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人,您也不能太吃亏,太惯着大家啊!
您对大家已经够好了,怎么还能给他们盖房子呢!”
来根叔替赵诚心疼。
强地村这么多户人家,要是家家户户给盖新房的话,那得多少钱粮?
“算不上吃亏。”
赵诚摆摆手。
“话要提前跟大家讲明白。
关于新民居计划,我还真不是做慈善。
我看现在大家的院子,都挺大的。
盖好新房之后,院子可就没有这么大了。
连房带院子,差不多有现在二分之一,或者三分之一。
哦,也就是两三户人家加起来,能有现在一户人家大。
具体的,我准备让人先盖出两套房来,作为样板房,让大家看看。”
赵诚倒是考虑过盖高层。
盖高层省地皮,而且看起来更气派。
这个时代的人没什么见识,赵诚如果忽悠他们一下,盖两栋十几层的高楼,就能把全村人都搬进去。
然后,全村的地皮,都是他的了。
但赵诚不能那么干。
并不是所有地方,都适合盖高层。
最起码,强地这里就不适合。
其实强地不太适合作为政权的中心地带。
也不适合作为经济中心。
这里将来的发展,注定受限。
不会有庞大的人口聚集,形成大城市。
给村民们盖高层,换人家的小院,那是坑人啊!
赵诚的计划,是给人盖二层小楼,或者一套四合院……
占地面积,有现在村民小院的二分之一或者三分之一。
这是合理的兑换,谁也不吃亏。
“那大家也是占了大人的光了。
这里的地皮,又不值钱。”
来根叔嘀咕着。
他说的,这倒是事实。
宣府地广人稀,有大片土地不太适合耕种。
大家的院子,普遍都非常大。
盖房的土地很廉价。
关键是房子想盖好,做土坯,要加入草木灰,草秸秆等。
有钱人家,还会加入蛋清。
请人帮工要管饭。
这些花费,对于当地人来说是很大的。
所以以前盖一栋房,都是住几代人,破破烂烂了,也无力维修。
赵大人要给全村人修房,这绝对是善举。
“大人!”
说话的功夫,那个夜不收被带过来了。
“千户大人有令,鞑子扣关入境,沿路肆虐。
请赵百户务必守好所城,没有命令,不得擅自出战,以免中了鞑子圈套,丢失所城。”
那个夜不收说着,递上一封令笺。
“鞑子入境?是蒙古鞑子,还是建奴?”
赵诚脸一沉。
“有蒙古鞑子,也有建奴。
这次进入顺圣川的,是一支建奴大军,勇猛不可敌。
所以,千户大人有令,让百户大人千万不要出城,以免为敌所乘,失了城池。”
那个夜不收的脸色中带着惧意。
“一支建奴大军?”
赵诚风中凌乱。
怎么可能!
难道,真的是因为他的缘故,造成了历史的改变,让鞑子提前进入了宣府?
按照原历史轨迹来说,崇祯六年,也就是明年,阿济格才会率军进入宣府张家口,列营40里。
崇祯七年,后金攻入宣府,克膳房堡,洗马林堡,入怀安,万全右卫,保安城……
也就是说,两年之后,建奴才会进入到怀安卫。
只要赵诚苟得够好,应该是在那时候,才会跟后金正面交锋。
现在,黄台吉正带领大军,把林丹汗追得跟兔子一样呢!
哪有时间节外生枝,扫荡宣府?
“我知道了。”
赵诚答应一声。
然后,拿出一块碎银子来,塞到那个夜不收手中。
“辛苦你了!”
“谢大人!”
那个夜不收一喜,赶紧收了起来。
“大人一定要谨慎。
最好赶紧通知心腹,收缩到所城之中,严守所城。
千万不要出战。
据说,怀安卫守备大人带兵营地,吃了败仗。
幸亏家丁拼死护卫,才逃回怀安城。
手下家丁损失惨重。
百户大人您手下家丁精锐,但也要小心为好。”
那个夜不收倒也厚道,收了钱,就多说几句。
然后,就告辞继续送信去了。
“大人,鞑子要来了吗?
听说鞑子生吃人肉,生喝人血,个个都有一丈高。ωωω.χΙυΜЬ.Cǒm
鞑子要来了,咱们怎么办?
要不要赶紧通知大家,先到所城避一避?
但是,咱们刚建的工厂怎么办?”
来根叔慌了。
赵诚本来也有些紧张,看到来根叔的样子,他反倒淡定下来了。
这时候,大明的胆气已经被打破了。
自从萨尔浒之战开始,明军对建奴的作战,就由攻势转入了守势,而且,屡战屡败。
建奴越打越强。
到了现在,明军已经没有了跟建奴野战的勇气了。
在民间,对建奴的恐惧更是越来越高涨。
像来根叔这样想的,绝对占了绝大多数。
不要说跟建奴打了,只要听到建奴来了,大家就都被吓破胆,可以止小儿夜哭的。
这也是因为建奴真的残暴。
他们这时候还没有完全占领大明的心思。
每次破关进入的时候,所过之处,老幼一律杀光,青壮和可以生育的年轻女性带走为奴。
粮食金银全部抢光,剩下的,一把火烧掉……
这是对文明和生命的毁灭性打击。
赵诚背着胳膊,来回踱着步子。
最大的问题,他现在知道的关于建奴入关的情报,实在是太少了。
建奴到底有多少人?
对方都已经过了怀安卫了,竟然连人数都没有搞清楚呢!
大明边军,真是废物到极点了。
对于赵诚来说,最大的麻烦,是建奴来得太早了。
哪怕再给他三个月时间……
也不求扩招到三千强地军。
只要把现在的五百新兵练好,再加上之前的一百勉强算是老兵的军士。
有六百人,赵诚就啥也不怕了。
现在……
还是底气略显不足啊!
大街上,开始慌乱起来了。
原本悠闲的人们,互相之间在交流着什么,恐惧的氛围,开始传播开来。
很显然,建奴要来的消息,传开了。
“大人,早做决定吧!
再迟,就来不及了。
鞑子可都是骑兵。
他们已经过了怀安卫,随时可能到咱们强地来啊!”
来根叔有些焦虑。
“大人!”
牛大力等人来了。
全都是一身鸳鸯战袄,背着滑膛枪,骑着自行车,风风火火。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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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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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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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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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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