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氏却是有些不安,她见女儿进了西屋的门,只有时烨在眼前杀鸡,于是在廊下坐下,便将这几日苏大山的异动说了,他总是莫名停留在傅氏的院子周围,也不上前敲门,也不纠缠,就是远远看着。

  傅氏是有些担心,时烨一听,面色一变,鸡也不杀了,他要找苏大山去,傅氏急了,生怕他打人,时烨却是笑道:“娘,你别担心,我不会出手的,毕竟也是我的岳父,我只是警告一下,眼下只是几日光景,以后万一我陪媳妇出远门,家里该怎么办?所以此事最好一次解决了。”

  傅氏一脸担忧的看着时烨出了门,而东屋里的苏义却推开门来,他很快也出了院门追上了时烨。

  苏宛平将时烨的新衣收了尾,终于做成了,她还在他的袖口和襟口绣了花,跟着傅氏学了这么久,似乎看起来还不错,穿得出去了,能赶得上普通的绣娘。

  如今一家人的料子穿好的,再有绣品点缀,出门见人也不觉得低人一等,做生意最讲究门面功夫。

  她将时烨的衣裳折好拿到侧室放在他的床头,接着出了西屋,就见时烨和苏义一起回来,也不知两人出门做什么,瞧着两人的脸色有些凝重。

  傅氏看到两人归来,倒有些错愕儿子怎么也跟着去了。

  时烨却告诉傅氏,以后苏大山再也不会打扰他们了。

  恐怕没有人知道时烨这一次却用了激将法,他告诉苏大山,若是他再这样纠缠下去,他就带着一家人住县城里去,并说他们的生意做得还不错,手里有了余钱,去了县城,自然苏大山也见不到傅氏,同时傅氏指不定还会看上别的男人。

  苏大山一听,原本要发火,但是看着这个有能耐的女婿,却是使不出劲来,只好默默忍着,心里却是无比的荒凉,尤其看到儿子也跟了来,还跟女婿一起来威胁他,他就更不是个滋味了。

  他或许当初真的做错了,这段日子他时时怀疑自己,可是每每被苏家二老一骂,他的脑袋又木了,接着下地干活,如同行尸走肉一般,看着村里人夫妻和睦,一起下地劳作,他的心里更不是滋味。

  离着考试还有四日,傅氏院子里就出动了,傅氏将加了薄棉的长衫装到苏义的行装里,到时下第三场试的时候就带上,得在考场里住上一夜,不能着了凉。

  接着又装了不少肉干和干脆面,三人坐上牛车乘着这日半夜就悄悄出了村。

  他们不想让别人知道家里只有傅氏在,等瞒过几日,再过几日也就回来了。

  时烨赶着牛车,牛车上不仅带了三人的行李,还带了不少干粮以及牛的草料,这一路上赶着牛车,走走停停,恐怕得两日才能到余城。

  苏义坐在车上,还跟时烨聊起了京城邸报一事,苏宛平却看着两边风景,出了梅岭县,她就开始记路,对这个穿越过来的世界很是好奇。

  在这个时代活着,她一定要赚很多很多的钱傍身,不然就得任人欺负的命,在这个时代钱是能买命的,想起这些经历,她的心态也跟着变了,似乎更加的融入了这个时代。

  再想起这一次走私粮食的事,没想只做了一次,这生意就断了,那余江应该恨着她又忌惮着她吧,她当时着实急了些,找了黑市的人,谁敢随便跟盐商走私沾上边,那可是灭族大罪,再说都不熟悉,也怕这些人是来套话的。

  苏宛平接着想自己该做什么生意最赚钱,粮食生意如果不做了,那她何不开绣庄?

  她忽然福至心灵,拉着时烨说道:“我想开绣庄,我娘来帮我做大管事,同时也是指点的师父。”

  她越发觉得这个提议不错,时烨一听也觉得这门生意不错,只是首先布料从哪儿进最便宜,同时绣品该售往何处?

  所以他们要面对的有不少难题,但至少有一点,这是正当的生意,一但做成功,这生意可以做大,就真的能达到苏宛平理想中的模样。

  于是这一路上三人聊起这生意来。

  赶了一天的路,到了傍晚,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好在天气尚好,不下雨,苏宛平便将自制的帐篷拿了出来,一人一个帐篷靠着山坡扎营,然后搬下锅子和吃食。

  时烨却在河里弄了鱼,苏宛平采了蘑菇,再加上先前带着的肉和一些青菜,于是做了火锅。

  三人一边吃火锅一边喝酒,聊着生意聊着人生。

  苏宛平觉得这日子过得惬意极了,待苏义中了秀才,她打算离家一趟,她必须出门看看世界,有时烨在她身边,她若是再不敢出去闯,就是井底之蛙。

  三人一直吃到深夜才各自回营帐里睡觉,待姐弟两人睡着了,时烨却从自己的帐篷里出来,为姐弟两人守夜。

  这荒郊野外,最怕的是野兽与劫匪,好在三人不是走商,人也不多,更是没有货物,他倒不必担心劫匪,他担心的是野兽。

  第二日接着赶路,这一日他们到傍晚就进了保昌郡首府余城,城门很高很威武,进城的人很多,像他们这样赶着牛车的便有不少,还有不少人却是背着书箱徒步而来的,多半是这一次赶考的书生了。

  这时候三人也不怎么说话了,看着城门都显得有些累,第一次外出在野外住宿,赶两日的路不仅人乏,牛也辛苦的很。

  苏义看向那些徒步而来的寒门学子,他忽然觉得若不是姐姐做点小生意,若不是有姐夫相护,他应该也跟他们一样,千辛万苦的赶来。

  进了城,苏宛平朝两边的商铺打量,果然首府却是不同,不是梅岭县这种小地方能比的,街道两边繁华,叫卖吆喝声,吃的用的花样百出,街上的行人穿着颜色丰富,衣裳上的补丁极少。

  三人在一家看着整洁的客栈停了下来,如今手上有了银子,苏宛平只盼着弟弟能住好吃好,安心的下考场,自然不住差的客栈,于是选了这一间福来客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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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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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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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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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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