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烹治大唐>第21章 一进长安
  太阳刚刚爬上地平线,孟凡就骑着驴子,领着顺子,踏上了去往长安的路途。

  天不亮,崔莺莺就为他准备了充足的干粮和水,当然也少不了让孟顺带上几大贯铜钱。m.χIùmЬ.CǒM

  从孟天和处讨来的一百贯钱,孟凡全数都交给了崔莺莺保管。

  打从娘胎里出来,他还从来没有离开过灞城镇的范围。这次去长安城,可以算作是孟凡人生第一次远行。

  尽管这次远行实际上并没有多远,可那个当今世界第一的大都市,依然让孟凡充满了遐想。

  那可是大唐的长安城,中西交融,气象万千,是华夏几千年来的高光,是这个时代当之无愧的国际化大都市。

  而对于自小生活在其间的崔莺莺来说,那地方却无疑更像是一个巨大的万花筒,让她既感到迷茫,又充满了迷恋。

  她是从那个地方,被孟天和用一匹绢帛买回来的,也是在那个地方,度过了自己人生的前八年。

  对于那里,她有一种深切的怀念,又有一种莫名的怨愤。

  她恨自己父母,无情的抛弃了她。又怀念生长在那里的每一刻。总想从中找出些蛛丝马迹来,以找到自己的来处。

  看着孟凡主仆摇摇摆摆的骑着驴子消失在官道尽头,她的心也恨不得跟着郎君一起,飞往长安城。

  自从七八年前,她被公公买回来,做了孟凡的童养媳之后,就再也没有回过那个地方。

  好在自己郎君昨晚已经答应,等灞城的酒楼竣工,就会带上她,好好去长安城玩几天。

  想起昨晚的种种,她的双颊上又不由自主的飞起了片片红霞,就觉得脸上火辣辣的,像是谁都能看见一样。

  青天白日想起那种事情,弄得她又羞又燥,赶紧转身朝自己房里奔去。

  官道上,一主一仆,悠闲的骑着毛驴,驴背上驮了四只酒囊,两个包袱,缓慢而有节奏的向前赶路。

  孟凡兀自闭着眼睛,回味着昨晚的种种。

  昨天下午,无故被自己那个风流成性的老爹撩得心火难耐。

  又熬了半天蒸馏酒,品尝了几小盅自己蒸馏的高度白酒,他那心里更是火烧火燎的。

  到了晚间,在灯下,一眼瞧见崔莺莺那如雪的肌肤,如花的娇面,顿时就酒壮怂人胆,越了雷池半步。

  好在关键时刻,崔莺莺又羞又惊的哭了起来,他才清醒了几分,没有破坏自己最初的愿望。

  他已经和崔莺莺商量好了,要把那一夜,安排在长安城最美的夜景下。

  想及此处,他那心里顿时就涌起了一股甜蜜的风暴,那感觉既酸爽又撩人,让人欲罢不能。

  难怪前世有一种说法,人一恋爱就容易变傻。

  孟顺看着小主人骑在驴背上,闭着眼睛一脸陶醉的表情,还以为小主人在幻想着驴背上的那些酒能卖多少钱呢。

  昨天他亲眼目睹了小主人利用大锅,饭甑,瓦盆和冰块制作的酿酒器材,神奇的把十坛玉楼春,变成了四坛清酒。

  那种清酒清香甘冽,入口辛辣,简直让他惊掉了下巴。

  即使他不太懂酒,也知道,这又是一种大唐从来也没有出现过的东西。

  难怪小主人如此傲骄,实在是有傲骄的本钱啦。

  主人要是知道玉楼春变成了仙酿,应该会哭着求小主人,把剩下那三十坛美酒,也全都变成仙酿吧。

  这个时代,酒分两种,一种是选料精良,又经过过滤和沉淀而形成的清酒,其状跟后世的白酒几乎一样。只是因为酒曲的原因,有些清酒可能会偏红,有些可能偏黄或偏青色。后世的竹叶青,琥珀光就是这么来的。

  还有一种,就是浊酒,绿蚁酒就是典型的浊酒。选料宽泛,发酵时间短,酿成即饮,味道偏甜。

  不管是清酒还是浊酒,都属于发酵酒的范畴。

  发酵酒有个特点,就是并不是越陈越好。因为酒精度数偏低的原因,不利于久藏,放久了更是会酸败。

  所以,只有酒精度数比较高点的发酵酒,才可以放得时间久一些。

  孟天和藏的这一批玉楼春,正是这种高度发酵的清酒。饶是如此,玉楼春原本也不过只有十五六度。

  但是经过孟凡昨天的提纯,这酒的度数,已经将近四十五六度。

  这种酒的提纯方法,直到元末明初,才被发明出来。孟凡的到来,无形中让蒸馏酒的出现,早了整整五六百年。

  只是这出酒率太低,还不到四成,有些可惜了。

  这都怪临时用瓦盆做成的冷凝器太简陋,无形中损失了很多好酒。

  唐代一斗清酒大概可以卖到三四百钱,一斗等于后世的六升。

  李白一斗诗百篇,可见李白的酒量,差不多相当于后世一口气吹掉两件啤酒,还能保持清醒的大佬。

  这酒量放到后世,也妥妥的算是酒仙儿了。

  昨天孟凡提纯了十升玉楼春,得到了不到四升的四十多度白酒,全都装在了酒囊里,一起带入长安城。

  主仆二人在路迤逦而行,不消半个时辰,就已经能远远的看见长安城宏伟的城墙了。

  又走了一刻钟,整座宏大的城池,渐渐的在自己眼中高大起来,立体起来,喧闹起来。

  来去匆匆的客商们,如过江之鲫,真可以算得上是摩肩接踵,挥汗成雨了。

  二人夹在人流之中,一时便没了闲心去欣赏那高大的门楼,努力保持着与行人之间的距离,不觉就到了门楼之下。

  孟凡骑在驴上,抬头看去,就见那三个高大的门洞中间的一个上面,写着春明门三个大字。

  这便是长安城的东正门了,进了春明门,就是隆庆坊。

  前世的孟凡也看过一些唐代的影视剧,自然知道,这里将来会成为唐玄宗的兴庆宫,唐明皇和杨贵妃呆的地方。

  他也不知道,自己的出现,会不会使历史的轨迹出现偏差。不过,就算出现偏差,他也不用操心李隆基的事。

  眼前就有一个历史名人,比李隆基要紧一万倍。那便是不久的将来,要成为武才人的武媚娘。

  如果他没有记错的话,武媚娘应该比李世民小很多。想必这个时候,就算是已经出生,也只是个小娃娃吧。

  眼见这座宏大的古代城池出现在自己眼前,他一时感慨万千,眼睛顿时都有些不够用了。

  进了春明门,离长安东市也就不远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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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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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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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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