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几人才近身,苏宛平手中的菜刀就拿了出来,把几人吓了一跳,她乘机就逃了。

  一口气逃回村里,没想遇上了苏大山正好扛着锄头下地,看到她,立码将锄头一扔,朝她追来。

  “苏二丫,你给老子站住,你昨夜里居然敢伤我,还敢关了院门,真不知老子的厉害。”

  苏大山腿长,力气大,跑得也快,苏宛平感觉他越来越近。

  眼看着逃不过了,苏宛平停住脚步,目光淡淡的盯着苏大山,苏大山跑到她面前,嘲讽的吐了口痰,不屑的看着她手中的菜刀。

  而在此时古道村村口,苏大丫带着夫子回村,今个儿县学里放假,夫子没地方去,又不想回罪人村里,于是苏大丫自告奋勇的说回古道村看看。

  时凌此人以前在京城的时候,只有别人捧着他的份,要是在罪人村里,他却时常吃鞭子,再没有往日的玉公子形象,自从做了县学里的夫子后,他似乎又回到了从前的模样。

  他穿着上好的布料做的长衫,身段结实,身姿挺括,站在那儿如一道雅致的风景,连着学政大人都对他赞赏有佳,可惜是个罪人。

  时凌也只有来古道村的时候,特别能感受到村民对他的尊重,将他捧得高高的,古道村对读书郎是极其看重的,虽然他们都没有钱送孩子读书,可一但有钱就一定会送孩子读书。

  师徒二人进了村,村里人看到了时夫子来村里头了,个个出来打招呼,先前苏二河跟村长说了苏大丫的新名字,所以这些村民见了苏大丫,记得的就叫苏弦,不记得的就叫大小子,反正不揭破了苏大丫的性别。

  将来要是苏大丫能中了举,他们可不敢得罪举人老爷,与其说古道村的村民敬重读书郎,倒不如说他们害怕读书郎将来高中报复,所以结个善缘,反正也无痛无痒的。

  师徒二人很受村里人爱戴,一路走来,时凌的心情也好了不少。

  只是当两人入村不远就看到苏大山父女正在互殴。

  此时苏宛平拿着菜刀砍人,人没有砍到,菜刀却落到了苏大山的手中,他将菜刀扔到一旁,伸手就掐住了苏宛平的脖子。

  时凌惊愕的看着这场面,尤其看到苏宛平后,时凌脸色一变,想也没想的冲上前来,“住手,住手,你这是光天化日之下杀人吗?”

  忽然有一个人冲上来帮忙,苏大山还有些不习惯,村里人还没有几个有这个胆子,何况他打女儿,关别人屁事。

  苏大山没好气的朝时凌看来,就看到了时凌身后站着的苏大丫,他连忙停了手,高兴的喊了一声:“大小子,你回来了。”

  苏大丫生怕苏大山不小心喊她大丫,好在没有穿帮,此时就见时凌上前从苏大山手中夺下苏宛平,扶着她离得远了些,疑惑的问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苏宛平倒是记起来了,前身的记忆里见过这位时夫子,也是从罪人村出来的,当时他来苏家院里,还被苏家人款待,那日家里弄了几碗肉,前身没有份,就蹲在柴房门口吃粗面馒头,被时夫子看到。

  当时时夫子是无意中看到了前身,似乎在原地看了好半晌,前身也敬仰着这位时夫子,于是对他很是讨好。

  之后时夫子来苏家院好几次,最后一次的时候,时夫子偷偷将前身骗入后山,跟前身说了一番肺俯之言,还吻了前身的额头,前身很高兴,少女心全寄托在他身上了。

  可是接下来时夫子好几个月都不曾来村里头,而前身也已经换了灵魂,苏宛平就没有仔细的翻看这些记忆。

  此时时凌的出现,苏宛平的记忆立即回来,她下意识的推开时凌,时凌却在她身边蹲身,握住她的双手,关切的问道:“如何,脖子还痛么?要不去见大夫。”

  苏宛平只觉得鸡皮疙瘩一片掉,时凌二十三岁,比前身大了六岁,前身一个农家女,没有见过世面,很容易被花言巧语受骗,她有些不屑此人的行径,偷偷吻了前身的额头,放在这个时代已经有肌肤相亲,是要负责任的,可是他一走就没有了下文,明显的是一时新鲜心起。

  苏宛平从他手中强行抽出自己的手,接着起身拍了拍身上的草屑,一脸愤怒的看向苏大山。

  而苏大山此时站在苏大丫身边,一脸的关切,问她在县学里吃不吃得饱,穿不穿得暖,钱还够不够用,好像苏大丫才是他的女儿似的。

  苏宛平知道苏大山这人就是耳根子软,苏家人都捧着苏大丫,他也就信了苏家人的话,说什么就是什么,反而自己的儿女,不管对错,皆是打骂。

  苏大丫此时无心应付苏大山,她的眼神一直往时凌身上瞥,当看到他对苏二丫这关切的模样,她心头揪紧,上次时凌骗着苏二丫去后山表明真心,还吻了她,被她偷偷地看到了。

  所以这几个月她尽量不带时凌回村,谁知一回村两人又遇上了,苏大丫有些不甘心,她扮成男装,时凌对她没有感觉也是人之常情,可是在她没有恢复女儿身的之前,时凌不能爱上别人,因为这是她这一世要选上的夫婿,她知道,时凌不是池中物,她为时家也付出了很多,不管银子,还是委曲求全的为时家老父四处走动,她都不曾怠慢。

  苏大丫婉言拒绝了苏大山的好意,快步来到时凌身边,目光意味不明的打量苏宛平。

  论长相,苏宛平承了傅氏的模样。苏大丫的母亲赵秋红,皮肤有些黄,又因这梅岭县的湿冷天气,肤色不好看是普遍常见的,苏大丫五官长得还算精致,可是这肤色却将她所有气质全毁了。

  而苏宛平正是这一身洁白的肌肤,再加上秀丽的五官,以及那双漆黑如墨的杏眼,她眼神又灵动,见过的人都会被她的眼神所吸引,时凌自是不意外。

  苏大丫拉着时凌要走,时凌却是不放心,于是亲自送苏宛平回家,顺带的连苏大丫也跟着留下来在傅氏的院里吃午饭。

  傅氏看到两人也没有说什么,只是看到时凌的时候,她反而皱了眉,但很快恢复平静,转身去了厨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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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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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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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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