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聪赶紧搀扶起刘国进,说道:“兄弟别着急,我一定会给兄弟们报仇的。快点回答我的问题。”
刘国进吸了吸鼻子,赶紧说道:“领头的,是两个地尊,很厉害,都是男的。一个比较胖,左手是机械臂,拿的武器,是双剑(此人便是“双头鹰”)。另外一个男的,头发雪白,个头很消瘦,用的是匕首。他的两个拳头,都是金属的(此人便是白头鹰)。”
巩聪赶紧打眼一扫,果然,在混乱的人群当中,隐隐约约看到有个白头发,个头也很消瘦的家伙,最为奇特的是,他的两个拳头是金属的。
只不过,刘国进所说的那个拿着双剑的,巩聪倒是没看到。
就在他找寻那“双头鹰”的时候,唐寅也赶过来了。对于他来说,眼前这些人死不死的,对他来说,也没那么重要。
可有一个人是例外。
这人不是别人,真是他的徒弟魏佳美。
所以,毫不奇怪,这唐寅一张口便是:“小美....魏佳美呢,她怎么样,她没事吧?”
一听到魏佳美这个名字,刘国进心里蓦地一沉,赶紧指了指不远处一块礁石旁边的一具尸身,说道:“小美....小美她,牺牲了。十殿阎罗当中,牺牲了三位。除了她,还有安娜和我的未婚妻——赫本。”
听到这里,唐寅和巩聪顿时感觉脑袋“嗡”的一声,好像有人在他们后脑勺敲了一记闷棍。好像整个世界,一下子都变得虚幻和模糊了。
十殿阎罗,一下子死了三个,其中还有自己的同门魏佳美,这对于巩聪来说,简直是太震撼,太不可思议了。
而唐寅,听到这个噩耗以后,跟喝醉了酒的人一样,双眼发直,身体摇晃,好像都要站不住了。
也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两人的思绪才缓缓拉回现实。
拉回现实是拉回现实,可是,两个人的怒气,却一点没有就此消散,反而像两座积蓄已久的活火山,顷刻间直接爆发了。
唐寅直接把刘国进给拎了起来,咬牙切齿,眼珠子通红地喊道:“到底是谁,害死了小美?”
感受到唐寅眼眸中喷射而出的熊熊烈焰,刘国进忍不住吞了吞口水,说道:“他叫什么,我们不知道。不过,此人就是我最开始说的那个地尊。比较胖,左手是机械臂,拿的武器,是双剑。”
“我TM找到他,非活剐了他。”唐寅直接一跺脚,挥动手中的两把钢刀,直接闪瞬而去。
而巩聪本人,也是愤怒不已,声音响彻战斗现场:“各位天帝、味军的兄弟们,我是巩聪。我以天候部.长的身份,代表东哥下达命令,所有敌人,不接受投降,给我全部杀死,剁成肉酱。”
好家伙,这才是至尊级、星皇级的雷霆之怒。
巩聪、唐寅两位战神一般的人物,天威降临,甭管他来多少狗屁“散神”,都得把他们打得散架,然后把他们的“元神”都给散了。
要让这帮兲蛋,知道同时惹怒谢文东麾下第一、第二战力的下场,会是怎样的。
诸位兄弟,心中也是有气没出,也都窝着火呢。
现在,有了巩聪和唐寅两个人撑腰,那他们立马气势就足了起来。
只听现场顿时传来山呼海啸一般的回应之声,大家纷纷高喊:“是,遵命!”
然后,一个个跟发了疯似的,追击四散逃跑的敌人而去。
有的敌人,也被这巩聪和唐寅的气势吓倒,吓得不小心崴了脚,摔倒在地上。还没等他们爬起来,就有一群人一拥而上,上来就是一阵乱刀,直把人砍得血肉模糊,不成人形才罢手。
也有的敌人,明明已经死了,可大家还是不放过他们,又是一顿乱刀。碰上一些比较重口味的,还直接上前踩上几脚,啃上几口肉,嚼碎了直接吞下肚。
还有一些被包围以后,没办法投降的,那就更惨了。由于联军这边剩余的兄弟们,不接受投降,他们先是被打倒在地之后,接着,被人用喷火枪,活活烧成焦炭。
总之,随着巩聪和唐寅到来以后,现场一众联军,就跟换了一批人似的,一个个变得生龙活虎起来,打起架来,那叫一个狠,那叫一个不要命。
当然,剩下的联军,实力倒也不算特别强,真要是把对方逼急了,或者是逼得走投无路,那也会多平添一些不必要的死伤。
不过,很快,随着朱明辉、牛新岩、徐良旭、曹利壮、赵猛等援军的到场,这种顾虑便不复存在。
虽然朱明辉、牛新岩、徐良旭、曹利壮、赵猛等人,跟“双头鹰”、“白头鹰”这批“散神”,以前在一起共事。
不过,十二色军各有各的道场,各有各的地盘,平时来往的不多,倒也谈不上有多深的交情。xǐυmь.℃òm
而且,现在既然双方分道扬镳,那就是你死我活的敌人,既然如此,那还有什么可说的,干就是了。
唐寅的目标,倒是很明确,那就是寻找杀害魏佳美的凶手——“双头鹰”。
不过,他找了一圈,也没有发现自己想要找的目标。
正当他气得不行的时候,忽然看到远处一棵大树下,有几个人影正在激烈地晃动,看上去,像是非常高的高手在进行作战。
他身体一闪,急忙遁去。
很快,便发现了,正在交战的两个人。
其中一个人,唐寅见过,是巩聪手底下的小兄弟,名叫刘深磊的。此时,刘深磊一身伤痕累累,气喘吁吁、汗如雨下,身体不住地打晃,随时都有倒下的可能。
可是,他却一直在苦苦坚持着。
反观,与他交手的另外一人,则状态要好得多。此人头发雪白,个头很消瘦,用的是匕首。他的两个拳头,都是金属的。
可能也是心中的怒火没有地方发泄,这唐寅不管三七二十几,直接上前,对准正在激战的“白头鹰”,就是一轰。
咔嚓!
似一道惊雷闪过,不单声音震耳欲聋,连匕首和钢刀碰撞出的火花,也是非常地耀眼的。
沙沙沙~~~
这“白头鹰”直接往后面滑退两三米远,地上留下两条长长的脚印,连地上的杂草都压倒了一大片。
“白头鹰”急急喘息几声,随即沉声喝道:“唐寅?!”
见到唐寅过来了,这刘深磊还是很高兴的,直接说道:“唐大哥,你怎么来了?”
唐寅怨气冲天,冷冷说道:“我来找杀害小美的凶手,这人是不是我要找的人?”
照理说,如果刘深磊简单地撒个小谎,说眼前这人就是他要找的人,那自己的压力,便可以直接转移到唐寅的身上,死亡就不会对他造成威胁了。
可刘深磊并不是那样的人,他一指两点钟方向,说道:“唐大哥,你要找的人,往那边跑了。我听他们的人说,那人代号双头鹰,是个拿着双剑....”
还没等他说完,唐寅便直接一抽身,闪离了现场,往目标方向而去。可谓来也匆匆,去也疯疯。
看到这唐寅匆匆离开的背影,这“白头鹰”是哭笑不得,直接来了一句:“这人,不会是个神经病吧?”
刘深磊听完之后,直接呵呵笑了两声。
“白头鹰”:“你笑什么?这个时候,你不是应该哭吗?如果你有他帮忙,或许还可以活命。可现在....”
刘深磊:“现在,你得死。”
说着,直接抽刀,再次杀向“白头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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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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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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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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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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