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大内天魔>第74章 秋寒渐起
  离着大河四五里,有一道不高的山岗,当地人称为白马坡。白马坡上林密如织,只有一条小道,曲曲折折的通向深处。

  数年前,赤脚虎占了这边山岗,在林子里修建了一处庄园,叫做大河园。增设岗哨,禁止旁人入内,俨然成了一处山寨。

  赤脚虎手下养着几十号人,管理着石炭买卖。但随着赤脚虎突然死去,这些人也消失不见,只剩下一个锦毛鼠。对此,秦红英见惯不怪,江湖上黑吃黑,有势力崛起,也有势力覆灭。

  此时已近三更,大河园里依旧灯火通明,吵吵闹闹。五张桌案摆在当院,数十名汉子围坐,酒意汹涌、吆五喝六,正吃喝的痛快。地下扔着十几个喝空的酒坛子,明显喝的不少。

  这些个汉子,一看就是绿林道上的人物,想来都是锦毛鼠招揽来的帮手。每天除了吃肉喝酒,就是比试武艺,倒也热闹,却是从来没见有人出林子。

  后院里住着不少女人,足有二三十名,个个年轻漂亮。这些女人做不了自己的主,只能随着命运飘零。

  她们曾经都是赤脚虎的女人,有买来的,也有抢来的,就是没有娶来的。每日里弹琴奏曲、唱歌跳舞,自得其乐。与前院一墙之隔,但是毫无往来。

  秦红英看的大是好奇,这个锦毛鼠究竟是什么人?竟能让这两拨人各守本分,互不干涉?她最是知道三山五岳的江湖汉子,隔壁就有如花似玉的一群女人,他们能收住脚步才是怪事。

  秦红英已经在此守了三天,一直没有发现锦毛鼠。

  半年前,锦毛鼠独自来到白马津,投靠了赤脚虎。锦毛鼠二十多岁,身高体壮,相貌堂堂,儒雅风流,正是时下最标准的美男子。

  在白马津一露面,立时就成了名人。成群结队的小娘子,每天挤到码头上,就为了看一眼锦毛鼠。

  锦毛鼠可不仅是样子好看,一身好武艺,更腹有韬略。右手拿笔,左手使刀,这等人物,岂是小小白马津能容纳?赤脚虎心中不踏实,一边与锦毛鼠客气相处,一边暗暗提防。

  一日,码头上两派势力争斗,刀来棍往,数十人打成了一锅粥。这种争斗,赤脚虎早已见惯,悠然坐在一边,看着手下打斗。打是打不出结果的,待有了伤亡,两边老大还是要坐下来,喝喝茶,重新分配一下各自的利益。

  忽然之间变生肘腋,对方竟有人射出了箭矢。赤脚虎一方噗通噗通倒下四五人,场面顿时大乱。

  江湖争斗,从来不会使用弓弩。一个是官府查禁的严厉,抓到就是砍头。另一个则是江湖有道了,又不是你死我活的仇敌,弓弩杀伤太重,自是不用。

  江湖上自有规则,讲究做人留一线。再有仇怨,也不会祸及父母妻儿。若有触犯,必然遭到江湖唾弃,群起而攻。对方使用弓弩这种大杀器,已经不是争斗,而是屠杀了。

  眨眼间,又是四五人中箭,一时不死,倒在地上哀嚎不已。赤脚虎一脚踢翻椅子,身子缩在椅子后面,躲避对方箭矢。

  猛然间听到身侧弓弦崩响,霎时一个激灵,寒毛倒竖。练武之人感应敏锐,赤脚虎惊觉危险,但是迟了。距离太近,躲无可躲,眼看箭矢临身,已经反应不过来了。ωωω.χΙυΜЬ.Cǒm

  身前忽的一暗,赤脚虎已被人扑倒在地,躲过夺命一箭。尚未回过神儿来,那人已是纵身而起,借着码头上货物掩护,身子缩成一团,速度极快的翻滚跳跃,无比灵巧。

  眨眼间,扑到施放冷箭的喽啰跟前,一脚飞踢,势大力沉。喽啰惨叫一声仰倒在地,不省人事。那人捡起弓箭,也不瞄准,弓弦蹦蹦连响,箭矢一支接一支射出。

  连发五箭,射翻五名射手,对方再没有发箭之人。剩下一众喽啰哪敢再战,都被神射吓住。惊慌之下,四散而逃。

  此时,赤脚虎已经站起身,惊魂稍定,看清了是锦毛鼠救下自己性命。正是千钧一发之际,锦毛鼠扑倒了赤脚虎,随后抢夺弓箭,大发神威,五箭夺五命,以一人之力,生生杀的对方四散而逃。

  锦毛鼠一战立威,也搏下一个锦毛鼠的名号。锦毛鼠平日好穿锦衣,此战之际,他纵跃翻滚,身子缩成一团,状似灵鼠,迅疾如风,故而被绿林称之为锦毛鼠。

  此战之后,锦毛鼠得到赤脚虎信重,成为赤脚虎之下第二人。

  树叶轻响,陈景元很是轻盈的纵身上树,伏在秦红英旁边。他傍晚时去了码头上,想要在街市上,打听打听锦毛鼠的消息。奈何在酒馆里盘桓了半夜,直到打烊,也没有听出一点眉目。

  “回去吧,今夜不会有发现了。”陈景元道。

  “嗯。”秦红英点点头,轻巧的飘身下树。

  秦红英虽然很不甘心,但任是秦红英把整个大河园,从头到尾摸了一遍,也没有发现锦毛鼠的踪影,就仿佛凭空消失了似的。也只能作罢。

  陈景元毕竟是皇帝的近卫,此次出京,乃是身负重任,不可能长时间陪她守在这里。况且,白马县衙里,还关押着一名重犯,要尽快的解去京城。

  “景元,我们明日回京吧。”秦红英并肩和陈景元走在一起,沉默了一阵,突然开口说道。

  “好。”陈景元只说了一个字。

  他明白秦红英的心情,也懂得她说回京的心意。按她的性子,若不把锦毛鼠找出来,势必不肯善罢甘休。此时愿意放弃,自然是为了陈景元考虑。

  “倒是有些想念小殿下了。”秦红英想到小殿下,嘴角不由弯弯,眼里露出笑意。她现在和于飞很是亲近,就像是家里,有个调皮捣蛋的弟弟,令她牵挂。

  “皇城司传了消息来,这个小殿下又干了件大事。”

  陈景元说着,自己先忍不住笑了起来。他都不知道该如何形容于飞。明明生在皇家,锦衣玉食,偏偏生出一身点石成金的本事。明明一个冲龄童子,偏偏老谋深算,将一干朝臣玩弄于股掌之间。

  “他又干了何事?”秦红英急急问道。

  “开了一家钱庄,”陈景元笑道,“存钱还给利息。”

  “啊?”秦红英有点懵,“那还不赔个净光?”

  “呵呵,呵呵。”陈景元撇嘴,瞅了秦红英一眼,那意思就是说,你觉得那小混蛋,会做赔本的买卖吗?

  “那倒是,小殿下可从不吃亏。”秦红英忽然觉得很傲娇,有这么个对外人从不吃亏,对自己人能舍出性命的弟弟,那感觉真是很好。想一想,都让人从心底里,生出暖意来。

  陈景元一边走,一边讲述着于飞的事。以前的陈景元,虽说不关心政事,但对文官们的学问人品,还是很敬重的。然而现在,他却没来由的感到厌恶。

  也许是跟于飞的亲近,陈景元看待问题的角度,发生了转变。让他更多的发现,朱紫官袍下隐藏的丑恶嘴脸。

  尤其是这次谋逆案,更让陈景元目瞪口呆。一场大火烧得人心浮荡,纵是宰执重臣,久受皇恩,还不是一样为了利益,转眼间投靠了他人?所谓的风骨,所谓的节操,只不过一张画皮而已。

  看中了物流集团带来的利益,就想冠冕堂皇的夺了去?

  哪有这样的好事。就该让他们狗咬狗,为了一块肥肉,争个你死我活才好。真不知小殿下脑子是怎么长的,竟想出这么绝妙的主意。

  夜风吹送,秋寒渐起。大河奔腾的声音,在耳边轰响。

  堤岸上,秦红英依偎着陈景元,慢慢的行走,谁都不再言语。他们很少这样亲密,虽然亲事早定,但好事多磨,至今也没有成婚。

  吹破残烟入夜风。一轩明月上帘栊。

  因惊路远人还远,纵得心同寝未同。

  情脉脉,意忡忡。碧云归去认无踪。

  只应会向前生里,爱把鸳鸯两处笼。

  秦红英低声吟唱,曲调婉转,颇有几分韵味。陈景元听的入神,手指轻轻打着节拍。他和秦红英十多年的情分,却从来不知秦红英还会唱曲,竟唱的如此好听。

  “红英,回京后,我们把婚事办了吧。”

  陈景元揽住秦红英的肩头,动情说道。秦红英把头埋进陈景元怀里,双手紧紧的抱住他,鼻腔里很是模糊的发出一个音节。

  沉浸在一起的两个人,难得有这片刻温存。

  但偏有人作对,不远处的林子里,忽然传出激烈打斗的声音。刀剑交击铛铛作响,听的分外清楚。

  秦红英立时恼了,愤愤的望向林子。没见姑奶奶正和情郎温存么?谁这么不长眼,深更半夜跑这里打斗。也不说话,纵身向林子飞扑过去。

  陈景元虽然诧异半夜有人打斗,但更因秦红英恼羞成怒,而觉得好笑。呵呵,惹恼了小魔女,有你们好受的。不紧不慢的跟着,他也想看看,究竟是什么人半夜出来闹事。

  借着天光,隐约可见有三人在围攻一人。被围攻之人显然受了伤,身体转动不灵,动作僵硬,眼见不敌。正在这时,秦红英双脚在树上连点借力,飞纵而来。

  秦红英也不分辨敌我,直接加入战团,四人一齐打。

  “他们是西夏密探。”被围攻那人,突然高声叫道。

  陈景元一惊,纵身扑出,向着那三人擒拿过去。密探如何是陈景元和秦红英的对手,只片刻,三人都被制住,趴在地上动弹不得。凑近了仔细分辨,面貌确是不似中原,一把将帽子抓下来,立刻露出西夏人特有的发型,头顶中间秃了一块。

  “你是何人?为何被西夏人追杀?”陈景元问道。

  “多谢二位相救。在下姓秦名彻,隶属兵部职方司,为何被追杀却是不便告知,还请两位谅解。”秦彻抱拳说道。

  陈景元沉吟片刻,从怀里取出一枚令牌,递给秦彻。秦彻一见金牌上如朕亲临四字,大吃一惊。“嘭”的一声单膝跪地,右手横在胸前,行的却是军礼。

  秦彻乃是兵部职方司属下,从七品翊麾校尉。秦彻有着过目不忘的本事,尤其善于绘制地图。三年前,被派入西夏查探地理,搜集军事情报。

  秦彻带着一队人手,以经营茶叶为掩护,结交党项权贵,混的风生水起。三年来,银州、石州、宥州、瓜州,居延海、娄博贝,秦彻足迹的足迹,踏遍了西夏十二监军司,对西夏地理和军事布防,可以说了如指掌。

  眼见功成,他的随从却出了事,被西夏暗堂秘密抓捕。一夜之间,他的一队同袍相继被抓。所幸秦彻机警,在暗堂封城之前,只身逃出了兴庆府。

  但是暗堂发了疯,紧追不舍。最后竟追入宋境,依然不依不饶,非要致秦彻死地不可。暗堂的疯狂,让秦彻明悟,有人供出了他的任务。掌握十二监军司的军事布防,西夏暗堂岂能放过他?

  秦彻只有一个信念,活着回到东京。这一路追逃,毕竟是在大宋境内,暗堂不敢太过张扬,给了秦彻周旋的机会。一个多月的时间,转转绕绕,藏藏躲躲,竟是来到了白马县。

  此地距离东京还有两百里地,却是再逃不脱,被西夏暗堂三名高手堵住了。不料老天护佑,在最危急的时刻,竟来了救兵。不但武艺高超,而且还是皇帝近卫。

  此刻,秦彻放下心事,轰然倒地,昏死过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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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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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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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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