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倚最肖乃祖,兵法韬略青出于蓝,一杆银枪威猛不凡。多年带兵,在军中威望素重。已是曹家这一代话事之人。
他的弟弟曹佾成立物流集团,曹倚最是推崇。可以说,曹倚是第一个看出物流集团的军事用途。
物流集团在运输上的管理,已经超出这个时代多多,而且其拥有最强大的运输队伍,人员、车辆、牲畜,三者都不缺少。无论哪个地方有警,物流集团都可以将粮草军械,以最快的速度送到。
所以,曹倚认为,这不仅是商道,更是战备。
历来转运粮草,民夫队伍浩大,要送粮,但也要吃粮。简直就是吃一半,送一半。而且劳民伤财、怨声载道。
此次西北备战,朝廷将运送粮草军械的差事,交给了物流集团。一开始,政事堂还在担心,毕竟从未有过先例。但几天后,就让政事堂大开眼界,见识到了物流集团的卓越不凡。
曹佾在去西北的一路上,从东京到河东,从河东到西北,先后布设了二十多个转运仓库。一个运输大队只负责百里路程,到了地头,自有下一个大队接手。数百个大队,日夜不息往西北转运。
训练有素的队伍,充裕的车马,转运调度有条不紊。速度快、损耗少,显露出超强的转运实力。仅是省下来的粮草,就超过四十万担,为朝廷减去了一个巨大的负担。
朝廷只要支付报酬,但现在皇帝可不差钱。况且,皇帝才是物流集团真正的大东家,左右都是他的钱粮。
二皇子真是奇思妙想啊,小小年纪,从未有过军伍经历,他是如何想到这样的法子?曹倚心中赞叹,天才神授,果不我欺啊。
曹家和二皇子的交情可不小,从提纯果酒开始,烈酒,珠算,物流,样样桩桩,发前人所未想,匪夷所思。这些可以称之为神童,却还不是曹倚最看重的。
曹倚看重的,是二皇子对曹家的情义。指点曹佾挣下海样的财富且不说,单是查出皇后不能受孕的棉籽油,就让整个曹家感恩戴德。有子嗣的皇后,和没有子嗣的皇后,能一样吗?琇書蛧
想当初,皇后七年无所出,让所有人的心都活络了起来。宫中明枪暗箭,妃嫔哪个不是怀着心思,踩着皇后争抢上位?就连朝堂上,也一样暗潮汹涌,多少朝臣和后宫交际?甚至都有过废后之议。
赵允让?曹倚心里念着这个名字,暗暗的冷笑。汝南王府最大的愿望是什么?京城中谁人不知?
居心叵测,鼓动朝臣,逼迫皇帝不得不将他的十三子接入宫中。汝南王府想得到皇位,怕是都要想疯了。
皇后自然不会将怨念,牵怪到一个孩子的身上。但她每日看着别人的孩子,心里会是个什么滋味?
曹家在那个时候,真是艰难啊。明明是皇后的娘家,却反而谨小慎微。只怕一个不慎,牵累到皇后,引起百官弹劾。
一切的改变,来自二皇子。
皇后生产当夜,房倒屋塌。汹汹大火之中,二皇子小小年纪,竟处变不惊,踹塌了墙壁,护着皇帝皇后,还有刚刚出生的小金莲,逃出火海。这恩情曹家还得了吗?
皇后的态度很明确,二皇子是她的孩子。曹家已经和二皇子绑在了一起,就算将来皇后产下嫡子,与二皇子也绝不能交恶。这是整个曹家的共识。
在门口等了片刻,曹倚被內侍请进景福宫。
小公主正睡得昏天黑地。因为是火里生的,险死还生,按着烈火种金莲的典故,皇帝给她起名叫金莲。
于飞现在大多时间,都是在陪着她玩。小金莲认准了于飞,睡醒不见于飞,立刻开始哭闹。一旦于飞出现,哭声顿止,好像方才声嘶力竭,全都是幻觉。
乳母很委屈,为此都气哭了几次。皇后很有同感,一边安慰乳母,一边恨恨的看着自己的女儿。这小丫头岂止是不认乳母,连她这个亲娘,都不如于飞管用。
听到说大哥到了,皇后起身走出内室。一打眼,正瞧见大哥和于飞聊得火热,说的眉飞色舞,听的悠然神往。一老一小,都没有瞧见她已经走到了跟前。
原来,于飞闲着无事,正在摆弄一支匕首,刚好被曹倚看见。曹倚酷爱收集刀剑,当然也懂得鉴赏。一见于飞手里的匕首,立时被吸引,不由脱口夸赞。
这支匕首和送给元童的,乃是一对儿,样式精美,锋利无比。金狼的刺杀,让于飞意识到,他就算身在皇宫,也不一定安全。针对他的阴谋,已经不是一次两次。
想想也是很苦恼,天下还有比皇宫更安全的地方吗?禁卫森严,刀兵林立,偏偏这些江湖人如履平地。潜进皇宫大内,就跟逛菜市场似的。
武功一个比一个高,就像金狼,受了重伤逃遁,秦红英居然追不上。于飞不由担心起自己的安危。俗话说,人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还是小命要紧。所以,他在靴子里藏了把匕首,万一有个突发情况,也可以应应急。
曹倚乃是带兵之人,自是关心军械之事。他知道朝廷成立了军器监,正在日夜赶工,打造新式刀剑。使用的好铁,正是这小皇子指点法门,炼出来的。
如今军器监打造的刀剑,纵然比不上这支匕首,但估计也差的不远。曾经的禁军制式刀剑,与之相比,纯属废料。
怕是禁军所有的军卒,都在期待新式刀剑装备全军。这般锋利的刀剑,破开甲胄亦是等闲,战场上岂不是摧枯拉朽?
有矛自然有盾,军器监的甲胄作坊,也已经采用好铁打造。但大宋的甲胄是锁子甲,一环一环的扣起来,打造起来非常费时。一名熟练的大匠,七日才能制出一副。
“不知何日才能装备全军啊。”曹倚感叹。
曹倚的感叹却勾起于飞的记忆。后世有一种板甲,采用的是整块锻压,分成胸,肩、背、臂、腿几个部位,用皮索穿起。生产起来很快,穿起来也方便,而且,防护力更好。
大宋的作坊里,早已经在使用水力锻锤,何不改进一番,制作板甲?比起制作锁子甲,那可要快了无数倍。心里想着,就和曹倚说了起来。
曹倚都听的傻了,几句闲聊,竟聊出一个军国重器?
军器监已经试验过,使用好铁制出的甲胄,刀砍不动,枪刺不透,只是效率太低,成本太高。
板甲若能快速的量产,短时间内就能装备全军。这岂不是说,禁军的战力,可以快速提升?而且是数倍的提升。
现在二皇子有了法子,曹倚欣喜若狂。
你想啊,敌人的箭矢,根本射不透甲胄的防护,那谁还害怕战场?勇气一生,战力大涨,岂不疯狂的抢军功?曹倚带兵多年,自然知道一副好的甲胄,对军兵的巨大作用。
“大哥。”皇后打断了曹倚的思绪。
皇后乐见曹家人和于飞亲近,笑眯眯的看着大哥。她很好奇,大哥向来沉稳,喜怒不形于色,很有威仪。竟和于飞聊的如此开心,这一大一小,有共同的话题么?
皇后请曹倚入宫,当然有重要的事情交代,起码,是她认为重要的事情。得知是曹倚带兵入城,皇后顿时高兴起来。自己的大哥,肯定会尽力,绝不会放跑了刺客。
恰好,于飞说他当晚见到了刺客,可以提供线索。于是,分外忙碌的曹太尉,被自己妹妹一个口信,给叫进了宫来。
“舅舅,我有刺客的线索。”于飞说道。
于飞见皇后过来,也想起正事。刺客一口叫破天魔掌,让于飞很惊讶。陈景元曾经告诫过他,千万不要泄露武功。但如今却是没办法,谁知天魔掌这么大的名气,江湖上人人皆知。
天魔掌的秘密,若真的就此传入江湖,恐怕他再无宁日。
好在刺客受了不轻的伤势,容易辨认。只要还没有逃出东京城,想找到他只是迟早的事。
“那刺客身量不高,有五尺上下,很健壮。”于飞向曹倚说着刺客的特征,“头发很短,只到脖颈,不像中原人。嗯,是白色的。”
“异族?”曹倚疑惑了,异族到宫里刺杀皇子?
曹倚的话却让于飞恍然,是啊,异族。东京城里外国人可不少,刺客发式怪异,保不准就是外国人。
“我想明白了,那人是金发。”于飞说道。
昨夜总觉的刺客头发怪异,原来是自己想差了。黑夜虽能视物,但是白色和金色,在夜里区别不大。只是显得有些暗沉,不似白发显眼。
“金色的头发?”曹倚一怔,这倒是更好找了。
“刺客双臂受伤,有可能骨折。”于飞说道。
“好,我这就知会军卒,按照这个特征寻找。”
曹倚大喜,于飞几乎已经将刺客描画了出来,搜索的范围大大降低,应会很快建功。
“兄长,找到这个刺客,可不能轻饶了他。”皇后说道。
曹倚当然知道自己妹妹的性子,定是被惹急了,才会这样不依不饶。他已经听说,皇后早晨去了垂拱殿,逼着皇帝和众臣抓捕刺客。所以,自己才受命带兵入城抓捕刺客。
当下也不多说,重重一点头,告退出去。皇后和二皇子亲近,当成自己的儿子一般。二皇子也是他曹倚的外甥,他岂能放过刺客?掘地三尺也要抓出来。
下午申时初,一封边关急报送进了通进银台司。片刻不停,又被送进了垂拱殿。西夏李元昊亲率三十万大军,攻破宁远寨,兵犯麟州。
这已是八日前的消息,目前麟州的状况不得而知。马递已是最快的通讯手段,换马不换人,一路通行,昼夜急奔。一千六百里,用了八日时间,从麟州跑到了东京城。
紧随着第一封急报,第二封、第三封相继而来。边关的消息送进朝堂,战争的压抑气息弥漫。大宋中枢,陡然间紧张了起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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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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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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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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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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