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储站在岸边看着那飞流直下的瀑布,也只能摇了摇头,眼眶一热,回头看向白衣,“黑衣人已经回去复命,咱们先在船上住上一宿,明日你带着人手去下游寻一寻,我这边安排人手将两艘船赶至下游,到时咱们在下游会合。”

  白衣想现在就下去寻找,被杜储拉住,“你现在怎么下去,跳下去么?你答应东家要护镖的,人或许已经没了,但这镖还是傅家人最后的资本,家里还有老小,他们需要这一笔银子养老。”

  杜储说到这儿,似触到自己的伤心事,一甩袖子转身上了船。

  白衣站在原地没动。

  而那黑衣人却是连夜奔回墨城。

  黑城城主府,城主戎秸一身锦衣坐在主座上,此时领头的黑衣人进来禀报,同时门外来了一对兄妹,正是戎家大公子与戎小姐。

  兄妹两人才到门口,就听到屋里头黑衣人禀报道:“禀城主,苏公子与他的同伙落下瀑布,经属下确认已死,任务完成。”

  戎秸一听,面色一振,紧接着哈哈大笑起来,“好,好,好,敢羞耻我戎某的人,这世上还没有,姓苏的那小子逃婚,我岂能饶了他。”

  外头的戎小姐听到,脚步飞快的闯进来,“爹,你杀了苏公子?”

  受了重伤

  戎秸一看到女儿,脸色立即变了,一双眸子凌厉的看向大儿子,“谁叫你把妹妹带来的,她受了这么多的苦,瞧着都瘦成这皮包骨了,我不是叮嘱她在芙蓉园里好生休养么?”

  再面对宝贝女儿,戎秸立即露出温色,上前拉着戎蓉的手,责备道:“你怎么来了,胡闹,爹怎么说来着,你以前的样子最是好看,这一次姓苏的那小子将你掳走,看把你给饿的,爹看着就心疼。”

  戎蓉气愤的挣脱他的手,已经瘦了只有当初一半重量的戎小姐,依旧天生神力,一双眼睛又大又圆,此时却是满眼的愤怒,“爹,我求过您的,不要杀他,他是无辜的,都是因为我,我异想天开,可是爹,你为什么明明答应了我,却背着我杀了他?”

  戎秸轻咳一声,心头有股怒火,却舍不得向女儿发,只好叫大儿子将女儿带走,再不带走他都想用家法了,这姓苏的小子给女儿灌了什么迷魂汤,自从找到女儿回了府后,总是不准他做这个不准他做那个,跟以前像变了个样,不,已经变了个样,都瘦成皮包骨了。

  想着女儿吃了这么多的苦,瘦成了这样,戎秸就心疼,哪还管女儿的娇气话。

  戎法只好上前强行带走戎蓉,戎蓉一把挣开兄长的手,怒道:“反正你们都不会理我,这个家我也不想呆了,当初你们就不该将我找回来,我恨你们。”

  戎蓉转身便走,进了芙蓉园,立即叫木桐收拾包袱,从此她要浪迹天涯,直到寻到苏公子为止。

  然而当主仆两人收拾好包袱要走的时候,戎法却带着护卫将整个芙蓉园给围困住了,看着妹妹憔悴的脸,劝道:“听爹的话,咱们再选一门夫婿,姓苏的小白脸死了就死了,你还记着他作甚?”

  戎蓉立即抬头盯着兄长,“哥,以前你一向惯着我,我说要杀了谁,你都是二话不说就将人杀了,如今我叫你们不要杀了谁,你们却根本不会理我的话,你们当真是护着我还是因为你们本就是天性冷血,视人命如草芥?”

  戎法惊讶的看着妹妹,他两步上前,双手捧着妹妹的脸,小了好大一圈,真让人心疼。

  他的手此时在她脸颊上抓呀刮的,戎蓉一脸怒气的拍下大哥的手,“做什么?”

  “我猜你不是我妹妹,我以前的妹妹想杀谁就杀谁,从来不会心软,而且我以前的妹妹要胖得多,你不会是贴了人皮面具吧?中原很多黑市里有这一门功夫。”

  戎蓉被他气笑,然而再想走出城主府自是不可能了,只好绝望的转身回了芙蓉园。

  自这天以后,戎蓉一天比一天瘦了下去,每天以泪洗面,最后她的病就这样真的好了,然而冶她病的人却不见了。

  ……

  青衣带着的镖师以及那些船管事们二日都醒来了,或多或少有受伤,许是那些黑衣人怕声音太响,都是背后偷袭,都来不及杀了他们。

  当青衣得知东家两人都已经落水,下落不明,心中愧疚,与白衣一起带着镖师沿着河面寻找。

  天色还是黑压压一片,雨一直下个不停,河里的水涨了起来,齐到了河滩上,靠近下游住着的百姓,很是担忧,每年的这个季节,雨水极为丰富,便有可能发生涝灾。

  这边官衙的人也开始派人过来巡视,青衣和白衣带着的人有时候还得避开他们,免得不好解释。

  而杜储却跟船管事们一起将两艘船驶离了码头,朝着下游去。

  到了汇合点,青衣和白衣一无所获的站在岸边,看着杜储将船停靠,两人还是不想上船。

  青衣推了白衣一把,看向杜储,交代道:“白衣带着所有的兄弟上船护镖,不管如何,你们所有人都得记住东家当初打赏你们的恩情,一定要将这趟镖送回保昌郡,而我却留在这儿四处打听,生要见人,死要见尸,不管结果怎样,年底前我一定给杜管事送信一封。”

  杜储看着青衣,果然有是血有肉的汉子,金凌镖局的镖师没有让人失望,于是杜储同意了他的要求,叫所有人上了船。

  青衣站在岸上,看着两艘船和兄弟们一起离去,接着他转身走入林子。

  转眼过去了五日,苏宛平醒来的时候,发觉全身湿冷,她的身子动了动,下意识的往热源靠近,直到背部靠着了时烨的胸口,她才睁开眼睛,就听到时烨虚弱的声音问道:“你醒了。”

  苏宛平立即坐起了身,洞中光线不足,过了一会苏宛平才能适应,她看见时烨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刚才她感觉到的热源,其实就是时烨赤着胸膛抱着她,而他的衣裳却盖在两人的身上。

  “时烨,你怎么了?”

  苏宛平连忙上前查看时烨的伤口,他的伤在背部,但是这不是他虚弱的原因,而是他在水洞里呆了五日,是他抱着媳妇一起游到这水幕下的石洞里来的。

  这儿相对于干爽一些,却还是有水渗进来,可此时两人都受伤走不动,尤其苏宛平一直昏迷着,时烨只能在这儿守着,避开那些黑衣人。

  “平儿,我没事。”

  时烨跟着起身,他将衣裳穿上,苏宛平坐在他的身边,看向这个天然的小石洞,外头还有一层雨幕,石洞里头还淌着水,她看到旁边的包袱,居然还在。

  于是连忙打开包袱,可是里头的东西全部湿透了,他们的衣裳也不曾干,这会儿虽是夏末,可是长期泡在水中,又在这石洞里,苏宛平感觉到了凉意。

  她发现背部也痛,还能感觉到一股湿意,她下意识的伸手从衣裳里摸进去,摸到一块湿的,她拿出来一看,只见全是血。

  “时烨。”

  时烨双手握住她的手,将她揽入怀中,宽慰道:“没事的,等我们出了石洞,我就进山捡柴给你取暖,现在咱们先填饱肚子。”

  时烨从包袱里翻出打湿了的烧饼,已经软成一团,可是眼下也只有这个东西能补充体力。

  时烨将软成一团的烧饼给到苏宛平的手中,“吃吧,吃了咱们才能赶路。”

  苏宛平也不再娇气,拿起一团就往嘴里塞,时烨看着很欣慰,“好在你不是娇娇小姐,你能吃苦,要是一般人,背上受了这一条大口子,还流着血,早已经大哭大叫了。”

  这个时候他还用这种方式来鼓励她,她刚才的确是有点想哭,她背上一直有伤,难怪在梦里也是如此的难受,如今醒来了,分分钟钟都让她想哭的冲动,但她忍住了,现在听了他这一番话,她似乎没有那么痛了。

  两人随意的吃了一点烧饼,接着将包袱里的衣裳全部穿在了身上,照时烨的话说是呆会下石洞,石头的尖角可能会让她再次受伤,同时他背着包袱还得顾全她会有所不方便,衣裳全部穿在身上,便能带出去,改日有了柴火,他们也有了在森林里活下来的筹码。

  苏宛平从来没有野外求生的经验,什么都听时烨的。

  两人穿好衣裳,用绳子将袖口腰间都绑紧,看起来行动方便一些。

  接着两人摸着石头往水幕走去。

  到了水幕前,才知道这水幕的水冲劲很大,一个不小心,人可能就会受伤。

  时烨朝下看了一眼,说道:“平儿,最后一次,只要跳下底下那个水滩,咱们再爬上岸,我们就能生存下来了。”

  苏宛平朝底下的水滩看去一眼,起码快有两丈高了,苏宛平的手下意识的握紧了时烨的手,一双漆黑的眸子看着他,时烨却朝她一笑,这个笑她估计一辈子都不会忘记了,那是一个愿意与你同生共死的笑。

  苏宛平竟然也跟着笑了,若是能跟他一起,就算是一起赴死又如何,似乎有了他在身边,底下即使万丈深渊,她也不觉得害怕。

  “平儿,我抱着你跳,你千万别动。”

  苏宛平点头,看着时烨将她抱入怀中,紧接着往下跳的时候,她才知道他为什么要抱着她跳了,他用自己的肉身挡住了那水幕,可是他背上明明有伤,在跳下去的那一瞬间,苏宛平的眼泪还是留了下来。

  她心中默念,“时烨,如果跳下去,咱们还有命,我再也不阻止你亲近我,就算为你生孩子,我也愿意。”

  那水幕很急,转眼两人被冲下了水滩,苏宛平的嘴鼻里灌入了清凉的河水,她很快反应过来,立即游动起来,然后才发现身边的时烨早已经松开了她晕了过去,正往水滩深入下沉。

  苏宛平心中一惊,连忙上前拉住时烨的手,现在轮到她来背他,她一定要将他背上岸。

  几番周折,苏宛平背着时烨浮出水面,看到不远处的岸上是青草绿地,阳光普照,是一个大好的晴天。

  想不到外头已经停了雨。

  苏宛平终于爬上了岸,她累得躺在地上,看着一旁昏迷的时烨,她侧过身去,伸手摸着时烨的脸,这个傻瓜,居然为了护她,连命也不要了,为什么要对她这么好,她以前一直利用他,还招他为上门女婿,不过是借着他功夫好,好震慑苏家人,给他们傅家立门户。

  苏宛平越想越生气,可是眼泪却止不住的流了下来,“叫你犯傻,你不知道命最值钱吗。”

  苏宛平靠近时烨躺在他胸口边,不知不觉也昏睡了过去。

  苏宛平再次醒来的时候,只感觉身边很暖和,她立即睁开眼睛,却见这儿是一个小山洞,而时烨坐在她的身边,前面烧了一堆火,此时他拿着她的外衣正在烤着。

  苏宛平连忙起身,才发现四肢酸痛不已,“时烨。”

  时烨侧首看来,扬起唇角,“你醒了,快把衣裳换了,这件衣裳已经烤干。”

  苏宛平却呆呆地看着他,他身上没有一根干丝,他这么熬着就给她将衣裳给烤干了?

  这些烤干的衣裳都是苏宛平先前穿的包袱里的,这会儿山洞外的天色已经暗下来,显然就这么过了一日。

  “时烨,你的伤——”

  “没事,我上山打猎,弄了一点草药,你帮我敷上好不好?”

  苏宛平点头,时烨忽然轻笑,“还有你背上的伤,我帮你敷。”

  苏宛平想流眼泪,现在想来,每每时烨说要跟她洞房的话,才是他说得最好听的情话,就像现在这句,明明痞痞的存着私心想看她赤着身子的模样,然而他却如此坦诚的说出来,他是真把她当媳妇看了。

  “好,我先帮你把衣裳烤干。”

  “不,你先换了干衣裳再说,我怕你生病了,反正我身子骨好,在罪人村那些年,有好次几天几夜的泡地下水牢里,也不曾生病,我没事的。”

  “泡地下水牢?为什么?你犯了大错?”

  苏宛平惊讶的看着他。

  时烨却是一脸淡笑,像是在说着别人的经历一般,“刚来流放之地,我们父子三人身上什么也没有,来时的路上,母亲和姐姐为我们准备的银子与衣物,全部被那些押送的差兵给翻走,好在岭南不冷,我们熬过了寒冷,却熬不过饿肚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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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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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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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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