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他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沈棨这个巡抚其实是管不了这一支明军的。
所以,从一开始他就有一个错误的观念,以为这支明军是奉沈棨的命令出关的。
“我猜是沈棨给咱们的见面礼。咱们折损了一个牛录的兵马,肯定是要一个说法的,要不然,咱们肯定不会答应。
沈棨也知道这一点,所以,他就派出了这支明军,来让咱们出气。
你作为旗主,可以给手下们有个交代,他沈棨也不用再担心咱们去攻破宣府镇,让他丢了官帽。”
琐诺木推测道。
莽古尔泰听着,连连点头。
“有道理!真不愧是琐诺木,果然机智果敏!把自己手下的将士推出来顶罪……这是明狗最擅长做的事情。”
莽古尔泰跟随父亲,起家于白山黑水之间,从一开始最主要的敌人就是明军。
最了解自己的人,往往是敌人。
女真一直盯着大明研究,对大明上下风气十分了解。
他们作战的方法,都是针对大明而开发出来的。
甚至很快他们就要建国,国号定为“清”,也是因为大明属火德。m.xiumb.com
所以,他们就要定为水德,专门克制大明。
在辽东,大明自己坑杀自己精锐的事情简直太多了。
稍远些的有万历年间,在朝鲜抗击倭寇有功的戚家军,回国的时候却被明军集合起来给屠杀掉了。
原因只是因为朝堂上的权力之争。
大明最能打的一支军队,名震千古的强军,就这样彻底毁灭在自己的手中。
近些的就在两三年前,坐镇皮岛的毛文龙让女真人头疼不已。
小小皮岛,被毛文龙经营得跟铁桶一样,像是刺进女真人腹背的一颗钉子,是极大的隐患。
后来多亏了袁崇焕,用计杀掉了毛文龙,多年经营的皮岛也彻底被摧毁。
女真人背后的钉子被拔掉,从此可以毫无顾虑地扩张。
后世满清贵族经常说他们是天命所归。
虽然这话很气人,但也不得不承认,事实真的有几分的确是天命所归。
以至于让白山黑水之间的野人,入主关内,野蛮摧毁文明,野蛮变得高高在上……
正是因为大明有太多这样看似不合理的先例。
所以,莽古尔泰对琐诺木的话一点都没有怀疑。
“哼!沈棨算是个聪明人。”
莽古尔泰冷哼一声,一颗心算是放了下来。
其实他也不想去进攻宣府镇。
这些明狗就算再废物,守城的时候有些人还是很能打的。
莽古尔泰自忖就算是能攻破长城,自身怕是也要有不小的损伤。
他现在承受不起损伤。
御前拔刀事件之后,皇太极虎视眈眈,随时准备找他的麻烦。
这就好比两只老虎对峙。
莽古尔泰本来就相对瘦弱,如果再受伤的话,皇太极肯定会找个借口,立刻拿他开刀。
他绝对不能给皇太极机会。
“琐诺木,给你五个牛录,去击溃这支明军!注意不要让他们跑了,尽量都抓回来。
这次咱们损失不小,各牛录都需要补充一些阿哈。要不然,回去之后咱们的日子会很不好过。”
莽古尔泰下令。
“是!”
琐诺木答应一声,转身就走。
“屯布禄,你带五个牛录,作为策应,小心明狗有诈。”
莽古尔泰稍微思索一下,又下了一道命令。
虽然他不觉得明狗有这个胆子,但是,在战场上还是要谨慎些为好。
“奴才遵命!”
屯布禄是莽古尔泰的心腹,也是正蓝旗有名的大将。
答应一声,带人前去策应。
……
强地军出关之后,立刻有一个总旗的军士脱离队伍,以小旗为单位,向着四周散开。
夜不收。
出了关之后,就是茫茫草原。
这是明军最大的麻烦。
他们到了草原,就是两眼一抹黑。
虽然边军一向重视情报,选了最精锐的士兵来做夜不收,大军前行的时候,都有夜不收在前面探路。
但明军的夜不收遇到鞑子的探马之后,往往会吃亏。
大明毕竟是农耕民族,夜不收就算再精锐,也比不得草原民族从小在马背上长大的。
而且明军的战马也比鞑子们的战马弱一筹。
所以,不要说跟女真鞑子比了,就算是遇到蒙古鞑子,在数量相差不大的情况下,明军夜不收也往往死伤惨重。
长此以往,夜不收们都被打得没了胆气,看到鞑子就跑,白天哨探,夜晚示警,也不敢跑得太远了,起不到太大的作用。
每次明军一出关,他们的一举一动,对于鞑子们来说都是洞若火烛,一清二楚。
而鞑子的动静,他们一点都不知道。
往往都是在行军之中,突然鞑子大军杀到,猝不及防,吃了大亏。
赵诚是行伍出身,当然知道情报的重要性。
所以,直接调出最精锐的一个总旗,来作为夜不收向四面撒开。
他们五人一组,分作十组。都是一人三马,带了足够的粮草,想跑多远,就跑多远。
很快,就有夜不收小队跟女真哨探遭遇了。
于虎刚参加强地军不久,但他训练更刻苦。
别人休息的时候,他在训练拼刺刀。
别人在喝酒聊天的时候,他在训练骑砍。
于虎甚至因为训练强度太大,累晕过去过。
于虎之所以如此地努力和拼命,是因为他心中有仇恨。
他的村子,被流寇点灯子给屠掉了,他全家人,都死在点灯子手里。
更让他无法接受的是,他的老婆,当着他的面被流贼给轮掉了……
于虎只要闭上眼睛,眼前就会出现那副画面,一个个流贼狞笑着,排着队进入他家,又拎着裤子满意地出来……
于虎心中有恨。
他恨不得杀尽天下流贼。
赵大人救了他,帮他杀了点灯子。
于虎没有其他想法,只想好好训练,跟着赵大人征战四方,杀鞑虏,杀流贼!
于虎平时话极少。
可在一次训练间隙,他曾经问过大人,以后有没有机会打流贼。
大人说有。
大人说,流贼将会是强地军最主要的敌人之一。
大人说有,那就一定会有!
于虎只有一个念头,就是训练好,等机会到来的时候,多杀一些流寇。
因为他特别辛苦,所以,他成了战斗小组的组长。
强地军现在的编制,七百军士分为七个战斗分队。
每个战斗分队,是两个总旗。
每个总旗,是五个小旗。
每个小旗,是两个战斗小组,每个战斗小组五个人。
从昨天开始,于虎又多了另外一个追求。
他想加入先行社,成为先行社社员。
因为赵大人是先行社社长,强地军骨干,几乎都是先行社社员。
在强地军心中,成为先行社社员,是十分光荣的事情。
于虎想追求进步。
赵大人说了,作战勇敢,起带头作用的人,才有资格成为先进社社员。
现在机会来了。
杀鞑子!
追求进步!
成为先行社社员!
“于组长,咱们运气也太差了吧?竟然被分到挨着城墙。
旁边就是长城,就是咱们大明的守军,鞑子的哨探就算再嚣张,肯定也不敢来这里啊!
咱们肯定只能看着别的小组立功了。”
一名军士一脸遗憾地感慨着。
于虎皱了皱眉头。
他也是这么想的。
但是,服从命令是军人的天职——这句话,是强地练兵教官强调最多的一句话。
命令下达,于虎也只能听从。
他刚想安慰手下几句,突然,远处地平线上,似乎有人影一闪。
于虎立刻眼睛一亮。
“有鞑子!”
城墙上的边军,也出现了一阵躁动,有人挥着旗子,朝着他们大喊着:
“兄弟,前面有鞑子来了!快跑吧!”
于虎抬头看了一眼。
城头守军都是一脸担心。
作为同袍,他们是好心提醒。
“谢谢兄弟们!不过,该跑的不是我们,而是他们!”
于虎摘下背着的步枪,举起来示意一下。
然后,回头朝着身后几名队员一声令下:
“兄弟们,各自找射击点,自由射击!”
“是,组长!”
几名队员答应一声,迅速散开,各自找了稍微高点的地方,架好步枪。
……
“驾!”
赫舍里带着三个手下,打马前行。
远远地,他们就看到前面有红色的鸳鸯战袍晃动。
“是明狗!冲上去,抓住他们!”
“明狗竟然一人三马!他们的夜不收什么时候这么富足了?”
“……”
赫舍里几人见状,不但没有担心,反倒愈发地兴奋了。
这都是他们的战利品啊!
明狗就算是精锐,也一样不经打。
他们四人,对方五人,这一战没有什么悬念。
只要注意别让对方跑了就行。
好在,那几个明军没有逃跑的意思,竟然下马,似乎是想躲藏起来?
真是可笑!
赫舍里有些看不懂。
但是没关系。明狗总是做一些愚蠢的事情,他们已经习以为常了。
比如前两天,他们都已经断粮了。
明狗竟然给他们送过粮食来……
真是懦夫!
赫舍里几人呼啸着,让胯下马加速。
乒乒乓乓!
爆竹一样的声响,在旷野中远远传来。
对面火铳射击了?
赫舍里一乐。
明狗果然都是一样的无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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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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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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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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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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