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他的身体还很壮实。
当时,跟着老主子努尔哈赤一起打进了盛京城。
当时的盛京城,叫做沈阳中卫,明军有五万人驻守,明廷甚至还派来了川军和浙军来协同作战。
老主子努尔哈赤有天纵之资,趁着明廷怀疑熊廷弼,把熊廷弼撤职的间隙,使用计谋,一举拿下了沈阳中卫。
当时,他们全族能拿得动刀,能拉得开弓的都上阵,总共才四万人而已。
甚至辽东其他的女真部落,和蒙古部落,大部分也都是支持明军的。
但他们赢了。
歼灭明军总共七万人。
从此之后,辽东就是他们女真人的天下了。
老主子努尔哈赤很重视人口,每次出征,除了劫掠粮食金银财富之外,最重视的就是人口。
杀掉他们的老幼,屠戮他们敢于反抗的青壮,用恐怖手段,让他们变得顺从起来……
辽东的汉人,就是这样被一步步驯服的,现在,辽东总共一百多万人口,大多都是汉人,都在乖乖做他们的奴才。
刻里保现在老了,他挥刀越来越吃力,重弓也拉不开了。
但这几年,他的日子愈发好过。
因为他什么都不用做,一切都有汉人奴才帮他做。
晚上,有汉人的女人陪他睡觉,给他生下儿女。
白天,有人给他种田,牧马。
那些汉人,越来越乖巧,已经没有了反抗的心思,甚至争前恐后地在他面前争宠。
能做他的奴才,能抬旗……这就是那些人最大的追求。
刻里保觉得,有这些奴才在,他们祖孙世世代代都能过上好日子了。
但突然间,就冒出一支明军来,打败了盛京城的守军。
就连卓布泰大人,也战死了。
然后,沈阳城都要破了……
坊间纷纷传言,说大汗皇太极带领的八旗大军吃了败仗,军中又闹了瘟疫,已经打败解散了。
城里人心惶惶,各家纷纷卷裹了财务,出城逃命。
城内,早就乱成一锅粥,甚至有人趁机强抢财物,杀人越货,也没人管了。
这种时候,谁的拳头大,谁的刀快,谁就有理。
“还好有这几车财物啊!当年进城的时候,我是一个人,一匹马。现在,三个儿子跟随大汗去西征。还有这几车财物!”
刻里保骑跨在战马上,手里拿着铁刀,看着身旁的十几辆马车。
他们一家,出城拉的各种值钱的金银细软和粮食,就有十几辆马车之多。
跟他随行的,是十几个汉人奴才,也都骑着马,拿着刀,护持着车队。
有这些财物,有这些奴才,以后的日子哪怕不比在盛京里舒服,应该也能过得去。
就在这时,远处一阵躁动,人群惊呼着,四处逃散。
“明军来啦!”
有人大喊着。
以前,听到明军来了族人都会像是野兽一样扑过去,去斩杀明军。
论野战,明军根本就没法跟女真人比。
但现在,听到明军来了,这些族人完全没有抵抗的心思,立刻四处逃散,狼奔豕突一般。
乒乒乓乓!
清脆的火铳声越来越近。
可以看到,尘土蒸腾,有鲜红的身影,迅速接近。
那是明军的鸳鸯战袄。
刻里保急了。
“不要慌!明军只有一个总旗……我们跑得了,难道这些钱粮财帛都丢给明军吗?”
刻里保舍不得这十几车的财物。
“狗奴才们!跟着我冲一把!先打散这些明军,咱们才能从容撤离!丢下粮食财帛,咱们逃跑了也没法过活!”
刻里保大吼着。
他觉得,现在的年轻人真的是太贪生怕死了!m.xiumb.com
难道女真人进城才这么几年,就失去了血性了吗?
“明军也就是火器厉害而已,他们马战比不上咱们!”
终于,有人响应刻里保了。
“好样的,买约乌打!”
刻里保大声夸奖着。
买约乌打是他一个老兄弟的儿子,跟他一样,也是带着十几车财物。
买约乌打正当壮年,雄壮得像是一头熊。
“刻里保叔叔,你帮我压阵!”
买约乌打大喊一声,集合起二十多骑,向着明军反杀过去。
乒乒乓乓!
明军第一时间注意到这边的动静,立刻抬枪一阵攒射。
子弹乱飞,有两人掉落马下。
旁边,有惊慌逃窜的平民被击中,也惨叫着倒地。
那支明军开完枪,把火铳往马肚子旁边一挂,伸手掏出手铳来。
乒乒乓乓!
又是一阵乱射。
他们的手铳,竟然能接连击发。
刻里保清楚地看到,买约乌打已经冲到了几步的距离,距离明军很近了,被几枪接连打中胸口。
熊一样强壮的汉子,披着三层甲,竟然挡不住这手铳的威力,一头栽落地上,口吐鲜血。
二十多个勇士,就这样被全歼了。
其他人原本看着风头,如果买约乌打等人能成功的话,他们也就跟着拼命。
可是,眼看着买约乌打等人连一个回合都没坚持住,就被全歼了,顿时吓得破了胆,四散逃跑。
刻里保心跳加速。
他知道明军的火器犀利,但是,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竟然犀利到这种地步。
逃!
刻里保那点反抗的小心思,在这一刻彻底打消了,大叫一声“走”,转身就逃。
他们家的男儿人人会骑马,至于女眷仆从,这时候也顾不上了。只是可惜了那十几车的财物。
明军毫不客气,见人就杀。
走得稍晚,恐怕命都要留在这里了。
乒乒乓乓!
明军驱散那些女真人,俘虏了一些汉人仆从,让他们赶着车辆,收拾财物,有说有笑地离开了。
城头有女真人看着,竟然不敢出城去反击。
这一幕,在辽东大地上曾经反复出现过。
不过,一般都是女真人打了胜仗,劫掠一番,明军在城头看着,不敢出城去野战。
现在,双方反过来了。
类似的情景,在盛京城附近各处上演着。
赵诚手下人不够多,无力阻止女真人弃城逃跑,但是,趁机去劫掠,还是没问题的。
女真人入主盛京十余年,占领了整个辽东,横扫蒙古,劫掠大明……
他们都非常富有。
这些财富,大多都在赫图阿拉,以及盛京城中。
这一车车的财富,都是金银财帛。
强地军每一次出手,都吃得满嘴流油。
赵诚看着一车车的财物运回来,那叫一个开心啊!
把这些财物堆积在集装箱围起来的一个小城里,堆积如山。
赵诚让士兵退出去之后,除了黄金之外,把其他东西全都售卖给系统商城。
赵诚不卖黄金,是有原因的。
因为以后在这个时代建国,国库里肯定是要储存大量黄金的。
这是国家的底蕴。
三天三夜。
整整三天三夜。
盛京城中逃亡的风气越来越盛。
就连大汗都已经下令逃跑,各大旗主贝勒的家眷们纷纷带头跑路,自然没人愿意留下来死守。
赵诚并没有阻止这些人逃跑。
原因很简单,他不想打巷战。
如果把这些女真人堵在城里,让人没了退路,强地军入城的话,很可能会发生很激烈的巷战。
这是赵诚所不愿意看到的。
三天之后,眼看着盛京城中主要反抗的力量逃得差不多了,赵诚一声令下,两千多兵马浩浩荡荡地开进城去。
经过连日炮轰,盛京城一面城墙早就已经坍塌。
强地军一路所过之处,只遭受到了很轻微的抵抗。
盛京城,在女真人的经略下,有十几万人口,大部分都逃亡了。
只剩下几万汉人,全都躲在家里,透过门缝,惊恐的眼神看着大街上一队队来往不断的明军。
这个时代,只要城破了,最惨的就是城里的百姓。
士卒军纪差,烧杀掳掠,这也就算了。
最怕的是被屠城。
还好,这支明军军纪似乎还可以,并没有随意强闯民宅。
只是不时有遇到试图殊死反抗的女真余孽,躲在宅子里偷袭,明军就直接一阵乱枪,把宅子里的人格杀勿论。
城里的枪声此起彼伏,几乎持续了一天。
到了晚上,明军又拿出了“小太阳”,一个个挂满街头,把大街上照得通亮。
有一支女真队伍趁着夜色悄悄集合起来,想要偷袭明军,结果被轻松反杀。
一晚上,大街上都是枪声,以及吆喝呼喊的声音。
到了天亮,才渐渐平息下来。
盛京城,至此正式落入赵诚之手。
当太阳升起的时候,赵诚站在城头,看着朝阳下的盛京城,眼中带着难掩的兴奋。
盛京城的规模,比赫图阿拉又大得多。
更加重要的是,盛京城,可是后世鼎鼎大名的沈阳。
现在,这座大城完全归他所有……
这种心理上的成就感,简直是太爽了。
盛京的强地军,总共有正兵400,预备役1000,民兵1000.
这点兵力,不是太多了,而是太少了。
还好,这一千预备役跟着赵诚从盛京到赫图阿拉,再回盛京,先后经历了几场大战。
忠诚度得到了考验,同时也积累了战斗经验。
赵诚一声令下,他们直接转为正兵。
至于那一千民兵,则是转为预备役。
“万胜!”
“万胜!”
“赵大人万胜!”
两千多士卒同声高呼,声音震天。
这一刻,他们都是发自真心地拥护赵诚,一张张年轻的脸上,都激动到通红。
强地军的待遇,大家都十分清楚。
正兵、预备役以及民兵之间,差距是十分大的。
这是待遇的提升,也是身份的认可。
他们跟随赵诚时间不长,但是,接连的胜仗最容易凝聚人心,已经奠定了赵诚在他们心中战无不胜的形象。
能追随赵大人,他们感觉很踏实。
队伍整编之后,就是换装。
为了迅速提升队伍战斗力,这两千多士卒,全都装备了米涅步枪。
赵诚下的第一个命令,是封城。
既然已经占领了盛京,城里的人口一个都不能跑了,有反心的女真人同样不能跑了……该杀杀,该关关。
“全城禁令!所有人,不准走出家门一步!在家等待人口核查!凡是走出家门一步的,一律死罪,格杀勿论!”
一名名强地军战士骑着马,敲着锣,在大街上大喊着,传讯全城知道。
在盛京城里,肯定有女真人留下的哨探。
赵诚要给他们来个关门打狗。
城头,架起了一门门拿破仑炮。
换做平时的话,城头是不能放拿破仑炮的,防止有人造反,控制了大炮,往城内轰击。
城头的炮台要固定,只能朝外射击。而且,要安置沉重的红夷大炮,轻易难以挪动。
现在是特殊时期,自然有特殊政策。
一队队强地军战士,挨家挨户去敲门。
只要稍微有反抗的,立刻就是一顿乱枪。
……
“咣咣咣!”
“开门!里面的人听着,我们只做人口登记,筛查奸细,不随意伤人,不劫掠!你们只要好好配合,就没事。如果敢抗拒,就是死罪!”
一名强地军战士拍着门,大喊着。
丁强站在后面看着,皱了皱眉头。
门拍了半天,里面没有反应。
“破门!”
丁强朝一名强壮的士兵示意一下。
“是,队长!”
那名士兵答应一声,上前一脚把房门踹开了。
士卒们一拥而入。
“你……你们要做什么?你们可是王师,怎么……怎么能擅闯民宅?”
一个穿着破旧长袍的年轻人在堂屋里,战战兢兢,吓得脸色已经发白,但是,还强撑着站出来,想要阻拦几个士卒。
“还是个读书人!真是巧了。”
丁强一笑。
“你叫什么名字?你们家里,有几口人?都是汉人,还是女真人?”
“在下苗旭。家里四口人,另有老母在上……哎!你们……你们不能进去,内务有女妾,不方便!”
那个读书人正说着话的时候,就见几个强地军士卒配合着,两人抬枪,枪口指向里屋,一个人则是端着枪,刺刀轻轻挑起门帘来,往里屋走去。
苗旭见状,又气又急,就要上前去阻止。
丁强一把抓住苗旭。
苗旭又瘦又小,完全挣扎不了,只能干着急。 蓝星,夏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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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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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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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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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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