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宛平只觉得全身发烫,他出手这么突然这么急促,她连拒绝都来不及说出口,忽然这么一问,她竟有些动情,忍不住以手抱住他的脖子,迎上自己的唇。

  时烨扬起唇角,俯身含上她的唇瓣,那暖得有些发烫的触感便两人都有些心动。

  却在这时,门被打开了,没错,苏宛平是来的弟弟的房间,所以苏义就这么直接进来了,然而当他看着眼前接吻的两人,苏义瞪大了眼睛,毕竟是不经世事的孩子,他竟然忘记回避。

  而苏宛平和时烨被吓了一跳,两人连忙分开,苏宛平是下意识的从时烨的大腿上跳下来,看到弟弟,感觉自己做了亏心事似的。

  完了,她要将弟弟带坏了,这个时候算不算男孩子的青春期,万一他一好奇,不认真读书了,岂不是都是他们没有教好的过错,看来以后不能由着时烨,也不能再这样随意。

  “那个,弟弟,你听我说,我跟他……”

  时烨却是起身,一把将苏宛平拥入怀中,抬起下巴看向苏义,“是你姐同意的,我可没有强迫。”

  苏义红了脸,转身匆匆往外走。

  夜里苏义被时烨嘲笑了,恐怕连苏宛平也不会知道,这个时代的孩子都早熟,何况聪明如苏义,又有时烨早就将他带坏,这会儿两人睡一张床上,居然在聊男人和女人的事,虽然两人都没有实践经验,但是却聊得很是惬意。

  第二日下楼用早点,三人又遇上这两人,这两人又是分桌而食,但这两人居然跟苏义打招呼,皆纷纷邀请三人一起用早点。

  还是不要引入战火,于是三人婉言拒绝。

  一顿饭吃完,三人准备出门转转,那青衣男子却是起了身,“苏公子且留步。”

  苏义回头看他,他匆匆走了过来,朝苏宛平和时烨抱了抱拳,很快白衣公子也过来了。

  于是选了个安静的雅房,几人坐在里头喝茶。

  到这儿苏宛平才知道这位青衣公子叫赵朋远,是项城粮商之长子,今年个十八岁,而这位白衣公子就有意思了,此人今年十七岁,相貌上比赵朋远更加俊逸,他叫钱木,居然跟赵公子一样是赵府小主子。

  不同姓却同为赵家小主子,可是赵朋远叫他不是表兄弟关系,反而叫喂,或者直呼其名。

  昨夜苏义留下,与客栈内的各位学子打过交道,都是这周围过来的富商官吏之子,恐是这福来客栈中出过不少秀才的缘故,到今个儿再住店,早已经没有了空房。

  苏义年纪算是里头最小的了,这些人却依旧将他视为同辈,在学识上几人讨论时候,个个都喜欢与苏义结交。

  不过在得知苏义是个寒门出身时,有不少却还是没有再次邀请他了,倒是这赵家两位公子却有些不同,没有门第之见。

  “苏兄昨夜做的那首诗我等自愧不如啊。”

  赵朋远跟苏义很是客气,苏宛平和时烨却反面坐在那儿有些插不上话,要不两人先出去转转,由她弟弟在这儿与几人交往,反正都是以诗会友,他们还不方便留下。

  于是交代了弟弟,两人便上街了。

  明个儿还能休息一日,后个儿就要送弟弟去贡院考试,贡院隔着福来客栈不过两条街道,倒是不远的。

  余城的水路四通八达,海产品也极多,可惜他们储存的手法不对,运送不出余城,于是在当地成了贱卖品,苏宛平看着就流口水,上一世珍贵的海产品到这儿地是无人问津。

  两人在路上闲逛了一个上午,中午的时候进了一家面馆,馆子很小,门面有些旧,但味道居然一流,面条很有劲道,汤头下了功夫,苏宛平只尝出小部分的香料,想学也不成,不然她真想将这手法学到手做给家里人吃。

  若是将面条做得这么好吃的话,她还是可以不吃白米的。

  两人吃饱又上了街,这一次去了粮铺,了解了一下粮食的行情,在余城的粮铺里却还是能看到饱满的白米的,苏宛平一问价格,算了算,这成色与那次瞒货不相上下,散卖的话,估计那一批能卖一万四千多两银子出来,难怪那人会出手这么大方。

  而且即使是散卖,在余城也是极为吃香的,但凡买大米的多是富户,他们一上来就是好几袋的扛走,家里多有下人,又有驴车,方便的很。

  看完粮铺,苏宛平便去看了布庄,她最近在学着怎么看布料,这余城的布料种类凡多,她慢慢地有了些感触,南方产的还是北边产的,她也能摸出一些感觉。

  只是这布料果然昂贵,但凡上等,即使她手上的银子也只够买两牛车的,可是如果真的开绣庄,这一点布料自是不够。

  苏宛平看中了几款布料,这一次来保昌郡不容易,她便想着给家里人扯新布做新衣,于是给时烨选了一套松花色的,给傅氏选的是藕荷色的,弟弟的却是天蓝色的,自己的是葱青色。

  然后又买了一些吃食点心带了回来,天色尚早,回到屋里将东西放下,可弟弟却不曾见到,时烨出门去打探,得知弟弟在四楼与几位考生一起吟诗作赋。

  到了傍晚苏义才下来,苏义似乎挺开心的,时烨和苏宛平倒也由着他去结交朋友,发现自家弟弟在这些考生当中还挺受欢迎的。

  第二日苏宛平和时烨打算去码头看看,两人交代苏义留在客栈,别出门了,等考完后,他们再陪弟弟出去转转,明个儿就要下考场,也叫苏义养精蓄锐。

  牛车来到码头,两人朝下头海岸看去,忍不住惊叹,这码头比梅岭县的大多了,上面能同时停留五艘大船,还有密密麻麻的苦力工,全部在下头搬运货物。

  从这儿缷下的货,便是什么都有了,而且余城有钱人多,稀罕的东西也运了过来。

  苏宛平和时烨在码头走了走,了解了一下行情,尤其是去问了一下布料的行情,却发现这一艘大船运来,不是那种做大生意的,人家根本不会理睬。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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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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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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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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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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