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内天魔>第244章 杀人血桩
  洛阳至嵩县,官道通途。骑兵行进,奔驰如飞。卷起漫天烟尘,好似风暴来临。亲卫营,皆是一人双马。虽然只是五百人,但声势可是不小。大地震颤,直如闷雷趟过。

  卢胜换了装束,紧跟在于飞身边。太阳炽烈,晒的脸上通红。他的身后,背着一个背囊。牛皮缝制,甚是结实。

  背囊里,装着三日干粮,一壶水、一壶烈酒,一包伤药,一卷绷带。一段计时香,一个火折子。一盘拇指粗的绳索,带着精铁打制的虎爪。一个指北的器具,可以随时找到方向。

  除了这些,还有两枚霹雳弹。

  平戎军的装备,让人看着咋舌。手里一柄长枪,背着长刀和箭壶。腰间一柄短刀,另一侧,悬挂着弓弩。靴子里,插着匕首。除非是冲阵,一般不披甲。沉重的盔甲,有备马驮着。

  卢胜现在,担任传令兵。平戎军的规矩,让他极不适应。再热的汗流浃背,也不许解开军袍。即便喝口水,也有严格的规定,不到时间,必须得忍着。当然,尿尿也是一样。

  明明路边有凉瓜,却不许停下吃一口。

  看看身旁的军兵,卢胜很泄气。这些人,就像没看见凉瓜。保持着速度,一掠而过。卢胜渴的嗓子冒烟,偏没奈何。说实话,这般苦楚,他还真没经历过。

  他们巳时出发,未时前后,到达了嵩县。

  到了这里,已能瞧见熊耳山。于飞勒住马,手搭凉棚,向着远处望去。只见莽莽苍苍,峰岭峻拔。群山连绵,不见尽头。

  下令军兵休息,于飞叫过柳礼,走到河边说话。

  “卧牛寨可战之兵,还有多少?”于飞问道。

  当初卧牛寨,并没有全部离山。只有千多人,跟着柳家兄弟,一起投了平戎军。军师纪览,留在了山上。

  卧牛寨人丁过万,俨然村寨一般。山上开垦了大量田地,粮食是不发愁的。在周边的县城里,卧牛寨买卖不少。虽然挣不到大钱,但支应山寨里用度,倒绰绰有余。

  伏牛山荒僻,天高皇帝远,山中盗匪无数。卧牛寨即便受了招安,也要保存一定武力。不然,只能沦为鱼肉,任人欺凌。

  不过,有纪览在山上,卧牛寨不容轻侮。

  “全部抽调的话,可有三千兵。”柳礼说道。

  其实,柳礼说的少了。卧牛寨的兵力,起码五千。真有灭寨的大战,那就是全寨皆兵,足可上万人。不过,卧牛寨军械有限,不可能人人配发刀枪。能凑出三千人,已是极限。

  “你派可靠之人回去,请卧牛寨出兵一千。明日此时,赶到卢氏县西边设伏。若有乱兵往西逃,给我全部留下。”

  此处,正好是岔路口。往西南、西北两条道,在这里分岔。

  往西北去,翻过山,就是卢氏县。

  若往西南去,不远就是伏牛山。伏牛、熊耳两山相接,有山道可通。从卧牛岭,翻山一路往西,半日可到卢氏县。

  于飞调动卧牛寨,在卢氏县西边设下埋伏,切断乱兵后路。就是打定主意,要将这股乱兵,全部留下。

  乱兵从商洛来,如战事不利,自然会想着逃回去。

  劫掠杀人之后,还想逃回去,哪有这好事?

  “末将遵命。”柳礼抱拳领命,转身过去安排。

  旁边牵马的卢胜,听得目瞪口呆。卧牛寨,他心心念念之地,绝不会听错。那里有他的心上人,更是一刻也不曾忘记。不久前,他还意气风发,带着厚礼去求亲。

  不过,那时他是山匪,求亲自然无果。自从跟了于飞,这件事不可遏止,再次涌上了心头。如今,他已成为禁军,与柳月之间,姻缘再无障碍。虽不得机会去求亲,却早已心花怒放。

  “都使,柳指使,是卧牛寨的人?”卢胜忐忑的问道。

  “嗯,三当家呢。”于飞笑道。

  “啊?三当家?”卢胜一拍脑门,扔了马缰,撒腿就跑。边跑边喊,“三叔,三叔,等等我啊。”

  于飞一愣神儿,完全摸不着头脑。这啥情况?柳礼何时,成了卢胜的三叔?任他无穷智慧,也想不透其中关节。难不成,是柳十三或者柳老二,在外留下的私生子?于飞恶趣味的猜测着。

  半个时辰后,部队开始转向,向熊耳山进发。

  进了山,马已不能骑。细窄山道,蜿蜒向上,越走越险。

  于飞停下脚步,看看身后军兵,不由皱眉。一人牵着两匹马,走的很是吃力。凭这速度,明日一早,可到不了卢氏县。

  此次出兵,要的就是快。只有如此,才能截住乱兵。若让他们继续东进,沿路多少县城村寨,都要遭了劫难。

  “魏胜。”于飞陡然叫道。

  “末将在。”魏胜从人群中,应声窜了过来。

  “这速度行军,明早到不了卢氏。”于飞说道,“你的人,马匹留下,全速行进。明早卯时之前,赶到卢氏县,堵住乱兵东去。”

  “末将遵命。”魏胜领命,转身喝令。“第一都听令,马匹甲胄留下,目标卢氏县,急行军,出发。”

  随着魏胜喝令,第一都抛下马匹,跑步登山。不过片刻功夫,这一都百人,已经在视线里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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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飞不耐慢行,和魏胜一起行动。

  赶到卢氏县地界,丑时刚过,天地一片漆黑。出了山,是一片盆地。从山上望下去,正像一个水盆。卢氏县城,就在水盆中央。寥寥数点灯火,越发显得夜色深沉。

  “休息。”魏胜下令。“刘黑子,带人警戒。”

  一听到喝令,卢胜一屁股坐地上。他的浑身力气,已经耗尽。胸膛剧烈起伏,内里好似着了火。这一路急行军,卢胜真的见识到,什么才是精锐。他曾经的寨兵,提鞋都不配。

  卢胜自负神力,一开始跑的贼快。心想,让你们瞧瞧,咱可是山里长大的。走山路,输过谁?但是二十里下来,他撑不住了。气短胸闷,双腿沉的迈不开步。

  “小子,这样跑不对,到不了地头儿,你就瘫了。”

  有老兵提醒他,却激起卢胜好胜心。一下发了狠,咬牙硬跑,始终占据最前列。魏胜看得直撇嘴,由着他发狠。话说,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这样跑下去,有他好受的。

  坚持了五六里地,卢胜尝到了后果。双腿抖的,根本站立不住,更别说跑了。到了最后,被两个老兵架着,硬拖到了卢氏县。

  “站起来,不能躺着。”魏胜喝道。

  卢胜茫然抬头,只见四周军兵,个个都是站着,慢慢活动腿脚。四仰八叉躺地上的,只有他一个。强忍着不适,站了起来。

  “行军也有学问,多跟老兵请教。”于飞说道。

  “多谢都使。”卢胜双腿打颤,低头说道。

  这样的强军,震撼了卢胜。直到此时此刻,他才恍然,平戎军偌大名声,不是虚夸出来。强悍战力,超出了他的想象。

  不大功夫,侦查的军兵返回。

  “禀都使,山下是个小村子,名叫石岩村。”军兵说着,顿了一下,“现在空了。”

  “空了?”于飞没听明白。

  “被屠了村,一人不剩。”军兵沉声说道。

  “一人不剩?”魏胜惊怒,腾的站起身。

  “走。”于飞说着,向山下行去。这样的惨事,于飞想到过。数月前,青州巡检司,为了些许军功,就敢屠杀百姓。官军尚且如此暴虐,何况匪祸乱兵?自是凶神恶煞,杀人如麻。

  奈何这世道,偏生匪乱蜂起。抢粮抢钱抢人,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朝廷无力,只有百姓遭殃。

  于飞脸色冰寒,一步步走进村子。村子房屋破败,道路狭窄。到处黑黢黢的,没有丁点声响,透着阴森。走到一处空地,看着像个打谷场。正中的位置,栽着十几根木桩。

  火把凑近了看,不由倒吸冷气。木桩上,绑着死尸,全都没有头颅。看装束,有男有女,有老有少。血迹森森,从木桩淌到地上,成了一处血泊。血迹还未干,死去怕不超过一天。ωωω.χΙυΜЬ.Cǒm

  但此时天气炎热,尸体有了气味。蝇虫乱飞,嗡嗡有声。

  “这帮杂碎。”卢胜头皮发麻,恨声骂道。

  飞龙寨也杀人,却不会屠杀百姓。看着木桩惨状,可见这帮乱兵,已是毫无人性。即便他这个山匪,也是怒火攻心。

  军兵已经查到,村子东头,有一处大坑。坑里,堆满死尸。略略估计,得有七八十人。不少女人,都是赤身裸体。

  于飞没有去看,他能想象到,那是怎样的惨状。这个村子不大,死去的这些人,或许就是全部村民。即便有活命的,怕也是有些姿色的女子,被乱兵掳走,下场只会更惨。

  “往县城方向探查,找到他们。”于飞寒声命令。这一支乱兵,已经没有人性。不会放他们逃走,更不会留他们性命。

  乱兵果然嚣张,占据了县城,至今并未离开。

  东城门外,紧依着城墙,扎下一爿营寨。说是营寨,却连围栅也没有。上百顶帐篷,看着是禁军制式,但搭建的七零八落。东一片、西一片,毫无规制。营前堵着拒马,有兵丁值守。

  营寨的背后,就是城墙。城墙上,有兵丁巡逻。几只火把,插在城垛上,映照出巴掌大亮光。火苗随风摇曳,突突闪动。

  城门没有关闭,黑洞洞的,静谧无声。

  魏胜带着人,潜到近处观察。数着帐篷,估摸城外的乱兵,大约有四五百人。巡逻兵丁刀枪、弓箭、甲胄齐全,全是禁军制式。想必是劫了武库,装备到自己身上。

  有了这些装备,战力自是大大提升。

  不过,他们在魏胜眼里,照样是土鸡瓦狗。让他奇怪的是,乱兵摆出架势,竟像要拒城而守。一般乱兵匪祸,往往是抢掠一番,立刻远遁他处。拒城而守,魏胜还真没有见过。

  难道说,乱兵的头领,自信能挡住官军?

  这得多狂妄的自信?

  “第一小队,摸进城去,查清城内兵力。”魏胜低声命令。

  一小队十人,领命向城下潜去。暗夜中,一群鬼魅一般,悄无声息的靠近。借着帐篷掩护,眨眼间到了城根底下。城上城下,毫无所觉。这样的防守,对他们来说,如同虚设。

  “咔”一声轻响,飞虎爪飞上城头,扣在城垛上。一名军兵伸手抓住绳索,迅捷向上攀去。双脚连蹬,身如灵猫。晃眼功夫,已经登上城头,纵身一跃,闪进暗影之中。

  一个个军兵,皆是一样动作。一个接一个,快速攀上城来。

  城墙上的守卫,只有十数人。抱着枪,靠墙站着。仔细打量,就会发现,早已呼呼睡去。倒是有巡逻兵丁,一队队交错而过。巡逻都有固定路线,避开他们,轻而易举。

  下了城,小队四散而开。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任务。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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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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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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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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