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不亮,崔莺莺就为他准备了充足的干粮和水,当然也少不了让孟顺带上几大贯铜钱。m.χIùmЬ.CǒM
从孟天和处讨来的一百贯钱,孟凡全数都交给了崔莺莺保管。
打从娘胎里出来,他还从来没有离开过灞城镇的范围。这次去长安城,可以算作是孟凡人生第一次远行。
尽管这次远行实际上并没有多远,可那个当今世界第一的大都市,依然让孟凡充满了遐想。
那可是大唐的长安城,中西交融,气象万千,是华夏几千年来的高光,是这个时代当之无愧的国际化大都市。
而对于自小生活在其间的崔莺莺来说,那地方却无疑更像是一个巨大的万花筒,让她既感到迷茫,又充满了迷恋。
她是从那个地方,被孟天和用一匹绢帛买回来的,也是在那个地方,度过了自己人生的前八年。
对于那里,她有一种深切的怀念,又有一种莫名的怨愤。
她恨自己父母,无情的抛弃了她。又怀念生长在那里的每一刻。总想从中找出些蛛丝马迹来,以找到自己的来处。
看着孟凡主仆摇摇摆摆的骑着驴子消失在官道尽头,她的心也恨不得跟着郎君一起,飞往长安城。
自从七八年前,她被公公买回来,做了孟凡的童养媳之后,就再也没有回过那个地方。
好在自己郎君昨晚已经答应,等灞城的酒楼竣工,就会带上她,好好去长安城玩几天。
想起昨晚的种种,她的双颊上又不由自主的飞起了片片红霞,就觉得脸上火辣辣的,像是谁都能看见一样。
青天白日想起那种事情,弄得她又羞又燥,赶紧转身朝自己房里奔去。
官道上,一主一仆,悠闲的骑着毛驴,驴背上驮了四只酒囊,两个包袱,缓慢而有节奏的向前赶路。
孟凡兀自闭着眼睛,回味着昨晚的种种。
昨天下午,无故被自己那个风流成性的老爹撩得心火难耐。
又熬了半天蒸馏酒,品尝了几小盅自己蒸馏的高度白酒,他那心里更是火烧火燎的。
到了晚间,在灯下,一眼瞧见崔莺莺那如雪的肌肤,如花的娇面,顿时就酒壮怂人胆,越了雷池半步。
好在关键时刻,崔莺莺又羞又惊的哭了起来,他才清醒了几分,没有破坏自己最初的愿望。
他已经和崔莺莺商量好了,要把那一夜,安排在长安城最美的夜景下。
想及此处,他那心里顿时就涌起了一股甜蜜的风暴,那感觉既酸爽又撩人,让人欲罢不能。
难怪前世有一种说法,人一恋爱就容易变傻。
孟顺看着小主人骑在驴背上,闭着眼睛一脸陶醉的表情,还以为小主人在幻想着驴背上的那些酒能卖多少钱呢。
昨天他亲眼目睹了小主人利用大锅,饭甑,瓦盆和冰块制作的酿酒器材,神奇的把十坛玉楼春,变成了四坛清酒。
那种清酒清香甘冽,入口辛辣,简直让他惊掉了下巴。
即使他不太懂酒,也知道,这又是一种大唐从来也没有出现过的东西。
难怪小主人如此傲骄,实在是有傲骄的本钱啦。
主人要是知道玉楼春变成了仙酿,应该会哭着求小主人,把剩下那三十坛美酒,也全都变成仙酿吧。
这个时代,酒分两种,一种是选料精良,又经过过滤和沉淀而形成的清酒,其状跟后世的白酒几乎一样。只是因为酒曲的原因,有些清酒可能会偏红,有些可能偏黄或偏青色。后世的竹叶青,琥珀光就是这么来的。
还有一种,就是浊酒,绿蚁酒就是典型的浊酒。选料宽泛,发酵时间短,酿成即饮,味道偏甜。
不管是清酒还是浊酒,都属于发酵酒的范畴。
发酵酒有个特点,就是并不是越陈越好。因为酒精度数偏低的原因,不利于久藏,放久了更是会酸败。
所以,只有酒精度数比较高点的发酵酒,才可以放得时间久一些。
孟天和藏的这一批玉楼春,正是这种高度发酵的清酒。饶是如此,玉楼春原本也不过只有十五六度。
但是经过孟凡昨天的提纯,这酒的度数,已经将近四十五六度。
这种酒的提纯方法,直到元末明初,才被发明出来。孟凡的到来,无形中让蒸馏酒的出现,早了整整五六百年。
只是这出酒率太低,还不到四成,有些可惜了。
这都怪临时用瓦盆做成的冷凝器太简陋,无形中损失了很多好酒。
唐代一斗清酒大概可以卖到三四百钱,一斗等于后世的六升。
李白一斗诗百篇,可见李白的酒量,差不多相当于后世一口气吹掉两件啤酒,还能保持清醒的大佬。
这酒量放到后世,也妥妥的算是酒仙儿了。
昨天孟凡提纯了十升玉楼春,得到了不到四升的四十多度白酒,全都装在了酒囊里,一起带入长安城。
主仆二人在路迤逦而行,不消半个时辰,就已经能远远的看见长安城宏伟的城墙了。
又走了一刻钟,整座宏大的城池,渐渐的在自己眼中高大起来,立体起来,喧闹起来。
来去匆匆的客商们,如过江之鲫,真可以算得上是摩肩接踵,挥汗成雨了。
二人夹在人流之中,一时便没了闲心去欣赏那高大的门楼,努力保持着与行人之间的距离,不觉就到了门楼之下。
孟凡骑在驴上,抬头看去,就见那三个高大的门洞中间的一个上面,写着春明门三个大字。
这便是长安城的东正门了,进了春明门,就是隆庆坊。
前世的孟凡也看过一些唐代的影视剧,自然知道,这里将来会成为唐玄宗的兴庆宫,唐明皇和杨贵妃呆的地方。
他也不知道,自己的出现,会不会使历史的轨迹出现偏差。不过,就算出现偏差,他也不用操心李隆基的事。
眼前就有一个历史名人,比李隆基要紧一万倍。那便是不久的将来,要成为武才人的武媚娘。
如果他没有记错的话,武媚娘应该比李世民小很多。想必这个时候,就算是已经出生,也只是个小娃娃吧。
眼见这座宏大的古代城池出现在自己眼前,他一时感慨万千,眼睛顿时都有些不够用了。
进了春明门,离长安东市也就不远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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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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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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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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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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