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回到明末搞基建>第五十一章 打流寇,保家园
  当然,他考虑的是把李子真等人戴了脚镣,拉去做长工这件事情。按说他是没权利这样做的。

  张威身为百户官,借机过问是很正常的事情。

  但是,听李高义话里的意思,张威似乎对他怀有敌意?

  “老李,真不愧是兄弟啊!你这个消息,对俺太重要了。

  你这么够义气,如果哪天你想来强地,俺的大门随时为你敞开。”

  说着,赵诚拿出五张百元粮票来,塞进李高义手中。

  “这是俺的一点心意……

  这是兄弟情义,如果你不接受,你就是不认俺这个兄弟了。

  拿着这五百元,到强地好好逛逛。

  俺们的供销社里,有很多好东西卖。

  强地人下工之后,有事没事都喜欢去逛逛。”

  “大人您这是干什么……

  哎,既然大人都这么说了,俺要是再客气,真就不像话了。

  俺就谢谢大人了!”

  李高义半推半就地收下。

  赵诚把借口都给他想好,他也就没什么好客气的了。

  赵诚趁机问道:

  “只是不知道,张百户为何对俺会有敌意?

  俺做小旗官,又升任总旗官,都没少孝敬百户大人啊!”

  李高义拿人手软,而且,有意结交赵诚,也就没什么好隐瞒的。

  “嗨”了一声道:

  “还不是因为你得罪了孙总旗?

  大人怕是不知道,孙总旗的妹妹,给张大人做了小妾。

  要不然,孙总旗以前只是一个小旗官,他哪里能做得了总旗?”

  ……

  李高义拿了粮票,进强地逛供销社去了。

  赵诚老脸黢黑,朝着地面狠狠啐了一口吐沫。

  “娘的!这该死的官场!”

  这还只是大明边镇,蛮荒之地一个小小百户所而已。

  关系就已经错综复杂。

  自己升任总旗,其实根本就碍不着孙康什么事情。

  大家各自做自己的总旗官嘛!

  但赵诚在升职的过程中,的确没让孙康捞到什么好处。

  所以,从他升职小旗官开始,孙康就一而再找他的麻烦。

  张威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卖官给赵诚,贪墨了赵诚斩杀罗三炮的军功……

  这还不算,竟然听了孙康的话,要对他下手……

  赵诚揉了揉额头。

  “大明这都到了什么时候了?生死存亡!

  这些边将竟然依旧只知道勾心斗角,蝇营狗苟。

  宣府镇是这样。

  京城里的衮衮诸公只会有过之而无不及。”

  此时的京城里,士绅们勾结一体,形成一个庞大的利益集团,吸附在大明这个庞然大物上,努力吸干这个巨人最后一滴血……

  想一想,赵诚就感到绝望。

  大明没救了!

  赵诚从一开始,就没想去辅佐崇祯,拯救大明。

  真要那样做的话,才是最傻逼的。

  就算他有系统,搞不好最后也得把自己给玩儿死了。

  赵诚想拯救的,只有自己。

  另外就是不想让自己的子孙给人当奴隶,或者是在三百年治乱循环的怪圈里,被人给咔嚓掉。

  ……

  “通知所有墩兵,土墩广场集合。”

  赵诚一声令下。

  明天中午之前,赶到化销营汇合。

  这个命令本身,就充满了恶意。

  强地距离化销营,差不多有五十里地。

  五十里地,二十多公里……

  在现代看来,好像不算什么。

  但是,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五十里地,绝对是极远的距离。

  想要在一天之内,集合军队,整编制地急行军,赶路五十里地到达化销营,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在张威的观念里,赵诚除了手下有几个能打的家丁之外,其他的墩兵们应该是叫花子一样的形象,连饭都吃不饱。

  让这样的人一天急行军五十里地……

  就算让他们跑死,他们也做不到。

  他这根本就是故意为难赵诚。

  一旦赵诚不能及时赶到……

  那可不是闹着玩儿的。

  战时军法从事,甚至是可以把人砍了,以儆效尤。

  到时候,赵诚就只能任凭对方拿捏,不出点血,恐怕是休想过关了。

  11个小旗,110名士兵,人人有马。

  这就是赵诚此时手下的军事力量。

  其中包括以计迁为首的战俘小旗。

  除了计迁小旗之外,其他小旗的士兵全都是一身鸳鸯战袄,手拿滑膛枪,背着大砍刀。ωωω.χΙυΜЬ.Cǒm

  一片红艳艳,像是红色海洋一样。

  计迁小旗因为接下来会有特殊任务,他们不以火路墩墩兵的身份露面。

  所以,赵诚给他们准备的是土黄色的迷彩服。

  看着手下这些战士,赵诚心里也是一阵激动。

  他的势力,总算是坐大了。

  有这110名战士,有超越时代的前装滑膛枪,再加上系统商城作为无尽后勤保障……

  他进可攻,退可守。

  “养兵千日,用兵一时。

  今天让大家集合,是因为咱们要打仗了。

  这次是一伙流贼,叫做点灯子的,从山西方向过来,入寇宣府镇。

  咱们总旗,将要去化销营汇合,跟其他兄弟部队一起,打流寇,保家园。

  俺这次,要带五个小旗去打仗,有没有哪个小旗愿意请战的?”

  赵诚也不废话,单刀直入。

  他话音刚落,下面立刻响起一片大喊声:

  “俺们小旗愿意请战!”

  “俺们小旗请战!”

  “俺愿意去!”

  “俺也愿意去!”

  “……”

  “李二蛋,你敢跟俺抢?俺可是你的老上司!”

  牛大力眼睛一瞪,呵斥李二蛋。

  李二蛋曾经是他手下墩兵,因为业务出色,在新一轮扩军中,升任了小旗官。

  “嘿嘿!为啥不行?咱们现在都是小旗官,战场上可没有谦让的道理。

  大不了,回头俺请你喝二锅头,跟你赔不是。”

  李二蛋嘿嘿一笑,不肯相让。

  “好!你欠俺一壶酒。必须要有好菜,德州扒鸡要来一只。”

  “好!柴沟堡熏肉,德州扒鸡,都给你安排上,值得了什么。”

  德州扒鸡,柴沟堡熏肉……这都是供销社里卖的美食,非常受欢迎。

  官兵们待遇提升之后,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在休沐的时候,去供销社买点小酒小菜,几个兄弟聚在一起,美滋滋地喝一壶。

  他们粮饷待遇好,花钱也就格外舍得。

  平时喝酒称兄道弟,现在听说要打仗,却是争得面红耳赤。

  如果让其他将领看到,绝对会惊掉大牙。

  此时的明军,腐朽糜烂,畏战成风。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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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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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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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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