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威身为百户官,借机过问是很正常的事情。
但是,听李高义话里的意思,张威似乎对他怀有敌意?
“老李,真不愧是兄弟啊!你这个消息,对俺太重要了。
你这么够义气,如果哪天你想来强地,俺的大门随时为你敞开。”
说着,赵诚拿出五张百元粮票来,塞进李高义手中。
“这是俺的一点心意……
这是兄弟情义,如果你不接受,你就是不认俺这个兄弟了。
拿着这五百元,到强地好好逛逛。
俺们的供销社里,有很多好东西卖。
强地人下工之后,有事没事都喜欢去逛逛。”
“大人您这是干什么……
哎,既然大人都这么说了,俺要是再客气,真就不像话了。
俺就谢谢大人了!”
李高义半推半就地收下。
赵诚把借口都给他想好,他也就没什么好客气的了。
赵诚趁机问道:
“只是不知道,张百户为何对俺会有敌意?
俺做小旗官,又升任总旗官,都没少孝敬百户大人啊!”
李高义拿人手软,而且,有意结交赵诚,也就没什么好隐瞒的。
“嗨”了一声道:
“还不是因为你得罪了孙总旗?
大人怕是不知道,孙总旗的妹妹,给张大人做了小妾。
要不然,孙总旗以前只是一个小旗官,他哪里能做得了总旗?”
……
李高义拿了粮票,进强地逛供销社去了。
赵诚老脸黢黑,朝着地面狠狠啐了一口吐沫。
“娘的!这该死的官场!”
这还只是大明边镇,蛮荒之地一个小小百户所而已。
关系就已经错综复杂。
自己升任总旗,其实根本就碍不着孙康什么事情。
大家各自做自己的总旗官嘛!
但赵诚在升职的过程中,的确没让孙康捞到什么好处。
所以,从他升职小旗官开始,孙康就一而再找他的麻烦。
张威也不是什么好东西。
卖官给赵诚,贪墨了赵诚斩杀罗三炮的军功……
这还不算,竟然听了孙康的话,要对他下手……
赵诚揉了揉额头。
“大明这都到了什么时候了?生死存亡!
这些边将竟然依旧只知道勾心斗角,蝇营狗苟。
宣府镇是这样。
京城里的衮衮诸公只会有过之而无不及。”
此时的京城里,士绅们勾结一体,形成一个庞大的利益集团,吸附在大明这个庞然大物上,努力吸干这个巨人最后一滴血……
想一想,赵诚就感到绝望。
大明没救了!
赵诚从一开始,就没想去辅佐崇祯,拯救大明。
真要那样做的话,才是最傻逼的。
就算他有系统,搞不好最后也得把自己给玩儿死了。
赵诚想拯救的,只有自己。
另外就是不想让自己的子孙给人当奴隶,或者是在三百年治乱循环的怪圈里,被人给咔嚓掉。
……
“通知所有墩兵,土墩广场集合。”
赵诚一声令下。
明天中午之前,赶到化销营汇合。
这个命令本身,就充满了恶意。
强地距离化销营,差不多有五十里地。
五十里地,二十多公里……
在现代看来,好像不算什么。
但是,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五十里地,绝对是极远的距离。
想要在一天之内,集合军队,整编制地急行军,赶路五十里地到达化销营,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在张威的观念里,赵诚除了手下有几个能打的家丁之外,其他的墩兵们应该是叫花子一样的形象,连饭都吃不饱。
让这样的人一天急行军五十里地……
就算让他们跑死,他们也做不到。
他这根本就是故意为难赵诚。
一旦赵诚不能及时赶到……
那可不是闹着玩儿的。
战时军法从事,甚至是可以把人砍了,以儆效尤。
到时候,赵诚就只能任凭对方拿捏,不出点血,恐怕是休想过关了。
11个小旗,110名士兵,人人有马。
这就是赵诚此时手下的军事力量。
其中包括以计迁为首的战俘小旗。
除了计迁小旗之外,其他小旗的士兵全都是一身鸳鸯战袄,手拿滑膛枪,背着大砍刀。ωωω.χΙυΜЬ.Cǒm
一片红艳艳,像是红色海洋一样。
计迁小旗因为接下来会有特殊任务,他们不以火路墩墩兵的身份露面。
所以,赵诚给他们准备的是土黄色的迷彩服。
看着手下这些战士,赵诚心里也是一阵激动。
他的势力,总算是坐大了。
有这110名战士,有超越时代的前装滑膛枪,再加上系统商城作为无尽后勤保障……
他进可攻,退可守。
“养兵千日,用兵一时。
今天让大家集合,是因为咱们要打仗了。
这次是一伙流贼,叫做点灯子的,从山西方向过来,入寇宣府镇。
咱们总旗,将要去化销营汇合,跟其他兄弟部队一起,打流寇,保家园。
俺这次,要带五个小旗去打仗,有没有哪个小旗愿意请战的?”
赵诚也不废话,单刀直入。
他话音刚落,下面立刻响起一片大喊声:
“俺们小旗愿意请战!”
“俺们小旗请战!”
“俺愿意去!”
“俺也愿意去!”
“……”
“李二蛋,你敢跟俺抢?俺可是你的老上司!”
牛大力眼睛一瞪,呵斥李二蛋。
李二蛋曾经是他手下墩兵,因为业务出色,在新一轮扩军中,升任了小旗官。
“嘿嘿!为啥不行?咱们现在都是小旗官,战场上可没有谦让的道理。
大不了,回头俺请你喝二锅头,跟你赔不是。”
李二蛋嘿嘿一笑,不肯相让。
“好!你欠俺一壶酒。必须要有好菜,德州扒鸡要来一只。”
“好!柴沟堡熏肉,德州扒鸡,都给你安排上,值得了什么。”
德州扒鸡,柴沟堡熏肉……这都是供销社里卖的美食,非常受欢迎。
官兵们待遇提升之后,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在休沐的时候,去供销社买点小酒小菜,几个兄弟聚在一起,美滋滋地喝一壶。
他们粮饷待遇好,花钱也就格外舍得。
平时喝酒称兄道弟,现在听说要打仗,却是争得面红耳赤。
如果让其他将领看到,绝对会惊掉大牙。
此时的明军,腐朽糜烂,畏战成风。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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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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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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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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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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