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你们怎么急匆匆的赶来了?”
“唉,哪里知道你今天连夜就走!我们三个人准备是明天动身去找你爸爸阿端少爷的。听说你一个人连夜走了,才决定提前出发!”
阿拜从背包里面拿出手电筒来照了照,就发现跟展爷一起的是瓜爷和陶爷。
三个人穿着很利索,背上都背了行李,神情与平日判若两人。
铜罗镇的人对于他来说都是生活中的亲人,这样的时刻看见三位老人为了自己徒步走夜路,立刻就感动得不得了。
阿拜过去轮流跟他们拥抱了一下,“谢谢三位爷爷。”
瓜爷和陶爷默默不语,这一会跟他说话的只有展爷。
“阿拜小少爷,虽然你是我们看着长大的,但也不必挂心。铜罗镇是现在居住的几百人还有在外面打拼的上百万子孙的根脉,阿家世代守护,这可是所有人永远也报答不完的恩情。”
这话到这里其实就不能继续再往下说了。
“那展爷、瓜爷、陶爷,我们继续赶路吧?”
阿拜把手电筒放回背包里,也把心彻底放下来了。
“阿拜小少爷,现在是赶夜路。这条路我们这些人走过无数遍,闭着眼睛也不会走错,你还是跟在后面吧。”
展爷说着紧走几步到了他前面,瓜爷和陶爷也跟上去。
一看就知道三个人还真不是等闲之辈,不但步伐矫健,三个人的位置也是有讲究的。展爷走在最前面,瓜爷和陶爷错后一步,一左一右。
最关键的三个人关注的方向都不一样,展爷向前看。瓜爷边走边还在观察他这个方向的动静,陶爷也是。
老人走的很快,一点都没显出老态。阿拜稍不紧凑就会被甩在后面。
不过在黑暗中看着三个人模糊的背影,阿拜心里暖暖的。
以前想过无数遍走这条路,现在真正付诸实施了才知道根本没有那么容易。
不知道走了多久,他感觉腿不听使唤了,前面还没有看到壶镇的影子。
“展爷,怎么还不到啊!我都快卖不动脚步了。”
“唉,早就想到你走这程路够呛!下午才给诚如发了消息让他明天开车来接人的。你走的这么急,那一会本来是可以回头的,只是估计劝你回头也是劝不回去的。早着呢!现在才走了大概三分之一的路程。”
“天呢!不过回去就不用了,我能坚持。展爷,我有点奇怪,铜罗镇没有手机,也没有电话,你们怎么给成叔发消息。”
“铜罗镇当然是用铜锣!”
“啊?铜锣怎么发呀?难道用山上的大铜锣?外面真能听到声音吗?”
“阿拜小少爷,你还小,好多事情不懂!铜锣是用来鸣金收兵的,铜罗镇的人跟过去的将士是一样的,出去的那些人永远都跟铜罗镇心灵相通。”
这话等于没说,阿拜一点都没有听明白。现在又不能没完没了的追问到底是怎么用铜锣跟外面联系的,不过说着话分分心就觉得不那么累了。
“展爷,我们边走边说话好吗?我想知道你们准备怎么去追踪我爸爸?我能见到他吗?”
“你要是跟着我们估计很快就可以见到他的,现在已经大概知道他的位置在南州城。不过,阿拜小少爷,说话会让心气外泄,说多了走路更累。我们有很长的路要赶,还是少说话为好。”ωωω.χΙυΜЬ.Cǒm
“好吧,展爷!唉,这一会能有辆车路过就好了!”
“这是不可能——”展爷说了半句话突然停下,“怪了,还真有车!阿拜小少爷,你说话真是神了!”
阿拜听见了一愣,难道真是鸿运小铜锣显灵?
因为这一会他正把手放在胸前,摸着小铜锣默念了好几遍我要坐车我要坐车。
不过他又觉得不可能真跟小铜锣有关。虽然长这么大还没有出过镇子,再怎么也算是经受过现代教育的,不相信有这么邪门的事情。
不过好像真有汽车引擎的声音从夜空中传过来。
“阿拜小少爷,看来这是一辆闯进矿区迷了路的车。如果不熟悉地形会有有危险的,我们要想办法把车引到这条路上来。”
展爷站住身往远处望。
阿拜也辨认了一下,那个方向应该是北边。有一道强光在乱晃,汽车引擎的声音就是从那里传过来的。
“阿拜小少爷,把你的手电筒拿出来向天上照。把车引到这条路上来就好了!现在不用节省电池了,外面多的是,而且到了外面根本用不上手电筒。”
阿拜赶紧把手电筒拿出来,摁开电门。
“先冲着车那边一明一暗闪三下,然后把光射到天上不要动,看样子那车离这里该有十多里路,很快就到了。”
阿拜照着做了,那边车上的人显然能看明白这边的信号,鸣笛回应。
车很快就过来了,车上只有一个人。
车一停下人就跳下车,“你们真是的救星!谢谢。”
阿拜心想,你才是我的救星,再继续走下去,腿都要断了。
“那边根本到处都是矿坑,一般是没人敢去的。你怎么会一个开车到哪里去!”
展爷问那人。
“唉,我也是白天进来,不知不觉就晚了。幸亏碰到你们,真是泰塔谢谢了!请问到有人居住的地方还有多远?”
这人身上脸上全被灰尘包裹起来了,看不出本来面目。
“沿着这条路,往前走七八十里地就是壶镇。”
“真好,车上的油也只能够跑怎么多路程了!各位也是去壶镇的吗?那赶紧上车,你们真是救命恩人!”
那人又有了一遍感激的话,然后上了车。
阿拜用手电筒照了一下,这是一辆宽大的硬派约车。伽罗有一回也是开着这样的车,老师之中有识车的,说是这车价格很昂贵。
三位老人上了后座,阿拜就坐在副驾上。
“请问您今年贵庚?我今年十九岁,该叫你叔叔呢还是哥哥。”阿拜很礼貌的问开车的人。
“那应该是叔叔辈!不过像你这样年龄的大都称呼我老师。你说话的声音很纯粹,十九岁应该是上大学的时候吧?”
“中学刚毕业,正想出去找合适的大学。”
“是吗?真好!你想学什么专业?”
“现在还没拿定主意,父母不在身边,也没有人帮我出主意。各门功课都差不多,也没有什么特别偏爱的,自己也就不知道学什么合适了!”
“你会唱歌吗?唱一首听听。”
“老师,车上唱歌合适吗?”
“没什么不合适的,如果后面的三位大叔不嫌烦躁你就唱吧!我这一路都是用歌声来壮胆和提神的,可惜好几张碟盘估计是进灰尘了,放不出声音来。”
“我们不嫌!阿拜小少爷你就唱吧。”
“等等,小少爷?现在还有少爷这样的称呼吗?”
那人侧脸看了一下阿拜。
“可能只有外面铜罗镇有这样的称呼,不过铜罗镇也只有这么一位小少爷。”
“难道是官家子弟,还有十分有钱?”
“老师,我其实就是铜罗镇的一名普通的留守青年。从小在就在那个闭塞的环境中长大,这是第一次出来见世面。至于小少爷这个称呼,说来话长。不过跟富贵显赫不沾边,最多只是偏远小镇流传下来的一个习惯的称呼。”
“这好几万平方公里的废弃矿区真有铜罗镇吗?我找了好几天也没有找见,结果迷路了。幸亏预先多带了几桶油,不然真会被困死在里面的。”
“你找铜罗镇?”展爷的声音里面充满了警觉。
“是啊,老师,你找铜罗镇干什么?”
“我不是专门来找铜罗镇的,是因为听说这矿区深处还有人居住才敢进来的。不然谁敢冒这么大的险!”
“哦!”后面的展爷松了一口气。
“阿拜小少爷,你就唱几声吧!”展爷有接了一句,显然是为了缓和车内突然紧张了一下的气氛。
铜罗镇的人对外人向来是很提防的。
阿拜就准备唱一首歌。
身边几位都是年龄较长的,唱情歌不合适;这样的情境下唱赞歌也不合气氛,那就唱一首家喻户晓的民歌吧。
车内光线朦胧,阿拜也不怯场,清清嗓子就开始唱了。
一首歌唱下来,开车的这位老师好像有些激动,好几次方向盘都把不稳,车身晃了好几晃。
“你叫阿拜?是吧!想不想去都城音乐学院上学?”
“都城音乐学院?老师,那里门槛太高了吧?”
“你只说想不想去吧!”
“想去,太想去了!我知道那是音乐的最高殿堂,好多人做梦都想去!”
“那好,你已经被录取了。刀到了地方,办好其他手续就可以直接去!”
“老师,您不是在开玩笑吧?”
“阿拜,我叫库里!是都城音乐学院教授,也是副校长。招生是我说了算的!”
“啊?库里老师!您作曲的歌我都喜欢。真是太幸运了,能碰到您!谢谢老师,只要您收我,那我就是都城音乐学院的学生了!”
“我也很幸运,这次本来是到这一片区域采集声音的。好几个山口的风声都很独特,在其他地方都听不到。现在最让我高兴的不是这些了,是我为我们这个国家有物色到一位前途无量的音乐人才!”
阿拜不由得伸手捏住小铜锣,看来这件宝贝真能给自己带来好运了。
“老师,我没你说的那么好!只是唱了一首歌。”
“阿拜,我是音乐教授!专门就是发现人才培养人才的。你的嗓音很独特,把控声音的能力也很强。而且形象也很好,不远的将来就会成为耀眼的新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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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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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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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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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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