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贤后长孙无垢薨!
传讯的驿马还没有走出关中的时候,征西军诸将,已经马踏凉州,正浩浩荡荡向瓜州挺进。
连日来,征西主帅侯君集都忙着调度人马,研究路线,并没有跟孟凡这个神机将军有过多的交集。
他每日都会跟自己麾下的一名部将并辔而行,听取他们对于大军西征的意见,以及对军中诸军的汇报。
在去往瓜州的路上,终于轮到了孟凡与他并辔而行。
“本帅与附马有要事相商,前后三十步内,不得有人。”
一路沉默着听取孟凡汇报军情的侯君集,忽然突兀的命令中军护卫们退开。
孟凡不明白,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与侯君集催马上前。
只等两骑走出三十步外,就听侯君集说道:“驸马如今贵为皇亲,本帅又成了太子的岳丈,长乐公主与太子兄妹情深,关系甚笃,以后咱们两家就是一家人。一家人不说两家话,皇上如今年事已高,朝中许多大事,悉委予太子决断。这万里河山,迟早都是要交到太子手中的。附马年轻有为,本帅十分欣赏你的才干,特邀附马功成之后,一同为太子效力,不知附马意下如何?”
侯君集言辞恳切,眼中却隐隐透着杀机。
孟凡淡然一笑,在马上遥空拜道:“效忠太子即是效忠皇上,大帅所言正和我意。末将乃是一地位低下的商人出身,各位国公因为孟某的好酒,给孟某三分薄面。那是因为孟某没有挡他们的路。如今孟某娶了公主,成了当朝附马,朝中的那些同僚们,还不知道要怎么抵毁孟某。若是太子不嫌孟某鄙陋,孟某情愿追随太子与大帅身边,侍奉终生。”
侯君集紧盯着孟凡的眼睛,眼底的杀气更甚。附马表面上一口答应愿意归附,其说辞却大不可信。附马虽是商人,却是以才干闻名于当朝。
其祖上三代皆是地主,以士农工商的阶层划分,应该划在地主阶层,属于农之一阶,只比士大夫略低,不可以商籍论之。
再加上他在征讨吐谷浑一战中,于国有功,今又以战功升任神机将军,这是陛下亲自为他独设的官职,与左右卫大将军平齐,乃是朝廷的正三品大员。
若说朝中还有人敢看不起他,那也是极少数功勋贵戚才有这个资格,其它人即使看不起他,又能如何?
这些人,对孟家的东西向来趋之若鹜,岂敢得罪了这位给他们提供珍奇玩物和精美衣饰饮食的大总管?
就连后宫的嫔妃们,都巴结着孟家,即使是有些士大夫阶层,自命清高,也会看在公主的面子上,不敢为难他。
襄候以这样的借口,寻求太子庇护,实在是有些牵强。
侯君集尴尬的笑了笑,心里却一点也不以为然。不管你再是虚伪做作,这脚下的数千里长征,却是摆在面前的。
没有大半年的时候,别想翻越重山,横跨大漠,进入高昌国境内。
他侯君集身为一军主帅,想收拾麾下一个将军,还不是手到擒来。
等到了那要命的时刻,不怕你不来表忠心。
侯君集心里暗自腹诽,脸上却讪讪一笑,跟孟凡打了几个寒暄,二人便放慢了速度,回到了队伍前列。
这一行果然困难重重,艰险无比。
侯君集向来以治军严苛著称,他命大军抛弃辎重,轻装简行。为保证攻伐高昌之时,有辎重可用,临行时,他向兵部征调了五百多名制造攻城器械的工匠,随军同行。
一行人没了辎重,行军速度大大加快。
这可难道了兵部运送粮草的后勤补给队伍。
未出凉州之前,孟凡他们一行人,每顿都还能吃上新鲜的黄米饭和各色胡饼,偶尔还能打顿牙祭,吃上一顿肉,等到了瓜州边境,后方补给的队伍,光是把粮食从关中运往瓜州,自己在路上就要消耗一半。
供给三万多大军的粮草,就需要三倍以上的补给,才能勉强够用。
这天,军队到了瓜州城,三万大军不能全部入城,因此,只能在城外的戈壁滩涂上驻扎。
当夜,狂风肆虐,飞沙走石。地上像碗那么大的石头,都在风里头跟兔子一样满地乱跑。
呼啸的寒风中,还不时传来一阵阵鬼哭狼嚎,仿佛妖魔开启了地狱的大门,百鬼在夜间的荒漠上穿行。
中原的士卒们,有几个见识过这样的场景?大都吓得龟缩成了一团,伏在帐蓬里瑟瑟发抖。
大风不仅带来了恐惧,同时还带走了温度,掀翻了上百顶行军帐蓬。
夜里的荒野上冷得可怕,滴水成冰。
失去了营帐的士兵们,只好摸黑爬进附近的营账。更有人在大风中迷失了方向,从此消失在荒漠中,活不见人,死不见尸。
孟凡的帐蓬也几次三番差点被飓风掀起,还好因物资缺乏,他与十几名神机营的基层统领同住在一个帐蓬里。m.χIùmЬ.CǒM
众人齐心协力,用沉重的燧发步枪包裹进帐蓬的边缘,又让人沿着蓬子边缘躺在那些燧发步枪上,才算保住了营帐未被掀翻。
如此恶劣的天气,根本无法入睡。
大风天又不能生火,全军的将士们在呼啸的寒风中隐忍了一夜。
然而,中军大帐却稳若磐石,没有移动分毫的挺立在夜色中。
等到第二天天亮,风声渐息,全体将士们才稍稍合了会儿眼,陷入昏睡中。
众人都在睡梦中正睡得香甜,忽然听见战鼓隆隆的响动。
孟凡一个激灵,翻身坐起,迅速从地上爬起来,拍了拍一身的尘土,快步朝中军大帐走去。
征西军主帅侯君集击鼓升帐,胆敢有迟到者,军法从事。
侯君集向来以铁血治军闻名,孟凡可不想撞在他的枪口上,为了升帐迟到而受罚。
在军中,自己这个侯爷和附马的身份,都不好使。最多能让他侯君集有所忌惮,不敢明目张胆的害自己。
但行军打仗,变数极多,凶险难测,搞不好就会发生点什么意外,从而导致一个人死于非命。
孟凡提醒自己,必须处处小心。
但到了关键时刻,他也并非不能自保。
敢跟侯君集这种心狠手辣,杀人如麻的主帅一同出征,他就已经做好了完全的准备。
中军帐外,众将官灰头土脸布列左右,全军将士们则灰蒙蒙一片,像一群肃穆的兵马俑,挺立在晨光中的荒漠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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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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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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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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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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