的水袋,递给林向笛说:“喝一口吧。”

  林向笛知道在沙漠中,水是最珍贵的。这一定是他给自己留着,到万不得已的时候才喝的,自己绝不能喝。

  他果断的拒绝了。

  玄奘说:“施主,你喝一口,我喝一口。估计没等太阳下山,我们就到门义城了。”

  林向笛坚决不喝,尽管此时此刻他已经非常渴,觉得自己能喝干一湖的水,但他还是非常克制的拒绝了玄奘。

  玄奘努力的挤出笑容说:“你不用担心喝完了如果还不到门义城怎么办,我们是不会死在这里的。”

  林向笛舔舔嘴唇问:“怎么?你还会通灵?有预知未来的功能?”

  玄奘神秘的笑笑说:“你不是告诉我了吗?有人把我的事写成了故事,如果我死在沙漠里了,不就没人知道了吗?所以我想,我绝对能活着走出沙漠,而你,只要我能活着走出去,绝不会扔下你不管。”

  林向笛惊讶的看着玄奘说:“哇!你真是聪明啊。不过,水你先收起来吧,我再坚持坚持。”

  这一坚持,就又过去了两个小时。

  光头都给晒脱皮的玄奘沙哑着嗓子说:“看,城门。”

  林向笛已经走得眼冒金星,脚下虚浮,整个人轻飘飘的,像是风吹过就能飞起来一样。他迷迷瞪瞪的顺着玄奘指的方向看过去,是一座威风凛凛的城门。

  他揉揉眼睛问:“不是海市蜃楼吧?”

  玄奘嘴唇干裂,一张嘴,血就慢慢渗出来。他反问:“什么海市蜃楼?”

  林向笛说:“幻觉。”

  玄奘坚定的说:“不,不是幻觉。是真的,是城门。”说着,玄奘拉住了林向笛的手,就大步的向前走去。

  林向笛前几日连续的奔走,寻找郁瑶,身体早就吃不消。此刻,他实在体力不支,没等走到城门处,就晕倒在地,人事不省。

  等他醒来时,发现自己正躺在一个房间里。他猛地坐起身子,张皇的四下观瞧。这时,有人从门里走进来,问他:“你醒啦?”

  进来的是一个年轻人,二十来岁,他端着一盘卷饼。

  玄奘正端端正正的坐在桌边,闭眼念经。

  林向笛摸着还有些昏昏沉沉的脑袋问:“这是什么地方啊?到门义城了吗?”

  年轻人说:“这里正是门义城。我在城门口遇到和尚,他背着你,一头汗。我就把他和你带来我家了。”

  林向笛感激的说:“太感谢你了。我……真不知道怎么感谢你们。”

  年轻人说:“感谢什么。看到你们那惨样,谁能忍心啊?”

  林向笛点点头,就要下床。年轻人赶紧拦着他说:“别动,你还是乖乖躺着吧,我去给你拿点水。”

  说着,他把手里的盘子放下,就转身出了门。

  玄奘念完了经文,扭头对林向笛说:“好些了吗?”

  林向笛说:“谢谢你,法师!如果不是你,我估计早都见阎王去了。”

  玄奘笑着说:“不至于。我看你是急火攻心导致的,休息一日,就可见好。”

  林向笛说:“是啊。我的爱人丢了,我能不急吗?又害的李大爷一家陷入旋涡之中……哎,真是一言难尽啊。”

  玄奘从桌边走过来,站在林向笛面前,坚定的看着他说:“福祸是人不可避免的,你的心里能这样想,说明你是个善良的人,会有好报的。”

  林向笛对玄奘点点头说:“借您吉言。”

  收留了林向笛的年轻人叫孟祥,在门义城里卖黄铜,可是,战火不断,买黄铜的人却极少。生意门可罗雀,入不敷出。这些日子,赶上老母亲生病,急的四处寻医问药。正是他去城边寻一个郎中时,遇见了衣衫褴褛的玄奘和奄奄一息的林向笛,这才把他们带到家里,做了饭菜给他们。

  林向笛问:“敢问你的黄铜一般都卖给谁啊?”

  孟祥说:“一般都是卖给做首饰的店铺,有时也会有做兵器的前来找黄铜。”

  林向笛问:“你去过慈仙城吗?知道前段时间风靡一时的仙女镜吗?”

  孟祥脸上愁云密布,点点头说:“当然知道了。连我们这里的妇女都想去买一把仙女镜呢。”

  林向笛觉得报恩的时候到了,他说:“不瞒你说,仙女镜正是我做的。”

  孟祥发出一声短促的惊叹,然后一脸崇拜的看着林向笛。

  林向笛说:“我想在城门处看到我们的人有很多,但是只有你伸出援手。你是个好人,所以,我把仙女镜的做法教给你,总会比你卖黄铜好。”

  孟祥更加惊讶的问:“啥?你说真的?”

  林向笛点点头。

  孟祥问:“你教给我,那你的生意怎么办?不受影响?”

  林向笛说:“我要去寻找我爱的人了,不做这个了。为了报答你的相救之恩,我把这个教给你,也不算什么。”

  孟祥一脸幸福的快要晕倒的样子,啧啧感叹到:“天啊!那我就有钱救我老母亲了。”

  玄奘歪过头和林向笛对视一眼,露出微笑。

  其实做仙女镜的步骤非常简单,对孟祥来说,一点就通透。他恍然大悟的说:“原来这么简单?”

  林向笛说:“你不能光靠这个啊。女人啊,都喜欢别致的东西,你可以在仙女镜上再加上些廉价的珠宝,这样,仙女镜才能卖出去。”

  孟祥一拍脑门说:“对了,我家还真有些从波斯人那里换来的珠宝,都是些不值钱的玩意,都不知道放在哪里了,等我去找找。”

  等孟祥出门,玄奘问林向笛:“你不做小生意,那以后靠什么生活呢?”

  林向笛说:“不瞒您说,我还有些散碎银两,能支撑一段时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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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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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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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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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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