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我是反派>我是谁?上官飞?丘山?
  丘山在黑暗中睁开了双眼。

  他现在大概是躺着的。

  丘山能察觉到自己正被禁锢在一个狭小的空间内,熟悉的生漆味萦绕在鼻翼间,他动了一下手指,感到碰到了什么障碍,那是木板特有的触感。

  他正躺在一具棺材里。丘山后知后觉的猜想道。

  “啊”一阵阵巨疼来袭,脑内浮现一段段记忆,与丘山记忆相互融合

  “我是谁”

  “丘山”

  “上官飞”

  “丘山,我是丘山,蓝星丘山,以后也是丘山,父亲,母亲,我想你们”

  他死了。

  但他现在还活着。

  这是一种绝对无法让人心生愉悦的开局状况,常人遇到这种情况,怕是要急到发疯,然而丘山就像是完全没有考虑接下来有可能陷入的危险境地一样,没有采取任何举措,仍旧老老实实的躺着。

  不,他还是有在想些什么的。

  他死了。

  但他现在还活着。

  他亲手将一柄利剑刺入了自己的心脏,他自己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他当然想要活着,不仅要单纯的活着,还要好好的活着。

  棺材外站着四个脚夫,大半夜的,他们被人从被窝里硬拽出来,那人要他们亲面把这具棺材交给一个叫上官老爷的人。那人给了他们四两银子,让他们必须在第二天把这具棺材送到如云客栈的“高贵厅”,而上官老爷就在那里。

  说老实话,大晚上睡得正香的时候,谁也不愿意被人莫名其妙的弄醒,但没人跟银子过不去不是?那可是整整四两银子!每人分一两银子,够他们每人换上两石米,全家吃上三个月了。而且那人一看就不是寻常百姓,神不知鬼不觉的就来到了他们的房间里,这样的江湖人他们哪惹得起,到底是接还是不接这单生意,哪是他们这些小人物能决定的。

  此地是一座位于城外的破庙,月挂树梢,庙外时不时传来蝈蝈的叫声。

  “来来来,我们把这棺材抬起来,如云客栈可不算近,要是误了时辰就不好了。”

  “这棺材分量不轻啊,里面有人?这可是上好的‘楠寿’,也不知这里面躺着的人是谁,看起来家里福气不小。”这人说着,一边用艳羡的眼神看了一眼棺木,要是他死后也能用上这样一副楠木棺材该有多好。想到这里,他更好奇这棺材里躺着的人是谁了,据他所知,目前城里的大户人家,没哪户人家里有亲戚没了。

  空气愈渐稀薄,丘山闭上了眼睛。当他再次睁开眼时,他也随之抬起了手,试探性的向上一顶,极其幸运的,棺木未被钉封。用力一推,棺材“碰”的一声飞向六七米开外!

  “啊!”正准备把棺材抬起来的四个脚夫惊叫了一下,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给吓了一跳,手中一松,刚被抬起一角的棺木重重落到了地上。

  丘山撑着体坐了起来。

  四个脚夫看着一个十七八岁的年轻人,扶着棺沿从棺材里坐了起来。他的脸色白得可怕,身上穿着一件玄色绣金边的寿衣,他从棺材里起身,鞋底踏过棺材,踩在地面上的声音异常清楚。一个脚夫控zhì不住颤抖的腿,一下子跪了下来。

  夜深人静的晚上,城外的破庙,从棺材里走出来的人,这一幕幕情景组合在一起,实在容不得脚夫们不多想。

  他们也曾从家里老人嘴里听过起尸、诈尸之类的故事,虽然他们打心底里不怎么相信这些事,但真遇到类似的事情,还是无法不心生恐惧。如果对方是活人,那就更可怕了,一个大活人却被人放在棺材里,再联系上之前被人从家里硬叫起来,半逼迫着前来抬棺材的事情,稍微想一想,就知道他们大概是不小心卷进这些江湖人的阴私事里了。那些江湖事哪是他们这些脚夫可以掺和的,真遇见鬼怪了,大不了自己去见阎王爷,要是惹急了这些江湖人,那就是动辄灭人满门啊。

  较为年长的那个脚夫强忍住心底的不安,他向自己的同伴打了一个眼色。一行人见乔衡立在原地,像是在以一种极缓慢的速度环顾四周。

  年长的脚夫讨好地道:“无意惊扰小官人,我们就先走一步了。”

  他们见丘山根本没有看向他们,忙不迭地离开了破庙。

  丘山茕然四望。

  从地上拿起一粒石子,弹向了神像的头顶。泥塑神像的头颅,居然在石子落在它身上时,顷刻间破碎开来。

  他自嘲地一笑,感谢这副身体身具内力,经脉丹田完好。

  他不顾地上的尘土,翻身倚靠着棺材坐在了地上,他一只腿平伸在石砖上,曲起另一只腿,微微仰起头,借着微弱的月光看着遍布蛛网的房梁,宁静寂然的双眼一眨也不眨。

  ……

  江南水乡,暖风微醺,垂柳飘摇,洁白拱桥下小舟荡漾。

  这个到处充斥着缠绵清丽气息的小镇,在江湖中并没有多少盛名。江湖中的腥风血雨,都好似被消融于碧水之中,化解在轻风之下。什么“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的李寻欢,昔年在江湖中搅风搅雨的梅花盗重出江湖,都不过化为了说书先生口中的一笔谈资。

  几个月前,城北那家书肆换了一个老板。

  之前那家老板有一个儿子,据说加入了一个什么门派,目前混得不错,于是就过来接自己的亲眷过去享福去了。

  目前接手那家书肆的是一个来自外地的年轻人,他看起来还不到二十岁。长相颇秀气,说话斯文,为人客气得很,就是性子略显冷淡了一些,不过这点并没有影响到他在外人心目中的感官,正相反,他的人缘还算不错。

  大多数人总有些逆反心理,说得更粗俗难听一些,就是带点贱骨头,你想要与对方亲近一下时,他们唯恐避之不及,你与之疏远下来,有些人反倒主动凑上来了。这一点对于上一任老板还在时,嫌弃前任老板用铜臭气玷污了文曲星君的一些腐道酸儒们,尤为适用,再仔细想一想,就不免让人觉得唏嘘讽刺了。乔衡对这一qiē,却有些毫无所觉,事实上他并没有特地与人打交道的意思。

  在天际晨光熹微,街道上仍旧雾气迷蒙时,书肆就已早早开了门。

  丘山坐在店内的一张木桌旁,手中持着一卷书籍。xiumb.com

  如若有人走近仔细观察他,就会发现他的颈间有一道极细极浅的疤痕,那是由一柄极薄的利器既准又狠地刺入喉部留下的痕迹,而身体原主就是因为这一道致命伤而失去了性命。至于为什么两人使用同一具躯体,身体原主人就不得不步入死亡,他却能安然的活下来,与其用“生命的奇迹”来赞美,乔衡更愿意用“世界的恶意”来形容这种匪夷所思的事情。

  那道伤口也许伤到了声带,这让他直到今天仍旧时不时的感到不适。一旦高声讲话,放声呐喊,又或是讲话过于快速,都会让他产生撕扯般的刺痛。在吃食上同样要多加注意一些,那些易上火,带刺激性的食物,一旦入口,他接连几天都会疼得说不出一句话来。所幸他本来就不是一个喜爱高声快言的人,在饮食上也没有偏爱的口味,对他的影响不大。

  丘山一页又一页的翻动着手中的书籍,这上面的内容,他其实早已熟记在心。或许是两个灵魂的融合,记忆力比以前更为出众,一目十行,过目不忘。

  他看书的速度很快,一目十行在他这里绝不是一种夸张的形容,而是再准确不过的描述。然而即使他已经把书上的内容铭记于心,他依然没有换掉这本书,他拿着它,只因为他需要用此装模作样,用哪本书都是一样的。

  那个男人就是在这个时候踏入了书肆。

  来者个子很高,他穿着一件金黄色的衣衫,这种颜色在穿常人身上,只会显得俗气刺目,但在来者的身上,却显出一种金属般的冰冷。他的衣衫很长,袍角触及脚面,他走起来的姿态本该是步步生风的,但他的衣袍竟是纹丝不动。

  他的目光如刀,你大概很难见到比这更阴森犀利的眼神。仅是这一双眼睛,就足以让无数江湖侠客泄掉全身胆气,再也提不起任何勇气。

  这不是一个来买书的人。

  任谁见到这个男人,都会得出这样一个结论。

  这样一个人本不该来这样一个充满书卷气的地方,但他的的确确出现在了这里。

  男人进来后没有多说话,他一步步走过来,他的脚步声不轻不重,却无端得让人觉得里面饱含危机。他站到了乔衡身前,垂头看着正在读书的乔衡。

  一片阴影打在书页上,迫使乔衡不得不抬起了头。他的眼神里,有着对面对不相识之人时的陌生,以及礼貌性质偏多的友好。他以一种不会产生任何冒犯的姿态做了一个手势,示意对方稍向旁边站一下,客气地说:“劳烦,借光。”

  男人像是完全没有听到他这话似的,他只是直直地看进乔衡的眼底,就像是在审视着什么。年轻人双目中那种看向陌生人的眼神,再清晰不过的映入男人的眼底。

  来者的面上一如他刚走进来时那样,没有任何表情,但却莫名的让人觉得他脸色在某一瞬间大变,不,他的神色并没有改变,只是旁人无由来的产生了一种,他戴上了一张透明的假面的错觉而已。

  人在什么时候才会给自己戴上一张假面?

  自然是为了掩盖自己真实的内心情感时,才会戴上这样一张无形的面具。

  以来者如今的身份地位,他还有什么需要顾虑的?放眼整个江湖上,论武功、势力、财力,能比得上他的人实属凤毛麟角,他本可以恣行无忌,尽情的欢笑,尽情的愤怒,除非这需要掩饰的情xù,是被他认为软弱的、无法示人的、不得不隐藏的。

  是悲伤,恐惧,还是单纯的不敢置信?

  来者看着乔衡,问:“你可知道我是谁?”

  丘山回答:“抱歉,我不知道。”他看起来,就像是真的认为两人在以前见过面,他却在为认不出对方而心怀歉意一样。

  这算不上说谎,知道对方是谁的是身体原主,而如果是丘山的话,他确实是不该知道对方的名字。

  “你该知道的。”来者如此说,“上官金虹,我是上官金虹。”

  整个江湖中,谁人不知上官金虹!高踞第二名,就连原本处于第一位的天机老人已丧命于他手。如果排出这的百晓生还活着的话,这名次恐怕还要再变上一变。

  “丘山,山丘的丘山”

  上官金虹脸上的面具似乎又戴上了一层,他的目光看上去更加阴冷了,他说:“不对,你不叫丘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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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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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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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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