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征讨军训练有素,三人一组,互相配合,总能在合适的时候对城头进行火力压制。
但城头的守军,可是足足有两千人。
有弓箭手,有火铳手,还有各种檑木滚石,金汁热水等守城器械,在城头堆着,非常齐全。
但最后征讨军竟然一人未伤。
“难怪大帅说了,战争打到最后,靠的还是人。武器装备重要,人更重要。一支队伍,如果没有自己的军魂,就不是一支好的队伍。
灵丘城明明有这么充足的守城器械,但最后士卒们竟然一枪不发,檑木滚石也都不往下扔,看到城门被打开,他们就一哄而散了。”
牛大力摇摇头,感慨着。
“士可杀!不可辱!乱臣贼子!有种你们杀了我!”
这时候,一阵大喊声传来,有几个士兵扭着一个身穿青袍的官员走过来。
这官员,穿的是县令官服,帽子掉落,发髻散乱。
被五花大绑着,两名士兵左右拉扯着他的胳膊。
这人正是灵丘县令蒋秉采。
“老实点!”
征讨军战士可不惯他这个毛病,上前就是一脚。
一個小旗官走过来,“啪”地一声给牛大力敬了个礼。
“报告军团长!抓住个大官,是灵丘县令,叫做蒋秉采的。这个家伙不老实,竟然想要自杀,幸好咱们及时赶到,打掉了他的剑,把他活捉了!”
这名小旗官眉飞色舞。
生擒县令,这绝对是大功一件啊!
而且,以后再喝酒的时候,可以跟同伴们吹牛皮了。
后半辈子,就指着这点荣光活着呢。
“哦?”
牛大力扭头,饶有趣味地看着蒋秉采。
“逆贼!你们竟然敢攻略城池,可知道踏出这一步,将万劫不复,世世代代,永远为贼?逆贼!你们不为自己考虑,难道不为子孙后代考虑吗?”蒋秉采身体站得笔直,眼睛怒瞪,一身正气。
虽然周围都是征讨军战士,一柄柄刺刀,寒光森森,但是,他丝毫不惧,依旧大声呵斥牛大力。
“你倒是难得的忠肝义胆。如果朝廷文武官员都跟你一样,大明也就不至于糜烂至此了。”
牛大力并不生气,先啧啧赞叹一声。
蒋秉采愣了一下,显然没料到反贼带兵的将领,竟然会这么客气。
心里不由升起一丝希冀来。
虽然他不怕死,城池丢了,他为国尽忠也是心甘情愿的。
但如果有活命的机会,他当然愿意选择活命。更何况,还有满城百姓呢!
他蒋秉采,是一城县令,是百姓的父母官。
百姓的性命,都在他身上呢!
他死了没关系,把一城百姓的性命,都交给到叛军手中,着实是让他不放心啊!
想到这些,他的语气也舒缓了几分。
“这位将军,本官看你,并非十恶不赦之辈,长相也是英武,为何要从贼?”
蒋秉采是典型的士绅,虽然他忠于朝廷,算是难得的好官,但是,他的审美标准,跟这个时代的士绅们没有区别。
他看人,第一个先看相貌。
如果相貌堂堂,这个人十有八九就是好人。
牛大力人高马大,样貌忠厚。
尤其是自从跟着赵诚以来,顿顿吃饱饭,天天肉管够,再加上高强度的训练,身体养得非常强壮。
他又是第一军团的军团长,带兵打仗,连战连胜,身上自然有一股英武之气。
更加关键的是,牛大力身为军官,有战意。
这都是蒋秉采最欣赏的。
所以,在听到牛大力似乎对朝廷有所好感的时候,立刻开口劝说。
“那赵诚本是朝廷军户,他为了一己私欲,私心膨胀,想要行逆反之事。伱跟跟着他,败则世世代代为贼,不得翻身。即便成了,也未必就有好下场,本朝初之事,相信将军也是知道的吧?鸟尽弓藏……”
“啊呸!”
牛大力本来觉得有趣,想听蒋秉采说一说,没想到,蒋秉采越说越过分,竟然冒犯到赵大帅,他就不能忍了。
“大帅也是你能诋毁的吗?竟然还敢挑拨我跟大帅之间的感情,你以为我是刘飞那厮吗?本来以为你是好人,没想到,你这货跟范永斗没什么区别!难怪大帅讨厌你们士绅阶层,你们就没有一个好人!”
牛大力跳起来,越说越是气愤,掏出枪来,就准备把蒋秉采给毙了。
蒋秉采心里暗暗叹口气,看来,他想要凭借三寸不烂之舌说降牛大力的打算破产了啊!
不过,对于死,他倒不怕什么。
从城破的那一刻,他就知道自己活不成了。
“住手!”
关键时刻,就听一声呵斥。
赵刚赶到了,大踏步过来,一把把牛大力手里的枪夺了过来。
“牛军团长,你这是想干嘛?蒋秉采可是俘虏,而且,是高级俘虏,他又没有反抗,没有逃跑,你怎么能杀他呢?”赵刚连一沉,呵斥着。m.χIùmЬ.CǒM
“老赵,你来的可真是时候啊!”
牛大力嗨了一声,这显然是在说反话。
“这货不老实啊!他的确是没有反抗,也没有逃跑。那是因为他细胳膊细腿的,百无一用是书生,想跑也跑不掉啊!但是,他竟然敢用糖衣炮弹打我!他竟然想劝说我背叛大帅!他以为我是刘飞啊!今天,我非得毙了他不行。竟然敢腐蚀咱们征讨军的将领。”
牛大力不依不饶。
“牛军团长!你眼里还有没有组织性,纪律性!你是军团长,但你也只是征讨军普通的一员!你必须要遵守军规军纪!
大帅说了,朝廷官员虽然大部分都坏透了,但有一些非常有骨气,为了守城,为了百姓,甚至不惜一死,是有气节的。咱们民族需要这样的骨气和气节!
对这样的人,能不杀就不杀。要争取改造好他们。这个蒋秉采我听说了,是城破要自杀的。咱们大帅就喜欢这样的骨气,不投降,不屈从!
你要是敢杀了蒋秉采,我就用思委的名义,给大帅写信,让大帅撤了你这个军团长!让你去搞后勤去!或者让你返回学校,去重新学习!”
赵刚眼睛瞪得比牛大力还大。
牛大力跟赵刚两人大眼瞪小眼,同时怒目看着对方,两人都抓着那支左轮枪。
蒋秉采在旁边看着,心脏砰砰直跳。
这两个人,似乎都是高级将领,他们内讧起来了。
真要是打起来,这支征讨军是不是就分裂了?
蒋秉采手心出汗,他又开始琢磨了。
既然这样,他是不是有机会了,可以说降其中一支。
刚才他试图说降的是牛大力,但是失败了。这次可以试一下这个叫做“老赵”的。
蒋秉采正这么想着的时候,却见牛大力突然泄了气,上一刻,还怒目圆瞪,像是要杀人一样。
下一刻,就一脸赔笑,松了抓着左轮枪的手。
“嘿嘿!老赵你别生气,咱也是就随口那么一说……吓唬吓唬这个狗官!吓唬吓唬他!咱没想真杀他。你可别跟大帅告状啊!”
“你这不是胡闹吗?子弹都压上了,保险都打开了,还跟我说是吓唬吓唬人家?你要是再有下次,我可不饶你。我肯定要向大帅汇报的!”赵刚一副不吃这一套的姿态。
“没有下次!保证没有下次了!我的好思委!咱俩搭档多好!你要是真告到大帅那里,把我撤了,给你换一个军团长,你也不习惯啊,你说对不对?”
牛大力嬉皮笑脸的。
蒋秉采在旁边看得目瞪口呆,脑袋都懵掉了。
这是什么情况?
他大致上听出来了,牛大力是军团长,那个姓赵的是思委。
思委是什么,他不知道,但他基本上能推断出来,似乎是跟监军太监差不多的人。
这模式,似乎跟朝廷是一样的。
朝廷也是每个在外带兵的将领,身边都会安排一个监军太监。
但是,一般来说带兵将领和监军太监之间都是不合的。
这种矛盾,根本就没法调节。因为双方都想要兵权。
牛军团长和赵思委之间,到底是怎么回事?
说吵就吵,说笑就笑,说承认错误就当众承认错误,还能勾肩搭背的……
这是挚友之间才能做到的事情啊!
这不合常理,不合常理啊!
蒋秉采百思不得其解。
牛大力跟赵刚两人巴拉巴拉地聊着,把蒋秉采扔在一边,不闻不问了。
蒋秉采心存死志,但是,他看到牛大力跟赵刚两人对坐在那里,牛大力手里夹着一支烟,赵刚面前放着一个大茶缸,脑袋扎在一起,聊得很热络的样子。
这让他不由好奇。
然后,有一队队的征讨军战士走来走去。
这些征讨军战士,都穿着灰色的布军装,背着枪。不论是几个人,都排着很整齐的队列走过。
如果是两个人的话,就一前一后;三个或者以上的话,其他人排成一队,会有一个人站在旁边,起到指挥的作用。
他们每个人都面色红润,身体结实,显然都吃得很饱。
关键是他们眼中有光彩,脸上有自信……这种饱满的精神状态,是蒋秉采在朝廷大军身上所从来没有看到过的。
他自认为也是见识过朝廷的精锐兵马的。
比如大小曹将军的家丁,是全天下公认的精兵,甚至敢于在野战中,以少打多,跟建奴鞑子硬碰硬。
更是经常追着十倍甚至百倍于己的流贼四处跑。
但即便是大小曹将军的家丁,也没法跟眼前这些征讨军战士相比。
光是精神风貌,征讨军战士就胜了一筹。
蒋秉采有些好奇了。
赵诚是如何做到这一点的?
让带兵将领,跟监军太监……哦,这里应该叫思委,不但不闹矛盾,还能亲如兄弟,能让征讨军每一个士卒,都都是昂扬,充满了希望。
反正想死的话,什么时候死都可以,他也就不急于现在立刻就死了。
蒋秉采决定,先看一看,满足了自己的好奇心再说。
征讨军倒也没人搭理他,就那么让他在城头待着。
甚至还有人给他送来了水,是塑料瓶装的水……
这种水,蒋秉采见过。有东方商号的商队来灵丘,带来过很多新奇玩意儿,和很多好吃的,好喝的。
蒋秉采出于好奇,曾经看过这些东西。
这瓶装水,瓶子是一种叫做塑料的材料,不知道是用什么制作的……蒋秉采一度怀疑,这是否是用兽皮内层,打磨出来的。
但要打磨到这种程度的话,不知道得花费多少功夫?
看东方商号的人,似乎并不太把这瓶子当回事,不像是什么珍贵的东西。
这又有些不合理了……
想到东方商号的人,蒋秉采的脸色有些不好看。
今天城池之所以失陷地这么快,就是因为东方商号的人。
东方商号的人进城,竟然带了火铳,这是蒋秉采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的。
因为东方商号在城内的人并不多,征讨军又是突然到来,所以,他就忽略了这些人,以致造成遗憾。
“蒋秉采,吃饭啦!”
一声招呼,打断了蒋秉采的沉思。
是两名征讨军战士,抬着一筐子馒头,手里拿着两个,递给他。
白面馒头,白得耀眼,喷香的味道扑鼻。
蒋秉采本来想表现一下气节,推脱掉。但是,这馒头实在是太香了。
而且……
“这馒头为何会这么白?”
蒋秉采年纪轻轻的时候,就中了进士,他书读得好,而且,对新鲜的东西有好奇心,喜欢追问个为什么。
有明一代,官员的俸禄都是非常低的。这是从太祖时期就定下的。
但这个低,是相对而言。
蒋秉采不算贪婪,可他的俸禄,加上一些额外收入,也能让全家衣食无忧,过着非常富足的生活。
日常,蒋秉采还是能吃得上馒头的。
他自认为府上伙食不错,蒸馒头的面都是石磨细细磨过的,蒸出来的馒头,也算是又大又白。
可跟眼前这两个一比,真就没法看了。
“嘿!你还是县太爷呢!竟然也一般没见识!”
那两个士兵嘻嘻哈哈打趣着,让蒋秉采老脸一红。
他伸手接过了。
喷香的味道扑鼻,让他喉咙忍不住蠕动。
“我绝对不吃逆贼的东西。只是,这白面馒头的确是有些古怪,我只吃一口,是尝一尝味道,看一看它为何会如此地白,而且松软。”
蒋秉采尝试着咬了一小口。
香甜可口。
他几乎是不受控制地,就吃了第二口,然后是第三口……
当他反应过来的时候,两个馒头都已经吃完了。
这让他老脸一红。
然后,又忍不住感慨。这世界上,怎么会有如此好吃的馒头?
单单是馒头,竟然能让他这样的一方父母官,吃之意犹未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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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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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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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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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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