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回到明末搞基建>第五十三章 卖到塞外就发财
  “孩子,这大白兔奶糖你们留着,打仗前嘴里含一块,杀敌有力气。”

  “……”

  人人都把家里的好东西拿出来,硬往墩兵们怀里塞。

  墩兵们脸上的表情,都又是羞涩,又是激动。

  同时,又都坚定地拒绝着。

  来根叔躲在人群后面,嘴里叼着旱烟袋,吧嗒吧嗒地抽着,跟赵诚对视一眼,一脸邀功。

  平时赵诚经常宣传军民一家亲,宣传强地的和平生活,是墩兵们用血肉换来的。

  强地军在老百姓心中的形象,本来就非常好。

  但要说这么热情高涨地箪食壶浆,其实暂时还做不到。

  刚才出征的墩兵们解散之后,赵诚找到来根叔,跟来根叔好好地解释了一下“箪食壶浆”这个词的意思,以及典故来源。

  来根叔很快就“意会”了。

  他在村子里威望原本就很高,现在又是街道办主任,做事自然方便。

  这些人不算是托,只能说是没想到这一点,经过来根叔“提醒”之后,他们才各自拿着好东西来送行。

  这个氛围不错,赵诚感到很满意。

  箪食壶浆,军民一家亲。

  军人们上前线,只要想到身后是这些为他们送行,全力支持他们的父老乡亲们,又怎么能不拼命?

  李高义刚刚从供销社买东西出来,他的马上,驮着两个大袋子,里面鼓鼓囊囊装满了各种商品。

  这供销社里,好东西太多了啊!

  玻璃瓶装的二锅头,一瓶只要9元粮票。

  里面的白酒干冽可口,是真男子汉喝的酒,在强地非常受欢迎。

  这酒竟然可以免费品尝。

  李高义尝了一口,那滚烫的感觉,从喉咙里直接滚到胃里……

  浑身像是着了火一样,暖洋洋的,舒坦。

  他是个爱喝酒的,以前从来没喝过这么好喝的酒。

  光是这瓶酒,拿到顺圣川,或者怀安城去,估计就能卖出天价来。

  李高义绝对不怀疑,那些好喝酒的家伙们为了这口烈酒,肯给出多少钱!

  而如果拿到塞外去,卖给那些鞑子的话……

  李高义微微抽一口气,心跳骤然都加速了。

  李高义在宣府镇做了这么多年家丁,是跟蒙古鞑子打过交道的。

  蒙古鞑子的穷人很穷,可他们的王公贵族们都有大量牛羊和金银财富,重点是个个好酒,性情豪奢。

  朝廷名义上,是控制边境贸易的,只在定点开设互市。

  这互市,还不能保证长期开放,动不动就关闭。

  就是这不稳定的互市中,酒、茶,都是最受欢迎的商品。

  当然,女真鞑子们更喜欢要生铁、粮食,都是朝廷管控,不让出售的。

  像一些不良晋商,偷偷销售,那就是外话了……

  李高义现在想到的,就是一条发财之路。

  这里一瓶二锅头,只要9元粮票,折合粮食的话,大约只要几升而已。

  他要是能拿到塞外去卖,卖百升粮也有的是人抢购啊!

  这还只是酒而已。

  这装酒的瓶子,据说是叫做玻璃瓶的,更是让他惊艳无比。

  分明就是琉璃啊!

  如此剔透,简直就是无价之宝。

  发财了!

  李高义心里,此时只有这一个念头。

  他李高义,发财了啊!

  唯一的遗憾是,这东西限售,也就是说,一人最多只能买一瓶。

  卖东西的,竟然不肯卖。

  这真是闻所未闻的事情。

  但想想这么好的东西,只卖9元粮票,也就能理解了。

  对于这限购,他觉得并非没有解决方法。

  这家供销社,是赵总旗家里的。

  李高义觉得,以他跟赵总旗之间的关系来说,回头找赵总旗帮个忙,取消这个限购,应该没问题吧?

  只要能弄几瓶,卖到塞外去,他立刻就能发家。

  此时,百户张威已经带队出发,赶往化销营去了。

  这次剿匪是千户大人负责坐镇指挥,张威也只是其中一路兵马而已。

  张威是特意在出发之后,才派李高义来通知赵诚,让赵诚不能及时赶到。

  按照原本的剧本,李高义在传达完命令之后,应该去追赶张威。

  他单人单马,速度自然比行军要快得多。

  但现在,李高义犹豫了。

  真的要去追赶张威吗?

  打仗,是有风险的啊!

  战场拼杀,搞不好就死了。

  换做以前的话,他不会多想什么。

  家丁嘛!

  当兵吃粮,享受着主将优渥的待遇,平时吃饱喝足,关键时刻跟随主将拼命一战,那是应该的。

  他们家丁跟普通军户不一样。

  可现在,他有财路了啊!

  眼瞅着能发达的,荣华富贵,可以尽享。

  再去拼命的话,他不甘心啊!

  就在这时,大街上人潮汇聚,震耳的呼喊声不断传来。

  李高义随便拉住一个路人打听了一下,听说是强地军要出征。

  他赶紧跟着人潮过去。

  然后,就看到了让他震撼的一幕。

  五十名墩兵,个个都是一人双马,装备精良,浑身上下都透露着彪悍的气息。

  他们正在列队出城。

  道路两旁,围满了人,都捧着鸡蛋、肉……

  不断地塞给墩兵们。

  墩兵们都在笑着拒绝……

  “原来箪食壶浆这种事情,真的存在!”

  李高义心里的震撼,简直无法用语言来形容。

  将士敢战,装备精良,军民一心……

  李高义不懂太多词,但是,他此时的心情就是这样的。

  而且,他知道这样的人绝对不好惹。

  最起码,张威绝对惹不起。

  “张百户啊,张百户!你招惹谁不好,竟然招惹赵诚……”

  李高义想到当初第一次跟着赵诚回火路墩时的那一幕。

  一个叫做王狗剩的,招惹赵诚。

  结果,被赵诚纵马,直接就给撞飞了。

  之后李高义再来,再也没见过那个叫做狗剩的。

  赵诚,绝对是个狠人!

  张百户要完蛋了!

  李高义心里闪过这个念头。

  他并没有太多感慨。

  张百户为人不算太大气。

  对手下家丁很一般。

  李高义就属于当兵吃粮那种,没有什么格外恩惠,也就谈不上衷心。

  “不去化销营了!往北,去塞外!”

  李高义在边军有熟人,自己单骑出塞一趟,应该没问题。

  他要想办法再兑换两瓶二锅头,然后去塞外发财。

  ……

  化销营。

  张威一身戎装。

  总旗官孙康就站在他的身后。

ωωω.χΙυΜЬ.Cǒm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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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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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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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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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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