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这座宅院的大门也许久未开启了,昔日门庭若市的景象已不在。里面不再有欢声笑语,也不再灯火辉煌,仅是看着朱漆斑驳的大门,就可以想见里面冷冷清清、萧条苍凉的景象。
就连这座宅院的男主人,都许久不曾回来了。
林诗音同样是一个很美的女人,她的美不是林仙儿那种从每一根头发丝到脚趾都完美无缺的美,而是一种形而上的气质美。
如果说林仙儿是诱人堕落的魅魔,那么林诗音就是从天上坠落凡间的天使
她很年轻,但是就算对于一个闺阁女子来说,她的身子也太纤弱了些,脸色也是苍白的,她的眼神深处蕴含着亘古难解的哀愁,但无论如何,她的双眼始终是明亮的。
丘山与林诗音第一次相见,就是在这座宅院的后园里。
他没有称呼林诗音为龙夫人,而是问:“敢问这位可是林诗音林姑娘?”
林诗音看到丘山的时候,没有询问他是谁,也没有询问他为什么出现在这里。因为她知道,不论来的是什么人,他们的目的都只有一个,那就是――《怜花宝鉴》!
“林姑娘或许误会了,我原想让门房帮忙通报一下,只是贵府门房笑言,林姑娘好客不禁出入,我就直接进来了。”
林诗音心中稍定,她半是冷淡半是温和地说:“原来如此,多谢公子告知,刚才实在多有失礼之处。”
见她并没有多热情,青年也没有生气。
“母亲!”来人是一个男孩,林诗音的儿子龙小云。
林诗音此时的眼神是他以前从未见过的,不是面对自己时的慈和,不是看向李寻欢时的幽怨,更不是看着龙啸云时的冷漠。
龙小云警惕地看着那个既陌生又眼熟的青年,戒心满满地问:“不知道是有何要事,竟劳烦金钱帮少帮主再次造访兴云庄?”
丘山仍在微笑看着林诗音。
林诗音轻斥道:“小云。”
然后她又对那个来自金钱帮的青年说:“今日家中有事,恕不能奉陪了。”
她向着丘山的方向欠了欠身,就在她向丘山行礼的那一瞬间,丘山也正准备向林诗音一拱手,他说:“林姑娘无错,是我过于唐突了,还请林姑娘勿怪。”
林诗音的动作顿了一下,状若寻常的行完礼。
林诗音拉着还想要说什么的龙小云回到了房间里,龙小云年龄幼小,又被李寻欢废了武功,他明白如果对方有歹意自己是护不住母亲的,他也不想激怒对方,于是他顺从的让林诗音带着自己回到了室内。
丘山注视着林诗音回到小楼里,一扇门隔开了两人。
丘山捂住自己的心,为什么,会看见林诗音的时候,心脏跳的那么厉害,一见钟情,不,见林仙儿的时候为什么没有感觉?......
第二天,在那棵不知多少岁的梧桐树下,丘山为昨日的冒昧的造访道歉来了。
林诗音在小楼上,她打开窗户时一眼就看到了他,然而经过一夜的冷静,她已经不会再因为看见他想到李寻欢了。
这只是一个不请自然的恶客。
然而这个恶客站在别人家的庭院中,就如站在自己家中一样自然。
丘山察觉到了她的视线,就抬头向她看去。他在树下站了一会儿,像是终于明白林诗音是不会下来见他的,他向林诗音行了一礼,沉默着离去。
但是接下来,他已经知道该怎么做了。
第三天,林诗音站在小楼上遥遥向下望,看见那个不知名的青年再一次来了。
秋风过耳,梧桐叶落,这为丘山的身上更添了几分孤寒。
第四天,丘山依然来了。
林诗音走下小楼,一步步来到他面前。
丘山垂着眼,像是正在看着地面上的一粒石子、一片枯叶,又像是在看着林诗音逐渐靠拢过来的影子。
林诗音说:“你若是为了《怜花宝鉴》而来,你现在就走吧,以后也不用过来了。”
这是她第一次对丘山说话,她甚至做好了对方立即翻脸的准备。但她没想到的是,丘山听到她这样说后微微怔了一下,像是在为林诗音突然提起一件与彼此无关的事而惊讶。
丘山林诗音,突然感觉意兴索然,他说:“我真心欲与林姑娘相交,有句话不知当问不当问,你也认为武功越高深越好吗?在我眼里,武功越高代表的不过是麻烦越多罢了。”
这话是现在的他想说的,也是原著中的林诗音说的。
然而,哪个江湖人会不愿意追求更高深的武功?根本没有江湖人会赞同这种想法。
林诗音的心中悸动了一下,“我……”话刚出口她要连忙闭上了嘴,毕竟这有些浅交言深了。
乔衡见她不愿与自己多谈,主动说:“是我问得冒失了,如果林姑娘不愿多说也无妨。”话是这样说,但他在说话的时候,黑白分明的眼睛看进林丘山的眼底,像是在等她说什么,然而终是什么都没等到。
丘山微微皱眉,一如前几天那样平和清雅的对林诗音行了一礼,然而拂袖而去。
“等等……”林诗音被她留在原地,如遭雷殛般立在原地,一时之间竟不知该作何想。
第五天,林诗音在小楼上等了一整天,她知道自己昨天太失礼了,今天见了对方至少要向他道个歉,如果可以再详细询问一下,他昨天那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然而直到月挂梢头,她都没能在那棵梧桐树下等到丘山的身影。
第六天,龙小云发现那个金钱帮少帮主又来了。
与他有些软弱的母亲不同,龙小云在性格上大部分随了他的父亲,阴狠,毒辣,对旁人戒备无比。
他来到丘山面前,为了不让在小楼里的母亲听到他们的谈话,他压低了声音说:“少帮主请回吧!家母是不会把《怜花宝鉴》交给你的!”
丘山没有接着他的话说什么《怜花宝鉴》,而是说起了另外一件事:“我知道,你曾经背着你的母亲找过我父亲。你和你父亲,曾合谋借金钱帮之手杀死李寻欢。我很好奇,这件事情你母亲知道吗?”
龙小云看着丘山的眼神仿佛淬了毒,他咬牙切齿地说:“你在威胁我?”
丘山既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他说:“我想如果可以,你母亲宁愿你做一个平平凡凡的人,平平凡凡的过一生,也不愿意你掺和进这些肮脏又危险的事情中。”
林诗音的丈夫龙啸云不懂她的心,李寻欢同样不明白,就连她溺爱着的儿子也不晓得,又或许他们根本不曾尝试着走进她的内心,也完全不在乎她到底是怎么样想的,就是知道了她怎么想的,也权当不知道。
第一次读懂她心思的人是一个叫做孙小红的姑娘,孙小红是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点明并理解林诗音盼望着李寻欢只是一个平平凡凡的人的想法。然而只有孙小红明白了又有什么意义,她生命中最重要的三个男性依然谁都不明白双方追求的目标从来都不一样这个道理,他们“讨好”、“补偿”着她,却全都落在了空处。
他们追求的,林诗音并不想要;而林诗音渴求的,也不是他们想要的。不论是嫁给李寻欢还是龙啸云,都是场悲剧性的错误。
龙小云强压着怒火:“你又不是我母亲,她怎么想的你又怎么知道?还轮不到你来教训我!这里不是金钱帮,少帮主收敛着些吧,在这里出了什么事情,上官帮主可顾不到这里!”
他当然知道。这都是白纸黑字明明白白的被古龙先生写下来的事情,他怎么会不知道呢?
龙小云蹬蹬地跑回小楼里。
林诗音伸手招他过来,龙小云到了母亲面前,立即变得乖巧起来。他不舍得让母亲伤心,也不想惹母亲生气,有林诗音在的地方,他总是懂事得可怕,与外人之前的样子判若两人。
林诗音询问他与丘山谈了些什么,:“也没说什么,我就是让他不要再来了,那家伙顾左右而言他,说什么如果可以的话,你宁愿我做一个平平凡凡的人,平平凡凡的过一生。”
林诗音正抚摸着龙小云的背的手停住了。
龙小云觉得,似乎有什么他不理解的事情,在他复述出那句话的刹那间发生了,但又像是什么都没发生。
他咬了下唇,状似浑然不解地继续说:“真是可笑,我要做就做大人物!那个时候,我会让母亲住上比兴云庄更大的宅子,谁也别想欺负我们母子!”
林诗音没鼓励,也没给龙小云泼冷水,就这样抱着他。
翌日,这一天与以往似乎没什么不一样,但又有什么不同了。
丘山站在梧桐树下,稍稍仰起头,看着已经没有多少叶子的树枝。然后在离去前,回头望了一眼小楼。
这个眼神是如此的自然而然,仿佛来自于九天神明、诸天魔佛的轻轻一眼,好巧不巧地看进了林诗音的眼里。
这世上的人有千千万万,男女老少,形形色/色的人物数之不尽。正如这世上从没有两片完全相同的叶子,每一个人都有着各自的想法,每一个人都有着各自的理念。要在这多如繁星的众人中,找到一个与自己思想相近,真正懂你、知你的人,这该是何等艰难的事情!
然而……
要是找到了呢?
再一天,丘山没有来。但是梧桐树下多了一朵洁白的山茶花,就像从天空上采摘下来的一朵云,清丽无双。
当又一天清晨来临时,梧桐树下多了一枝散发着浓郁芬芳的金桂。
第三日的时候,出现在林诗音眼里的是一朵鲜红如火的月季,茎上的刺已被人细心地割去。它千娇百媚地躺在鹅软石小道上,如一滴刺目的鲜血,红得热烈,红得张扬。
林诗音什么都没说,她如同过去两日一样,拾起花来,走到屋内插/进花瓶里。
第四天,林诗音推开小楼的门,不出意料的又在梧桐树下看到了一只花。与之前不一样的是,花下面还多了一张信纸。
那是一朵莲花。
与之前正逢花期的三种花不同,莲花此时并不在花期,也不知是从哪里特地采来的。既然是有心而摘,这就颇有深意了。
不知林诗音想到了什么,她的脸色更加苍白了。她的手有些颤抖,她敞开信纸,里面空无一言,但林诗音却莫名的读懂了他的意思。
――我心有千语,一言难尽,故赠莲一枝,一切心意尽附其中。
夜间忽来一阵风雨,将梧桐树上最后那几片残叶尽数打落在地。
林诗音手扶着小楼的栏杆,习惯性的向着梧桐树下望去,那个一连多日都不曾出现的青年正站在那里。
他也看见了她,他一向神色淡淡的脸上,在看到她的刹那间,居然浮现出了一丝浅到极致的微笑,让人无端的想要竭力留住这丝笑容,然而这笑容宛如冬日落在指尖的落雪,再如何挽留都不可能成功,令人徒生渴慕。
笑容是具有感染力的,看见丘山来了,林诗音也不自觉地露出一个同样微弱的笑容。只是她笑着笑着,眼角突然酸涩湿润了起来。
当李寻欢再一次见到这位金钱帮的少帮主时,朦胧间觉得眼前的青年,已变得与记忆中的他截然不同。
昔日的那个青年锋芒毕露,不经意间却又透露出一点年轻人特有的稚嫩与柔情,现在的他,变得更为稳重内敛,一举一动无不妥帖适宜。如果是旁人,或许会被他这副处处熨帖的表象骗过,甚至认为他是一个平和可亲之人,但这些人里绝不包括李寻欢。
李寻欢看得出来,那副温情的表象下,潜藏着的是一颗冷漠的心。
他拦住了刚刚离开兴云庄的丘山。
李寻欢那双疲倦又温柔地眼睛注视着乔衡,说:“已经可以了,不要再作弄她了,不要再过来了”
丘山对李寻欢的出现并不感到意外,他知道李寻欢其实一直都在暗地里关心着林诗音。他说:“你错了,我从没有玩弄过她。那些打着‘我是为你好’的旗号,从没询问过她的意愿,自作主张为她安排好一qiē的人,才是真正玩弄她的人。”
李寻欢的身体僵了一下。
李寻欢说:“然而少帮主要知道,有些时候,一个人他所喜欢的,并不一定是对自己有益的。”
丘山全然不理会他的话,只是接着说:“你了解她吗?你不了解,我了解她,从见到她的第一眼,我就明白了,只有我才了解她,知音难求!眼里,心里就都是她”
这根本是在偷换概念,然而丘山说的是如此理直气壮。
一时之间,李寻欢竟找不到词汇来反驳乔衡的话。
丘山看了一眼李寻欢,道:“你心里真正有过她吗?没有就不要多管闲事。”
随后走开。
这天过后,丘山常与林诗音相见。
丘山倚着梧桐树,看着林诗音为园子里的花花草草浇水,然后在她有些累的时候,他伸手接过水壶,拿出手绢替她擦下额头的汗水,替她看顾园中的花草。天气彻底转冷时,说一句“天气渐寒,勿忘保暖”。
雨后的某一天,丘山打着伞,替林诗音遮挡着雨水,两人一起观看雨中的美景,丘山拉着林诗音的手,对林诗音轻声说:‘诗音,我喜欢你,想要照顾你一辈子’随后,不等林诗音拒绝,边吻上了林诗音。
随着天气渐寒,丘山还是免不了在天气彻底转凉时染上阴寒,一时间咳嗽不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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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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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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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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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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